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數字貨幣DCEP走進現實:一小步,一大步。

買賣虛擬貨幣

從今天起(5月1日),央行數字貨幣DCEP將正式在蘇州等地開始試點,試點單位員工其工資中的交通補貼的50%將透過央行數字貨幣的形式發放,數字貨幣走進現實。

近代人類的商業文明若從大航海時代開始,到如今已經過了半個千禧年。從當初掠奪方式的野蠻原始資本積累到現在規範體系化的商業執行市場。整個商業、整個金融領域經過了一次又一次的商業革新,正是這每次的商業革新推動了整個商業社會的不斷進步,1494年複式記賬法的發明,16世紀荷蘭人發明的股票,再到現代有限責任公司制度的確立。這看似每次邁出的一小步,對整個經濟史而言都是一次巨大的飛躍。商業領域的“血液”--貨幣,也經歷了特類商品(貝殼)-->貴金屬-->紙幣的形態演變,進入了信用貨幣的時代。

2009比特幣的出現,當初不起眼的一小步,到現在可以肯定的說是金融史上一次重大的實踐創新,可否冠以偉大,留給時間去判定。但以其為代表的區塊鏈技術正在革新整個金融業甚至整個產業領域。一種新型的貨幣形態-“數字貨幣DCEP”正是這種技術浪潮下的產物。

4月14日央行數字貨幣DCEP內測的截圖在行業圈流傳起來,引起了整個區塊鏈行業的關注,這是一個主權大國第一次這麼近的將一種新型的貨幣形態落地。從整個貨幣史來說,是巨大的一步。一小步是從我國實際的支付國情來說的,數字支付,尤其是移動支付,中國領先世界。現有的數字化支付已經非常深的滲透到現實生活中的各個場景。DCEP也是一種數字化支付形式,從當下滿足使用者角度看,它的意義並不大。但隨著它的普及,以及後期的演變,將釋放出無窮的可以想象的空間。

▲ 中國農業銀行的數字貨幣錢包

DCEP是全稱 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 的縮寫,即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是由中國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是中央銀行的負債,由中央銀行進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是現有貨幣體系的有效補充,重點替代M0。

(注:M0、M1、M2都是用來反映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指標。M0是流通於銀行體系之外的現金(包括少量鑄幣),每個人在銀行的存取款都會影響市場上M0的增減;M1是狹義貨幣,“M1=M0+企業在銀行的活期存款”;M2是廣義貨幣,“M2=M1+準貨幣”,這裡的準貨幣包括定期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其他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住房公積金中心存款、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等)

DCEP vs 紙幣

央行對DCEP的定位說的很清楚,數字貨幣重點替代M0而非M1和M2,簡單而言就是實現紙鈔數字化。所以DCEP和紙幣的法律方面的屬性(法幣、無限兌付、央行信用擔保)都是一樣的。二者最大的區別是貨幣形態的差異。紙幣是一種實物存在,有材質、花色、圖案,所有實物觸感都有。DCEP是數字化的形式,沒有實物存在。DCEP對紙幣而言只是變化了支付形式,這裡其實暗含兩個比較關鍵的點。

第一:紙幣的匿名特性保留。紙幣的匿名性是最強的,你現在手中的一張紙幣你幾乎沒有辦法追蹤它的上上所有者,更不必說更長支付鏈條的追蹤。現實中,使用者對自己資金使用的隱私匿名需求是存在的,DCEP採取有限匿名的設計,參與DCEP支付和清算的機構除了央行之外,從使用者使用DCEP的支付行為中幾乎提取不到任何資訊。(A使用者使用D10(10元面值的DCEP)進行支付,機構和其他個人從此次支付行為提取不到資訊,比如誰在哪裡什麼時間幹了什麼?)這種有限匿名的設計也是央行強化貨幣監管與保護個人隱私的平衡舉措。

第二:持有DCEP不會生息。就是兌付過後使用者數字貨幣錢包中的DCEP不會產生利息,這點是隱含著同紙幣一樣的特點。現實中,使用者持有現金是有成本的,這個成本就是放棄資金放在銀行或第三方賬戶中的利息。(注:DCEP至少在初期,不會生息,否則就對金融的影響很大,就不是僅僅對紙幣的替代。)

DCEP vs 現有電子支付

得益於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我國當前貨幣體系中,基於商業銀行賬戶體系的M1和M2已經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從廣義上的產品形態上,也可以叫做數字貨幣。那麼DCEP和現有大家廣泛使用的移動支付、卡支付有什麼不同呢?

