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就比特幣期貨提供意見服務亦可能構成第5類受規管活動(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
同時,SFC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也表示:“未有向證監會申領相關牌照而為香港投資者傳遞有關比特幣期貨合約交易指令的人士或機構可能觸犯刑事罪行“。
加密貨幣交易平臺探索沙盒監管
“SFC正探索對本地運營的數字貨幣交易平臺進行監管,但不會像大陸那樣考慮完全禁止加密貨幣平臺。”2018年10月15日,香港SFC前主席唐家成曾表示,“當交易可以跨越國界時,一個國家的禁令將無法在當今的網際網路世界中發揮任何作用。即使監管機構禁止了這些加密貨幣交易平臺,交易仍然可以透過海外平臺輕鬆進行。證監會會仔細考慮各種方法,因為這些平臺是新技術,不能作為證券去對待。”
2018年11月1日,SFC釋出了《有關針對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銷商及交易平臺營運者的監管框架的宣告》,並附屬了《可能規管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的概念性框架》,強調需申請第1和第9類牌照,使用者需是專業投資者,新上架ICO代幣需運營12個月或已開始盈利,需為使用者虛擬資產購買保險等。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宣告中提及的“證監會監管沙盒”(簡稱“沙盒”)是香港SFC於2017年9月29日提出的。SFC的初衷是,為了能使創新科技企業更好的利用金融科技,在企業全面推廣該金融科技之前,先為其提供一個受限制的監管環境,來進行監管方面的嘗試與探索。
因此,沙盒的本質是一個監管方面的探索性嘗試。對於加密貨幣交易平臺來說,如果交易的不是證券型代幣,就沒必要進入沙盒。
而交易所TideBit的營運長曾俊傑在接受區塊鏈Plus採訪時卻表示,數字貨幣交易所最終不太可能進入沙盒,獲取金融牌照並不困難,有錢就可以申請到。困難的是,一方面需要香港證監會說明你的使用者是專業投資者(800萬港幣以上的資產),而不是散戶。另一方面,要為平臺裡的100%線上虛擬資產(熱錢包)進行投保,95%線下虛擬資產(冷錢包)投保。這將是一筆鉅額保費。
“香港合規成本太高了,我們不考慮在香港做合規。”另一位加密金融服務機構創始人告訴PANews。
STO的監管
在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證券型代幣發行)方面,SFC於2019年3月28日在官網釋出了《有關證券型代幣發行的宣告》,提醒從事STO的公司或個人有關適用的法例及監管規定。
宣告指出,“在香港,證券型代幣可能屬於《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證券’,並因而受到香港證券法例的規管。任何人如要推廣及分銷證券型代幣(不論是在香港或以香港投資者為物件),除非獲得適用的豁免,否則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就第1類受規管活動(證券交易)獲發牌或註冊。否則屬刑事罪行。”
並規定,推廣及分銷證券型代幣的中介人須確保遵從:
(1)必須註冊或申領第1類牌照,並且,證券型代幣應只發售予專業投資者;
(2)分銷證券型代幣的中介人應進行妥善的盡職審查,並以清晰及易於理解的方式向客戶提供有關STO的資料,且,要確保向客戶提供的所有資料均準確及不具誤導性;
(3)中介人在從事與STO有關的任何活動前,應先與SFC討論其計劃。
非法挖礦或判監禁
2019年4月5日,在給香港立法會的一份書面答覆中,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FSTB)局長劉怡翔明確表示,加密貨幣挖礦運營受當地貿易法規的監管;並透露,非法挖礦活動將會被處以 50 萬美元的罰款或五年監禁。
民眾投資普及教育和風險提醒
在謹慎監管的同時,香港當局還不忘對普通民眾進行相關教育工作。
2018年1月29日, 由FSTB和隸屬於SFC的投資者教育中心(IFEC)聯合發起了一項教育活動,向大眾宣傳關於 ICO 和加密貨幣投資的風險。FSTB 副秘書長陳浩濂表示,這一系列公共教育活動旨在“使公眾形成對 ICO 和加密貨幣的正確且全面的理解,使其能夠在作出交易或投資決定前全面評估風險。”
同時,IFEC 還在其主管的“錢家有道”(Chin Family)網站上釋出了面向大眾的 ICO 和加密貨幣相關資訊。
另外,每次SFC發公告時,都不忘向公眾警示安全風險,比如,SFC警示稱“曾有客戶資產在加密貨幣的交易平臺上遭盜竊或挪用、有些平臺曾經倒閉、以及買賣加密貨幣相關產品的其他風險包括流通性不足、價格高度波動及潛在的市場操縱行為”。再比如,梁鳳儀不忘告誡投資者“在買賣加密貨幣期貨合約及其他相關投資產品時,相關資產(即加密貨幣)的投機性質及這些產品內含的槓桿作用,可能會使價格大幅波動,及令流通性不足的風險加劇。”
為了不斷引起民眾的重視,FSTB局長劉怡翔還於2018年末在官網上發表了一篇名為《比特幣一年走勢對投資者的啟示》的文章。文中以比特幣大跌引出話題,指“比特幣及其他加密貨幣高度集中,易於操縱”,“投資風險極高,又難以估值”;文中也指出了不少投資虛擬貨幣的潛在風險,尤其點名 ICO 為“高風險的投資活動”;文末,劉怡翔呼籲市民在投資虛擬貨幣要謹慎,並表示政府會繼續加強教育大眾有關投資虛擬資產的風險。
可以說,香港的監管機構一直保持著審慎的態度未鬆懈。
在區塊鏈方面,香港政府在鼓勵合規發展的同時,也謹慎地尋求監管之道。如何在監管合規與鼓勵發展之間權衡,也許是香港監管機構目前需要面對的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