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流通的三大問題和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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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下,資料成為重要生產要素,各行各業都在積極推動“加快培育資料要素市場”相關工作。然而,作為一種新型生產要素,資料要素市場的培育並不容易。資料歸屬於不同主體、存在於不同機構,具有場景化、碎片化等特徵,資料來源多而零散,型別複雜多樣、標準不一,資料交換缺乏信任源、資料安全難以保障,這些都給資料的可信流通帶來諸多困難。資料流通面臨的挑戰我們從資料來源頭,即資料所有者的角度分析資料流透過程中面臨的挑戰,發現資料確權難、隱私保護性低和使用者激勵不足是資料流通中的三大痛點。首先,資料權屬難以界定和保障。造成這種局面的核心原因在於資料具有非排他性和可複製性。不同於傳統的土地、勞動力等生產要素,資料在流透過程中不但不會被消耗殆盡,反而越用越多,這也增加了確定資料歸屬的難度。
理論上,作為資料的主體,使用者享有支配資料的權利,但事實上,資料往往不由使用者掌握,不論是社交資料,還是消費資料,都儲存在各個服務提供方的資料庫中,被當成網際網路公司的核心資產,在使用者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計算分析,進而牟取利益。第二,使用者的資料隱私難以得到保護。即便當前大多數的服務提供方都會在使用者協議中做出資料流通的相關提示並取得使用者授權,但能堅持並貫徹全流程使用者知情權的服務提供方非常少。舉一些常見例子,我們在購物網站上瀏覽或購買商品後,不少購物網站會將我們的行為資料用於資訊流平臺廣告投放,以獲得更多銷量,但是購物網站到底提供了哪些資料給資訊流平臺,我們無從知曉。更或者,當我們頻繁看到曾經搜尋過的商品推薦時,當我們總是收到商品營銷簡訊甚至快遞詐騙電話時,當我們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的消費資訊被洩露時,有沒有辦法停止被侵權,該如何撤銷授權,能不能取證並向侵犯我們資料權利的一方要求終止服務或賠償,這些仍是亟待解決的問題。第三,缺乏使用者激勵。資料市場的可持續發展,離不開使用者積極參與。然而,現階段在絕大多數場景下,使用者作為資料主體的價值未能得到體現,市場也缺少高效的激勵機制去驅動使用者積極參與資料流通。因此,資料確權難、隱私保護性低和使用者激勵不足成為了資料時代下大家共同面臨的難題。那麼,區塊鏈在其中能發揮什麼作用,能否成為一劑促進資料流通的良藥呢?
區塊鏈解決資料確權難

從2009年開始,我國已出臺了一系列資料相關的法律法規,可以看出,我國對資料的監管不斷趨於嚴格、趨於全面。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過程中,體現資料價值的前提是,必須有效保障資料主體的合法權利。

我們來看看如何利用區塊鏈解決資料確權這個問題。理論上,對於可以流通的資料,不論是收集、處理、傳輸、使用還是銷燬等行為,都必須獲得資料主體的授權。那麼,如何證明資料是誰的、資料是合規的、資料得到了資料主體的授權呢?

首先,不論要證明的是什麼,資料的不可篡改性是保障資料可信流通的重要基礎。區塊鏈所採用的分散式儲存、加密演算法、共識機制等核心技術,使得鏈上資料具有不可篡改性,與資料權屬存證的需求是天然契合的,在構建多方信任方面具有天然優勢。

其次,作為當前國內區塊鏈發展的主流方向,聯盟鏈有其解決之道。聯盟鏈具有準入機制,僅限特定某個群體的成員和有限的第三方參與,資料提供方和使用方等須經過資質稽覈後才能加入,且必須遵守約定的資料流通規則。透過分級的許可權控制及預先設定的智慧合約,可以更好地規範資料流通行為,進一步保障鏈上資料合法合規。

