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智慧城市】鏈博科技“區塊鏈+產業”鏈改系列報告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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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智慧城市”這一概念是在2008年由IBM所提出的“智慧地球”所形成的發展理念。中國政府自2012年開始釋出與智慧城市相關的政策,而住建部也在2013年到2015年先後分三批公佈了共計290個國家智慧城市試點。那麼,究竟什麼是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的內涵和外延在不斷髮展和變化之中。根據2018年年底釋出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智慧城市 術語》(GB/T 37043-2018),智慧城市是指“運用資訊通訊技術,有效整合各類城市管理系統,實現城市各系統間資訊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推動城市管理和服務智慧化,提升城市執行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感和滿意度,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種創新性城市”。

近些年,隨著大資料、物聯網、人工智慧、雲端計算、通訊技術等的快速發展,智慧城市進一步發展建設的各方面條件正在逐步成熟。目前,中國的智慧城市正處於一個爆發後的理性實踐階段,也是一個加強落地,產生更大實際效益的關鍵階段。

2.智慧城市發展現狀

2.1 本報告智慧城市的主要內涵

智慧城市是一個比較廣泛的概念,其中包括了大量的橫向層級和縱向區域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智慧城市評價模型及基礎評價指標體系 第1部分:總體框架及分項評價指標制定的要求》(GB/T 34680.1-2017),智慧城市共涵蓋了資訊資源、網路安全、創新能力、機制保障、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生態宜居、產業體系共9個一級指標及38個二級指標。可見,智慧城市的組成內涵是非常豐富的。

從橫向層級來看,智慧城市可以劃分為頂層設計、感知與通訊層、平臺與基礎設施層、城市級計算層、應用層等。而從縱向區域上來看,任何包含在城市事務中的領域,都可以進行智慧化、智慧化,例如智慧交通、智慧醫療、智慧政務、智慧教育、智慧養老、智慧環保、智慧司法、智慧安防、智慧城建、智慧財政、智慧口岸等。

這裡要說明的是,醫療、政務、司法等領域,我們已經在以前的報告中,或者將在以後的報告中進行詳細的探討,除非特別提到,這些內容並不會包含在本次“區塊鏈+智慧城市”的報告中。本次報告將著力於與城市硬體建設直接相關的部分,如智慧交通、智慧安防、智慧園區、智慧社羣等。

2.2 智慧城市發展現狀

(1)全國跟進,規模穩步擴大

自住建部2012年底啟動首批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專案以來,我國智慧城市試點數量持續增加,截至2016年底該數量已接近600個,其中住建部公佈的前三批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數量合計達到290個。截至2017年3月,我國95%的副省級城市、83%的地級城市,總計超過500座城市,均明確提出或正在建設智慧城市。

(圖片來源:億歐智庫)

可見,隨著技術的進一步發展和普及,智慧城市的發展會進一步下沉,我國智慧城市的數量也會進一步增加。隨之而來的,是行業規模的進一步擴大。根據IDC預測,至2023年中國智慧城市技術支出規模將突破四百億美元,年增速持續穩定在15%左右,市場空間巨大。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社會治理、應急能力的短板展現未來智慧城市發展的空間和投資增長的潛力所在。可以預見可持續基礎設施、資料驅動治理以及數字化管理是未來智慧城市投資熱點。

(圖片來源:東興證券)

(2)從單一向多元模式轉變

在世界範圍內,智慧城市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分別是“技術驅動”、“政府主導”、“多方共建”。我國的智慧城市發展也經歷了類似的過程,目前,我國的智慧城市專案建設模式逐步從政府主導的單一模式向社會共同參與、聯合建設運營的多元化模式轉變。

在2012年至2015年,採用‘廣泛培育’的發展方式,鼓勵全國各地積極試點,較少國家層面支援政策,由住建部擔任主導和牽頭單位;在2016年後,發展方式向“去粗取精”轉變,國家層面支援政策陸續出臺,細分領域政策逐漸登場,明確由發改委和中共中央網信辦為主管和牽頭單位。在這個階段,不再追求量的增加和發展的速度,而是注重發揮市場和社會的力量,構建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因此,我國智慧城市的建設,逐漸由政府單一方面主導,過渡到需要多方參與協作共同完成,形成了多方共同協作,共同建設的特點。

3.智慧城市建設痛點

3.1 資料孤島廣泛存在

如上所述,智慧城市的建設涉及城市的方方面面,牽扯十分廣泛,因此,在智慧城市的建設中,大量涉及多個管理部門的協作,以及其中資訊資料的共享和互動。從當前我國智慧城市的發展情況來看,不少城市的建設過程由於頂層設計有缺陷,實際上各個部分的協同效率較低,資訊資料共享的情況也非常不理想,最終造成的結果就是智慧城市的建設成果非常不理想,甚至淪為一個噱頭。

即使是有著完善的頂層設計的智慧城市建設,其中也不可避免地遭遇資訊資料共享的問題。由於制度原因、商業原因、技術原因所造成的資料孤島現象廣泛存在,各部門之間的資料和資訊無法順暢地進行流通,使得智慧城市的效率和功能大打折扣。例如,在大型城市,每天會產生海量的交通資料,而這些交通資料本身是透過中心化的方式來運作的,無法高效地進行資料連通與分析,影響了資料產生的效能,無法達到智慧交通的最佳狀態。

3.2 資料安全有待保證

智慧城市需要收集、處理、分析大量的資料,從而讓城市更加智慧化。但是,海量的資料也帶來了更大的風險。近些年來,關於資料被濫用、盜用乃至用於非法用途的情況並不罕見,而智慧城市所處理的資料關乎在城市內生活的眾多公民的方方面面,無論是資料的敏感性、數量,還是可能產生的負面結果,都不是其他型別的資料可以同日而語的。因此,智慧城市的建設之中,必然要面臨資料安全這一風險,這一風險很可能會成為智慧城市發展的瓶頸和隱憂,如何控制這一風險就顯得尤為重要。

3.3 難以做到真正的以人為本

在智慧城市的發展史上,從技術驅動型,到政府主導型,再到多方共建型,其中的建設理念越來越趨近於“以人為本”。城市,是人聚居的地方,城市居民的需求,才是建設智慧城市的方向所在。因此,智慧城市的建設逐漸過渡到多方共建型,更多地引入民間力量和資金,正是為了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讓智慧城市服務於人。

不過,目前支撐智慧城市的資料來源,往往是由建設者透過各種手段主動抓取,而城市居民則處於被動接受的狀態,而無法主動為智慧城市提供資訊和資料。這一點主要是因為目前資料確權還很難完成,因此城市主題市民完全無法控制自身所產生的資料,自然也就無法形成主動為智慧城市貢獻資料的規律行為。

這樣的現實情況是不符合“以人為本”的智慧城市精神的。在目前的階段,這對智慧城市的影響還比較有限,但當智慧城市進入進一步發展的階段時,這是一個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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