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應用價值(二):提高作惡成本,建立信任關係

買賣虛擬貨幣

最近,某爆紅男主播在直播間因一款不粘鍋翻車了,40萬的使用者瞬間議論紛紛,網上也開始各種曝光,曝光他推薦的痘痘貼,導致面板潰爛;他推薦的棉被,有味道,根本無法使用……各種輿論壓力之下,曾經百萬粉絲、賣貨近萬元的直播一哥,似乎地位不保,有部分使用者對他所推薦的產品產生了質疑。

還記得《搜尋》裡的女主角剛剛查出淋巴癌後,搭乘公交車時,因不給老人讓座,引發了民眾的熱議,這段不讓座的影片,在網路上迅速傳播,那些“鍵盤俠”不需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肆意妄為的辱罵女主角,她的個人資訊被人肉搜尋出來,最終,她不堪精神壓力選擇自殺。

這兩種案例在我們現實生活中,無處不在。網際網路迅速崛起,帶來各種各樣的商業模式,電商紅利期,人人都能實現網路開店,沒有完善的稽覈機制,從而引起假貨氾濫,使用者喪失對購物平臺的信任;另一方面,人們的網路行為沒有監管機制,無惡不作的“鍵盤俠”認為自己只是一時圖嘴巴快活。在這樣的網路環境下,信任危機逐漸爆發。

近年來,人們對信任危機提供了可行性解決方案,正是藉助區塊鏈技術來解決網際網路時代下的信任危機。本文將從“信任”方面來解析,區塊鏈技術如何才能建立起信任關係。

一、區塊鏈技術提升作惡成本

網際網路的發展過程中,曾出現過很多行業紅利,比如電商、短影片、自媒體紅利等等,在紅利期的時候,使用者對網路平臺無條件信任,最後被魚龍混雜的市場攪的信任全無。比如在前面所提到的“人人都能開網店“,有些電商平臺對開店商戶的個人資質都沒有基本的稽覈,做網路代購的僅憑一張護照就能確認開店資質。門檻的降低,雖然實現了人人創業,卻也帶來信任危機,現在很多使用者在網購的時候,會擔心買到假貨。

曾經,京東為保證正品,對所有入駐商戶進行專業的資質稽覈,並提到“賣假貨罰款100萬元“的要求,商家為了避免出現這樣的高額損失,就不會售賣假貨,給自己帶來不避要的麻煩。

我們知道比特幣有一個51%算力攻擊的問題,在探討這個問題的時候,有人就提出51%算力攻擊是存在的,但是,你想發起這樣的攻擊,相當於和全網作對,所付出的成本大。和前面京東為了保證正品,提出“罰款100萬”的道理是一樣的,沒有人想為一次錯誤的選擇,付出慘重的代價。

區塊鏈技術作為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在其應用過程中,是提升當前網際網路上的作惡成本。比如直播賣貨,就算你推薦的商品質量不行,卻沒有接受任何形式上的處罰,那麼,直播者對商品的質量就不會嚴格把關,他們更需要商家所提供的直播費用。在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場景中,使用者與平臺之間所構建的信任關係,被稱為共識,所有參與者要付出一定的經濟行為才能獲得相應的回報。

我們以比特幣挖礦來舉例,所有的礦工在公平公正的競爭關係下,進行算力挖礦,算力強的人挖到比特幣的概率就越多,這就是參與者在參與過程中所付出的經濟行為。在區塊鏈技術所打造的價值網際網路時代,如果你耗費了大量的算力去挖礦,才擁有51%的算力,已經付出了大量的經濟行為,這時候,再用這51%的算力來篡改資料,一切都面臨著從頭再來,這種損失並不是參與者所想要得到的結果,相反,經濟效益才是參與者真正所需要的。

當區塊鏈技術作為價值網際網路的基礎時,作惡成本與你所付出的經濟行為是密切相關的,而不是在網際網路時代,人人創業的門檻極低,根本不需要耗費太多的精力以及經濟行為。

二、價值網際網路的可追溯功能

在構建信任關係方面,區塊鏈技術還提供了一種可追溯的技術優勢,這也是在網際網路時代沒有實現的應用場景。

區塊鏈技術是一種分散式網路,也就是任何人的網路行為都有可能被儲存在這個網路體系中。人們在網際網路發展中,尋找流量的突破口,結果發現流量被巨頭企業給壟斷了,普通使用者根本無法擁有選擇的權利,比如你使用社交平臺聊天,就需要進行實名認證,才能進行現金交易,而這些交易資料是能夠被巨頭企業的運營者所操控的。曾經就有人提到過,第三方支付平臺被無故刷走幾千元,不知所蹤,在追尋這筆財務去向的時候,平臺以保護使用者隱私為由,不提供交易方的具體資訊,這筆錢款無法追蹤。

再比如使用者的人身攻擊的語言,在網路暴力之下,人身攻擊的語言是將當事人推向深淵的影響因素之一,但是,面對龐大的資訊量,當事人無法一一做出評論,只能選擇預設,而這些“鍵盤俠”對自己的言論也無需承受任何代價,有的個人資訊都不完全,很多都是社交平臺的小號進行評論的。如果能夠對這些人身攻擊的語言者追溯到個人資訊,並讓其對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那麼,網路環境就能得到淨化。

區塊鏈技術的可溯源是將所有的資訊上鍊,全部儲存在分散式網路中。這項技術優勢能夠把使用者在網路上所發表的所有網路行為記載下來,透過“時間戳”來記錄詳細的時間和當事人所進行的網路行為,在這樣一個可溯源的系統中,人們對自己的言論就會有所保留,而不會和現在一樣,肆無忌憚地發表言論。當所有的網路行為能夠被追溯到,這就形成了一種人身攻擊的語言的約束力,讓這些製造網路暴力的言行能夠查詢到,“鍵盤俠”就會擔心自己隨意發表的言論,被當事人所追究。

結合這兩個例子,我們知道在網際網路時代資訊傳遞速度快,卻無法實現追蹤,甚至可以篡改資料,這才形成了人們在參與網路活動中,所有網路行為無需負責的態度。

在區塊鏈技術應用場景中,仍然是人人參與網路,卻實現了網路行為可追溯的功能。比如平臺想要篡改你的交易資訊,你可以透過可追溯的功能,查到錢財的去向;你想要獲取“鍵盤俠”的具體資訊,也可以透過可追溯的功能,幫助你快速查詢到這些人,並讓他們對人身攻擊的語言的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

由共識所構建的價值網際網路中,使用者參與的目的是需要獲取相應的價值回報,不再滿足於單純的資訊傳遞,連線世界。

三、總結

在探索區塊鏈技術構建信任關係這一話題,我們需要明白兩個關鍵的因素,一是區塊鏈技術提升了網路作惡的成本,人們首先需要參與之後才能獲取相應的經濟回報,再用自己付出的經濟回報來挑戰原本規定好的規則,這樣的代價是無法預知的,所以,大多數人都不會輕易去挑戰這個規則,繼續維持一個公平公正的網路環境。

另一方面,所有使用者在網際網路上的行為是受制於區塊鏈技術的約束之下,由於區塊鏈技術具有可追溯的功能,在全網的監管之下,一旦有人篡改資料,就能夠透過可追溯的功能,找到篡改的痕跡。在這樣的監管因素之下,人們是不會輕易的做出篡改資料的行為。

總體來看,區塊鏈技術構建信任關係的驅動力來源於提升了作惡成本,讓作惡行為能夠公諸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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