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有多大可能性?

買賣虛擬貨幣

來源:智本社

  人性,總是依賴安全,又追逐自由!

  比特幣不是莫名其妙蹦出來的“妖猴”。從技術上講,幾十年前技術精英選擇了中心化資料庫,今天成就了高效、穩定、龐大的FACEBOOK、谷歌、微信等巨無霸平臺。

  然後,我們現在開始想要追逐自由了。想要資料私有權、數字資產私有權,享有私有權才有自由,才有隱私權和收益權。

  同時,我們呼喚安全,雖然分散式賬本未必比中心化資料庫更加安全,但是前者是信任自己和程式碼,後者是信任他人和權威,人性上講顯然更傾向於選擇前者。

  從貨幣上講,除了哈耶克等少部分自由主義者質疑過法定貨幣壟斷權問題,大部分人還是默許了這一存在,或許沒能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案。比特幣去中心化方式發行,獲取了很多人的擁戴,這是否是一種比美聯儲更優越的發行機制呢?

  撥開雲霧看本質,你會發現,比特幣其實還不能算是一種貨幣,其發行機制上的缺陷是致命的。但是,比特幣給世人開啟了潘多拉魔盒,Facebook的穩定幣Libra有多大的想象空間?為什麼央行研究數字貨幣?為什麼國家層面如此關注區塊鏈技術?

  數字貨幣,是目前區塊鏈唯一一個成熟的應用場景。研究區塊鏈,定然離不開比特幣和數字貨幣。

本文試圖從貨幣本質的角度探索數字貨幣的前景。

本文邏輯:

一、貨幣的本質是什麼?

二、數字貨幣能否成功?

三、何為央行數字貨幣?

貨幣的本質是什麼?

  一切還得從2008年金融危機說起。

  若1929年那場大危機及大蕭條讓世人看到了市場的脆弱性,那麼,2008年這次金融危機則暴露出了政府幹預主義的危害。更令人無奈的是,危機爆發後,美國聯邦財政部及美聯儲又以人為干預的方式救市。

  當時,美聯儲主席伯南克推行第一期量化寬鬆,決定購買3000億的美元長期國債、收購房利美與房地美髮行的大量的抵押貸款支援證券。

  就連凱恩斯都知道,貨幣擴張,會引起財富重新分配,而使一些階級得益,另一些階級受損。【1】

  這時,一群技術極客忍不了了。2008年12月,一個代號為“中本聰”的人釋出了《比特幣白皮書——一個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

  “舉大義”需要頂層設計,抓住時代的“睪丸”。陳勝吳廣高呼:“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群雄草寇揭竿而起。“高祖斬蛇,平帝還命”,劉邦斬白蛇起義,奪得天下。

  中本聰直指法幣的要害:“傳統貨幣的根本問題就是,它們必須得到全部的信任才能發揮作用。必須信任中央銀行不會使貨幣貶值,然而歷史上卻不乏違背這一承諾的情況……”

  2009年1月3日,比特幣網路第一個區塊被挖出時,中本聰在嵌入文字中批判:“財政大臣站在第二次救助銀行的邊緣”。

  當時,中本聰將矛頭指向幣權壟斷、貨幣貶值、美元霸權,試圖取而代之。

  於是,比特幣誕生之時,就裹挾著一種“信仰”:分散式、民主化、自由化,反特權,反貨幣霸權。

  中本聰的野心不僅僅是釋出一種私人貨幣(競爭性貨幣),而是建立“一個點對點的電子現金支付系統”。所以,比特幣背後至少包含三層含義:

  一是比特幣是非法定、無國界貨幣,即貨幣的非國家化;

  二是比特幣網路是一個去中心化的分散式網路,一個無國界的銀行轉賬及支付系統;

  三是比特幣的出現,意味著一種非國家化的超主權貨幣以及無國界金融體系的嘗試。

  他在白皮書中這樣寫道:“可是該解決方案的問題在於,整個貨幣系統的命運完全依賴於運作造幣廠的公司,因為每一筆交易都要經過該造幣廠的確認,而該造幣廠就好比是一家銀行。”

  從私人貨幣,到無國界銀行系統,再到重塑全球金融系統,第一個區塊鏈網路就給世人如此巨大的想象空間。

  這到底是不是空想呢?

