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開展區塊鏈電子普通發票應用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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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將試點應用區塊鏈電子普通發票了!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表示,北京市即日起開展區塊鏈電子普通發票(簡稱“電子普通發票”)應用試點,開票範圍主要是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含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範圍外的應稅貨物、勞務、服務專案。

區塊鏈電子發票是利用區塊鏈分散式賬本、智慧合約、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技術,保障電子發票開具、儲存、傳輸、防偽及資訊保安。具有全流程完整追溯、資訊不可篡改等特性,以私有鏈或聯盟鏈的方式,構建稅務部門、開票方、受票方“三位一體”的電子發票新生態。

開票方實現鏈上發票申領、開具、查驗、入賬等功能;受票方實現鏈上儲存、流轉和報銷;稅務局全流程監管,實現無紙化智慧稅務管理。納稅人無需進行抄報稅流程,也無需購買任何專用硬體裝置和專業裝置,只需使用手機或普通連通網際網路的計算機即可實現開票。技術更新、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北京市稅務局將在全市範圍內逐步開展區塊鏈電子普通發票的試點推廣工作。目前,選取了部分納稅人的停車類通用發票、景點公園門票啟動推廣,後期適時將其他行業納稅人納入區塊鏈電子普通發票的試點範圍。

根據北京市稅務局公佈的區塊鏈電子普通發票票樣顯示,該發票程式碼為12位,編碼規則為:第1位1代表稅務,第2─5位代表北京市行政區程式碼1100.第6─7位代表年份(如2020年用20表示),第8位0代表行業種類為通用類、第9位9代表北京電子普通發票專屬種類類別,第10位代表批次,第11位代表聯次,第12位0代表無限制金額版。發票號碼為8位,按北京市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順序自動編制。

據瞭解,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列印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檔案,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製的普通發票相同。

消費者在收到區塊鏈電子普通發票時,應主動查驗電子普通發票,電子普通發票可以在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網站(http://beijing.chinatax.gov.cn)或經授權的瑞巨集網(http://www.e-inv.cn)查詢驗證發票資訊,電子普通發票記載的資訊與在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網站或經授權的瑞巨集網查詢發票資訊的結果應當一致。查驗結果不一致的電子普通發票,消費者有權拒收,並可撥打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納稅服務熱線12366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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