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走偏鋒的金融欺詐無處不在

買賣虛擬貨幣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金融的地方就有欺詐。

最近幣圈不斷的被欺詐氣氛所籠罩,前有位元易CEO爆倉自殺,後有MGJTOKEN跑路都傳的沸沸揚揚。當大眾資金投向一個沒有任何第三機構監管或說去中心化技術限制的地方,難免會出現紕漏。人性從來經不起考驗。

金融欺詐或者說金融詐騙在現實和歷史當中不斷的湧現,最大的欺詐案是在2008年美國華爾街。

如果可能,麥道夫寧願把嘴巴叼著雪茄,手腕戴著百達翡麗手錶來換取牢獄之災。

在曼哈頓上東區的一處豪華公寓內,伯尼·麥道夫在被捕前跟家人有這樣一段對話。麥道夫對妻子和兩個兒子——安德魯與馬克解釋說,他的公司徹底倒閉了,整個運作是一場驚天騙局。安德魯後來稱他的父親曾這樣說過,“所有的一切是一個天大的謊言。這是個龐大的龐氏騙局,而且已經運作了多年。這是全部能用於償還的資金,我已經再也無法維持與掩蓋騙局。我無能為力。”


據說,安德魯和馬克將他們的父親送到了監管機構。然而,令人質疑的是安德魯和馬克會沒有任何過失嗎?法院指定的破產受託人歐文·皮卡德(Irving Picard)對兄弟提起訴訟。現實情況是:

騙人的投資諮詢業務與做市商業務在不同的樓層,而做市商業務正是兄弟倆負責人們對此可能會有各種質疑。壁如,他們一點不關心另一樓層發生的事情嗎?他們沒有聽到投資者稱讚自己的父親是傳奇人物,他們不會試圖去學習模仿嗎?他們在諮詢業務方面沒有聽到任何關於新戰略的談話,難道就沒有絲毫的警覺?或者說,儘管他們沒有好奇心,但為甚麼他們沒有受到關鍵人物風險波及,而且讓一個70發的老人繼續負責非常賺錢的業務是十分正確的決策嗎?

以上的疑問始終縈繞在大眾心頭。


實際上,伯尼·麥道夫自己的辯白讓我們大致能猜測出問題所在,麥道夫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本來應該很容易發現他所經營的是龐氏騙局。

麥道夫說:“我很吃驚,委員會甚至沒有檢查我的股票記錄。”他還注意到,檢察官沒有與美國存款信託公司(核對資訊。“如果你要檢查一個龐氏騙局,這是要做的第一件事。”麥道夫說。如果麥道夫認為,負責數千家公司監管的證券交易委員會應該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判斷出自己的公司設計了一出騙局,那麼很顯然,負責公司其他業務的兩個兒子自然也能察覺到。而且,馬克和安德魯愚蠢到居然沒有任何疑問或者沒有任何察覺,這自然讓人難以信服。安德魯的出色教育履歷說明事實並非如此,他畢業於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


投資者將資金交給麥道夫打理長達幾十年,可能是因為對參與馬克和安德魯的投機交易不感興趣,而從一開始就對麥道夫的經營更有興趣。麥道夫在認罪服法時稱,騙局開始於20世紀90年代。他為自己辯護時說道,當時的市場環境很難滿足投資者所期望的回報。按照這個說法,麥道夫似乎也是自身成功運作的受害者。

然而,麥道夫編造的故事只是彌天大慌中的冰山一角。新近受到起訴的大衛·庫格爾自1970年起在麥道夫公司擔任交易員,他承認騙局實際上從20世紀70年代就開始運作。而負責本案件的專職調查員則認為,騙局可能起步於更早的時間,大約是1964年或1965年。


這場騙局進及人數眾多,而且持續了幾十年,為甚麼沒有前早業發現限公司專及人學生名,而且擔任納斯達克前董事會主席的身份提高了表面合法性,他把自己的履歷放置在了基金網站首頁上。

與其他欺許案件一樣,很多許騙犯能成功是因為他們與社會聲望高的名人和機構存在密切聯絡,也就是解釋了眾多眾籌專案非常熱衷名人背書,因為本身專案並不靠譜,大家對於專案的信任源自名人的背書。

麥道夫與猶太人社團來往密切,很多富人和慈善團體透過麥道夫開展資金管理。這種宗教性和民族性社團很可能讓一些投資者對該公司比普通的經理一客戶委託關係更為信任。正如猶太教拉比伊茲霍克·布賴托維茲曾說過的,“我非常認同,從心理上而言,在猶太社團中,人們通常會感覺同為猶太人的夥伴絕不可能做出背叛”,而且“我覺得這營造了一種彼此信任的氛圍”。

當然,儘管很多投資者不是猶太人,但與猶太人的緊密聯絡確實讓麥道夫的基礎資產快速增長。

而且,麥道夫通常迴避對高額收益的大肆宣傳,以免其他精明的人仿效(失敗可能性很高)他的做法。這個圈子裡,很多投資顧問試圖模仿那些成功的公司,為此麥通夫一貫非常低調。

