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曝加密礦業投資陷阱“三重門”:坑你沒商量

買賣虛擬貨幣

“低調”或許是很多人眼中,對“加密礦圈”最初的印象。加密貨幣礦業從業者鮮有公開露面。相對區塊鏈“幣圈”和“鏈圈”風生水起的話題引導力,礦圈真實的狀態及運作手法在市場灰度中,顯得尤為神秘。

“礦圈的產業鏈和盈利模式是最清楚的。” 礦海學院創始人王孝一向鏈得得表示,“簡單、明瞭、怎樣盈利用一個計算器就說的清楚。”

轉眼4月份, 又一個豐水期將至,作為挖礦主要成本的電力將下降,礦圈都在加緊準備著捕捉這個“春天”。

“年化30%。豐水期半年回本。”是很多宣傳礦業投資的標語。按照規律,豐水期又將有大量新晉礦業投資人入場。與此同時,騙局和套局也將集中出現。在資深礦主的經驗裡,“春天”想真正賺到錢絕非易事。

第一門: 礦機購買詐騙門,礦工散戶的天坑

“我聽說挖比特幣現在仍然挺賺錢。”某區塊鏈公司銷售經理張濤向鏈得得談及自己的擔憂,提及新礦機的價格依舊偏高,二手礦機又求路無門,甚至有很多不懷好意的騙子在其中嗷嗷待哺。

據鏈得得了解,礦業新投資人入場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選擇規模投資,購買百臺千臺以上的礦機,並與礦場達成合作協議,很多大礦場還提供礦機銷售服務。一般的礦場接受託管的礦機數量至少為100臺以上,即使是二手礦機價格也在10萬元左右,加上電費(託管費)則更多。以螞蟻S9-13.5T礦機為:一天約耗電32.4度。假定電費0.4元一度,一天為13元。100臺礦機一年需消耗為46萬元左右,一年的總成本約為56萬元。 對於普通人來講,不是筆小投資。

二是蜻蜓點水,先淺嘗試水。相比於以上的投資者,更多想入場挖礦生意,而資金不充裕的投資者可能會選擇先購買幾臺礦機投石問路。試過之後就會發現,礦機購買的“水”實在太深。

散戶購買礦機主要透過網購。除各品牌的官方網站外,很多散戶是在各論壇、貼吧看到有關礦機的銷售廣告後,新增其微信或QQ,直接在這些社交平臺上透過轉賬的方式購買礦機。這樣的方式顯然難以獲得交易保障。“收錢後拉黑投資者、二手礦機以次充好、礦機偷樑換柱、貼牌假冒、無售後”等問題普遍存在於礦機購買的過程中。

“很多礦機外觀都差不多,要拆開看才能區分。還有一些二手販子把六成新的礦機當成9成新賣,以此迷惑小白使用者。目前缺乏全行業認可和官方認可的礦機經銷商。”王孝一告訴鏈得得,“區塊鏈行業的強監管的焦點在於發幣,但是生態鏈(包括礦業)的監管很弱。”

散戶翟章在2月24日透過微信溝通銀行卡打款的方式訂購了一臺A9礦機,卻只收到了一臺E9i。這兩臺礦機差價達7000元。翟章與賣方陸濤協商退款無果,只得在網路上曝光對方的公司和個人資訊。

2017、2018年牛市沖天的時候,礦機購買過程中的“騙子”更加猖獗。據圈內人普遍回憶,當時位元大陸、螞蟻等礦機供不應求,市場瘋狂搶購,催生出了很多代買礦機的“黃牛”。這些礦機購買中介不僅加價礦機,官網售價3萬多元的礦機一度炒到13萬有餘。甚至許多黃牛手裡根本沒有足夠的存貨,就將一批礦機同時賣幾批人。2017年的“淮南詐騙案”就以此為情節,涉案金額過億。

“現在市場不好,人們對於礦機的需求也減少了,直接在官網上買就行了。有一些人宣稱自己手中有官方發的“優惠券”,不少人為了購買到價格更優惠的礦機還是會去找這些中介,並因此面臨受騙的風險。”王孝一對鏈得得說,他在運營的礦海學院也在覆盤相關的經驗教訓,用以培訓新的礦業投資人,防止他們“踩坑”。

第二門: 礦場違規門,“合規的礦場不好找。”

礦業投資者購買了礦機後,下一步就要考慮在哪裡啟動它們。因為礦機執行需要耗費大量的電且各地電費差異大,礦業投資人需要選擇一個電費相對較低的地方建礦場以確保盈利。不是所有投資人都有資金和精力去建立屬於自己的礦場,大多數客戶會選擇以簽訂託管協議的方式與礦場進行合作。

建礦場需要考慮用電、基建以及運維等多個維度的問題,所以很多投資者將自己的礦機託管在合作的礦場中,並按期交納一定的電費和託管費,如果是透過中介找到的礦場還需要定期交納中介費。

