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關於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問與答

買賣虛擬貨幣

關於DCEP研發,相信大家一定有很多問題要問,今天52cbdc選取了一些大家比較關心也比較重要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和判斷,同時關於DCEP與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這兩大數字支付平臺的一些疑問,52cbdc同樣給出了自己的看法,一起來看吧~

Question1:為什麼央行數字貨幣不能使用區塊鏈技術的去中心化特性?

中國銀行原副行長王永利表示:“去中心”、超主權的數字貨幣,與央行主導的主權(法定)貨幣在邏輯上就存在天然矛盾,是很難成功的;即使能夠推出來,也不可能完全替代現有的法定貨幣,而一個國家同時執行兩套“法定貨幣”體系,也是違反“一國主權(法定)貨幣是以該國主權範圍內、法律可以保護的可交易社會財富作為支撐”的基本邏輯,難以保持一國“貨幣總量”與該國“財富規模”相對應的基本要求,很容易造成貨幣體系的混亂甚至崩潰,是行不通的。

雖然說基於區塊鏈系統的網路以及各種數字代幣,能夠解決目前網際網路網路或中介機構,對於使用者隱私侵犯和洩露的問題,但同樣的,使用該網路進行交易的犯罪者,其身份資訊、交易記錄等同樣會被包庇。因而採取區塊鏈技術的完全去中心化與完全匿名性,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不僅十分不切合實際,反而還會為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提供滋生溫床與庇護所,而這是國家所絕對不能容忍的問題。因而國家在研發DCEP時,為了更好地掌握資金流向,同時又能更好地保護使用者隱私,因而採取了不完全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方式進行研發。

Question2:為什麼中國DCEP呼之欲出,但遲遲未面世?

一方面,法定貨幣對國家經濟影響深遠,因而數字貨幣方面的技術探索和方案修改需要不斷完善,不斷豐富,不斷試點進行改善和進步,確保在DCEP上線普及使用後不會有什麼大問題出現。央行行長易綱在今年“兩會”期間就曾表示,目前的試點測試是研發過程中的常規性工作,並不意味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何時正式推出尚沒有時間表。內部封閉試點測試的目的,是檢驗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

與此同時,另一方面也正如王永利所說,央行數字貨幣仍屬於國家統一的主權(法定)貨幣,所以,數字貨幣的國際化與國際競爭力,依然取決於整個國家的綜合國力與國際競爭力,取決於該國央行數字貨幣系統的國際競爭力,並不是誰先推出數字貨幣,誰就能主導世界數字貨幣新體系。所以DCEP的推出既要等待技術的完善,還要等待一個合適的時機,至此才能真正地發揮其最大效能。

Question3: 支付寶、微信支付和電子化人民幣的DCEP有什麼不同?

首先,使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進行轉賬交易等行為的過程中,的確是透過數字化的人民幣進行交易的,但是,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在交易過程中是一定需要繫結銀行卡,透過銀行卡里餘額的增加或減少完成交易,這兩個支付工具就像一個電子化的記賬本,實時記錄使用者在銀行賬戶上的收與支,並透過商業銀行進行結算。透過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電子貨幣,其是貨幣存量的另一種方式或表現形式。貨幣存量指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在某一個時點上,所有經濟主體持有的現金和存款貨幣的總量,這其中包括MO、M1、M2、M3。

M0=流通中現金

M1=M0+單位活期存款

M2=M1+單位定期存款+個人的儲蓄存款+證券公司的客戶保證金

M3=M2+具有高流動性的證券和其它資產

DCEP不是,官方定義DCEP是中國版數字貨幣專案,即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是中國人民銀行研究中的法定數字貨幣,它由央行研發。首先DCEP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援銀行賬戶松耦合,即任何能夠形成個人身份唯一標識的東西都可以成為賬戶,不需要銀行賬戶就可以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透過數字貨幣智慧合約的方式,便可以實現定點到人交付。而且DCEP只是替代M0即流通中的現金的。

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需要透過網際網路進行進行支付等交易,而DCEP則在交易雙方均離網狀態也能進行支付交易,即官方提到的雙離線支付。同時,更確切地說,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其實是一個能夠進行支付的交易平臺或工具,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選擇拒絕使用這兩種轉賬交易的方式,但DCEP未來將作為替代M0(流通中的現金)的電子化人民幣而出現,其由央行研發,是國家法定貨幣,拒收如同拒絕使用現金人民幣一樣將會是違法行為。

Question4: DCEP的推出對於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等平臺有什麼影響?

據此前訊息,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與滴滴出行正式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共同研究探索數字人民幣在智慧出行領域的場景創新和應用。而後滴滴、美團點評以及嗶哩嗶哩(B站)均已與多家參與數字貨幣專案的銀行展開合作。其中美團點評或將嘗試拓展美團單車等使用場景,而B站與參與銀行的合作已進入技術開發階段。另外,位元組跳動等公司也在與銀行討論合作的可能性。但迄今為止,根據公開資訊,目前已共有20多家公司參與了數字人民幣專案,但作為佔據中國約90%的數字支付市場的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卻均不在參與者名單之列,這又是什麼原因呢?

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這兩家公司佔比數字支付市場大,支付場景豐富,覆蓋率相對較廣,支付技術先進且發達,且這兩家公司先前分別有與省級政府以及國家政府合作開展過區塊鏈相關計劃,因而在未來DCEP的研發之路上,更有可能達成密切的合作關係。52cbdc認為,未來這兩家公司與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關係很有可能有兩種情況。

其一,如火幣於佳寧所猜想,短期內DCEP和這兩家公司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可能會共存,但從長遠來看,它們或將逐漸合併成一個系統。其二,這兩家公司則很有可能和其他商業銀行或有資質的商業機構一樣充當數字人民幣服務的提供商。即這些機構先向央行全額、100%繳納準備金,然後由人民銀行把DCEP幣兌換給這些指定的運營機構,比如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商業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而所謂的央行與支付寶和騰訊這兩家公司會變成競爭關係之說,52cbdc則認為可能性較小。首先,這兩家公司是中國甚至世界上的頭部網際網路公司,其能夠帶來的稅收收益不在少數,而且這兩家公司對於推進中國網際網路行業及數字支付行業的發展歷程意義非凡。若要成為競爭關係,往往會付出巨大代價,造成兩敗俱傷的場面。與其如此,不如合作共贏,在支付系統技術方面的完善,央行與擁有豐富支付場景技術和經驗的支付科技網際網路公司進行合作,應該會產生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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