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監管部門:加密貨幣可能“不構成證券”

買賣虛擬貨幣

即將離任的香港證監會主席在最近的一次採訪中表示,在許多司法管轄區,加密貨幣處於立法的灰色地帶,這就是為什麼政府在制定加密貨幣交易的監管框架時,要採取特別微妙的方式。

立法者面臨的主要挑戰港證監會(SFC)現任主席唐家成對《南華早報》表示:“因為這些平臺是新技術,並且可能不會構成證券,我們必須慎重考慮應該採取的監管方式。”唐家成將於10月19日把權力移交給下一任SFC主席雷添良。在離任前他表示,加密貨幣給立法者帶來了非常大的挑戰。他說:“例如,它們不適用於《證券及期貨條例》中規定的託管人、審計或估值要求。目前也沒有其他國際市場為這些加密貨幣平臺提供全面的監管框架。”
交易禁令不是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唐家成否定了禁止加密貨幣交易平臺的監管策略。他認為禁止是徒勞的,因為在當今世界,已經可以自由進行跨境交易。“我們不認為全面禁止這些平臺是正確的做法,”他說道,同時指出保護投資者利益的重要性,“即使我們禁止這些平臺,人們仍然可以輕鬆透過海外市場的平臺進行交易……我們需要去了解這些平臺是否以及如何,以一種類似於持照交易所所需遵守的標準進行規範。Bitmex COO參照美國加密貨幣規則香港加密貨幣衍生品交易平臺Bitmex最近聘請的CEO安吉拉·關(Angela Kwan音譯)表示,在國際加密貨幣監管方面,香港證監會應效仿美國和其他主要市場的做法。安吉拉稱:“我們希望仍在考慮的指導方針或法規能夠跟上市場發展的步伐。”
她稱,期貨產品正在美國進行交易,說明了監管機構如何有助於加密貨幣行業的發展。她總結說:“我們希望釋出關於加密貨幣市場和這一領域市場發展的資訊,可以有助於國際監管機構好地以一種資產類別的方式來理解加密貨幣。”更多數字貨幣資訊:www.qukuaiwang.com.cn/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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