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原行長:法定貨幣有可能被虛擬貨幣取代和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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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0日,中國銀行原行長李禮輝博士,在清華大學數字金融資產大講堂上發表了題為“數字金融與數字貨幣”的主題演講。

李禮輝的演講,主要分為信任機制和數字貨幣兩個部分。他認為,一個國家或者一個經濟體,如果不能保持經濟發展和金融的穩定,如果不能保持法定貨幣有競爭力的便利性,法定貨幣就有可能被虛擬貨幣取代和驅逐。

以下為李禮輝演講的部分節選:


 01
法定數字貨幣

中學教科書中,我們把貨幣的本質定義為一般等價物,有的學者認為貨幣的本質是一種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有學者認為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與實物現金的一體化。

我認為,數字貨幣是採用數字化技術的貨幣形式,具有法定地位、具有國家主權背書、具有發行責任主體的數字貨幣,或者可以再加一句話,具有實體資產支撐的數字貨幣,構成法定數字貨幣。

英國、加拿大、荷蘭、澳大利亞等國家央行早在幾年前宣佈啟動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研發,我們中國人民銀行也早就啟動了數字貨幣的研發。去年,他們釋出了一個研究報告,內容涉及數字貨幣總體架構、技術標準、法定地位、發行業務,可見他們研究是比較深入的。

就在一個月以前,周小川行長對數字貨幣做了比較全面的論述。他介紹了國際清算銀行關於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術語以及特性的討論,他探討了法定數字貨幣是數字還是物理,基於通證(Token)還是基於賬戶(Account),為零售服務還是為批發服務,借記型還是貸記型,錨定還是非錨定,加密還是不加密。

周行長還提出,私營部門也可以做基礎設施,但私營部門參與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必須具有公共精神。他對公共精神也做了定義,所謂的公共精神是準備為公共服務,而不是準備借搞基礎設施的特權或者優勢,過多的為個人或者個體謀利益。

我認為,如果我們利用區塊鏈技術或者廣義上的數字技術構建法定數字貨幣,理論上是可以實現高效率、高透明的。在這樣的系統中,交易對手之間是可以點對點支付,而且可以儲存完整支付資訊,每一筆資金的起始和流動都可以被追蹤。

所以,相對於傳統貨幣,數字貨幣具備以下的優勢:

1、可以直接支付、便捷支付、無現鈔支付,有利於減少交易成本和貨幣流通成本,提高資金的週轉效率;

2、中央銀行可以將實時網點的資料對貨幣容量精準的調控;

3、資金流的資訊可觀察、可推動,從反腐敗、反洗錢來看,高效率的資金資訊的追蹤能夠實現更好的管控效果。

但是,我們同時也看到,這幾年,微信支付、支付寶運用大資料、雲端計算等新技術,構建以信任、連結為紐帶的支付和生活服務平臺,突破了傳統支付模式,已經實現10億級的連線。微信支付、支付寶等新興的電子支付方式,迅速滲透人們的日常生活,傳統的現金,過去發展多年的ATM機,還有大銀行卡交易的筆數都不斷地縮減。

數字貨幣能不能替代傳統的貨幣形式,能不能取代新興的電子支付工具成為主要的貨幣形式和主要的支付工具,我覺得應該取決於四個關鍵因素:一是效率更高,二是成本更低,三是具有商業價值的經濟規模,四是具備社會認可的可信性和安全性。

我認為,在零售支付的市場,數字貨幣可能並不具備取代或者替代微信支付、支付寶等新的電子支付方式的絕對優勢。但是,在金融交易的場景中,或者說在數字金融資產的交易場景中,數字貨幣最有可能成為高效率的工具。

去年7月,高盛獲得美國專利商標局第一個數字貨幣的專利,這種點對點清算加密的數字貨幣,瞄準的是證券交易清算市場,以避免傳統清算交易的風險。美國證券交易T+3,我們中國的證券交易是T+1,所以,高盛推出這樣的加密數字貨幣瞄準的是美國的證券交易清算市場,進而解決傳統金融潛在的這些延時和各種各樣的風險。

