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區塊鏈治理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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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關於區塊鏈治理系列部落格文章中的第一篇。本部落格解釋了什麼是區塊鏈治理,併為深入研究奠定了基礎。
讓我們從一個示例開始,瞭解區塊鏈解決方案對治理結構的需求。假設一家輸電公司為你在印度新德里的家提供電力。你知道這家公司從發電機中獲取電力;達到的成本;管理住宅的電力供應;決定如果電網出現故障該怎麼辦;決定過載時在何處供電;並將處理修理工作,以及其他事情。現在考慮這樣一種情況:您可以使用屋頂的太陽能電池板自己發電,甚至可以向您的鄰居提供多餘的能源。所有關於電力生產、儲存和傳輸的資訊都被安全記錄在區塊鏈上。您有一個技術支援提供者,他將這個解決方案放在適當的位置並維護它(假設需要付費)。在這種情況下,您都是電力生產者,並且在如何維護這種設定上都應該有發言權。你們要回答的問題包括電價是如何計算的;在需求大於供應的時代,電力是如何輸送的;誰可以檢視區塊鏈上的資訊;誰可以決定軟體升級;誰將承擔法律責任等等。這些都是區塊鏈治理試圖回答的問題。上面的例子是基於布魯克林的LO3能源公司,該公司在實施其service1服務時必須回答同樣的問題。LO3最終建立了一個非盈利組織來幫助當地社羣管理他們的微網。未來,初創企業、公司和商業財團將需要設計治理結構,不僅要滿足監管和法律要求,還要考慮到區塊鏈解決方案的去中心化和參與性所帶來的複雜性。這些考慮因素對於每個企業都是不同的。在上面的例子中,我們討論了那些在為治理結構建模時沒有既得利益的個人是如何以一種特定的方式與他人互動的。但如果參與者是全球物流巨頭呢?一個玩家有多願意把自己的資訊放在由競爭對手開發和維護的區塊鏈上?由IBM和航運巨頭馬士基公司聯合開發的TradeLens 6公司發現了這一點。在宣佈這一計劃時,已有90多名會員加入,但不到幾周,TradeLens就發現,要讓必要的參與者達到臨界人數很難。專家和觀察人士評論說,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懷疑非馬士基航空公司參與了馬士基擁有和控制的區塊鏈網路。美國供應鏈研究中心(Centre for Supply Chain Studies)在探索符合《藥品供應鏈安全法》(20139)的區塊鏈解決方案時,也面臨類似的擔憂;其中一項法律,規定透過供應鏈收集所有藥品所有權變更的資訊。他們面臨的問題包括:· 誰決定誰在什麼情況下檢視哪些資料?
· 競爭者是否會對參與者的交易量和交易夥伴瞭解過多?· 如何保護智慧財產權?· 如何為區塊鏈的開發和正在進行的操作融資?更進一步說,分散式賬本技術可以讓多家公司走到一起進行創新,這就需要可靠的跨公司治理結構。這樣的團體將有興趣確保沒有單個實體可以單方面地進行規則更改、程式碼基礎升級或更改記錄。他們還必須設計安全可靠的信用證,這樣的團體將有興趣確保沒有單個實體可以單方面地進行規則更改、程式碼基礎升級或更改記錄。他們還必須設計安全和可信的決策過程和準則。上面的例子說明了區塊鏈環境的去中心化使得治理變得棘手,因為它不再像傳統企業那樣集中。幸運的是,這可以透過為每個區塊鏈應用程式的需求設計一個“治理組合”來解決。本部落格系列將探討影響給定區塊鏈解決方案提供者的治理結構選擇的考慮因素、限制和激勵因素。我們將簡要討論流行的治理模型,並結束於以開發自己區塊鏈治理模型過程中的實體的指示性考慮事項列表。
