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規模化應用?李禮輝:各國尚未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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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財經9月24日訊 昨日上午,前中國銀行行長、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李禮輝在第二屆全球區塊鏈峰會上發表題為“新金融:技術規則和法律規則”主旨演講,演講指出,區塊鏈金融的主要特徵是“分散式”和“自規則”,對於區塊鏈技術在金融上的規模化應用,各國尚未做好準備。

區塊鏈是一種分散式共享賬本,交易記賬由分佈在不同地方的多個節點共同完成,且每個節點記錄完整賬目,因此可以參與監督交易合法性。作為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被認為是一個去中心化的資料庫。

然而,李禮輝認為,“去中心化”的區塊鏈結構只適用於比特幣等低交易頻次場景,無法適應高頻次金融應用場景。原因在於,完全“去中心化”的結構對資料儲存空間、網路速度、節點容納能力等硬體具有較高要求,一旦交易頻次超過系統的容納能力,交易就將自動進入佇列排隊,耗時遞增,給使用者帶來不良體驗。“隨著區塊鏈技術的迭代演進,‘去中心化’已經不再是區塊鏈的固有特徵,更談不上區塊鏈的‘精髓’。”

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副總經理李瑞勇同樣表示,目前,區塊鏈技術對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更多的是革新,創意市場機構、其他各類基礎設施都與金融基礎設施相互連線,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在全球基礎設施領域難以單兵突進,做到完全去中心化。

事實上,在區塊鏈技術規模化應用的研發和實驗中,今年出現的“私有鏈”和“聯盟鏈”選擇的也多是“分散式”結構。李禮輝總結,區塊鏈金融的結構特徵應該為“分散式”而非“去中心化”。

談到與傳統金融乃至網際網路金融的特徵,李禮輝認為,區塊鏈金融具有自動制定和實施共識規則的能力,以及“用技術信任加持商業信用”的功能。不同於以道德、法律方式形成的契約,區塊鏈金融可以透過技術方法制定和執行交易各方認同的商業條款,引入法律規則和監管控制節點,確保價值交換符合契約原則和法律規範,避免無法預知的交易風險。

儘管區塊鏈技術為金融等領域提供了新思路和新可能,業界普遍認為,當前的區塊鏈技術成熟程度大約相當於20世紀90年代中早期的網際網路技術,仍有許多技術瓶頸有待解決。

區塊鏈技術的金融應用存在“自流通貨幣”監管缺失、現有技術結構重大漏洞、核心基礎技術領域尚未達到生產級別等問題。李禮輝指出:“區塊鏈核心基礎技術要取得突破,實現規模化應用,可能需要1-3年的時間。”

最後,從監管角度,李禮輝指出,對於區塊鏈技術在金融上的規模化應用,各國尚未做好準備。鑑於區塊鏈金融“分散式”和“自規則”特徵,區塊鏈金融監管應同時制定法律規則和技術規則,當前正是監管介入的合適時機。(邸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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