 02
虛擬貨幣

接下來我們說說虛擬貨幣。

我們怎麼樣來定義基於區塊鏈技術和供應鏈社羣的“Coin”或者“Token”?現在,各國對於這兩個詞的定義有很大的不同,有的強調數字技術的特徵,把“Coin”稱作加密數字貨幣,有的強調金融屬性,把“Token”稱作通證,這樣一些所謂的基於供應鏈社羣的“Coin”或者“Token”當做一種證券交易工具來對待。

我的看法是,我們如果認同貨幣的本質,是一種關於交換權的契約,就應該強調交換權的經濟以及其金融屬性。無論是“Coin”還是“Token”,不僅在虛擬社羣成為價值的標記和支付的工具,而且可以透過交易平臺,與法定的流通貨幣進行交易,形成交易價格,所以它就具備了金融工具的屬性。

因此,我們把Coin或者Token定義為虛擬貨幣可能更為貼切。同時,我們也應該明確,虛擬貨幣沒有合格的發行責任主體,沒有實體的資產做支撐,也沒有主權的信任背書,因此談不上是法定數字貨幣。

2009年當比特幣面世的時候,很少人能洞察未來。

去年比特幣價值很高的時候,有些朋友問我,你這個區塊鏈工作小組的組長有沒有買比特幣,我說一個也沒有。很多人買了比特幣,在去年年底、今年年初的時候,覺得自己腰包挺鼓,但應該說那時候能夠洞察未來的人很少。

最近的一年虛擬貨幣經過暴漲和暴跌,我們看到虛擬貨幣不再只是虛擬社羣少數人的遊戲,而是平行於現實世界的網路金融的空間。

 03 
虛擬貨幣賴以生長的深層次原因

我們應該關注虛擬貨幣賴以生長的深層次原因。這裡我做了幾個方面的歸納:

第一個是虛擬貨幣賴以生存的技術土壤。在去中心化的架構的公有鏈中,或者說這種公有鏈本質上是屬於自規則的自組織,在這樣的社羣通行什麼?通行網路共識的治理機制和發行虛擬貨幣的激勵機制,虛擬貨幣是參與者認同的等價物和支付工具。

第二個是虛擬貨幣賴以生存的經濟土壤。有的人說虛擬貨幣如果政府不讓它作為支付工具,它就一文不值,我並不這樣看,我覺得虛擬貨幣還是有它的經濟土壤的。

虛擬貨幣有發行限額,但是可以細分,這點有的人可能認識不那麼清楚。為什麼中本聰當時搞比特幣的發行數量限定為2100萬枚呢?不能多發所以價格上漲。但是中本聰很聰明,發行總量是2100萬,但是他沒有限定比特幣可以細分的程度,是萬分之一還是一百萬分之一?所以,現在比特幣實際是不斷地細分,一個比特幣幾千美元,但是可以細分,細分到萬分之一的時候,萬分之一的比特幣可能就是兩塊錢,這個應該是我們必須關注的虛擬貨幣技術上很重要的特點。

另外,我們看到虛擬貨幣的交易可以匿名、可跨境、難管制,既可以用於公有鏈的社羣,也可以用於灰黑色的交易,可能成為資金非法流動的工具和投機交易的工具。大家知道全球暗網市場一直存在毒品、槍支、色情等等非法交易,暗網市場到底多大誰都說不清楚,美國能說清楚嗎?中國能說清楚嗎?但是規模應該很大,這樣灰黑色的經濟活動需要什麼樣的交易工具?需要地下可以信任,地上難以管控的支付工具。

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比特幣在地下可以信任,地上實際我們是難以管控的。所以,它就適應了這樣一些暗網市場交易的需求。去年發生了很多勒索病毒,這些事件中駭客大多選擇比特幣作為交易現金。

第三個是虛擬貨幣的造幣成本。比特幣是由挖礦產生的,它必須依據特定的演算法,就是中本聰當時的特定演算法來計算雜湊值,並經過分散式演算法的系統來確保一致,這些挖礦的成本包括電費、折舊、維護費等等。挖礦的成本不斷上升,有人測算目前大概挖礦每個比特幣的成本大概是4000美元左右。當然現在有的地方更加便宜,有的地方礦機價格下來了,也許不到四千美元,但是至少三千多美元,所以現在挖礦也是虧本的買賣。