再者,在控制准入的基礎上,區塊鏈為使用者發行自主可信的分散式數字身份。作為該數字身份的主人,使用者可以對身份資訊及身份相關聯的資料進行管理和授權。

區塊鏈的可驗證資料憑證可對使用者資料進行加密存證,當資料進入流通池後,加密的資料憑證hash上鍊,後續授權、獲取、驗證等一系列操作也都進行全流程鏈上記錄。不僅可以幫助資料使用方驗證資料真實性、合法合規地使用資料,還可以實現全流程透明可追溯,有效保護資料主體權益。

微眾銀行區塊鏈2018年推出的實體身份認證及可信資料交換解決方案WeIdentity,就是這個領域具有代表性的解決方案,目前已經在版權保護、司法仲裁、網路投票和物聯網等多個生產應用場景中得到了驗證。

目前,很多區塊鏈平臺還接入了版權局和司法機構作為鏈上節點,可快速同步資料,降低電子資料存證成本。

例如,2019年微眾銀行區塊鏈聯合人民網上線的人民版權平臺,依託區塊鏈技術,平臺將作者姓名、登記時間、作品名稱、作品摘要等資訊加密後進行電子存證,實現鏈上資訊可追溯且無法篡改。

一旦發生侵權行為,同為鏈上節點的司法機構可以直接從鏈上校驗電子證據,快速判定版權糾紛,從而大幅降低司法過程中的證據取證與保全成本,用傳統手段一半的價格便可完成確權、維權等全流程,幫助使用者以最小成本、最高效率成功維權。

區塊鏈保護資料隱私

在更大範圍流通和使用資料,可以讓資料發揮出更大的價值,但這也意味著資料可能會面臨更大的安全和隱私風險。

相信大家都接到過推銷房產、股票、貸款等業務的電話,對方不僅知道我們的姓名、手機號,甚至還知道我們的身份證號。這些都是我們的隱私資料,在個人隱私問題日益嚴峻的今天,讓人不由得擔心,資料流通是否會加劇隱私洩露?

解決隱私保護問題,常常談到道德和法律兩個層面,好訊息是兩個層面我國都已經取得了很大進步。

一方面,使用者對個人隱私資料的保護意識正在不斷增強,不輕易填寫個人真實身份資訊、不洩露他人隱私資料逐漸成為共識。

另一方面,我國先後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資訊保安技術個人資訊保安規範》等一系列法律法規,規範資料市場,不僅為存量業務中資料主體的合法權益提供了保障,也為發掘包括金融資料、醫療資料、民生資料等在內的高價值隱私資料提供前所未有的商業機遇。

在實際操作層面,已有多種技術手段落地用於保障資料隱私。近年來,區塊鏈隱私保護方案受到業界廣泛關注。依託區塊鏈等分散式可信智慧賬本技術,融合加密演算法、零知識證明、脫敏演算法、選擇性披露、安全多方計算等專業領域前沿成果,可以兼顧使用者體驗和監管治理,實現公開可驗證的隱私保護效果。

舉一個選擇性披露的例子,當你去聽線下脫口秀開放麥的時候,因為開放麥限定大於18歲才能入場,所以訂票及入場時,需要提供姓名、手機號、身份證號等個人資訊。

多次明文提供個人資訊,顯然加大了自身隱私資訊洩露的風險,然而實際上,提供個人資訊的目的,僅僅是為了證明訂票人年滿18歲。那有沒有方法既可以證明自己確實成年,又不需要暴露個人資訊呢?

選擇性披露就可以做到。選擇性披露方案可以在不依賴可信第三方服務和可信硬體執行環境的前提下,支援從任意型別的資料集合中選取部分資料進行披露,並支援基於部分資料的斷言判斷,實現最大化隱私保護效果。

通俗點說,根據不同業務需要,可以選擇性披露使用者的年齡“判斷”(例如大於18歲),也可以選擇性披露使用者年齡屬於某個區間(例如介於18歲到25歲之間),而不必披露具體年齡,更無需直接提供使用者身份證號碼。

