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比特幣究竟是不是貨幣?

買賣虛擬貨幣
近日,央行貨幣金銀局官網釋出《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央行提示稱,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按照筆者認知,目前市面上交易的數字貨幣中,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幣等資產市值靠前,市場認可度稍高。今年5月中旬,最具代表性的數字貨幣——比特幣,國內交易價格破萬元,而彼時,正值央行等監管部門進駐國內各大比特幣交易平臺近4個月,這一始於年初的檢查工作是要求各交易平臺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反洗錢、外匯管理和支付結算等金融法律法規,而間隔不足一個月,時間還未走完6月上旬,比特幣又破了兩萬元。一時間,曾經沉寂的討論再次熱烈起來:雖然在各國央行眼裡,比特幣不被認可為法幣,但有不少國家認可其支付能力,那麼,它究竟是不是貨幣?
按照經典教科書的定義,貨幣是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同時,它應該具備價值尺度、流通收單、支付手段、儲藏手段和世界貨幣五大基本職能。現實是,無論現在已經有多少國家允許交易中使用比特幣,但其普及的範圍仍然有限,尤其這一支付要基於網路裝置等軟硬體支援。在最近勒索病毒事件中,其製造者宣稱要以比特幣為支付手段,這令不少人錯愕,禁不住要問“比特幣是什麼玩意兒,寶寶沒有啊”。顯然,這一要求進一步凸顯比特幣的匿名性和虛擬性,便於隱藏和跨境流通,其距離“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成為“貨幣”還有距離。可是,交易火爆看得人眼熱,它是投資品嗎?對這一問題,業界似乎仍有分歧。作為一個合法交易品種,比特幣擁有與黃金類似的稀缺屬性,總量固定,因此將之作為投資品是有升值空間的;但另一方面,被業界視為風險偏好較高的對沖基金經理人大多對比特幣採取敬而遠之的態度。鑑於比特幣類數字貨幣交易價格的大幅起落,很多投資經歷也表明,投身其中還是需要一顆堅實的心臟。但無論如何,基於區塊鏈技術產生的比特幣將更高層次的數字貨幣帶進人們的視野。正如工銀國際研究部主管、首席經濟學家程實所說,比特幣突然出現和快速崛起的真正意義,是讓人們在危機混亂中看清國際貨幣體系改革的方向:加強貨幣發行的內在約束、削弱霸權貨幣的體系影響、尊重微觀群體的貨幣權力、滿足資訊時代的貨幣需求、體現平等多元的貨幣精神。(作者:一 帆)
轉自:http://zqrb.ccstock.cn/html/2017-06/21/content_63491.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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