第四個是虛擬貨幣投資的溢價。比特幣的大賬戶掌握在少數人手裡,所以可以把價格推得很高,當然我不知道這次價格跌這麼多,到底這些大賬戶起了什麼作用?有待在座各位做進一步研究。

透過對賬戶的分析估算,大約一千個賬戶持有40%的比特幣,這一千個賬戶裡更多的是千枚級萬枚級的賬戶,這些關鍵少數是在頂端,我認為他們可以操縱市場、掌握價格,而且可以操縱礦工掌握算力。

有人認為順應潮流就是投資的基本原則,不必區分虛的還是實的,真的還是假的,大家只要共同參與,一旦我們形成利益共同體,虛擬世界的貨幣就不會坍塌,但是實踐證明,這種貨幣世界是會坍塌的。

在這輪市場跌蕩中,韓國去年曾經出現了泡菜溢價,都盡數消失了,我國的投機者、礦工投機也都產生擔憂,很多人虧了。

 04 
虛擬貨幣的發展變化趨勢

除了這幾個深層次的原因,我覺得我們還要關注整個虛擬貨幣的發展變化的趨勢。這裡我也歸納了幾個方面:

一是虛擬貨幣有時會以驚人的速度擴張,可能對法定的貨幣世襲領域攻城略地。

虛擬貨幣與法定流通貨幣交易的數量取決於法定貨幣的國際地位、有關國家監管的政策、民眾的意願以及市場的環境。

比特幣與法定貨幣實時交易資料顯示,去年8月份,比特幣與日元交易的佔比一度攀高到46%,美元的交易只佔25%,人民幣佔12%。去年10月份,日元交易佔比衝高到60%,美元佔27%,作為世界貨幣的美元佔比低於日元交易是有原因的,這個原因在於日本去年就給予比特幣合法的地位,一些日本人以此作為投機工具和儲蓄工具,日本把這些人稱之為渡邊太太、渡邊先生。

虛擬貨幣發行的數量是有限的,而且總市值只是法定貨幣的九牛一毛,對於法定貨幣的地位應該說談不上什麼威脅,但是我認為,法定貨幣的地位並非是堅不可摧的,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的地位本質說取決於公眾的信任,法定就是加強公眾的信任。

貝殼作為原始的貨幣並非由於法定,大家到貨幣的博物館裡可以看到,那時候的貝殼還有別的東西都是原始的貨幣形態。

貝殼能夠成為貨幣是因為公眾認可的等價的屬性,一個國家或者一個經濟體如果不能保持經濟發展和金融的穩定,如果不能保持法定貨幣有競爭力的便利性,法定貨幣就有可能被虛擬貨幣取代和驅逐。

我們看到個別的國家,由於經濟衰退,外國制裁等原因,本國的貨幣急速貶值,虛擬貨幣趁虛而入,取代法定貨幣,成為國民信任追逐的工具。

第二是所謂的愛西歐,就是公開發行代幣融資,可能影響金融的穩定。

我對愛西歐有個定義,在公有鏈社羣發行代幣進行眾籌融資的行為可以稱之為愛西歐。據不完全的統計,全球的愛西歐規模2014年只有0.26億美元,2015年幾乎降低到0.14億美元,2016年突破2億美元,2017年上半年衝高到12億美元多,其中我們中國的愛西歐的融資規模佔比高達31.5%。

第三個是分叉幣的發行,就是IFO,這有可能成為新的投機遊戲。

IFO的發行是最早去年8月份出現,那時候第一個愛西歐叫比特幣現金,以後又分出比特幣黃金、比特幣鑽石、超級比特幣等等,我覺得這有點像比特幣圈大V開發新的遊戲。分叉的原因主要是在比特幣傳統社羣裡,挖礦所需要佔用的算力資源越來越多,但是原來的架構和有限的區塊只有1M,解決不了這些問題,出於不同的技術路徑和不同需求比特幣社羣出現了分裂。

