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訴Telegram案,涉及的證券法案是怎樣的存在?

買賣虛擬貨幣

文/張特律師

此前,Telegram在2018年初以TON區塊鏈,發行代幣籌集了17億美元。美國證券委員會SEC於2019年10月起訴該公司,稱Gram代幣是未經註冊的證券,並要求Telegram停止啟動TON區塊鏈。

2月11日,聽證會上,法庭爭論的焦點是“SEC表示,Gram不可能被視為商品,因為“該資產的價值將取決於Telegram努力增加需求從而增加價值,正如購買者所預期的;與黃金、漫畫書和甜甜圈不同,Telegram的Gram沒有內在價值。”因此,Gram的價值完全取決於Telegram建立區塊鏈的努力”。就是說,根據這些特徵,SEC認為其屬於證券。而Telegram堅持“就像比特幣和以太坊一樣,一旦被髮行就將成為一種商品。Gram的作用僅僅是TON區塊鏈的原生代幣。”

紐約南區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P. Kevin Castel審理中也疑惑,要求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發表意見,以獲得更多的專業支撐。

2月19日,Sec訴Telegram的TON區塊鏈一案聽證會上,紐約南區美國地方法院法官P. Kevin Castel 表示,應考慮 17 億美元代幣銷售的“經濟現實”。此次聽證會上,Telegram 的律師向法官保證,“Telegram 測試網上目前有 36 位驗證者,這表明該專案對「去中心化社羣」存在足夠的吸引力”。 SEC 則指控 Telegram 代幣銷售違反了聯邦證券法,稱兩次向私人投資者的代幣銷售都是公開發行,且該公司沒有充分限制初始發行的 gram 向二級市場的轉售行為。SEC 稱“Telegram 將目前還毫無用途的,gram 賣給了對投機感興趣的投資者 ... 投資者備忘錄中聲稱回報為兩到三位數,這是一種直接籌資”。

Castel 法官將“Telegram 這種籌資行為比作是黃金出售,稱賣家在出售貴金屬之前不會詢問是否對黃金感興趣,雖然購買者的真正目的是投機。”SEC 迴應稱,“與黃金不同 Telegram 的第一輪出售後代幣被鎖定 1 年多,Telegram 並沒有提供合理鎖定的理由,從而為購買者大量轉售和建立二級市場創造了條件。這讓初始購買者類似於承銷商,Telegram 應對此負責,因為沒有對轉售施加任何限制。”Telegram 迴應稱,“與投資者的購買協議中對轉售進行了限制”,但 SEC 認為,“那只是一種投資者忠告,而非確保。”此次聽證會上,Castel還提出了幾個問題,如Telegram 鎖定第一輪購買協議的經濟動機是什麼?第一輪出售的 gram 代幣是否具有效用性?TON 區塊鏈是否能如期啟動?以及如果 Telegram 的高管失蹤了會產生什麼影響?

Telegram律師Alexander Drylewski稱,美SEC的Howey測試不適用於數字資產。此處的,Howey測試是什麼意思呢?

(Howey test)來自美國一個證券案例(SEC v. Howey),1946年,有一個Howey公司,擬定了一種合同,合同約定公司出售農場土地,允許買家購買後可以選擇向被告回售,回售後被告則可以繼續經營農場,買家則享有農場經營的收益。絕大多數買家並不是以農場為生,所以選擇了回售。法院認為該回售協議構成了一項投資協議,投資合同也就是證券,所以Howey公司違法出售證券,因此判例也形成了一個專有術語:“Howey測試”。法官在此案中創設的里程碑意義的“豪威測試”標準包含四大條件:1、是金錢(money)的投資;2、該投資期待利益(profits)的產生;3、該投資是針對特定事業(common enterprise)的;4、利益的產生源自發行人或第三人的努力。

此外,1933年,美國聯邦《證券法》第77b條對證券的定義,力圖將所有可能的證券型別都納入其中:包括任何票據,股票,庫藏股,債券,信用債券,債務憑證,息票或任何利潤分享協議,擔保信託證券,公司成立前的認股證書,可轉換股份,投資合同,表決權信託證書,任何有形或無形財產權益證書,通常稱之為“證券”的任何權益或權益工具,任何與上述專案相關的權益證書、認權證書、暫時或臨時的證書、收據、權證、認購權、購買權。

從法官目前的問話來看,可能傾向於Telegram發行的代幣和證券還是不同的,不過經濟動機和該區塊鏈的實際程序可能是法庭所關注的。法官凱文·卡斯特Kevin P. Castel已明確表示,此案將於 4 月 30 日 TON 區塊鏈啟動之前做出最終判決,法院如裁決Gram是否證券或者何時是證券,對代幣發行交易可能影響巨大。

律師一句話,Telegram發行的代幣到底是否證券,主要是看它的收益是否是可期待的來自發行人或第三方的努力,即起價值到底是如何定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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