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驛昉:區塊鏈治理——數字世界新的治世良方?| 鏈塔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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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驛昉    製作:李甲、南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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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驛昉,鏈塔研究院專家,能鏈科技首席戰略研究員,巴位元專欄作家。碩士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地球研究所,曾擔任NASA、BNEF顧問。多年智庫從業經驗,曾任第一財經研究院能源與科技行業負責人,長期關注“綠色經濟與能源數字化”領域。區塊鏈佈道者,通證經濟學、區塊鏈治理機制研究者。

中本聰在撰寫“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白皮書的時候,本意是想創造一種“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以解決對政府和銀行業不信任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比特幣創世區塊中銘刻著這樣的警世名言——“The Times 03/Jan/2009 Chancellor on brink of second bailout for banks”。但中本聰或許沒有想到的是,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衍生出來的意義遠超電子現金所對應的貨幣屬性本身。

作為資訊網際網路向價值網際網路的過渡,區塊鏈重塑的是數字化社會中的生產關係。基於區塊鏈而蓬勃發展的通證經濟、社羣治理的理論基礎來自於客觀物理世界中早已成熟的經濟學和社會學的數字化對映,但不同的是,這又是一種超脫於傳統經濟學和社會學的,融合了鏈上和鏈下治理思路的新治理正規化。區塊鏈治理是否能夠解決傳統中心化治理機制中存在的資料篡改、版權盜用、決策不透明、收益錯配等問題,成為未來數字世界新的治世良方?這一切非常值得探討。

有意思的是,業界對於區塊鏈技術的初衷——發明一套脫離於央行而由社羣自發維護的貨幣系統中的“貨幣”屬性仍舊存在廣泛爭議,因為比特幣價值波動巨大以及通縮的特性,被認為不符合貨幣的屬性。然而,其中的次生概念——“社羣自發維護”這一特點卻已經被充分證明其可靠性,並在比特幣之後的大量區塊鏈專案中,如以太坊、EOS、卡爾達諾等,被成功推廣。

儘管這些後發的區塊鏈專案的本意已經遠遠超過建立一套“電子現金”系統那麼簡單——例如以太坊旨在建立一套基於區塊鏈的智慧合約執行平臺,但不變的是分散式的社羣治理機制都得到了保留,且在不同程度上被髮揚光大了。

區塊鏈的鏈上治理

在一個分散式的自治體系中,如何達成最廣泛的共識,即在分散式賬本中加上全網都認可的一個全新區塊是實現鏈上治理的最重要一環。共識演算法是實現區塊共識的數學基礎,是內鑲在區塊鏈的底層protocol裡的。無論是使用POW(proof of work)的比特幣,正在向POS過渡(proof of stake)的以太坊,又或是使用DPOS(delegated proof of stake)的EOS,都能夠在現實中找到一定的影子。

以人類社會中的群體決策機制打比方,過去的中心化模式類似是“帝王”決策制,誰打下的江山(系統),誰就有權來做決策;基於工作量證明的POW類似於“科舉”決策制,透過考試(算nounce),擁有更強能力(算力)的人有更大的概率被選出成為決策者;基於權益證明的POS類似於“鄉紳”決策制,透過證明自己的財產數量,擁有更多資本(stake)的人有更有可能行使決策權;而DPOS則類似於代議制民主,競選者需要到社羣中拉選票,民眾把手中的選票投給信任的精英們(超級節點),由超級節點進行決策。

除了根據共識演算法來生成共識區塊,對於爭端的消解也是鏈上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比特幣為例,共識演算法在極偶爾的情況下可能發生失靈,兩個礦工可能分別獨立破解了nounce值,成功打包區塊並進行全網廣播,導致兩條平行的子鏈產生。

從客觀上來講,兩者並沒有“對”與“錯”之分,但為了使區塊鏈保持其唯一性,比特幣protocol規定最長的那條鏈將成為“正確”的鏈,而相對更短的鏈則會被拋棄。這樣從技術手段上確保了鏈上爭端的及時解決,確保比特幣網路的正常運轉。

區塊鏈的鏈下治理

如果說鏈上治理是透過protocol預設的程式碼保證社群自治的話(governance by protocol),那麼對於protocol的升級迭代顯然是鏈下治理的範疇(governance of protocol),另外一些關於區塊鏈專案重大走向的事宜,如分叉,也屬於鏈下治理。

在傳統的中心化網際網路專案中,鏈下治理並沒有值得談論的必要,因為本質上來說發起該專案的公司的管理層,或者董事會,是唯一的有權決定專案走向的參與方。而區塊鏈作為去中心化的自我維持、自我發展的生態體系,其鏈下治理體系理應也是基於社羣共識的。

區塊鏈治理可以在某種程度上解決使用者的利益和公司擁有者利益不統一導致的發展方向差異問題。事實上,大部分割槽塊鏈專案的鏈下治理機制更像是中心化的發起者社群和分散式的使用者社群的二元制。筆者將其中的主要幾種模式歸納如下:

1、技術精英治理——比特幣

在比特幣網路裡,比特幣核心開發者對技術層面有很大話語權,而使用者則在新程式碼的使用層面有投票權。鏈下治理的三層結構可以歸納為:多數人提案->少數人決策->多數人表決。

