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香港加密貨幣交易所監管框架,中國或將迎來首批合規交易所

買賣虛擬貨幣
香港證監會加密貨幣交易所監管框架核心看點:1、比特幣不屬於證券型虛擬資產或代幣,香港證監會無權作出監管;2、香港證監會會對證券型虛擬資產或代幣交易平臺進行監管;3、部分交易所可能不選擇合規,香港證監會因監管權力無法限制,所以推薦使用者在監管交易所交易;4、框架在資金託管、平臺交易、保險、反洗錢、KYC 等方面有詳細的要求;5、虛擬資產交易平臺一經獲發牌照,將會被置於證監會監管沙盒內,需更頻密地進行彙報、監察及檢視;
6、上午訊息傳出後,坊間認為火幣和 OKEx 可能會競爭首家香港持牌交易所,火幣科技 [原桐成控股,HK.01611] 股價暴漲 15.6%;OKEx 控股香港上市公司前進控股 [HK.01499] 股價大漲 6.2%;BitMEX 交易所已經在今年 8 月份退出香港市場,離開監管。
2019 年 11 月 6 日下午 5 點,香港證券與期貨監督委員會(香港證監會 SFC)釋出《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立場書》和《香港證監會發布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發牌照條款和條件》兩個檔案,對香港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監管(下載區塊律動 BlockBeatsApp 檢視簡體檔案全文)。此前據《紐約時報》報道,香港證券與期貨監督監察委員會(SFC)執行總裁歐達禮在 2018 年 Fintech Week 大會上首度發聲表達香港對數字貨幣的態度,曾提到「香港將為加密貨幣交易所提供監管沙盒」,並且為交易所和監管者提供討論監管數字加密貨幣的方式。如今,隨著官方訊息的釋出,這一框架已經非常明朗。在檔案釋出之前,歐達禮今天在香港金融科技週上表示,新的監管框架將會對掛牌代幣進行監管。他強調,這些監管適用於證券類代幣,任何數字資產交易平臺只要存在證券類代幣代幣掛牌交易,就適用該監管條例。歐達禮表示,香港證監會將向數字資產交易所發放牌照;新的監管條例將涉及反洗錢、市場操縱、公平交易等問題,會要求數字資產交易平臺為潛在風險提供保險撥備。但新的監管中提到,非證券類交易不適用新條例。歐達禮在活動上表示,比特幣不屬於證券。
監管看點:區塊律動 BlockBeats 為你整理出的香港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監管框架的看點包括合規監管、專業投資者、資金保險、資金託管、KYC 和反洗錢等內容。誰將接受監管,接受什麼樣的監管?香港證監會並無權向僅買賣非證券型虛擬資產或代幣的平臺發牌照或對其作出監管。由於此類虛擬資產並不屬於《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證券」或「期貨合約」,故此由這些平臺所經營的業務並不構成該條例下的「受規管業務」。這說明了為何在現行的監管框架下,只有向客戶提供證券型虛擬資產或代幣交易服務的平臺,才屬於證監會的監管範圍。選擇將證券型虛擬資產或代幣納入買賣範圍的平臺一經獲發牌照,投資者便能輕易區分受規管和不受規管的平臺,此乃本立場書所述的新監管框架的一大特點。然而,香港證監會明白,很多虛擬資產都是高投機性及波動不穩,而且許多都不具任何實際價值,不論它們是在受規管或不受規管的平臺上買賣,皆是如此。投資者應該只在全面瞭解和有能力管理有關風險的情況下,才參與虛擬資產交易。即使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獲證監會發牌照並受其監管,在該平臺上買賣的虛擬資產並不受適用於以傳統方式銷售「證券」或「集體投資計劃」的任何認可或招股章程登記條文所規限。香港證監會並無適用於非證券型虛擬資產要約的其他強制披露規定。此外,即使在持牌平臺上買賣的虛擬資產屬證券型代幣,但只要該代幣僅售予專業投資者,則不會受到香港的投資要約認可程式和招股章程登記制度所規限。
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經營者一經獲發牌照,將會被置於證監會監管沙盒內。這一般意味將需更頻密地進行彙報、監察及檢視。透過嚴密監管,香港證監會將能夠重點指出營運者在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方面應予改善的範疇。發牌條件持牌交易所只可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持牌交易所要想引入/提供新增服務/活動,以及對現有服務或活動作出重大改變,需事先取得香港證監會的書面批准。此外,要想在平臺上增添任何產品的計劃或建議,必須就其業務活動每月向香港證監會提供報告,有關報告必須在每月結束後的兩個星期內,另外呈交給香港證監會。此外,持牌交易所必須委聘一家香港證監會接受的獨立專業公司,對持牌人交易所活動及營運進行年度檢視,編制一份確認其已遵從發牌條件和所有相關法律及監管規定的報告,按規定期限遞交給香港證監會。何為香港專業投資者?顧名思義,專業投資者是指具備足夠投資經驗和知識的資深投資者。《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附表 1 第 1 部第 1 條界定了專業投資者,一般包括:
1、(單獨或聯同其配偶或子女於某聯權共有帳戶)擁有的投資組合不少於 800 萬元(或任何等值外幣)的任何個人(「個人專業投資者」);2、獲託付的總資產不少於 4,000 萬元(或任何等值外幣)的任何信託法團;3、擁有 (a) 投資組合不少於 800 萬元(或任何等值外幣);或 (b) 總資產不少於 4,000 萬元(或任何等值外幣)的任何法團或合夥;及4、唯一的業務是持有投資專案並由任何一名或多名個人專業投資者或上文 2 或 3 項所述人士全資擁有的任何法團。對於目前的普通散戶來說,很難滿足香港專業投資人的要求,散戶或許需要把資金託管給滿足專業投資人條件的信託機構。98% 虛擬資產需要儲存於線下錢包
香港證監會將要求平臺營運者確保其(或其有聯絡實體)把 98% 的客戶虛擬資產儲存線上下錢包,並把其在線上錢包持有的客戶虛擬資產侷限於不超過 2%。平臺營運者及其有聯絡實體亦應儘量減少從持有大部分客戶虛擬資產的線下錢包中撥出資產進行交易。交易所保險保額需覆蓋 95% 資產香港證監會將要求平臺營運者確保所投購的保險時刻有效,而其保障範圍應涵蓋保管以線上儲存方式持有客戶虛擬資產所涉及的風險(全面保障),及保管以線下儲存方式持有客戶虛擬資產所涉及的風險(絕大部分保障,例如 95%)。根據使用者財務狀況設定交易限額香港證監會將要求,平臺營運者應按照合理步驟,確立每位客戶的真實身份、財政狀況、投資經驗及投資目標,在向客戶提供服務前,應確保客戶對虛擬資產有充分認識。此外,平臺應透過參照客戶的財政狀況來設定交易限額或持倉限額(或兩者)的方式評估集中風險,確保客戶有足夠的淨資產來承擔風險和可能招致的交易損失。
交易所可拒絕與犯罪分子建立業務關係香港證監會期望,平臺營運者應設立和實施充分及適當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政策、程式和監控措施(統稱為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系統),以便充分管理有關風險。定期檢視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系統的成效,平臺可以將交易紀錄與收錄了涉及犯罪活動的已知地址(例如用於勒索軟體攻擊、洗錢或暗網交易的地址)的資料庫進行比對,並將識別到的交易標示出來。在出現這些交易時,平臺可拒絕與所涉及的人士建立客戶業務關係。誰將成為首批持牌交易所?據香港證監會檔案顯示,目前在香港有十餘家加密貨幣交易所在運營,SFC 執行總裁歐達禮在上午的講話中提到已經有一些交易所符合現在的監管框架,但根據檔案顯示部分交易所可能不會參與申領牌照,「只要它們能確保在其平臺上買賣的虛擬資產並非《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證券』或『期貨合約』即可」。根據此要求,如果要在香港地區運營加密貨幣交易所,上線的交易對如果是證券型代幣或者期貨合約的話,應該需要向香港證監會審申請牌照,接受監管。似乎已經有交易所提前意識到監管問題,並已經將香港使用者排除出交易所。
2019 年 8 月 20 日,以比特幣永續合約著稱的 BitMEX 交易所宣佈將不允許香港、百慕大和塞席爾的使用者使用 BitMEX 交易所,而之前已經限制了美國、古巴、伊朗等國家的使用者訪問。BitMEX 在公告中稱此次的調整與監管相關,而且 BitMEX 很早就和監管機構合作制定標準,幫助加密貨幣步入主流。很顯然,BitMEX 已經不再期待會在香港地區合規運營了。自 2017 年以來,一直就有傳聞稱,加密貨幣交易所火幣、OKEx 的主體公司要借殼上市,尋求合規經營,直到今年兩家公司的漫漫上市路才真正暢通。今年 1 月 23 日,前進控股集團釋出與 OKC Holdings Corporation(OK 集團)的聯合公告,OK 集團以 4.83 億港元的價格,拿下前進控股集團 60.49% 的股份成為最大股東。而一直盛傳火幣要借殼上市的傳聞也在本月落下帷幕。11 月 1 日,桐成控股(01611.HK)釋出公告稱,公司的英文名稱已由「Pantronics Holdings Limited」更改為「Huobi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中文名稱由「桐成控股有限公司」更改為「火幣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自此正式宣告火幣成功完成借殼上市。而這距離 2018 年 8 月火幣集團成為桐成控股實際控制人,已經過去了一年零 3 個月。就在今日香港釋出加密貨幣交易所監管框架訊息傳出後,前進控股與火幣科技(原桐成控股)的股價都出現了明顯上漲,其中,前進控股上漲 6.2%,火幣科技上漲 15.6%。由於火幣集團已成功在香港借殼上市,且與監管機構有過交流,因此,加密貨幣投資圈有觀點認為,火幣或許會成為香港首家持牌交易所,但也不排除其他交易所也滿足合規條件的可能性。
區塊律動 BlockBeats 提醒投資者,香港對於數字加密貨幣交易所的監管政策雖然已經出臺,但目前落實情況並不明朗,各位投資者請注意防範潛在的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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