“我們為整個行業創造價值的唯一途徑,就是從不同的角度思考合作的問題。幾年來,我一直把區塊鏈稱為團隊運動。我們必須與我們的競爭對手合作,改善整個行業,比如安全、質量和減少跨境貿易壁壘。”—— Dale Chrystie聯邦快遞區塊鏈策略師,BiTA標準委員會主席鏈上和鏈外治理從廣義上講,區塊鏈治理可以分為鏈上治理和鏈外治理。在鏈上治理中,治理規則在協議級實現。整個治理機制和參與者之間的相互作用是由網路啟動前編寫的程式碼行來規範的,對現有程式碼庫的任何修改或變更都需要得到網路參與者的批准(改進協議)本質上,法典模仿了憲法(它定義了什麼是可能的,什麼是不可能的)和司法(它拒絕參與者違反法典的某些行為)。此外,當規則嵌入到程式碼中時,規則將變得不可變,併為治理功能帶來可預測性,否則這些功能將受到社會和政治變化的影響。然而,這也有不利的一面。一旦所有的參與者都被告知這些規則,壞的參與者可能會試圖操縱這些規則,使其對自己有利。這方面的一個很好的例子是DAO hack21。2016年4月,Slock.在以太坊協議上開發了一個基於自執行智慧合約的DAO 太陽投資基金。專案上線後不久,一個駭客利用演算法中的一個漏洞從該基金中榨取資金。攻擊者隨後發表了一封公開信,聲稱在“程式碼即法律”的原則下,他根據智慧合約的條款合法獲得了以太幣。此外,這一觀點也被以太坊社羣的許多人所認同,這也為駭客在未來採取這一防禦措施創造了一片沃土。
幾個主要的區塊鏈專案,如EOS、Tezos、Dfinity和Decred,都引入了以鏈上治理為中心的模型,其中治理是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    在鏈外治理中,這些規則、過程和社會規範並沒有嵌入到協議的程式碼中,而是像傳統治理一樣在物理世界中實現。由於它位於網路基礎設施之外,因此更容易受到傳統的威脅,如腐敗、共謀、人為錯誤等。從積極的方面來說,這個框架允許更多的靈活性和敏捷性來適應網路不斷變化的需求。因此,鏈外治理更類似於傳統的治理結構。比特幣和以天坊等已建立的加密貨幣透過核心開發人員、礦工、使用者和作為社羣一部分的業務實體之間的權力平衡來使用此治理模式。比特幣迄今的可持續性在很大程度上可歸因於它認識到需要緩慢演變,這種演變是由逐步實施的改進組成的。鏈上治理和鏈外治理的選擇也影響決策的集中化程度。在鏈上治理上,每個提案都由網路上的每個參與者獨立投票,這更符合區塊鏈技術的去中心化性質。然而,使用者參與一直是這種安排中的一項挑戰。此外,如果網路參與者串通一氣,也可能導致反競爭做法,這不利於整個區塊鏈網路。例如,最近 EOS 塊生產商相互勾結,雙方決定互相投票,以從生產 EOS 的塊中獲得更多收入。鏈外治理也可以導致更大的權力集中。這是因為它通常只允許少數網路參與者參與治理功能。許多人認為這違背了分散式賬本技術的精神。幸運的是,治理模型可以包括鏈上和鏈外治理的混合。需要快速決策的功能可以在鏈外完成。這些決定包括關於軟體升級的決定和關於法律責任和遵守的決定。一些協會,包括Hyperledger專案,使用指導委員會,這是一種可靠的離線管理方法,可以複製到其他區塊鏈應用程式中。、其他一些對區塊鏈的生存和發展更為重要的規則可以嵌入到程式碼中,以確保它們在所有情況下都能被遵守。這可以包括諸如何時需要在網路中使用硬分叉、之類的決策。
結論在法規(當然還有法律)所規定的範圍內,組織有相當大的靈活性來決定鏈上和鏈外治理的組合。不幸的是,在這方面不可能有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辦法。這是因為組織在其規模、產品、任務和技術專長以及參與者的資金上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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