第一:法律地位不一樣,DCEP是央行對大眾的直接負債,擁有無限法償性。現有使用者在銀行和第三方機構賬戶中的存款不具有這個法律地位。理論上,銀行或者第三方機構破產,使用者資產只能被迫參與破產清算,不管使用者賬戶實際資金多少,使用者最多可以獲得50萬賠付,使用者存款法律地位:DCEP>銀行賬戶存款>第三方賬戶存款(注:我國現有銀行體系採用的是隱性存款保險制度)。

第二:背後的技術框架不一樣。現有的電子支付資金的轉移劃轉都是基於賬戶模型的,不管是機構賬戶,個人賬戶,經濟主體的資訊都是和本賬戶強耦合關聯。資金的轉移本質是在不同賬戶之間的資金流動。而DCEP在支付環節更多使用區塊鏈領域技術(私鑰,數字簽名...雙花限制),資金和賬戶松耦合關聯,資金的轉移脫離傳統的賬戶概念,可以實現脫離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因為現在技術披露有限,技術面的資訊檢視渠道就只有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賬戶模型設計不清楚是否是採用類似比特幣的UTXO模型,猜測應該會是借鑑參考。

第三:匿名保護不一樣。DCEP具有強匿名性,參與DCEP支付執行的機構銀行只能獲得使用者有限的資訊,只有央行可以獲知使用者完整的資金使用記錄。現有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對平臺上使用者的資訊,資金使用情況可以幾乎完全掌握,使用者是透明的使用者。每到年終,支付平臺就會搞一些年終賬單,來生成你的資金使用畫像,這一年你買了啥,吃了啥,用了啥,去過哪兒,它還會給你打上各個標籤,你是美妝達人、旅行達人、數碼迷,它真的比你還了解你。使用者對這些平臺而言,實際上是透明的。

第四:DECP的雙離線支付特性

這個可以歸到第二點中,但因這個是比較明顯的特點,單獨和現有的電子支付方式做比較。雙離線是指DCEP支付可以無需聯網,無需無線訊號。只要手機有電,雙方就可以完成資金的轉移。其實這個就是NFC支付技術(近場支付:短距離使用電場進行資訊的傳遞),這個設計為在一些極端情況下資金的劃轉提供瞭解決方案。這是現在所有移動支付,卡支付所沒有的,現有這些支付方式都必須依賴終端接入網路。

DCEP vs 虛擬貨幣

這裡虛擬貨幣是指利用區塊鏈技術發行的各類公鏈原生token,DCEP與虛擬貨幣有很大的不一樣。

第一:法律地位。DCEP是法定貨幣,國家主權背書、執行貨幣職能的法定信用媒介。現有的所有虛擬貨幣都沒有任何主權信用背書,沒有任何一個主權國法律承認它們是貨幣,只有部分虛擬貨幣(比特幣,以太坊、EOS)得到法律的承認,定性為數字資產(各個國家的法律界定標註不一樣,所以範圍不一致)。

第二:運作模式。DCEP採用“一幣、兩庫、三中心”的執行框架,採取雙層執行體系(上層央行--下層商業銀行)。此外,DCEP保留現有得到貨幣政策的傳導方式,強化央行的巨集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是非常中心化的管理模式,有完善的監管體系。而現有的幾乎所有公鏈,都是採取去中心化自組織的形式,生態的發展由社羣多數人的選票決定。

第三:稟賦特點。DECP是貨幣,它的功能不能超出貨幣的法律外延。但虛擬貨幣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稟賦特點-可程式設計性。原生token可以搭載智慧合約,使價值的轉移按照預先設定的規則自動執行。DCEP央行明確表示不可搭載智慧合約,使其異化成其他有價證券,保持貨幣屬性的純淨。

若要更好的深入理解DCEP這種新形態的數字貨幣不同,必須從技術角度去全面探究,更多技術性文獻請參看:《央行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相關專利》

DCEP對現有支付格局的影響

DCEP是新技術浪潮下產生的新事物,是一種新型的支付手段,是整個支付市場的數字化革新的開始,現階段對金融格局的影響主要為現有支付體系和支付市場的影響。

現有支付體系涵蓋貨幣制度、結算賬戶、支付方式、支付清結算系統,參與者主要有央行其他商業銀行。其中支付系統包括人民銀行支付系統和其他支付系統兩個層級。數字貨幣本就是央行發行的新型態的貨幣,在央行層面是橫向的支付系統的擴充套件,不會和現有的支付體系耦合在一起。對於商業銀行層級,因為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DCEP批發給商業銀行,由商業銀行對公眾進行投放,以防止“金融脫媒”。央行站在一個更高的巨集觀視角,主導整個央行數字貨幣的體系建設,所以現有商業銀行層面的支付體系不會受到大的影響。