“這其中就有很多坑了。”王孝一感慨道。

“在選擇礦場時,不僅要看電價,還要檢視礦場是否與官方簽訂了受法律保護的用電合同,有沒有用電資質。如果電不合規,礦場就時刻面臨著被叫停的危險,一旦被叫停,投資人的利益必然受到損害。”

不僅是電,更大的潛在風險在於,很多礦場本身就“不合規”。據鏈得得了解,包括新疆、內蒙的鄂爾多斯、烏海、包頭等一度眾礦聚集的地區都已經發出相關通知,清退虛擬貨幣礦場。

以新疆為例,由於電價和地價低廉,很多人選擇在此購買或建立礦場。早在2017年7月,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經濟和資訊委員會就釋出了《關於審慎支援比特幣“挖礦”企業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比特幣挖礦企業除了消耗大量電力外,對本地社會經濟發展基本沒有貢獻(包括稅收)。在時隔一年的2018年7月,新疆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又釋出了《關於清退違規用電“挖礦”企業的通知》。

礦業投資人林雨,曾在新疆伊犁購買了一個礦場,原礦場主已經簽訂了用電協議並註冊了公司。在天雨提供的材料中,有一份新疆兵團國家級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兵團分割槽管理委員會下發的關停通知。《通知》中寫道,“根據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虛擬貨幣“挖礦”產業屬與實體經濟無關的偽金融創新,專案打著“雲端計算”產業的名義非法生產經營,實為“挖礦”企業。”

林雨稱自己與原礦廠主簽訂的合同上規定,如果電價上漲或是礦場關停,原礦場主需要返還其購買款。對方未能履約,引發糾紛。正如許多強監管的新興領域一樣,各地區對於“挖礦”企業的態度和相關政策直接決定著礦場的存亡。

“現行法律沒有對虛擬貨幣礦場的經營有具體規定,但是有的地區出臺了政策。”鏈法律師郭亞濤告訴鏈得得,“ 偽金融創新也只是官方的一個說法,各個地區的政策不一樣,都是不確定因素。”

 如今,為了在灰度中生存,很多挖礦公司都以“雲端計算”為名掛起招牌。

“挖礦與雲端計算並不衝突,隨著5G的到來,我很看好算力產業。” 被問到礦場的投資人如何規避此類風險時,王孝一表示,“沒辦法,儘量選擇合規的線路吧,可以選一些真正有算力產業的礦場。”

 第三門:託管中介扯皮門,“你的事和我沒關係”

礦機託管在礦圈是一個很大的產業。多數人都會選擇託管礦機,省時省心。

剛入場的礦工怎樣找礦場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很多人只看到礦業的收益不錯,可初來乍到無從入門,只能“急病亂投醫”。這種資訊極度不對稱的局面。往往首先容易遇到的不是礦場主而是“中介”。

“中介”存在於各行各業中,主要憑藉資訊和人脈缺口提供相關服務,連線資源獲利。在虛擬貨幣挖礦產業鏈中,中介有時只負責幫助礦場主找客戶,幫助有需求的投資者找到礦場託管,收取中介費;也有的時候中介直接與客戶簽訂託管合同,從中賺取電費差價,並向客戶按期索要中介費。這種情況下,由於電和礦場都不在中介手中,風險極大。

如果礦場因為電費等問題停止運作,而投資人並沒有和礦場簽訂任何合同,僅靠與中介簽訂的雙邊合約,客戶對礦場維權將會面臨極大困難。這樣的悲劇就曾發生在,被礦場非法佔有礦機的公司身上。李向的公司託管在礦場的礦機停運,因為該公司與中介簽訂而非與礦場主簽訂託管合同,在該公司事發之後向礦場主索要機器時,當事礦場稱自己與投資客戶無任何合作關係。

“遇到這種情況,投資人可以起訴中介,但其中的困難就不得而知了。”鏈法律師郭亞濤對此分析,可能礦場主會撒謊自己不認識中介,可能中介會推脫責任,如果無法調和,這些都需要到法院上說了。

“各種不靠譜中介的存在,以及由於中介的存在而引發的各種扯皮事件,說到底還是因為礦圈的各種資訊不透明,資源相對閉塞。”王孝一對鏈得得道出從業者的無奈,

加密礦業,這個走在增信、確權、可追溯、分散式記賬、加密演算法等前沿區塊鏈應用中最基層的貢獻者、實現者,卻尷尬地缺失著它本應追逐的首要原則——資訊和資料的可信。

在一個崇尚去中心、分散式和社羣自治自律的新興空間裡,投機和逐利底線也間歇性的處於失控狀態。影響商業效率的首因從不是中心化,而是規則的缺失與失語。以礦業為例,商業和實體應用的價值前提,還在呼喚一個科學監管框架的落定與公共商譽信用資料庫的構建。

“資訊透明瞭整個生態才會好。”是礦圈最現實的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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