即便如此,這場騙局持續這麼久難道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懷疑?審計事務所是伯尼·麥道夫騙局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但一直以來很少引起關注。在當時的弱監管環境中,審計是投資者保護的最後一道防線。審計師的主要任務是確定賬面資產是實際存在的。公司一般會如何選擇審計事務所呢?顯然,管理數十億美元資產的公司通常會選擇那種享有感譽、擁有很多合格員工的審計事務所。畢竟,檢查核對大規模、投資種類繁多的賬務不是一項輕鬆、簡單的工作。

監管層似乎對麥道夫運作的龐氏騙局一無所知。畢竟許多監管者也將自有資金交由麥道夫打理。所以,這家審計事務所並非與麥道夫串通,只是壓根不具備合格的審計能力,對財務報表的審計只是走個形式。其中一位監管者很快就承認他只是檢查了報表的“賬面價值”,不符合規範審計的要求。”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問題核心所在:如果監管當局允許某些投資載體接受較寬鬆的監管,那麼應保證這種載體接受規範的外部審計,遵循嚴格的會計標準,應確保必須有機構對公司的賬務進行監督,如果政府機構不擔任監管者,那麼必須在合格審計以及不合規嚴廳處罰方面制定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


奇怪的是,很多人注意到麥道夫公司經營異常,而且有一個人一直要求麥道夫停止經營,這個人名叫哈利·馬克伯羅斯。

實際上,他就是在仔細瞭解麥道夫的經營策略時發現了端倪。馬克伯羅斯就職於蘭帕特投資管理公司,他按照公司要求,時常並訪麥道夫,瞭解其運作理念。“信尼·麥道夫堅稱自己運用了可轉換價差套利策略(Spli-stride Connersation),而真實情況是他導演了一出騙局。

身處騙局中的人當然聽不見旁觀者的善意提醒。

可轉換價著套利策略是指交易者購買某一指效(或其中的於指數),賣出看漲期權同時買入看跌期權。當指數價格下降時,看跌期權增加了盈利,能有效防止投資組合受到下跌資產的影響。賣出看漲期權則意味著。麥道夫公司會利用股票價格的上升空間(如果股價上升)換取固定數量的資金。這種策略的好處在於收益或損失的波動性很小(因為期權交易從兩端進行對沖)。那麼這種策略有沒有問題呢?這種交易方法無法獲得伯尼·麥道夫所宣稱的風險後調整收益(也就是,給定波動幅度所能獲得的收益)。

麥道夫為一家支線基金提供資金管理業務,聲稱從1990年12月到2008年10月,年平均收益率大約為10.59%,而年波動率只有2.45%

我們注意到很有趣的是,平均收益本身聽上去並不荒唐——這段時期可轉換價差套利策略,年收益率大約在7%~11%之間,但奇特的是收益率居然達到收益率標準差(對波動幅度的度量)的四倍。也就是說,仔細分析這種投資策略,可以發現與宣傳的穩定高額回報存在差異,隨後我們進一步驗證這個觀點。馬克伯羅斯意識到這點,推斷說存在兩種可能性:一是麥道夫進行了不道德的提前交易——因為他同時也是這些客戶的經紀商,能發現客戶的投資取向,因此只要在為客戶執行交易前,用自己的賬戶購買部分同樣證券就可以。二是他設計的只是一出龐氏騙局。”馬克伯羅斯寫了一份詳細的報告足足有19頁,標題簡潔明瞭一“世界上最大的對沖基金是一出騙局”。這份報告只是SEC所收到的眾多報告中的一份,所述事例最早前溯至1999年5月。

馬克伯羅斯當然不是唯一對麥道夫質疑之人。在那篇報告中,馬克伯羅斯還強調自己與很多不同公司負責股權衍生品交易業務(期權屬於衍生品)的主管交談過,他說“每一個與我交談的高階經理都告訴我,伯尼·麥道夫所設計的是一出騙局”。然而,馬克伯羅斯猜測,很多人並不想因發表公開宣告危害到自己的事業。”

麥道夫欺詐案所涉及的人數眾多,資金量龐大,時間跨度長,給整個金融市場帶來的震動,是另金融從業人員感到後怕的,假如加密貨幣往後不斷的機構化正規化,同樣的問題還是會發生的。

天真的加密貨幣市場中的認為,只要正規化後,欺詐事件就會減少,或許是一種幼稚的美好願望而已,麥道夫的精心騙局,在層層包裝下,安然無恙的執行了幾十年,多麼可怕的一件事。

其中清醒者在提示投資者,投資者就並不會買賬,他們已經深陷騙局無法自拔。

作為投資者最主要的能力是辨別金融陷阱的能力,辨別能力是1,盈利能力0,沒有辨別能力,盈利能力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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