  我們先從理論上來看,哈耶克晚年寫了一本書叫《貨幣的非國家化》。在這本書中,哈耶克將其一生堅持的自由主義貫徹到底,大膽地提出以市場競爭機制打破國家貨幣壟斷,引入競爭性貨幣和私人貨幣,攻破自由市場的最後一個堡壘。

  如今,這本書已經成為數字貨幣擁躉們的理論大旗。

  但是,你如果讀過這本書就會發現,這並不是一本經濟學專業著作,整本書缺乏史料論證,奧地利學派所擅長的邏輯演繹也不夠嚴謹。哈耶克在書中提出了不少連自己都不確定的問題,如競爭性貨幣帶來的財政挑戰。

  不過,哈耶克提出的核心問題,值得我們深思:既然市場是效用最大化的機制,那麼為什麼貨幣不能市場化、不能自由競爭?

  這本書出版後,哈耶克就這一問題問過貨幣主義大師弗裡德曼。作為自由市場的信仰者,弗裡德曼也答不上來。他只是說,貨幣不是鬧著玩的,不可輕舉妄動,必須國家發行,而且以立法的形式確定貨幣增速,維持價格的穩定。事實上,絕大多數經濟學家都堅持貨幣國家化,但都沒有可靠的理論支援。

  從歷史來看,貨幣非國家化的歷史,要遠遠長於法定貨幣。經濟學家韋伯將這種“沒有國家的保障”、由習俗或契約支撐的貨幣,稱之為“卡爾塔貨幣”。日本黑田明伸教授將這種區域性人認可併發行的貨幣,稱之為交手貨幣,也叫“支付協同體”。

  最為典型的例子莫過於金銀。金銀在很長一段時間都是世界通用的貨幣,各國商貿的硬通貨,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即使在金本位時代,國家發行法定紙幣,但法定紙幣依然是以自由競爭的黃金為錨,黃金在全球自由流通,且比紙幣更為硬通。

  早期人們使用的貝殼、鐵釘、食鹽、石幣、金銀、銀行券都不是國家化的,都是市場自發形成的。比如銀行券是早期威尼斯、倫敦等城市的私人金鋪向客戶發行的“憑證”。

  歷史上,黃金、白銀、銀行券都不是法定貨幣,貨幣的非國家化的時間遠遠大於國家化,為什麼貨幣到後來又被國家壟斷?這到底是國家機器干預的結果,還是經濟規律演進的必然?

  最早的央行英格蘭銀行,是由蘇格蘭人威廉·彼得森於1694年創立的。這家英國皇家特許的央行最初是私人性質,主要為政府籌措戰爭經費,並擁有發幣權。

  1844年,皮爾首相推行了新銀行法《皮爾條例》,將英格蘭銀行改組,分設發行部和銀行部。

  《皮爾條例》的推出,在人類貨幣歷史上是一個標誌性事件。這個條例規定不再增加私人發幣銀行,現存銀行的貨幣發行額度受到限制。當時英格蘭一共有279傢俬人銀行及股份制銀行擁有發幣權,若銀行倒閉則發行額度自然失效,其額度轉移到英格蘭銀行。

  英格蘭銀行的發行部實際上承擔了央行的基本職能,包括髮行貨幣;管理國債;同財政部和財政大臣協作,執行貨幣政策;代理政府保管黃金外匯儲備,等等。

  《皮爾條例》削弱了私人銀行發幣權,控制了私人銀行法幣額度,確認了英格蘭銀行的央行地位以及英格蘭銀行券的法償貨幣地位。

  這是貨幣史上,貨幣國家化的關鍵步驟。

  後來,為了避免“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衝突,英格蘭銀行逐漸放棄了商業銀行業務,成為名副其實的央行,並於1946年由工黨政府收歸國有。

