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螺首發 | 朱幼平:踐行數字經濟2.0的鏈改新邏輯、新設計

買賣虛擬貨幣

時下,以網際網路為平臺的數字經濟1.0正在向以區塊鏈為新基建的數字經濟1.0轉型。我們說鏈改,核心就是:從上網到上鍊,從股改到鏈改。

鑑於我國國情和政策法律條件,考慮到未來守正創新發展需要,我們有這樣的新設計:企業記賬通證+股票註冊制+區塊鏈化交易市場+通證兌股票,實現企業的鏈改。

我們說,未來數字經濟有五塊新財富利潤空間,分別是科創、文創、產品服務數字化、金融數字化、企業和個人資產數字化。這些都可以先在區塊鏈平臺上做記賬通證,為未來轉化為股票並上市交易做準備。然後,如果將現有的科創板、文交所、主機板、中小板、新三板、股權、待推出的數字資產交易所等市場,實行註冊制和區塊鏈化改造。兩者結合起來,完全可以滿足以上各類財富品種交易、定價、盤活需要。

為此,我們為未來數字經濟2.0各類財富場景量身定製了一些鏈改思路:

(1)鏈幣

數字人民幣或數字貨幣DCEP,雖然目前的規劃是不預設技術路線,但並沒有排斥區塊鏈。我們認為,區塊鏈技術執行比特幣,有真金白銀十一年邏輯試錯經驗,沒有被篡改,沒有雙花等問題,還是靠譜的。建議DCEP還是用區塊鏈作為平臺為好,數字貨幣最好用鏈幣模式。

(2)鏈金

未來金融企業都是區塊鏈企業。用程式碼信用增強權威機構信用是趨勢。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透過區塊鏈化改造升級,有三升三降效率,即提高信用度、提高速度、提升便捷度、減少中間環節、降低成本、降低風險。

時刻關注境外DeFi,讓子彈在境外先飛一會兒。一旦有成熟的模式,我們在引進消化吸收。

(3)鏈市

以上講了,市場透過註冊制和區塊鏈化改造,為數字經濟2.0各財富品種提供出口,善莫大焉!未來股票都是通證。目前股權市場區塊鏈化改造正在試點,將來推進到所有資本市場,指日可待。

(4)鏈企

未來企業都是鏈企。企業數字化不僅是資訊上網,更多的是價值上鍊。企業是價值增值組織。網際網路對企業幫助有限,比如企業網頁宣傳、影片會議等;而區塊鏈幫助是根本性的、飛躍式的:

~因為防篡改的鏈式賬本,我們可以透過陌生人互信,提升資源整合能力,提升企業協作水平和粘性,提升市場獲客率;
~因為智慧合約,我們可以將企業財務上鍊,相應地,提高結算原材料款、產品服務合同履約、發工資獎金交稅等效率,進而可以提升企業績效考核效率;
~因為記賬通證,我們可以推進企業快速上市融資,讓企業不僅有賺差價的實力,還有掙槓桿利潤的能力;
~因為共識、共建、共享的DAO,我們透過分散式平臺+節點模式,可以改變企業勞資對立生產關係,自己為自己打工,最大限度調動員工及各界主觀能動性和勞動積極性;

(5)鏈商

我們把網際網路電子商務叫網商,它是電商1.0;把區塊鏈電子商務叫鏈商,它是電商2.0。網商代表有淘寶、京東、拼多多;鏈商正在路途,它有強大生命力。

網商很成功打敗了線下實體店,因為它更有效率。但是,網商有個致命BUG,就是假貨問題。好壞產品傻傻分不清。網商解決這個問題靠刷鑽評價。但是,刷鑽最終演化為花錢買鑽。邏輯不成立。

鏈商解決假貨問題靠溯源和交易記錄不可篡改。這個邏輯是閉環的。所以,鏈商是真貨市場。

為什麼淘寶讓大家無商可務,卻血路上殺出個拼多多?因為拼多多幹脆就做假貨市場,假則假也,假貨也是貨,中國月收入不足1000元近乎一半人,便宜湊活用也大有市場。

鏈商迎合消費升級趨勢,邏輯強大必然生意興隆。時間長了,那些真貨就不滿意網商良莠不齊的購物環境,最後都會跑到鏈商陣營裡。本來嗎,我是高大上產品為何與地攤貨為伍?這樣,鏈商比網商更能發揮引領產品和服務最佳化迭代,進而延伸到生產領域,更能引領資源最佳化配置。鏈商是質量經濟的標配。

鏈商還有兩個強大的邏輯是網商所不具備的。一是它可以交易無形資產或虛擬產品服務。因為區塊鏈能夠確權、封裝、存證、溯源等,對無形或虛擬的價值型別的交易有很好的支撐,網際網路就沒這個能力,所以淘寶京東拼多多隻能賣有形規範產品,對於像版權、產權、創意類產品,弱雞的很。

二是區塊鏈有強大生態效應。網際網路也是有消費者生態的。兩者有本質區別。網際網路網商及實體店時代,我們把使用者當上帝。但上帝歸上帝,畢竟是客戶、客人。在區塊鏈鏈商時代,我們把使用者當家人。因為記賬通證,使用者買東西,同時可以獲得記賬通證獎勵。消費者也是投資者,投資者就是家人。網商做使用者生態,獲客只能打折返利;鏈商做使用者生態,獲客不僅能打折返利,還能用記賬通證激勵,消費者也是投資者。

上帝成家人有很大的好處,家人會主動成為鏈商的吹鼓手,因為記賬通證要升值。這就能成幾何級數地放大鏈商的營銷能力。這種口碑式的傳播比任何廣告都有力量。鏈商強大營銷能力是網商所沒有的。

(6)鏈政

電子政務講了很多年,效果始終不好,原因是網際網路不給力。區塊鏈來了,電子政務有邏輯支撐,要大發展了。

區塊鏈政務可以解決資料共享、業務協同、證照辦理等政務業務。我們說“一網通辦”,讓數字多跑路,群眾少跑腿,這個目標只有也能夠在區塊鏈平臺上實現。

(7)鏈網

這裡講的鏈網不是網際網路協議疊加區塊鏈協議,而是將網際網路上的業務搬到區塊鏈上,比如搜尋、微信、抖音等社交服務,廣告、遊戲、儲存、知識付費等走流量收費業務。IPFS開了個好頭。FACEBOOK、BATJ都積極開展區塊鏈業務研發,大概也感覺到網際網路業務有天花板壓力,也是順應趨勢。

94禁令及時下銀行法計劃,並不是區塊鏈末日,我們需要從鏈幣圈跳出來,吸收其營養,拋棄其糟粕,創造新的邏輯,設計打造符合我們中國特色的鏈改道路。以上思考,是否也是一種勾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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