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第一起比特幣糾紛需開庭審理

買賣虛擬貨幣

新加坡第一起比特幣糾紛


據《海峽時報》報道,“電子做市商B2C2於7月份起訴了比特幣交易所運營商Quoine,稱自己的交易被其撤銷,導致收益被扣除。”

總部位於倫敦的B2C2公司聲稱“金融機構和大額交易商相信B2C2能夠透過即插即用連通性、做空和交易後結算實現無縫的加密貨幣交易。”Quoine則在新加坡、日本和越南設有辦事處,宣稱自己是“領先的金融科技公司,提供由區塊鏈技術支援的貿易、兌換和次世代金融服務”。

據報道,雙方爭論的主題在於B2C2企圖“從Quoine收回3084.78582325個比特幣,稱Quoine的失信行為剝奪了其在最高中間價的時刻出售收益的機會”。

B2C2當時的比特幣收益接近400萬美元,但由於價格暴漲,現在已經漲了近十倍。考慮到加密貨幣的複雜性,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SICC)的Simon Thorley法官拒絕作出即決判決,而是要求開庭審理,以確定“B2C2是否有權自行收回比特幣或者自事件發生後比特幣增長的價值”。這種案例在新加坡還是首例。

SICC表示自己的作用是“協助仲裁,而非進行仲裁,希望為這兩家公司提供另一種選擇”。


已填寫的訂單是否不可撤銷?

這個問題的核心可能在於加密貨幣的監管現狀。Quoine被指違反了自己設定的交易不可撤銷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可能並沒有合適的仲裁者,最終需要呼籲更多的政府監管。

B2C2的Danny Ong表示,他的客戶“在Quoine的平臺上下了一個訂單,以10個比特幣換取1個以太幣的價格出售以太幣。”這些訂單轉變成一系列交易,最後B2C2支付309.2518個以太幣購買了3092.517116個比特幣。當天比特幣被記入B2C2的賬戶。但第二天,Quoine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直接撤銷了該交易。

Quoine採取這種措施是由於對“公平的全球市場價格”會被極大擾亂感到恐慌,但現在還沒有法律標準來明確這種行為是否符合這些概念。

據報道,B2C2要求拿到“從違約日到判決日之間,比特幣最高中間價的美元收益”。

據律師Paul Ong說,Quoine稱這是一個“技術故障”,而B2C2在利用它來獲取不公平的收益。他指出,這個價格“比以太幣/比特幣的實際市場價格高出100多倍”,因此,“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必須透過審判來解決”。


作者:C. Edward Kelso
編譯者: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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