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認為科技巨頭對數字貨幣的野心除會削弱國家對貨幣和銀行政策的控制外,更會帶來安全風險。
G7認為科技巨頭對數字貨幣的野心除會削弱國家對貨幣和銀行政策的控制外,更會帶來安全風險。
“在任何情況下,可能的’穩定幣’計劃及其運營商都需要滿足最高標準的金融監管,特別是在反洗錢/打擊恐怖融資方面,以保證它們不會影響金融體系的穩定性或消費者保護。”當地時間18日,七國集團(G7)財長與央行行長會議在其總結報告中達成重要上述共識。
歐洲央行執行委員會成員科爾(Benoit Coeure)成立的G7特別工作組向會議提交了Libra的調查報告,反對私人公司在缺乏監管的情況下在創造支付手段方面擁有與國家同等的特權。
他同時稱,Libra類似的穩定幣有可取之處,開發企業未來需要進一步與公眾及當局合作,G7工作組也願意與G7財政部、相關標準制定機構及二十國集團(G20)繼續協調商議。
此外,G7國家首次確認達成一致,在對大型跨國公司徵稅的問題上應更加公平,同意引入最低稅率來阻止各國“競相降低”稅收水平吸引科技巨頭進駐。
數字貨幣需得到最嚴格監管
自臉譜網(Facebook)於6月18日宣佈其數字貨幣Libra將努力擴充套件到社交網路之外並轉向電子商務和全球支付後,各國政府開始擔心大型科技公司正在侵犯政府職權,例如發行貨幣。
在會議上,G7認為科技巨頭對數字貨幣的野心除了會削弱國家對貨幣和銀行政策的控制外,更會帶來安全風險。法國財政部長勒梅爾(Bruno Le Maire)嚴厲表示:“我們不能接受私人公司在沒有民主控制的情況下發行自己的貨幣。”
科爾在會議上說Libra等數字貨幣機遇與風險性共存,認為它們可以幫助負擔不起金融服務的窮人,但也需要嚴格監管,以確保其穩定與安全,不助長犯罪活動。
“用於零售目的的全球穩定幣可以提供更快、更便宜的匯款,刺激支付競爭,從而降低成本,並支援更大的金融包容性。”科爾稱,“但它們帶來了許多與公共政策優先事項相關的風險,包括反洗錢和打擊金融恐怖主義、消費者和資料保護、公平競爭和稅收合規等。”
因此,科爾表示,穩定幣需要遵守“最高監管標準並受到審慎的監管與監督”。
他稱,未來有必要與數字貨幣開發商進一步合作並擴大監管工作。“開發商需要進一步參與與公眾和當局的合作……工作組隨時準備與G7財政部、相關標準制定機構和G20協調推進其工作。”他說。
就最低水平公司稅達成共識
同時,G7還同意在徵稅問題上科技巨頭應被更合理地對待,改變大型跨國公司透過在稅收優惠國家註冊以減少繳稅義務的現狀。同時,各國應商議出一個共同的最低稅率,進一步確保公平。
會議總結稱:“考慮到現行的國際稅收框架需要改進而不去破壞其原則,財政部長們一致認為,需要迫切解決經濟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以及當前轉讓定價體系的缺陷。因此,G7部長們完全支援G20領導人認可的工作計劃,在2020年之前透過雙支柱解決方案。”
在第一個支柱下,各國會制定新的規則來解決新的高度數字化商業模式,允許企業在沒有任何實體存在的情況下在一個地區開展業務,同時加強稅收確定性。
在第二個支柱下,總結稱:“應實現最低水平的有效稅收,例如美國的全球無形低稅收入制度(GILTI),有助於確保企業支付其公平的稅收份額。”
不過,會議並沒有就具體稅率達成一致。G7期待在G20的背景下進一步取得進展,並在2020年1月之前就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的包容性框架層面達成全球協議。
勒梅爾表示:“這是21世紀更公平稅收的真正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