第四個態勢,穩定幣,我覺得可能引發信任風險。

這幾個月虛擬貨幣價格跌宕起伏的時候,穩定幣出現了。目前市場最大的穩定幣是Tether的USDT,Tether公司聲稱遵守1:1準備金的保證,就是每發行一個USDT他銀行帳戶就有1美元的資金保障,而且USDT跟美元掛鉤,這個使用者可以隨時使用USDT與美元進行1:1的兌換。就在1個月以前,11月20日和26日,Tether兩次增發1億個USDT,同時較多的穩定幣也在發行。在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平臺上,這些穩定幣的市值少的數億美元,多的十幾億美元。

這裡有一個問題,這樣一些穩定幣賬戶不夠透明,而且缺乏權威性的監管。去年9月份,原來的原來的會計師事務所終止與Tether的合作,全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都不願意維他背書,統治者看不到經過審計的帳目,所以我覺得這樣的一些穩定幣還是存在信任風險。

第五重要的態勢,更值得大家關注,就是發達國家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態度發生轉變,有可能影響虛擬貨幣發展的態勢。

首先來看日本。日本側重於數字金融市場的開放,日本雖然強調虛擬貨幣的監管,但是主導性的政策是開放金融市場。

去年3月,日本內閣透過法律承認比特幣為合法的支付方式,取消比特幣的交易稅。比較特別的是,去年的9月29日,在中國代幣交易平臺,多個國家加強對虛擬貨幣監管的時候,日本監管機構宣佈11家虛擬貨幣交易所獲得註冊,1月4日又批准4家虛擬貨幣交易所,今年1月份東京發生5.4億美元的虛擬貨幣被盜事件以後,日本加強了監管的力度。

日本政府採取這樣一些政策來做區塊鏈、來做區塊鏈金融,真正的動機不好揣測,估計也許他們希望借道區塊鏈技術平臺來拓展數字金融市場,奪回過去20年他們在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失地。

然後是新加坡,它側重於數字金融的創新實驗。新加坡和其他有些國家,他們在監管沙盒的機制下,給予虛擬金融有限制的合規性。

我們需要更多研究的是美國。美國做得比較規範,他們側重於數字金融市場的規範,2016年以前美國監管重點在於防範虛擬貨幣被用於非法的領域,2017年推出新的舉措:

1、美國的證券交易委員會7月下旬宣佈愛西歐必須納入監管,經過監管審批發行的Coin屬於證券,未經監管審批的愛西歐屬於非法證券發行。

2、美國美國的證券期貨交易委員會在12月初公佈審查結果,允許芝加哥期權交易所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進行比特幣期貨交易。

3、美國的統一州法委員會提出《虛擬貨幣業務統一監管法》草案,草案把Coin界定為虛擬貨幣而非法定貨幣,草案闡明兩個觀點,虛擬貨幣和區塊鏈有助於實現快捷低成本的跨境或者遠端交易,均衡的監管體系可以為它的發展奠定基礎。

美國《虛擬貨幣業務統一監管法》草案對區塊鏈及區塊鏈的分散式帳本、可信資料、創造信任、快速、快靠等等的價值予以肯定。同時,這個草案也指出,區塊鏈的匿名性不可避免地帶來洗錢、恐怖等等風險,所以很有必要實行審慎監管。草案對虛擬貨幣的牌照核發、資訊披露、執法措施、區域保護、合規政策做了具體的規定,當然到現在為止,這個草案還沒有變成法律。

今年11月,美國有了新的進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有三個部門聯合釋出宣告,透過幾個案例傳遞資訊,加密數字貨幣的參與方,如果涉及證券交易而不進行註冊或者申請豁免,就會面臨這個委員會的執法。這個委員會對數字加密貨幣的管制的策略是透過個案的執法,而非系統性來解釋證券法,所以它希望謹慎、有序而積極地透過這些案例引導監管原則,明確監管的界限。

明天,我們就邁入2019年了。你對2019年的區塊鏈技術應用場景、加密貨幣的價格漲跌、央行是否發行法定數字貨幣,都有哪些預測?歡迎在文末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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