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可能重建全球貨幣體系

買賣虛擬貨幣

數字貨幣可能重建

全球貨幣體系

各位親愛的朋友,大家好!我是李禮輝,感謝人民網、央影片和百度給我這個機會,關於數字貨幣可能會重構全球的貨幣體系的課題與大家做一些交流。

今天,我們主要討論以下幾個問題:

一、數字貨幣能否重構全球貨幣市場?

二、法定數字貨幣會不會取代或驅逐紙幣?

三、如何預判虛擬貨幣的發展前景?

四、關於網友的提問的討論與解答。

大家知道,2009年,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比特幣剛剛問世的時候,幾乎是靜默無聲的。2019年6月18日,由全球社交網路巨頭臉書主導的數字貨幣Libra登場,給全球的金融圈帶來了巨大的震撼。因為Libra的目標是要成為一個不受華爾街和中央銀行控制且可以覆蓋全球數十億人的全球性貨幣和財務基礎設施。最近我國的法定數字貨幣,或者說中央銀行數字貨幣也在很小的範圍內開始了試點,受到了高度的關注。

斯坦福大學教授Brian Arthu指出:“經濟會隨著技術的進化而改變它的結構,即制度安排方式。

我們今天要討論的課題是:數字貨幣會不會重構全球的貨幣體系?

採用數字化技術的貨幣形式可以稱為“數字貨幣”,我把數字貨幣分為三個大類:法定數字貨幣、虛擬貨幣、可信任機構數字貨幣和超主權數字貨幣,以下對四者分別來討論。

一、法定數字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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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定數字貨幣,業界的看法相對一致。需要特別關注的是,法定數字貨幣將如何傳承與替代傳統的法定貨幣。

我認為,具有法定地位、具有國家主權背書、具有發行責任主體的數字貨幣構成法定數字貨幣,或稱為“中央銀行的數字貨幣”。

很多國家的中央銀行,很早就宣佈啟動數字貨幣的研發。但由於數字貨幣可能應用的數字技術,包括共識機制、分散式賬本、區塊鏈的技術、加密演算法和對等網路等基礎元件技術,目前還無法達到超大市場零售級別的高併發需求,因此,法定數字貨幣的基本架構,各國還在論證和權衡,尚未最終做出抉擇。

那麼如何評價法定數字貨幣?多數的專家學者認為法定數字貨幣具有以下四個潛在好處:

1.可以節省現金流通的成本。特別是在偏遠而又遼闊的地區及在跨境零售支付的場景中,法定數字貨幣能有效降低現金流通的成本,也有助於防範假幣。

2. 可以強化支付系統的公共屬性,推進普惠金融。能為公眾提供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支付工具,不再需要商業銀行賬戶,甚至不再需要商業銀行中介。

3.可以為數字資產交易提供端對端的可靠支付工具。未來數字資產市場中,法定數字貨幣應用智慧合約和金鑰技術,能按照約定的商業條款和適應的法律自動執行價值的轉移。

4.可以加強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特別是在經濟長期衰退階段,便於實施負利率等特殊貨幣政策。

專家學者認為法定數字貨幣也存在以下潛在的風險和問題:

1.可能削弱商業銀行的初始信貸和盈利能力。公眾存款可能從商業銀行流向中央銀行,迫使商業銀行提高利率以獲得資金,留住客戶。

2.可能更容易觸發系統性的金融風險。當金融市場出現波動時,信用等級較低的商業銀行可能出現難以控制的法定貨幣存款的擠兌,並引起連鎖效應。

3.中央銀行擁有貨幣市場調控更加直接的權力,但可能承擔更加直接的責任。央行資產負債表將大幅度擴張,經濟危機發生時央行必須向商業銀行提供更多的流動性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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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市場遠大於其他國家,因此研發法定數字貨幣時,理應更加關注像中國這樣一個高併發市場中數字貨幣工具執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根據央行官員披露的資訊,我國法定數字貨幣可能稱作"數字貨幣與電子支付"(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Payment)即DC/EP,它有以下三個特點:

1.採取雙層運營投放體系傳承間接發行的模式。

應用分散式賬本技術,法定數字貨幣可以選擇“中央銀行-公眾”的直接發行模式。在直接發行模式中,中央銀行可以直接吸收公眾存款,這將削弱商業銀行的初始信貸能力。

我國的法定數字貨幣應該會選擇“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公眾”的間接發行模式,以保持現行的貨幣市場執行機制和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傳承現行模式的好處是節約和穩健。一是不必另起爐灶再造金融基礎設施,有利於節省投資;二是不必除舊佈新重構貨幣發行與管理格局,有利於管控風險;三是不必瞻前顧後銜接不同特性的貨幣發行模式,有利於穩定市場。

2.採取並行發行的路線,堅持央行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一些權威專家認為,“現有的區塊鏈技術無法達到超大市場零售級別的高併發需求。”基於這樣一個判斷,法定數字貨幣目前應該會保持技術中性,不依賴單一技術。可能採用“賽馬”機制進行技術路線的競爭,指定不同機構採取不同技術路線並行研發,透過技術競爭和市場選擇實現法定數字貨幣的系統最佳化。

更重要的是,中央銀行應該會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以保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可靠性,保證貨幣調控的效率。

央行對智慧合約一直保持審慎的態度,但可能會支援有利於貨幣職能實現的智慧合約技術應用。

3.採用賬戶松耦合的方式替代流通中的現金貨幣M0。

微信支付、支付寶等電子化支付工具採用“賬戶緊耦合”方式,需要繫結銀行賬戶,透過銀行賬戶進行價值轉移,在實名制的賬戶管理制度下,無法實現匿名支付的需求。

我國的法定數字貨幣可能採用“賬戶松耦合”加數字錢包的方式,可以脫離銀行賬戶實現端對端的價值轉移,減輕交易環節對金融中介的依賴,並且可以實現“可控匿名支付”。

目前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的設計可能只限於替代M0,即流通中的現金,而非狹義貨幣M1和廣義貨幣M2。

微信支付、支付寶應用數字技術,構建以信任連結為紐帶的移動支付和生活服務平臺,突破傳統支付模式,佔領零售支付市場,已經實現10億級的直線連結,在全球移動支付平臺中排名前2位。

我國設計中的法定數字貨幣技術上可以脫離網路、脫離銀行執行價值轉移。這是有別於微信支付、支付寶的優勢。但最終能否替代傳統貨幣形式,取代新興的電子支付工具,成為主要貨幣形式和主要支付工具,將會是一個市場抉擇的過程。影響市場抉擇的要素是:1.使用是否更加便捷,2.流通成本是否更低,3.大眾是否樂意接受,從而是否能夠形成具有商業價值的經濟規模。

二、虛擬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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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虛擬貨幣,業界的看法不盡一致。這裡只是個人的一家之言,不足為訓,請大家批評指正。

我認為,我們需要特別關注的是虛擬貨幣的經濟基礎和技術缺陷。

2019年以來,公有區塊鏈社羣出現了一些不同名稱的coin或token,其中比特幣(Bitcoin)是典型代表,我們到底要如何來定義公有區塊鏈社羣的coin和token呢?有些人強調數字技術特徵,把coin稱作“加密數字貨幣”,有些人強調它的金融屬性,把token稱作“通證”,我的粗淺看法是:如果認同貨幣本質是一種有關交換權的契約,就應該強調交換權的經濟依託以及金融屬性。coin或者是token不僅在虛擬社羣內成為價值標記和支付工具,而且可以與法定貨幣交易形成交易的價格,這樣也就具備了金融工具的屬性。所以我們可以把coin或者token定義為“虛擬貨幣”可能更貼切。