在開源的技術社羣裡,任何人都可以對比特幣網路的protocol發表提案,而後比特幣的核心開發者們會透過Bitcoin Improvement Proposal(BIP)的機制來達成共識——由比特幣核心開發者Wladimir van der Laan來領導,如果核心開發者們達成共識認為某一項改進是必要的,那麼最後還需要得到95%以上的雜湊算力的支援,程式碼的改進才會被廣泛的比特幣網路所接受,否則,礦工和使用者可以拒絕執行新的程式碼。

總的來說,比特幣核心開發者為比特幣網路的使用者提供程式碼改進的建議,是否採納則由全網算力共同決定。

2、創始權威治理——以太坊

以太坊和比特幣在治理層面相比的重要區別在於,比特幣的創始人中本聰至今沒人知道真實身份且已在網路中銷聲匿跡;而Vitalik(V神)作為以太坊的發明者和絕對權威,在以太坊社羣擁有絕無僅有的影響力。

儘管V神並非獨裁者,他主動要求將以太坊的發起機構定義為非營利性的基金會而非企業,但他的角色仍舊是以太坊社羣的絕對精神領袖和技術靠山。

與比特幣類似地,必須經過社羣一致同意,以太坊改進協議Ethereum Improvement Proposal(EIP)才能變成活躍狀態。但由於V神的個人影響力,以太坊治理效果比比特幣稍高,V神個人號召力可以推動提案進展,如在DAO事件導致的ETH和ETC硬分叉中,投票使用者中有85%同意V神的分叉提案,僅有15%反對。

3、超級節點治理——EOS

EOS的開發者BLOCK.ONE是一家技術公司,但EOS並沒有像以太坊一樣,設立基金會進行程式碼開源之後的社羣管理。社羣決策主要依靠選舉的21個超級節點以及一部“憲法”來進行。

對於程式碼改進的提案,需要21個節點中的15個節點同意才能進行。如果某一超級節點對提案的態度不符合token持有者的利益,token持有者可以發起投票將超級節點選下去。

EOS超級節點也擔負著發展和繁榮EOS生態的重任。這就要求節點維護者利用自身的資源支援基於EOS網路的DAPP專案發展。除此之外,擁有一個良好氛圍的社群也是成為EOS超級節點必不可少的條件。

4、多機構治理——卡爾達諾Cardano

與以太坊一樣,Cardano也設有基金會,但不同的是,Cardano專案的技術開發、資金監管、生態運營分別由三個組織來獨立負責。Cardano基金會負責整個專案的最高管理,包括專案發展、應用方向和資金管理等。IOHK是一家位於香港的區塊鏈工程公司,負責構建Cardano區塊鏈,IOHK與Cardano基金會屬於技術僱傭的關係,簽約到2020年。

Emurgo是一家位於日本的基金,負責孵化Cardano生態內的專案,以促進建立在Cardano商業生態系統上的應用。Cardano生態代幣ADA的持有者可以共同投票以參與社羣重要事宜,如protocol升級等決策。

鏈上治理與鏈下治理的結合

僅有鏈上或鏈下治理一招顯然是不足夠維持龐大的區塊鏈社會的正常運轉的。區塊鏈專案與傳統的網際網路專案的關鍵不同點在於其擁有token這一串聯鏈上、鏈下治理的各參與方的核心。

第一,對於開發者而言,做區塊鏈的開源專案不會像做傳統網際網路的開源專案一樣是在“積德行善”,一套受到廣泛認可和使用的區塊鏈protocol,其上的token也自然擁有較高價值,這是對於技術和管理團隊的天然回報;

第二,對於挖礦節點而言,token是整個區塊鏈專案自發維護的激勵機制基礎,有了token的經濟激勵,礦工有動力挖礦,社羣才能在不需要中心化機構提供伺服器的前提下自發運轉,客觀上為擺脫中心化系統提供了物理基礎;

第三,對於參與者而言,token是區塊鏈生態的權屬證明,token持有人擁有整個區塊鏈生態中的基礎設施使用權、話語權、資源分配權,參與者能夠在鏈上的基礎設施使用和鏈下的社羣治理環節都充分融入。

單純的鏈上治理其實傳統的網路BBS等網路自治社羣能做到,單純的線下治理傳統的公司股東大會也能做到。但Token的奇妙之處在於打通了鏈上和鏈下。

一方面,在鏈上,token是一種數字化的權屬通證,持有者可以直接用token呼叫區塊鏈的算力、網路資源,也可以透過智慧合約進行價值的流轉和交換。區塊鏈對於鏈上治理的最大意義在於,智慧合約可以直接用程式碼觸發token發放,來進行價值的分配,而不用像過去一樣,合同雖然可以電子化但價值卻必須線上下確認後進行轉移。“Code is Law”是區塊鏈世界裡新的信條。

另一方面,在鏈下,token持有者會被納入區塊鏈的社羣,參與社羣決策,透過行使投票權從而影響社羣事務的走向。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作為“使用者”的身份和作為“所有者”的身份這樣的二元性在區塊鏈世界裡得到了統一,使用者透過使用token促進區塊鏈生態的繁榮,生態繁榮帶來的系統價值上升也可以透過所有者的身份享受到,從而實現生態的良性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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