  英格蘭銀行成為其它國家央行的標準模板,扮演“最後貸款人”的角色,是“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2】

  不過,在《皮爾條例》透過後,當時的英國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對此提出質疑。斯賓塞的理由跟哈耶克如出一轍,他指出:

  “既然我們信賴雜貨店老闆賣給我們的茶葉的分量,我們也相信麵包店主賣給我們的麵包的分量,那我們也可以信賴希頓父子公司(Heaton and Sons)或伯明翰的其他企業也會根據其風險、利潤來供應我們沙弗林與先令。”

  斯賓塞的主張,惹惱了當時英國經濟學大師斯坦利·傑文斯。傑文斯直截了當地說:“沒有任何東西比貨幣更不適宜於交給企業進行競爭的了”。傑文斯搬出了“格雷欣法則”作為依據,他說:“良幣不可能驅逐劣幣恰恰證明了這一法則”。

  後來,經濟學界普遍接受了傑文斯的觀點,即貨幣市場容易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因此貨幣發行應該交給國家。在戰爭年代,多數國家的政府接手了央行及貨幣發行權。此後,人們逐漸習慣了貨幣國家化及法定貨幣的規則。

  那麼,理論上是否支援私人貨幣的存在?

  根據貨幣的本質——貨幣即合約,貨幣的非國家化在歷史上、理論上都站得住腳,比特幣、以太坊、Libra穩定幣以及私人貨幣,至少具有“合理性”。

  弗裡德曼好友張五常先生,自稱對貨幣理論並不精通,但他卻一語道破貨幣的天機——“一紙鈔票或一紙支票,皆合約也。【3】”

  他認為,美元上印刷的“This note is legal tender for all debts public and private”,以及港元上印刷的“Promises to pay the bearer >”,都是合約之辭。

  不管是羊皮、金銀、香菸、鐵釘、大米、石幣,還是金本位貨幣、紙幣,貨幣都是市場的共同契約,即交易解決方案——降低交易費用。古代,金銀貨幣稀缺,地租與農民約定用大米來繳納地租,這時大米既是資產又是交易媒介。

  貨幣合約,多數都是市場長期摸索的結果,即符合奧地利學派自發秩序的思想。

  比如,弗裡德曼在《貨幣的禍害》一書中講到的石幣。20世紀初,在太平洋(3.230, -0.03, -0.92%)加羅林群島的雅浦島上,這個原始島嶼沒有政府及貨幣當局的干擾,當地又不生產金銀,為了解決交易問題,島民們經過長期的摸索,最終選擇了一種叫做“費”(Fei)的巨型石輪作為支付貨幣。

  有些貨幣合約則是人為協商而定的。如弗裡德曼在《貨幣的禍害》一書中講到的木片貨幣。

  在大蕭條期間,美國華盛頓州特奈諾集鎮上1055家銀行全部停止兌付,一時間城中的交易癱瘓。但是,商工會議所計劃發行相當於儲戶存款25%額度的證書,其中一部分證書以印刷25美分等面額、明信片大小的木片形式發行,商人們同意接受這種貨幣,並以此渡過難關。

  黑田明伸教授對此分析:“並不基於確實的債權、沒有來自政府的保證、只是以其本身不過是木片或紙屑作為通貨而流通,完全是基於城裡的人們共有的鬆散約定。”【4】

  目前,國家的法定貨幣,不管是美元還是日元,都是一國全體國民共同制定的交易合約。不過,合約是否履行,關鍵還得看市場。

  張五常在《經濟解釋》一書中講述了一個例子:戰爭年代出現這種情況,將10元紙幣撕成兩半使用,半張為5元。撕成了一半的法定貨幣,銀行不接收(除非兌換新幣),法律已不承認,但市場依然認可,以5元價值交易。