同時我們應當明確,虛擬貨幣如果沒有合格的發行責任主體,如果沒有實體資產做支撐和足夠的信任背書,它會在很大的程度上區別於法定數字貨幣和可信任機構的數字貨幣。

2009年,當比特幣Bitcoin帶著區塊鏈標籤面世時,很少人能夠洞察未來。最近2年,虛擬貨幣大起大落,暴跌暴漲;有人挖礦,有人投機;有人發財,有人破產;極少數獲准成為證券,大多數涉嫌非法集資。

2014-2018年,虛擬貨幣市場陸續出現派生花樣:

一是“虛擬貨幣上市融資”(Initial Coin Offerings,ICO)。據不完全統計,全球ICO融資規模2014年只有0.26億美元, 2016年突破2億美元,2017年上半年衝高到12.66億美元,其中我國國內的ICO融資規模佔比高達31.5%。ICO屬於眾籌融資,未經批准的ICO可能涉嫌非法集資。

二是“分叉幣發行”(Initial Fork Offerings,IFO)。比特幣採用“去中心化”架構和有限的區塊規格,隨著時間的推移,挖礦所需佔用的算力資源越來越多,網路擁堵越來越嚴重,交易成本越來越高。出於不同的技術解決路徑和不同的利益訴求,比特幣社羣出現分裂,2017年8月第一個分叉幣“比特幣現金”BCH問世,此後陸續分出“比特幣黃金”BTG、“比特幣鑽石”BTD、“超級比特幣”SBTC等。

三是“穩定幣”。在虛擬貨幣價格跌宕起伏之時,“穩定幣”破土而出。市場份額較大的“穩定幣”是Tether公司的USDT。Tether公司聲稱嚴格遵守1:1的準備金保證;USDT與美元掛鉤,使用者可以隨時使用USDT與美元進行1:1的兌換。較大的“穩定幣”還有TUSD、USDC、PAX、GUSD等。“穩定幣”的問題在於,賬戶不透明,缺乏權威性監管。全球4大會計師事務所都不願為“穩定幣”背書,投資者看不到經過權威審計的賬目。“穩定幣”可能存在信用風險。

業界對於虛擬貨幣的批評,簡而言之,莫過於“虛”字。我不完全贊同。我個人認為,虛擬貨幣得以生存和發展,其實具有經濟層面的原因。

1.虛擬貨幣的生存土壤。“去中心化”架構的公有區塊鏈社羣本質上屬於實行自規則的自組織,通行網路共識的治理機制和發行虛擬貨幣的激勵機制,虛擬貨幣是參與者認可的等價物和支付工具。

2.虛擬貨幣的市場需求。虛擬貨幣交易可匿名、可跨境、難管制,既可用於公有鏈社羣,也可用於灰黑色交易,可能成為資金非法流動的工具和投機交易的工具。全球“暗網市場”一直存在毒品、槍支、色情等非法交易,規模難以計量,需要“地下”可信任、“地上”難管控的支付工具。

3.虛擬貨幣的投機市場。例如,比特幣大賬戶把握在少數人手裡,有人估算,40%的比特幣由大約1000個賬戶持有。這些“關鍵少數”位於食物鏈頂端,有可能操縱市場,掌控價格。幣圈市場上的散戶往往被“割韭菜”,損失巨大。

4.虛擬貨幣的造幣成本。例如,比特幣經由“挖礦”產生,必須依據特定演算法計算雜湊值,並經分散式賬本系統確認一致。“挖礦”成本包括電費、工資、折舊、租金和維護費,有人測算目前每枚3000-4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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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我們應該關注虛擬貨幣的先天缺陷。

虛擬貨幣的技術性缺陷來自“去中心化”的公有區塊鏈架構。在這種架構下,全網驗證需要超大規格的資料同步,各個節點的執行能力需要達標和均衡。因此,無論是比特幣,還是以太坊,至今仍然尚未解決交易效率和規模化問題。

虛擬貨幣的經濟性缺陷在於,缺乏足夠的實體資產支撐和信用背書,價值不穩定,投機性太重。2018年,比特幣觸底3158美元,比最高價縮水84%。全球虛擬貨幣總市值由年初的8350億美元下降到1100億美元,跌幅接近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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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何預判虛擬貨幣的發展前景?

