廣州警方提醒:虛擬貨幣交易不受我國法律保護 財產損失難維權

買賣虛擬貨幣

來源:資訊時報


近年來,各種騙局打著“高額回報”的幌子陸續出現,在網上引誘市民投資所謂的數字貨幣,以此詐騙錢財。近日,增城警方在開展“颶風2020”專項行動中,先後抓獲兩名以投資虛擬貨幣名義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


根據日前警方通報:今年以來,廣州市app投資理財類詐騙警情頻發,10月警情數佔電信網路詐騙總警情數的9.4%,同比上升1.4倍,平均每起警情的受騙金額均超過20萬元。成為繼冒充客服、代辦貸款、刷單兼職和購物交易之後的第五大類電詐手法。從手法分析,投資理財類警情以實施股票投資為名佔比較多,其次是誘導事主充值押金、保證金來獲取收益,充值後無法提現的,還有部分是投資“虛擬貨幣”後無法提現的。


從受騙人群分析,佔比最高的是公司職員和待業群體,加起來接近50%,其他群體分佈較為分散。從時間跨度分析,多數事主從“上鉤”到發現被騙約1~2個月,也有個別事主長期被矇蔽,時間跨度長達3~5年。投資理財類電信網路詐騙不同於“殺豬盤”,詐騙分子直接拉事主進各種各樣的投資群聊,用網路直播、虛假理財網站等對事主洗腦,並讓事主看見群裡其他人每天都在賺錢,所謂幾百人的活躍教學群,幾乎都是詐騙分子偽裝的“托兒”。


【案例1】 老師學員全是“托兒” 女子被騙投資數字貨幣


7月底,李女士透過股票投資網站認識了教股票投資的男子張某。張某8月初開設直播間,顯示會員有一萬多人。剛開始,他和另外三位指導老師帶著大家投資股票,並選中一隻股票說會拉昇很多,結果卻一直跌,引起很多會員不滿。老師們解釋說最近股票市場不好,建議大家投資數字貨幣。


為打消大家顧慮,張某提議由老師們帶個別學員用5天時間盈利60%,結果不到5天就實現了目標。於是,幾乎所有會員都相信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投資途徑,李女士更是深信不疑。


這時,老師要求大家把股市裡的錢都轉到數字貨幣交易平臺,並督促大家儘快開戶投資。老師們說,數字貨幣交易中,有一種情況是鎖倉挖礦,在鎖倉挖礦期間,只能買進,不能賣出,鎖倉期間會有一定的利息獎勵。從交易開始,老師帶大家購買的數字貨幣就處於鎖倉狀態,解鎖後一直處於上漲態勢。後來,老師又帶大家投資另一種數字貨幣。看到他們幾位老師都買了,李女士心動不已,想盡辦法從多家銀行及網貸平臺貸款了220多萬元,期盼著10月12日解鎖後獲取高額回報。


10月12日,李女士本以為該平臺能自動解鎖了,結果一直沒有動靜,群裡的學員們全部靜了音,老師們也開始閃爍其詞。李女士疑竇叢生,後醒悟到一切都是騙局,於是趕緊向增城警方報警。接到報警後,警方立刻開展偵查。10月20日,警方在廣東省雷州市將嫌疑人羅某(男,20歲,雷州市人)抓獲。目前,羅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例2】 輕信“低風險高回報” 他們被騙走108萬元


增城張先生於去年認識了從事虛擬貨幣投資的男子楊某。楊某自稱是香港某虛擬貨幣投資公司的核心成員。隨後,楊某將張先生拉進微信群,介紹其公司實力及該款虛擬貨幣的投資前景,承諾有3~5倍收益。同年10月,楊某免費邀請張先生等人到其香港公司參觀考察,讓張先生覺得該公司很有實力。考察回來後,張先生等人決定跟楊某投資虛擬貨幣。按楊某指引,張先生用手機下載安裝該公司的同名app併購買該款虛擬貨幣。投資初期,該款虛擬貨幣確實行情不錯,收益可觀。


這時,楊某又提出了一個更賺錢的專案。年底,楊某跟張先生等投資人說,一家外國公司準備在上海創立一個虛擬貨幣交易所,現在尋找投資人投資入股,投資風險小,年收益卻高達十幾倍。張先生爽快地決定投資該虛擬貨幣交易所專案。


但當張先生將投資款轉給楊某後,交易卻進展緩慢。今年3月,楊某遊說各位投資人繼續追加投資,張先生為了不讓前期投資打水漂,只能繼續出資。但直到10月份,交易所還是沒有明顯進展,張先生等投資人開始覺得不對勁,並發現交易虛擬貨幣的app無法登入交易,楊某也失聯了。張先生等人只能報警。


增城警方接報後,初步掌握張先生等人先後投入了約108萬元。10月14日,警方抓獲失聯許久的“投資顧問”楊某(男,30歲,四川人)。目前,楊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 應理性謹慎對待涉虛擬貨幣投資


辦案民警介紹,所謂的投資專案,聽上去有一大堆前沿術語,背後其實是各種套路。詐騙團伙將老師包裝成“金融精英”,聲稱獲得優質的數字貨幣投資專案,編造各種賺快錢的“成功案例”,更有一群投資受益的學員為其“背書”。實際上,所謂的老師、學員都是同一夥人,優質的投資專案、平臺也是虛假的,目的就是要獲取事主的信任,然後騙取事主的錢財。


警方提醒,虛擬貨幣交易不受我國法律保護,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大多使用境外伺服器,交易操控機構真實情況不明。同時,作為網際網路時代的新生事物,普通群眾對虛擬貨幣缺乏專業深度瞭解,極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投資虛擬貨幣的名義,實施詐騙、非法集資、傳銷等違法犯罪。而投資者一旦遭受財產損失,難以有效維權或挽回經濟損失。警方提醒投資者,應當理性、謹慎對待涉及虛擬貨幣的投資,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防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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