在上述場景中,如果採用選擇性披露方式,將使用者的姓名、手機號、身份證號等身份資訊生成加密的可驗證憑證,使用者可以選擇僅披露年齡判斷,便可以有效地防止資訊明文暴露,達到保護使用者隱私的目的。

微眾銀行區塊鏈WeDPR方案便是一個集大成的高效隱私保護技術方案,其中的選擇性披露架構如圖2所示(更多內容可以參考《WeDPR白皮書》)。

區塊鏈激勵使用者參與意願

資料是有價值的,而且資料的價值往往需要透過資料流通來實現,這是大多數人已有的共識,我們能夠看到,資料流通的需求是普遍存在的。

然而,為何在市場需求旺盛、政策支援鼓勵等多個利好因素影響下,資料市場的發展仍處於初級和探索階段,遲遲未能形成行業規範和規模效應呢?其中一個原因,是資料主體的意願和價值未能得到體現。即便解決了資料確權和資料隱私問題,使用者就願意授權提供自己的資料嗎?使用者能從資料流通中得到什麼呢?

對此,區塊鏈提供了一個解決思路,即透過有效度量和激勵相容的方式,來提高資料所有者的積極性,從而促進整個社會的資料流動和資料市場的繁榮。

首先,要在資料流通場景中提供使用者激勵,就離不開資料定價問題。在傳統市場經濟中,價格是由供需關係決定的,那麼如何找到資料的需求方和提供方呢?

目前看來可行性比較高的方法,是在數字經濟新場景中,引入可信平臺,並聯合多方共同評估協定。作為資料市場的運營方,可信持牌機構釋出資料需求和資料商品,並撮合供需雙方,在共同協商的基礎上實現多方共贏。透過持牌機構的公信力和號召力,確保整個資料市場經濟的合規有序進行。

其次,有了供需雙方後,還需要對資料進行價值衡量。平臺運營方除了撮合供需雙方外,還需要對資料獲取成本、使用方根據資料產生的收益等進行調研,給出市場指導價格,供需雙方可以在此基礎上進行浮動,從而形成一個比較穩定合理的價格。

透過區塊鏈上的資料權屬記錄,以及區塊鏈智慧合約,確保資料提供方能夠獲取到資料價值對應的激勵,提高資料提供方對於資料流通的積極性。

2020年6月5日,微眾銀行區塊鏈聯合北京綠色交易所、北京綠普惠科技公司共同釋出的“綠色出行普惠平臺”就是一個很好的案例。

基於綠色碳交易積分割槽塊鏈,平臺經過授權後可透過車聯網裝置採集車主使用者的車輛停駛情況,記錄在鏈上並量化成數字積分(如碳減排量、碳積分等),形成各平臺機構共同維護的使用者綠色出行記錄。

企業可出資購買數字積分,使用者亦可使用數字積分兌換相應價值的產品或服務,平臺透過精神與物質雙重獎勵,聯合企業與民眾共同參與綠色出行專案,促進停駛減排真正落地。在這個案例中,透過激勵相容、多方共贏,使得各參與方既承擔責任,也有所收穫,無論是使用者還是政府、出資企業,都能在平臺中實現個體價值和整體價值,從而實現了資料的高效流通。

最後

需要強調的是,本文所闡述的,是一種資料流通的基礎設施構建方式,提供使用者確權、隱私保護能力,並透過可靠的授權機制和合理的激勵機制,提高使用者和資料提供方的參與積極性,使用者不僅可以授權、願意授權,而且可以清晰地知曉授權物件、授權資料內容、授權時間、資料用途、自己對資料質量的承諾和義務等。

我們所倡導的,是讓資料迴歸主體,以使用者為中心推動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融合發展,讓各個參與方都付出一定的資源和能力,也獲得相應的收穫和權利,實現多方價值共贏,實現生態可持續運轉。

資料流通是資料要素髮展的一個必備條件,雖然存在著很多挑戰和不確定性,但在利好的政策環境和巨大的市場潛力驅動下,我們對其不可限量的前景深信不疑,相信在行業的共同努力下,資料要素市場將迎來更快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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