我認為,基於經濟層面的因素,虛擬貨幣還將生存和發展,極少數可能擴張領地,大多數只能偏居一隅。未來,虛擬貨幣依賴的區塊鏈底層技術創新如果能夠突破規模化應用的瓶頸,虛擬貨幣的執行機制更新如果能夠解決價值穩定問題,才有可能進入大眾化的交易和支付場景。

三、可信任機構數字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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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具有公信力的機構包括金融機構發行的數字貨幣,稱為可信任機構數字貨幣。

這裡提出“可信任機構數字貨幣”的概念,主要基於這樣一些考慮:能夠成氣候的數字貨幣必須是可信任的,法定數字貨幣因為法定地位和國家主權背書而可信任,其他任何機構的數字貨幣要做到“可信任”,必須具備如下品質:1.具有公眾信任機構的信用背書;2.具有商業價值的客戶規模;3.具有高效可靠的金融交易和支付平臺;4.具有可審計的金融資產支撐;5.具有行政許可的市場準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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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可信任機構數字貨幣陸續進入金融市場。

2017年7月,高盛獲得美國專利商標局頒發的全球首個數字貨幣專利,稱之為“SETLcoin”,它首先瞄準證券交易清算市場,以避免傳統清算方式的風險。

2019年2月,摩根大通宣佈推出摩根大通的JPM Coin,用作名為“IIN(Interbank Information Net, 銀行間資訊網路)”的支付清算工具,計劃要連線400家銀行,替代SWIFT系統。

2019年的3月,IBM和Stellar的IBM BWW(Blockchain World Wire)主網上線,用於數字資產的交易和結算,支援多種法定貨幣和數字貨幣的實時匯兌。

此外,瑞士聯合銀行主導的13家跨國銀行,計劃在2020年推出基於分散式記賬技術的“多功能結算幣”,以美元、日元、歐元、英鎊等主要貨幣計價,用於清算和結算的交易。

上述這些金融機構推出的數字貨幣,主要用於範圍是有限的金融交易。

然而,臉書(Facebook)準備推出的數字貨幣Libra(天秤幣),一開始宣傳的目標十分高調,說它不受外界控制,也不受中央銀行控制,要覆蓋全球各個角落。

這樣一些高調的目標當然足以吸引大眾眼球,但也足以引起金融監管的擔憂和權勢資本的恐慌。這就使Libra一開始就備受監管壓力。就在Libra協會2019年10月14日首次召開理事會之前,Visa、Master、Stripe、eBay和Paypal等支付巨頭都紛紛宣佈退出這個專案。

那麼,Libra到底有哪些顛覆性的潛力?Libra白皮書1.0有三個重點:

一是行業巨頭聯合創始,覆蓋巨大的客戶群體。Libra由Facebook牽頭,現有聯合創始機構還有21家,包括線上支付、電信運營商、線上旅遊、線上打車、電商平臺、流媒體音樂平臺、線上奢侈品平臺等,仍然可以為Libra提供足夠的信用背書,擁有覆蓋全球的超過20億的客戶群體。

二是應用數字技術,構建獨立的金融基礎設施。Libra應用聯盟區塊鏈的分散式對等架構,應用隱私計算技術保護資料隱私和資料安全,應用Calibra數字錢包,提供可以覆蓋全球各個角落的點對點、端對端的交易和轉賬平臺,不再需要銀行,不再需要第三方支付機構。

三是以硬資產做支撐,維護獨立數字貨幣的價值。Libra協會成員的投資和使用者購買Libra的法定貨幣,都將成為儲備金,用來支撐Libra的價值。Libra用儲備金進行低風險低迴報的投資,與低波動率實體資產捆綁,以保持價值穩定。

