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網”黑色交易生態曝光:買賣個人資訊、毒品,利用比特幣交易,多起大案被查處

買賣虛擬貨幣

“暗網”不是“法外之地”和“避罪天堂”!

近年來,不法分子利用“暗網”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日益增多,特別是個人資訊買賣、淫穢物品傳播、毒品買賣等行為逐漸在“暗網”突出。

雖然“暗網”具有匿名性和隱蔽性特點,但“暗網”不是“法外之地”和“避罪天堂”。針對“暗網”上充斥的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接連偵獲多起利用“暗網”實施犯罪的案件。

在11月14日上午公安部舉行的新聞釋出會上,公安部網路安全保衛局局長王瑛瑋介紹,今年以來,全國共立“暗網”相關案件16起,抓獲從事涉“暗網”違法犯罪活動的犯罪嫌疑人25名,其中已判處有期徒刑的2名,刑事拘留23名。

北京市公安局網路安全保衛總隊副總隊長劉尚奇介紹,所謂“暗網”,簡單說就是隱藏的網路,普通網民無法透過常規手段搜尋訪問,需要使用一些特定的軟體、配置或者授權等才能登入。

由於“暗網”匿名性等特點容易滋生以網路為勾聯工具的各類違法犯罪,比如買賣各類槍支彈藥、毒品、公民個人資訊、提供駭客工具、傳授駭客技術教程,網路攻擊,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等。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得到的判決書顯示,江西省萍鄉市審理的一起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信用卡詐騙罪案件中,2016年5月,被告人張聰祥透過“暗網”非法購買大量他人的郵箱賬號密碼和日本公民的信用卡資訊(簡稱“CVV”資訊)。之後,透過“財神”軟體篩選出可以登入蘋果手機ID的郵箱賬號密碼,用於登入其租用的iphone4手機,並繫結非法獲取的信用卡資訊實現支付功能。之後,使用上述iphone4手機幫助一些遊戲玩家充值,向遊戲玩家收取低於市場價格的充值費用以非法獲利。

張聰祥供述,他在“暗網”購買的CVV資訊一般是一次購買10條或者20條,每條5元、10元不等。

另一起案件中,2018年6月,被告人吳想(化名)發現全球區塊鏈數字資產交易平臺“IDAX”存在“假充值”漏洞後,遂指使被告人鄧麗(化名)用假身份在該平臺上註冊賬號並實名認證。

之後,吳想利用“暗網”上的線上工具,在該平臺上攻擊“假充值”漏洞,並進行增加充值資料,從而虛假充值泰達幣(USTD)到其賬號內。吳想用虛假充值獲得的泰達幣購買15個比特幣和232個以太幣並提取到自己的電子錢包內,造成“IDAX”平臺的技術維護方直接經濟損失4萬元。

“暗網”還被用於毒品交易。21世紀經濟報道得到的判決書顯示,2018年5月2日至14日,成都海關緝私局查獲被告人宮小軼從國外一個叫“DreamMarket”的“暗網”購物平臺上購買的裝有搖頭丸、大麻葉等毒品的國際郵件十封。

在法律面前,“暗網”也無處遁形。多份判決書顯示,被告人的暗網交易記錄均被偵查機關掌握。

王瑛瑋介紹,北京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於今年7月在湖南、廣東等地抓獲利用“撞庫”等駭客技術獲取境內外電商資料庫、並透過“暗網”出售獲利的犯罪嫌疑人3名,於8月在江蘇抓獲透過“暗網”售賣淫穢影片95部的犯罪嫌疑人1名。江蘇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於今年5月抓獲在“暗網”上販賣南京1400餘萬條居民社保資料的犯罪嫌疑人3名。海南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於今年8月抓獲在“暗網”上販賣9萬餘條學生資料的犯罪嫌疑人2名。

(編輯: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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