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嘗新】小議網信辦釋出的《區塊鏈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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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塊鏈日益受到政府的重視與關注,而如何理解區塊鏈並適度監管是其中的一大課題。最近,政府不斷加快步伐,力求從法規和政策層面入手,加強對區塊鏈的監管。最新的動作是,網信辦就《區塊鏈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此文一出,區塊鏈媒體及內容平臺都要動起來,先自行做個“全身體檢”。玩家斗膽班門弄斧,簡單談下我的看法,不足之處請支友們批評指正。

我國首部專門針對區塊鏈領域的部門規章

       之前,我國更多是用出臺政策性檔案的方式來引導區塊鏈技術的開發和應用。而在法律層面,特別是在如何監管上,處於空白階段。這次徵求意見的《區塊鏈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可以稱之為我國首部針對區塊鏈領域的部門規章。全文一共二十三條,主要明確了範圍、物件、監管主體、監管方式、資訊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和義務、違規的罰則等內容,旨在規範我國境內的區塊鏈資訊服務活動。

明確區塊鏈資訊服務的監管主體是網信辦

      《區塊鏈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明確了,國家網信辦負責全國區塊鏈資訊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網信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區塊鏈資訊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但個人感覺,僅靠網信辦一家,監管力量似乎單薄了點。

實行備案制和年檢制

       按照這份徵求意見稿,從事區塊鏈資訊服務必須要備案,同時要在每年規定時間登入區塊鏈資訊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履行年度稽覈手續。但是很奇怪,並沒有明確從事區塊鏈資訊服務,是否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取得主體資格。

明確對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軟體和硬體上的要求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資訊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建立健全使用者註冊、資訊稽覈、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等管理制度。同時,應當具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技術條件,對於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資訊內容,應當具備對其釋出、記錄、儲存、傳播的即時和應急處置能力,技術方案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範。

明確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和義務,包括身份驗證、上線安全評估

       除了辦理備案、按期年檢以外,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還需要履行包括公示備案資訊、取得必要的審批、實行真實身份驗證、制定和公開管理規則和平臺公約、與使用者簽訂協議、記錄備份相關日誌、配合監督檢查、自覺接受監督並及時處理投訴舉報、進行安全評估。

       其中有兩點要特別點出的:一是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必須對區塊鏈資訊服務使用者進行基於身份證件號碼或者行動電話號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資訊認證,如果使用者不進行,就不能提供相關服務。這是強制性的要求,不履行將依照《網路安全法》進行處理。依這條執行,以後小馬甲應該會大大減少。

       二是開發上線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的,應當按有關規定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進行安全評估。安全固然重要,可是確保安全的途徑有很多。像這樣,大大小小、所有涉及的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都必須透過網信辦安全評估,網信辦能忙得過來嗎?按照玩家的經驗,安全評估還是很可能沒法一次透過,一次不行回去改完再來排隊,這樣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的上線時間就很難說了。也許這方面可以發揮第三方機構的作用,既保證安全又不保證效率。

        總的來說,區塊鏈資訊服務納入監管,很有必要,必須點贊,也將助力行業的良性競爭和整體發展,只是一些具體條款還值得斟酌。以上就是玩家的一家直言,不足之處,歡迎支友們盡情向我開炮。

以下附圖,如何就徵求意見稿提出自己的寶貴意見,給有需要的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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