Libra要達到西方國家的市場準入門檻,必須解決一些重大問題,主要是技術平臺的效率和可靠性,商業執行模式的可行性和透明度,金融合規管控的實現路徑和可信度。

Libra選擇在瑞士註冊,但能否得到各國金融監管部門的許可,關鍵在美國。美國近幾年陸續頒發數字貨幣牌照和數字錢包牌照,在法律上似乎沒有足夠的理由拒絕Libra的申請。

面對金融監管機構、中央銀行以及政客的擔憂和質疑,Facebook如何尋求衝破重重障礙的可行路徑?10個月來,Facebook雙管齊下,似乎取得了一些進展。

其一,將Libra提升為國家的經濟金融戰略。

在法規之外,還有什麼足以打動美國政客和政府?那應該是國家的經濟金融戰略。2019年10月23日,在美國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長達6小時的聽證會上,Facebook CEO馬克·扎克伯格一再強調,Libra並不試圖建立全新的主權貨幣,只是一個全球支付系統,而且在儲備金中美元佔最大比例;這將擴大美國的金融領導地位,以及在世界各地的民主價值觀;如果美國不進行創新,全球的金融領導地位將沒有保證;中國在技術創新方面超過美國,部分支付基礎設施領先於美國,美國必須建立更加現代化的支付基礎設施。

其二,嚴格遵循美國的金融監管法規。

2019年10月,我曾經提出:如果美國試圖保持金融霸權地位並奪取數字貨幣全球主導權,有可能對Libra給予附加限制性條件的行政核准,例如,要求Libra錨定的法定貨幣籃子中增加美元比重以符合美元的國際貨幣地位,要求Libra遵循關於反洗錢、反恐融資、反逃稅的法律規範。

2020年4月16日,Facebook釋出了Libra白皮書2.0,在滿足美國政界要求、適應金融監管規則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前進了一大步。

1.強化美元的貨幣霸權地位。

Libra網路將新增一類數字貨幣:錨定單一法定貨幣的數字貨幣,如≈USD/美元、≈EUR/歐元、≈GBP/英鎊等。與此同時,發行全球性數字貨幣≈LBR,按照固定權重構成貨幣籃子,類似於IMF的特別提款權SDR。

Libra協會認為,對於在Libra網路上沒有單一數字貨幣的國家,≈LBR是中立而且低波動性的替代方案,可以作為支付和結算工具。

在Libra的數字貨幣體系中,無論是≈USD,還是≈LBR,實質性的依託主要是美元。Libra事實上將成為美國在數字經濟時代繼續推進美元貨幣霸權的工具。

2.強化金融合規標準。

2019年6月,Libra白皮書1.0宣稱應用有中心的聯盟區塊鏈架構,但說明將在5年後採用去中心化架構。2020年4月公佈的白皮書2.0則表示,將保持中心化的技術架構。

Libra協會承諾,將制定金融合規和全網風險管理的綜合框架,建立反洗錢、反恐、遵守制裁和防範非法活動的嚴格標準,打擊各類金融犯罪。

Libra協會承諾嚴格執行市場準入制度,負責對協會會員和指定經銷商進行全方位的盡職調查,調查涵蓋合規資訊證明、經濟能力證明,並且驗證程式節點技術能力。對於破壞Libra網路完整性和安全性的會員,將予以剔除或驅逐。

Libra協會承諾充當金融情報機構FIU的角色,執行FIU功能,全天候監視Libra網路的活動,當檢測到可疑活動時,依法向主管部門提交資訊和報告。

四、超主權數字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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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Facebook的Libra,在2019年6月還只是一張有點驚世駭俗的草稿,那麼,現在就應該是一套可供施工建設的工程藍圖。從現有進展看,Libra有可能獲得批准。

