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 Silver:我起訴比特幣交易所的原因

買賣虛擬貨幣

摘要:David Silver是Silver Miller公司的創始人,該公司是在加密貨幣訴訟中最傑出的原告律師事務所之一。David Silver起訴了不受控制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案件,該公司專門代表金融欺詐的受害者。


我是在紐約長大的,作為一名處理人身傷害律師的兒子,我的一生都受到法律的影響。在我創辦自己的公司之前,我在全國最大、最高檔的律師事務所之一華盛頓特區工作了近10年,。我為一些知名人士和權威公司處理過諸多案件。不過這些都沒有為我進入數字貨幣的世界做好充分準備。2014年在南海灘酒吧,我喝了幾杯之後,我的一個朋友拿出了他的智慧手機,給了我5個比特幣,給我和其他朋友留下了深刻印象。就像Neo給我吞下了他的紅色藥丸一樣,把這些比特幣說的就像是一個仙境,我每天都在那裡學習到比特幣的深度。(對了,謝謝你,不知名的朋友!我還沒有動過這些比特幣,讓它們在同一個錢包裡放了四年)。但我也以另一種方式活躍於這個行業。
在過去的三年裡,我已經對 Cryptsy, Coinbase, Kraken, Tezos和 Monkey Capital提起了訴訟。更多的訴訟將在未來幾天、幾周和幾個月到來。我敢說,我在這個領域提起的訴訟比國內任何其他律師都多。我已經在全國各地的會議、演講和電視上演講。在CoinDesk、路透社、彭博社和英國金融時報發表的文章中,我曾提到過比特幣是一種投資。人們總是問我:“比特幣是一項不錯的投資嗎?如果是這樣,我應該在哪裡買?”從我對密碼貨幣的獨特視角來看,我告訴那些人:“比特幣的價格漲跌是不確定的,所以我不知道你應該買哪一種加密貨幣。”下一個問題通常是:“說真的,我該怎麼辦?”我只能笑著對自己說:“如果我知道答案,我就會自己投資。”“為了你的資訊,我不會這樣隨意地誘導你;因為我不知道比特幣的價格將會怎樣。如果我知道該怎樣做的話,在我的朋友給了我那五比特幣後,我就會在2014年就開始投資。交換隻是個謊言
我所知道的,以及我能在某種程度上說得很聰明的是,對於那些第一次經歷加密貨幣的人來說,這是一個普遍的笑話:如果比特幣可以進行交換那麼所有的美國人將一哄而上。這個是對任何投資者在這一領域的最大威脅。Bittrex, Poloniex, Coinbase, Kraken, Gemini和其他一些不太知名的交易所之間存在著差異,它們是不一樣的。因此你的比特幣在交易所裡的價格是不同的,它們遵循的規則、安全、領導的質量也是不同的。每個交易所如何應對挑戰和逆境是不同的。我不是在這裡支援任何不同的交易所,但我可以告訴您,每一個交易所都確保了客戶資產,處理了客戶問題,並提供了不同的支援。一些類似於合法的銀行;另一些人如伯尼麥道夫,他外表老練,富有財富,而實際上,他們只是普通的盜賊和騙子。交易所真正應該討論的問題是:如果發生了閃電崩盤,客戶損失了錢,會發生什麼?當閃電崩盤只發生在一個交易所而不是其他交易所時,會發生什麼?當交易所碰巧為客戶提供像傳統投資公司那樣的保證金交易,但卻否認這些規則適用於他們時,會發生什麼?什麼法律適用,什麼政府機構有權力執行適用的理論法律?當災難發生時,會發生什麼?一些交易所透過對客戶賬戶進行再融資來應對災難性事件,其他交易所則告訴客戶,他們的運氣不太好。
而後者可能對我的業務有利——因為錯誤地強加給客戶的損失是通常產生訴訟的地方但這對消費者來說是毫不利己的。如果你聽過我在這個問題上的演講,你知道我是一個充滿激情的信徒,監管即將到來,在美國雖然會很艱難但絕對會迅速上演。失敗點那一天的到來將使較弱的交易所崩潰。交易所是否繼續生存呢?通常情況下,那些擁有最好的領導能力和運作透明的人將會上升到最高。至於那些失敗的人就不得而終了。如果你把你的比特幣委託給其中一個交易所,那麼你的損失將會很大。在它昂貴的時間耗費裡,你永遠不知道它會變成什麼。至於哪些ICO是可行,哪些不可行,選擇贏家的能力可能會更容易一些。
不過答案是:他們中沒有一個人能證明自己是贏家;而且,一旦山姆大叔和他的親戚們在全球範圍內圍繞著ICO和比特幣相關的投資交易,他們中的任何一個看起來像贏家的人在將來都不可能出現。雖然我相信越來越多的人會加入比特幣和加密貨幣的行列,但監管和政府幹預將會改變所有的規則。我曾被派到建議對比特幣公司進行法律辯護,如果他們的公司依賴法律,他們就會為加密公司提供100%的免費法律辯護費,這完全只是個謬論。 我的一些訴訟和其他人的訴訟將會證明這些公司的謬論,這些錯誤的宣揚是違反法律的。一個沒有執行的ICO,這就不僅僅是安全問題了。我敢肯定,在大量投資機會中損失的下一個是亞馬遜或Netflix,但就目前而言,選擇傳統投資對大多數人來說是正確的。我覺得奇怪的是,那些自稱是監管建議的人,在最大的律師事務所的監管建議中,每小時收費最高的是同樣的律師,他們告訴媒體,人們應該只投資一家加密公司,而這是他們可以承受的損失。這是糟糕的法律建議和投資建議。
個人觀點受過教育的消費者是最好的消費者。需要澄清的是,不要因為我的公司捲入了一場針對一家交易所,或是一家透過ICO籌集資金的公司訴訟中,就覺得交易所或ICO將無法生存,或者是不合法的。套用人物Amy Gardner在電視節目上的話說:“我對比特幣的痴迷比你所知道的要長。但我對它表達愛的方式是拿棍子來戳他。我這樣表達愛的方式是為了保護我的客戶,他們是這個領域的早期採用者被那些認為他們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公司誇大了。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我要求公司承擔責任,我將繼續對這些公司提起訴訟。這意味著我更不喜歡那些公司或密碼貨幣。隨著這些公司在美國的成長、壯大和合法化。我會讓他們會明白,責任就是責任。
比如:當有人偷了你的錢,你失去了你認為屬於你的東西,你就尋求正義一樣,但在美國尋求正義需要一個法律和秩序。在我的一個案例中,我們不得不讓一位聯邦法院法官下令讓我的客戶重拾價值1.1萬美元的比特幣,目前價值超過1.5億美元。當我的客戶把他們的比特幣從他們那裡偷走的時候,他們不再那麼關心權力下放了。 在這一點上,他們只關心他們丟失的密碼貨幣。

在一個具有諷刺意味的事件是,幫助我的客戶重新獲得對非政府監管的加密貨幣世界的信任的人是……一個穿長袍和木槌的政府官員。這也許說明政府對比特幣的干預還沒有那麼糟糕。


來源:https://www.coindesk.com/i-love-crypto-thats-why-i-sue-bitcoin-exchanges/
翻譯:@ 雷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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