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型與批發型有何不同?以瑞典央行為例解析央行數字貨幣

買賣虛擬貨幣

2019年12月13日,瑞典央行宣佈了一個訊息:

“瑞典央行完成了電子克朗試點專案的技術服務商採購,準備和埃森哲諮詢公司簽署有關電子克朗的試點協議,這一專案是為了擴大央行理解對電子克朗技術可能性的理解。”

這條訊息意味著什麼,且看下文:

一、什麼是電子克朗?

電子克朗(e-krona)是瑞典央行針對國內現金流通量明顯下降的情況,為保證公眾自由使用無風險的央行貨幣進行支付與儲蓄的權利,設計的一種由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瑞典的貨幣名稱是克朗krona,e-krona即電子克朗。

2017年3月,瑞典央行啟動一項電子克朗研發計劃,在9月公佈的《瑞典銀行電子克朗計劃報告(一)》中提出了“電子克朗”(e-krona)的概念及兩種選擇方案。電子克朗以瑞典法定貨幣單位克朗為面額,具有普及性、匿名性、小額支付、全天候等特點,方案裡規定是不計息的,但內建有計息的功能。它有兩種方案或者型別:一種是基於賬戶的(register-based e-krona),使用者需要在央行開立賬戶,經過資料庫的確認,持有電子克朗賬戶用來儲存。一種是基於價值的(value-based e-krona),可以直接儲存在手機app使用。

這兩種方案看上去有些高深拗口,實際上不過是錢包類別的區分。如果電子克朗的使用者可能需要持有較多央行法定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下稱CBDC),或者需要支付數額較大的CBDC,央行的要求是使用者要註冊一個賬戶(或者說錢包吧),註冊登記意味著使用者要提供個人真實身份資訊,也就是央行要對使用者做KYC認證。如果消費者只是用電子克朗來做一些日常消費,他可以不需要註冊賬戶,在手機裡下載一個app,不用實名註冊就可以用來兌換、收付數字貨幣。當然這種型別的電子克朗,因為使用者都不是實名,交易中間發生什麼問題不容易追溯,如果遺失的話,也無法追蹤。說到底,就和現金一樣,使用簡單、保護隱形(相對地)、隨時可用,但也存在丟失無法查詢、偽造不易識別等問題。

二、什麼是零售型CBDC與批發型CBDC?

從上面分析可以看出,瑞典央行的電子克朗實際上是一種零售型CBDC方案。

2015年倫敦大學學院研究員Sarah Meiklejohn和George Danezis發表的《央行加密貨幣》(Centrally Banked Cryptocurrencies)的報告中提出RSCoin原型方案,第一個發起了對於CBDC的研究,此後加拿大、新加坡、瑞士、歐盟與日本等先後提出了有關CBDC的方案,這些方案都是屬於批發型CBDC(Wholesale CDBC),即只用於銀行之間或銀行與其他機構之間的大額轉賬使用。如加拿大的CADcoin,即是在大額支付系統中使用的CBDC,首先它不是7*24小時執行的,銀行在每個營業日開始用賬戶中的加元作為抵押,按1:1兌換CAD-coin,到當天營業時間結束時再把 CAD-coin兌回抵押現金,中央銀行銷燬兌回的CAD-coin,這意味著什麼?CAD-coin只在當天存在,不對央行的資產負債表產生影響。

批發型CBDC的使用者必須在央行開戶繳納,目前看能在央行開戶的也只有金融機構,它的用目的是用來大額支付結算系統的支付結算效率,提高批發類金融系統速度,降低成本和流動性風險,增強安全性。在這些國家裡,小額快速支付系統已經發展得比較成熟,全球目前已經有45個司法管轄區執行小額支付結算系統,丹麥、新加坡、英國等國系統已經十分成熟,如英國小額支付結算系統已經執行10年以上,去年人年均支付30筆以上。他們更傾心於有利於提高大額支付結算效率的批發型CBDC,對零售型不感興趣。

據IBM今年對23家央行的考察,對零售型CBDC有興趣的有幾類物件:體量較小的經濟體,維持現鈔發行管理有較高的成本;美元化國家或地區如馬紹爾群島,國家貨幣主權淪陷如拉美一些美元化國家,鑄幣稅收入落入外國之手;不發達經濟體如柬埔寨,藉助零售型CBDC改善其他落後的小額結算狀況,對於它們來說,發行零售型CBDC是提高金融包容度、擴大普惠金融受眾面的良機。

瑞典為什麼對發行零售型CBDC如此感興趣呢?

從2007年開始以來瑞典現金流通量逐漸減少,10年裡減少了約50%。按現金與GDP之比,瑞典這一指標在1%以下,對照一下,美國是5-7%,南美國家是30%。瑞典大多數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櫃面已經不辦現金業務,如果需要存取現金,只能找ATM機或者提前和銀行預約。喬納斯·海德曼,就是那個提出著名的2030年某一天瑞典將進入無現金社會論點的哥本哈根商學院數字化系副教授,他對700多個瑞典零售商進行調查後發現,當現金交易佔總交易量的比例減少到7%以下時,現金管理的成本就會超過現金銷售的邊際收益,商家從自身成本考慮會拒絕接受現金。對於這種難題,央行不單是要保證一些有用現習慣的人不被這種社會的發展鉅變所拋棄,最主要的是不能讓一個社會的支付交易完全依賴於銀行或者第三方的支付體系,而發行電子克朗是奪回貨幣發行權、保持支付結算體系穩定發展、讓金融服務普惠社會各類群體的一個重要措施。

三、瑞典央行與埃森哲合作試點的前後

首先,瑞典央行與埃森哲的合作,說明電子克朗從設計研發階段進入測試階段,工作內容包括測試平臺搭建、電子克朗支付媒介(手機、卡、智慧手錶等)開發與應用,並模擬支付服務供應商、零售網點和瑞典支付系統等場景對電子克朗的使用進行測試。按照有關資料,支付電子克朗使用的卡很可能是具有NFC即近場支付功能的卡,因為這種卡在瑞典使用普遍,支付速度更快,有可能植入電子克朗支付系統中。

其次,埃森哲和瑞典央行簽署了最長達7年的開發協議。按照瑞典現金下降的速度,是不是能挺到7年後,估計夠嗆。不過協議說,第一階段是到2020年底,這一階段的測試應該是在測試平臺上封閉執行。之後再擴大測試內容,增加其他功能,目的是在測試環境下嘗試各種技術應用的可行性。說明電子克朗可能也是走技術中立路線,不指定用什麼技術,而是視測試情況而定。

最後,什麼時候結束測試轉入真實場景使用,也就是電子克朗什麼時候正式發行,暫時沒有定論。

從瑞典央行網站上透露的資訊,在與埃森哲合作有動議的同時,對於電子克朗是否會影響瑞典立法、瑞典央行以及瑞典經濟,以及整個社會對電子克朗到底有多大需求,央行從法律層面一直在做推進工作。

2019年4月,瑞典央行向議會提交了一份提案,提議成立一個具有“全面專業知識”的委員會負責審查法定貨幣的概念,政府在數字化經濟中所承擔的支付作用,以及國有和私營部門在支付市場的職責,從法律上釐清央行、公有和私人部門各自的角色,為瑞典的CBDC——電子克朗的出生逐步掃清法理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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