我們應該關注的是,Libra可能成為超主權數字貨幣;超主權數字貨幣可能顛覆與重構全球貨幣體系以及傳統金融模式:超越國家主權,僭越中央銀行,跨越商業銀行。

一是可能衝擊主權貨幣地位。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的地位本質上取決於公眾的信任,“法定”只是加強了公眾信任。貝殼成為原始貨幣並非出於“法定”,而是公眾認可的等價屬性。弱小國家如果遭遇重大經濟困難,主權貨幣就可能失去國民的信任,就可能被超主權數字貨幣所取代。發達經濟體的主權貨幣一般不會退出貨幣舞臺,也可能成為超主權數字貨幣的錨定物件,但貨幣地位有可能主次更替。

二是可能重塑貨幣霸權地位。超主權數字貨幣的霸權地位,將由覆蓋範圍、使用者規模和實體資產規模來決定,全球有可能出現幾個勢均力敵的超主權數字貨幣系統。全球流通的超主權數字貨幣也許不再有明確的國別標籤,最為重要的是公眾認可的全球性商業信用和全球性數字信任。

三是可能形成跨越商業銀行的金融體系。Libra這類數字貨幣很有可能進化成為超主權數字貨幣,形成可以覆蓋全球各個角落的金融基礎設施,從而可能從支付清算入手,逐步進入儲蓄、融資、投資、保險、資產交易等領域,滲透平民大眾的經濟生活,全面爭奪金融業的市場。

四是可能影響人民幣國際化的程序。人民幣如果未能納入全球性的數字貨幣體系,就有可能削弱未來的影響力範圍。

這是現實的挑戰,也是未來的機遇。

第一,數字貨幣將成為金融業數字化變革的基本工具。我國應該立足於數字金融健康發展,加快數字金融制度建設,抓緊制定區塊鏈金融監管、數字資產市場監管、數字貨幣監管、法定數字貨幣發行等數字金融制度。統籌規劃、逐步建立數字信任機制。

第二,數字貨幣在未來的全球數字經濟競爭中居於核心地位。應有必要抓緊研究發行中國主導的全球性數字貨幣的可行路徑和實施方案。應有必要進一步完善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的實現路徑,完善底層技術架構和應用場景設計。

第三,數字金融勢必進一步強化金融的全球化。在數字金融全球制度建設中,我國應該積極參與並努力爭取話語權。應該加強國際監管協調,促進達成監管共識,建立數字金融國際監管統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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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貨幣與人民幣國際化的關係是否會促進?

李禮輝:我覺得我們中國應該研究中國主導的全球性數字貨幣的可行路徑和實施方案,這樣才可以真正促進人民幣國際化,如果在全球的數字貨幣中沒有人民幣的影子,人民幣國際化是必然會受到影響的。進行國際化交易,也就是跨境交易,點對點、端對端的交易,大範圍的交易,應該是數字貨幣應有的能力。當然,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能否進行國際和跨境交易,現在央行暫時還沒有做出具體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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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人民幣怎樣和國外貨幣進行兌換?

李禮輝:因為中國將要發行(正在設計中的)數字貨幣,它實際上是對現在法定貨幣的一種替代,所以它跟國外貨幣進行兌換,應該還是會遵循現有的路線,當然可能以後會有新的數字技術平臺來完成這種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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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的數字貨幣與通脹有什麼關係?

李禮輝:理論上說,發行法定的數字貨幣,它的發行量和流通是更容易控制的。所以我認為數字貨幣的發行有助於央行實行貨幣調節和管控的職能,所以可以更好防止和控制通貨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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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會推出?

李禮輝:現在在小範圍內已經開始試點,我們應該會慢慢地見到曙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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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的證券會不會代幣化?

李禮輝:未來的證券也可能會數字資產化,就在未來的數字資產市場中會有一些證券,還有其他的一些金融工具採取數字化的方式,所以我們應該要進一步研究數字市場的未來建設和發展。

希望以後有機會我們再來探討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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