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數字貨幣發行面臨的終極問題

買賣虛擬貨幣

中央銀行或者貨幣管理當局為什麼要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這個問題就和“我是誰,從哪兒來,到哪兒去”一樣,是每個當局必須面對的終極問題。

據央行業務網站(centraLBanking.com)今年對全球65家央行的調查,央行數字貨幣(CBDC)研發已成主流趨勢,當然一半還處於理論研討階段,進入概念驗證或測試階段的央行分別佔30%和20%。

不論處於哪種階段,從理論上闡明發行CBDC的必要性或好處,從觀念上釐清CBDC與現行支付工具的同異優劣,才有利於解決CBDC的法律地位問題,以及逐步向全社會推廣CBDC。

對於發行CBDC帶來的好處,英國、加拿大等央行的研究報告已羅列了諸多方面,如英國央行在今年釋出的《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機遇、挑戰與設計》報告中提出“CBDC作為一種新的央行貨幣及其新的支付基礎設施,可以從7個方面支援央行實現貨幣和金融穩定的目標”。

來源:英國央行報告。翻譯:清澈的空氣

CBDC作為一種新型的支付手段,首先要面臨的問題是與現行支付手段相比,有哪些方面更勝一籌,只有這樣才能取代或者有所彌補,才有可能解決那些與貨幣政策實施和金融穩定相關的問題。

最近,美聯儲研究人員的一篇報告《支付工具比較:什麼是CBDC的作用?》(Paul Wong & Jesse Leigh Maniff)嘗試對CBDC與現行的支付機制進行比較,對於上述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答案。

不同的國情

通常認為,發行CBDC的背景與近年來現金使用量明顯下降有關,公眾難以獲取普惠、安全、低成本的央行貨幣——現金,比如瑞典、加拿大等國家都出現明顯的現金用量減少。但美國的情況不同,流通中各種面額美元現鈔一直在增長,尤其是100美元。這顯然與美元作為一號國際儲備貨幣和結算貨幣的地位有很強的相關性。

來源:www.federalreserve.gov/paymentsystems/

此外,聯儲體系負責運營維護幾個批發和零售支付服務系統,如支票處理系統、自動票據清算系統FedACH® 、實時大額清算系統Fedwire®,在支付市場中佔有主導地位。2019年8月,聯儲宣佈開發FedNow系統,為銀行間結算提供全額實時結算(RTGS)服務,支援美國境內的即時支付,改善目前使用者資金轉移需要幾天時間才能到賬的現狀。

顯然,美國支付現狀不同於瑞典等國家,選擇發行CBDC除了和天秤幣類全球穩定幣的出現以及新冠疫情引發的對支付系統安全和效率的擔憂有關之外,Paul Wong等認為,CBDC與現行支付手段(現金和RTGS)相比所帶來的更多好處也是做出選擇的重要背景因素。

美聯儲的答案

報告選擇了支付工具的7個特徵,採用雷達圖分析法對CBDC與現行支付手段(現金、RTGS和RGTS+等)進行比較評分:

來源:聯儲報告。翻譯:清澈的空氣

(一)便利性(accessibility):即支付工具是否方便使用者獲取和使用。現金最方便,而使用RTGS必須擁有銀行賬戶,美國大約6.5%的家庭沒有銀行賬戶。CBDC可以透過智慧手機或網路執行,雖然不能完全和現金一樣,但對全美家庭的覆蓋率可以提高到96.7%-98%。

(二)匿名性(Anonymity):現金完全匿名,RTGS不允許匿名,必須遵守反洗錢、銀行安全法和客戶盡職調查等要求。CBDC在技術可以實現假匿名,但從防範洗錢和其他非法金融活動考慮,CBDC的設計不可能完全匿名。

(三)無記名性(Bearer Instrument):現金以及不記名支票的無記名性意味著持票人對出票人有直接求償權,即所謂的“見票即付”。RTGS的結算必須依靠支付中介持有的記錄。CBDC可以設計成具有無記名性的支付工具,即消費者只要持有CBDC或者持有轉移CBDC所需要的私鑰就可以具有求償權,相當於現金的“見票即付”。CBDC的這一特徵評分與現金相同。

(四)獨立性(Independence):指使用者選擇某些支付模式時對中介的依賴程度。使用現金不需要中介機構或裝置,使用電子交易系統對使用者有裝置和中介要求,如使用RTGS系統還需要透過金融機構訪問網路。CBDC對中介(支付卡、移動裝置、移動服務商或錢包商)有一定程度依賴,但優於現行電子交易系統。

(五)執行效率(Operational efficiency):現金執行的固定成本和可變成本都很高,2019年為例,聯儲的現鈔預算為9.6億美元,而FedACH®和 Fedwire®的2020年預算總費用分別為1.55億和1.4億美元。CBDC的執行成本結構更類似於上述電子交易系統,透過設計還可以具有更高的成效比,因此獲得評分最高。

(六)可程式設計性(Programmability):這是CBDC可能具有的重要特徵,可以透過智慧合同支援某些操作自動執行。目前的RGTS等電子交易系統也可以具有類似的功能,但不是自身內建的可程式設計性。

(七)服務有效性(Service availability):現金支付沒有任何時間限制,可以達到24*7*365.RGTS等系統受營業時間限制,開發中的FedNow快速支付即將打破這種限制。CBDC也可以設計得和現金一樣,不受時間限制全年無休。特別是如果CBDC具備離線功能,其服務效率幾乎等同於現金,惟一的區別是CBDC的離線支付需要藉助物理裝置。

從上述比較分析看, CBDC在執行效率、可程式設計性方面得分最高,在無記名性和服務有效性方面和現金持平,便利性、獨立性和匿名性方面略遜現金。

雷達圖分析只是一種相對錶達方法,針對不同的CBDC設計——基於代幣模式的、基於賬戶模式的以及混合模式的CBDC,上述7個特徵會有所變動,具體採用哪種模式,每種模式的7個方面誰優誰弱,最後取決於系統的設計。總之,CBDC具有改進現行支付手段的潛在可能性,如何實現這種可能性,是對現有支付手段進行改良,還是進行革命性顛覆性的創新,決定權在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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