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新規,預示五個未來趨勢

買賣虛擬貨幣

《區塊鏈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簡稱:區塊鏈新規)釋出當天颯姐撰寫了研讀文章,隨即有鏈圈、幣圈的很多朋友留言,詢問各種問題,從問題可以看出,從業人員的水平參差不齊,背景各異。今天我們將在實踐中的一些點和新規的細節提示大家,減少大家在區塊鏈創業中的“彎路”,更好地用技術回報社會。

1區塊鏈媒體,是否受區塊鏈新規管理?

請注意,區塊鏈新規對於其規制的內容進行的框定:基於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透過網際網路站、應用程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資訊服務。

也就是說,判斷一家區塊鏈媒體是否受本規定管理,主要看該媒體採取的是傳統的傳播技術和渠道,還是透過區塊鏈技術、系統,“報道即挖礦”、“轉發即挖礦”、“閱讀即挖礦”?如果含有內容與挖礦、產生tokens直接相關,我們認為該媒體行為應該受到區塊鏈新規管理。

如果僅是以區塊鏈生態為報道內容(垂直於區塊鏈行業的媒體),沒有利用區塊鏈技術等,則還是劃歸為“古典”媒體行列。

利用《廣告法》及網際網路廣告規範等進行約束,但請注意,正如金融科技行業一樣,區塊鏈媒體極易影響社羣使用者的心態,因此,如有惡意斷章取義、散佈虛假事實等,可能會面臨違法甚至犯罪的法律風險。請區塊鏈媒體創業者,務必小心謹慎。

2程式猿成為“盯防主角”

從法律實踐看,在通常違法犯罪案件中,IT技術人員都不是法律打擊的主要物件。但是,從全球區塊鏈創業的視野看,程式猿的智商和技術(計謀)讓諸多金融人士也大跌眼鏡。今年上半年還進行了一場“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戰役,佯裝攻擊各大交易所安全系統,實則購買比特幣等期貨“看空”,在未大規模入侵持幣人錢包的情況下,輕鬆套現,賺到盆滿缽滿。各國對其定罪處罰,都面臨一定的法律困難和尷尬。

因此,本次“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被專門點出來,給了明確的概念:向社會公眾提供區塊鏈資訊服務的主體或者節點(請注意,含外國基金會),以及為區塊鏈資訊服務的主體提供技術支援的機構或組織(請注意,即便只輸出區塊鏈技術的團隊,也受本規管理)

這將影響區塊鏈應用技術合規的主要思路,以往大家在選擇創業領域和隔離法律風險時,往往會只選擇技術領域。颯姐有一位老朋友,一起在金融科技行業摸爬滾打很多年,其團隊和公司屹立不倒的主要原因是:只提供IT技術解決方案,不參與公司實際運營,也就是隻生產工具,不參與經營。但是,其轉行到區塊鏈行業來,如果還是採取只提供技術解決方案的路子,就很難脫掉干係,從一開始就被監管機構定為重點盯防物件了。

因此,你的技術輸出給誰,他要做怎樣的運作和維護,請技術猿同學務必知悉,防止被豬隊友拉下水。如果其為“空氣幣”詐騙行為,明知其詐騙而提供技術支援,那麼大概率會被認定為共犯。

3區塊鏈資訊服務行業協會,箭在弦上

有效監管是有梯度的。

既然選擇了“備案制”監管模式,那麼,需要市場上湧現出來的頭部企業聯手,成立半官方自律協會,順理成章。從現在看國家網信辦、省級網信辦有望成立相應自律組織。

我們建議廣大區塊鏈行業企業和從業者,積極參與到各地區塊鏈行業協會中,共同建立健全全行業自律制度和行業標準,建立健全服務規範,推動行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督促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依法提供服務、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自身專業素養,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是否有種似曾相識的熟悉感,區塊鏈資訊服務行業可能會與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自律組織架構極其相似。

4備案,傾向於形式審查

如果說市場與監管是球隊與守門員的關係,此番區塊鏈新規則是守門員看到了危機,提前出手,緊緊抱住了皮球,審時度勢,準備開一腳過中場的好球。

就我們從行業服務的第一線感受,目前區塊鏈行業呈現“沙漏式”趨勢,一方面BAT及各大銀行的區塊鏈嘗試很積極,也出現一些優質專案;另一方面空氣專案、傳銷幣依然大量存在,投機者血本無歸。處於中間地帶的專案很少,幾乎可以“肉眼”判斷屬於沙漏的上半部還是下半部。

抓緊定下審查標準,按照標準稽覈專案,地方監管機構(省級網信辦)在收到齊全的備案材料後,將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還將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的做法就是讓社會進行監督,我們相信自媒體等將在輿論監督上起到應有的作用。

同時,監管“亮點”是:不予備案的說明理由,這就打破了監管“黑匣子”。讓被監管的市場主體不用猜測,有比較明確的“檯面”上的理由。有利於杜絕腐敗等,我們認為確實是好事。但希望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及時學習相關知識,成為區塊鏈應用行業的專家,否則,很難提出能服眾的專業理由。

5社羣言論,並非法外之地

網際網路從來不是法外之地,區塊鏈同理。

誠然,我們都知道社羣裡的“黑子”不少,各種言論和猜測似乎都有發洩的空間。但新規一旦成為現行有效的規則,那麼,區塊鏈專案的社羣將成為法律上的“公共場所”,任何人不得編造假訊息,也不得以訛傳訛。

這就要求專案方設立專門的崗位,檢查違法違規資訊內容,防止假訊息擴散,儲存相關記錄,並向主管部門報告(這一點是明確的義務)。區塊鏈服務者應當記錄使用者釋出內容和日誌等資訊,記錄備份應當儲存6個月,並在執法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這裡的執法部門,不僅包括監管機關也包括司法機關。也就是說,這些釋出內容和日誌資訊,其實就是“證據”。

這一點必將影響某些區塊鏈專案的合規(尤其是國際專案),對於參與社羣管理,達成共識的過程,其實都需要“留痕”,以便監管或自證清白。

6寫在最後...

詢問區塊鏈培訓行業是否受區塊鏈新規規制的朋友,請放心,監管有邊界,培訓行業不屬於網信辦管理。傳統媒體行業,也不用擔心。

新規還突出了行政處罰的層次,借鑑了其他新興行業的經驗教訓,此舉非常明智,將大大降低刑事案件的發生概率。

技術猿和極客,將成為區塊鏈新規的重點盯防物件,請摒棄以往創業的舊有經驗,謹防合作者的風險,傳導過來,引發巨大法律風險。

如果新規順利出臺,下一步是行業協會的設立,建議廣大從業人員積極參與其中,制定合乎我國區塊鏈發展的行業標準,推動整個行業的健康順利發展,在國際市場爭得更大的優勢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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