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特律師
此前,Telegram在2018年初以TON區塊鏈,發行代幣籌集了17億美元。美國證券委員會SEC於2019年10月起訴該公司,稱Gram代幣是未經註冊的證券,並要求Telegram停止啟動TON區塊鏈。
2月11日,聽證會上,法庭爭論的焦點是“SEC表示,Gram不可能被視為商品,因為“該資產的價值將取決於Telegram努力增加需求從而增加價值,正如購買者所預期的;與黃金、漫畫書和甜甜圈不同,Telegram的Gram沒有內在價值。”因此,Gram的價值完全取決於Telegram建立區塊鏈的努力”。就是說,根據這些特徵,SEC認為其屬於證券。而Telegram堅持“就像比特幣和以太坊一樣,一旦被髮行就將成為一種商品。Gram的作用僅僅是TON區塊鏈的原生代幣。”
紐約南區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P. Kevin Castel審理中也疑惑,要求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發表意見,以獲得更多的專業支撐。
2月19日,Sec訴Telegram的TON區塊鏈一案聽證會上,紐約南區美國地方法院法官P. Kevin Castel 表示,應考慮 17 億美元代幣銷售的“經濟現實”。此次聽證會上,Telegram 的律師向法官保證,“Telegram 測試網上目前有 36 位驗證者,這表明該專案對「去中心化社羣」存在足夠的吸引力”。 SEC 則指控 Telegram 代幣銷售違反了聯邦證券法,稱兩次向私人投資者的代幣銷售都是公開發行,且該公司沒有充分限制初始發行的 gram 向二級市場的轉售行為。SEC 稱“Telegram 將目前還毫無用途的,gram 賣給了對投機感興趣的投資者 ... 投資者備忘錄中聲稱回報為兩到三位數,這是一種直接籌資”。
Telegram律師Alexander Drylewski稱,美SEC的Howey測試不適用於數字資產。此處的,Howey測試是什麼意思呢?
(Howey test)來自美國一個證券案例(SEC v. Howey),1946年,有一個Howey公司,擬定了一種合同,合同約定公司出售農場土地,允許買家購買後可以選擇向被告回售,回售後被告則可以繼續經營農場,買家則享有農場經營的收益。絕大多數買家並不是以農場為生,所以選擇了回售。法院認為該回售協議構成了一項投資協議,投資合同也就是證券,所以Howey公司違法出售證券,因此判例也形成了一個專有術語:“Howey測試”。法官在此案中創設的里程碑意義的“豪威測試”標準包含四大條件:1、是金錢(money)的投資;2、該投資期待利益(profits)的產生;3、該投資是針對特定事業(common enterprise)的;4、利益的產生源自發行人或第三人的努力。
此外,1933年,美國聯邦《證券法》第77b條對證券的定義,力圖將所有可能的證券型別都納入其中:包括任何票據,股票,庫藏股,債券,信用債券,債務憑證,息票或任何利潤分享協議,擔保信託證券,公司成立前的認股證書,可轉換股份,投資合同,表決權信託證書,任何有形或無形財產權益證書,通常稱之為“證券”的任何權益或權益工具,任何與上述專案相關的權益證書、認權證書、暫時或臨時的證書、收據、權證、認購權、購買權。
從法官目前的問話來看,可能傾向於Telegram發行的代幣和證券還是不同的,不過經濟動機和該區塊鏈的實際程序可能是法庭所關注的。法官凱文·卡斯特Kevin P. Castel已明確表示,此案將於 4 月 30 日 TON 區塊鏈啟動之前做出最終判決,法院如裁決Gram是否證券或者何時是證券,對代幣發行交易可能影響巨大。
律師一句話,Telegram發行的代幣到底是否證券,主要是看它的收益是否是可期待的來自發行人或第三方的努力,即起價值到底是如何定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