支付市場主要聚焦的是零售領域,銀行和其他商業機構間為貨幣批發市場,不是DCEP的定位所在,DCEP的推出會對現有的零售支付市場產生一定的擠壓。DCEP與銀行或網際網路平臺數字貨幣相比,DCEP是央行直接對自己的負債,央行信用加持,還可“雙離線支付”,會有部分的公眾轉移到使用DCEP,對現有的支付格局,尤其對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和微信進行分流。但需要說明一點,影響不會太大。其一:支付寶和微信同樣可以接入央行數字貨幣,對使用者來說多了一個支付方式的選擇,選擇權還在使用者手中。其二:現有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在支付體驗、支付場景塑造、使用者粘性設計做的已經非常好,DCEP支付和支付寶微信支付二者幾乎沒有差別,儘管DCEP法律地位、安全程度高於第三方,但DCEP定位小額支付場景,實際中使用者對這些“高上大”的特點不敏感,使用者更敏感的是使用便捷性和支付場景。其三 :平臺的網路效應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使用者對一種支付方的選擇不僅在於這種支付方式的使用體驗,還取決於自己親朋好友和周邊人的使用習慣,第三方支付在使用者中滲透率已經非常大了,使用者遷出成本會很高,使用者選擇DCEP同樣受到周邊人使用習慣的影響。

掃碼支付會有統一的可能性,出現統一的掃碼支付清算機構,現有的支付資金只能在自己的平臺內部流轉,微信二維碼和支付寶二維碼不能互掃,銀行機構的二維碼和第三方機構的二維碼不能互掃。不能進行跨平臺資金流轉,DCEP的推出,會刺激政府完善掃碼支付市場,縮短掃碼支付後臺清結算鏈條,加快資金流轉。

所以未來數字金融格局更大的可能是央行數字貨幣與私人部門支付形式相互競爭、互為補充。

DCEP對銀行機構的影響

從商業銀行來看,傳統的存貸匯業務形態可能受一些影響,如取款業務、ATM機等的使用會進一步下降。同時,銀行有動力加快資訊系統改造升級,獲得DCEP分發權的金融機構會擁有更多的使用者流量,造成金融業資源進一步向頭部集中,銀行轉型以適應數字時代的發展。DEEP系統的執行,會增加銀行業務複雜度,可能會有新的銀行業務部門的設立(例如,地級市的銀行中心設立數字貨幣業務部),同時對銀行後臺技術支援提出新的挑戰。

從傳統紙幣發行方式來看,央行印鈔後,透過物流運輸到各大銀行,從總行再推到各分支銀行,銀行透過ATM機,取現,整個過程時間比較長,效率比較慢。在過程中印鈔需要成本,武警運鈔車要成本,ATM機要成本,銀行的櫃檯人員,銀行的安保人員要成本。在技術升級下,印鈔需求會減少,整個流程更加的電子化,銀行的櫃員和安保人員需求會變少。

DCEP取代現金的作用不僅體現在支付手段上,也體現在其作為法定貨幣的安全資產和流動性的作用上。如果央行對數字貨幣付息,其作為安全資產和流動性資產的屬性就會上升,對現有的貨幣金融格局的影響加大。央行數字貨幣將會直接影響個人和企業的資產配置行為,也會成為一種新型的、強有力的貨幣政策工具。現有商業銀行業每年拿到的便利收益回到央行,意味著財政擴張的空間增加,財政可以更大力度的減稅和增支,但同時會削弱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引發金融脫媒。

DCEP和數字經濟建設之間的關係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的體制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釋出。《意見》提出了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資料五個要素領域改革的方向,並著重指出,要推進政府資料開放共享,提升社會資料資源價值,加強資料資源整合和安全保護,並強調引導培育大資料交易市場,為資料要素市場化配置指明瞭方向,對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 國務院關於構建完善要素市場機制的意見稿

從官方檔案中我們看到,《意見》檔案中,資料成為新的生產要素,資料將會成為未來經濟發展的關鍵基元。

DCEP作為貨幣數字化的改革,中國將建立更加建立更加安全、方便、快捷的金融支付體系,從而帶動數字經濟化的深入,並且滲透到更加廣泛的領域。加快數字化轉型,打造各個領域資料可相互支撐、相互促進、相互依賴、相互轉化的數字經濟體系,推動整個中國進入全新的數字時代。新型的虛擬銀行、數字銀行將來會有更多的玩法,諸如新的金融創新和新的金融規則的出現,未來將會發展出更多的競爭業態。

同時經濟數字化對全方位的社會領域都將起到輻射和帶動作用,隨著DCEP的全面推廣,數字經濟將帶動社會全面走向數字化時代,並且建立全新的新型商業模式。企業、消費者,社會、經濟、組織等等之間的結構將趨向扁平化,建立更加廣泛的有價值的信用資料,以數字經濟為基底,實現社會發展的“大連線”,推動整個社會快速發展。

▲ 世界各國和組織數字貨幣動態路線

隨著中國DCEP的推出,定會刺激世界其他國家加快本國央行數字貨幣專案的研發,英國的RSCoin系統,加拿大央行的Jasper專案,歐盟的EUROchain ,美聯儲也在改變對加密貨幣的看法,由原來的興趣不大變為要在這個領域取得技術的領先。萬眾矚目的Facebook的Libra專案定會加快推出。從全球視角來看,中國DCEP的落地是整個全球經濟數字化程序中的一個組成。隨著區塊鏈賦能的逐步深入,新技術的的突破,定會不斷的加快整個數字經濟的發展,更多的實體資產向數字資產轉移,數字資產新時代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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