  比如,黑田明伸教授在《貨幣制度的世界史》中描述的著名的瑪麗亞·特麗薩銀幣——一種在19、20世紀廣泛流通於紅海周邊國家的通用貨幣。凱恩斯、哈耶克、韋伯在內的諸多經濟學家都關注過這一歷史貨幣。

  瑪麗亞·特麗薩銀幣是一種超越國家權威、疆域、民族及文化的自由貨幣。這種銀幣最早是由奧地利發行的法定貨幣,由18世紀著名的奧地利女皇冠名。

  1854年,瑪麗亞·特麗薩銀幣在奧地利國內被廢除,在奧斯曼帝國也被禁止,成了“非法定貨幣”。但這種來自維也納的銀幣不但沒有縮減,反而更為廣泛在非洲、西亞等國家長期流通,成為國際區域性貨幣。英國公司在紅海領域的皮革、石油、食糖、纖維製品等貿易都是以該銀幣結算。

  所以,貨幣是一種在市場交換中主體自發認可的“看不見的協議”。本質上,所有的貨幣都是協議本位。

  美元是美國人的合約,歐元是歐元區國家的合約,數字貨幣是數字貨幣持有者的合約。合約,數字貨幣支持者一般理解為“共識”,執行合約叫“記賬”。

  比特幣是比特幣支持者們的合約,以太坊是以太坊支持者們的合約,Libra穩定幣是Facebook支持者們(27億全球潛在使用者)的合約。

  比如以太坊是典型的合約貨幣。以太坊有一個創新,那就是智慧合約,開發者可以利用智慧合約開發Dapp,支持者們可以使用以太坊投資、消費Dapp。這就是“以太坊”這一共識貨幣的應用場景。

  以上貨幣即合約的主張,論證了貨幣的非國家化的合理性。

數字貨幣能否成功?

  不過,並不是一群人制定了一個交易合約,它就自動會成為貨幣。

  不管是市場自發形成的協議,還是群體、國家協商制定的合約,目的都是為了確定一個可靠、可信的交易媒介(貨幣)。何為可靠、可信?

  除了質地均勻、不易腐爛、便於攜帶、易於切割外,最根本的是價格(價值)穩定。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群體會使用一種不穩定的媒介作為貨幣。歷史上,沒有任何一種不穩定的貨幣能夠長久。所有的貨幣都崩潰於大幅度貶值,或相對價值不穩定。

  所有貨幣合約中,都有一條“使命性質”的義務:貨幣價格穩定。

  幣值穩定,是貨幣的靈魂。只有價格穩定,貨幣才有信用,人們才敢持有這種貨幣。反之,人們避之不及,甚至一文不值。

  所以,貨幣當局(發行方)最根本的義務就是維持貨幣價格的穩定。

  反過來,如果貨幣價格不穩定,尤其是大幅度貶值,就相當於貨幣當局違反合約、背棄承諾。

  張五常先生在《經濟解釋》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從合約的角度看貨幣是重要的,而這樣看,通脹或通縮的出現算是毀約……我們聽到的要求穩定物價的聲浪其實是要求守約。”【3】

  再看比特幣、以太坊和EOS,這些數字貨幣的價格漲跌幅度都非常大,價格極度不穩定,本質上是違背了貨幣合約,致使其喪失了貨幣的交易功能屬性。他們從此與貨幣漸行漸遠,徹底變成了投機性數字資產。

  主要原因是,數字貨幣這種合約中,即“白皮書”,在發行機制上存在巨大缺陷:

  首先,比特幣、以太坊、EOS強調去中心化,沒有貨幣發行的責任主體。換言之,沒有一個類似於央行的機構來維護貨幣價格的穩定。

  其次,比特幣是一個封閉的、與市場隔絕的發行機制,無法維護貨幣價格的穩定。

  中本聰表達了對傳統銀行系統的不信任以及貨幣超發的不滿,試圖透過定額髮行(2100萬枚)的方式維持比特幣不貶值。實際上,這種辦法是機械的、無效的。

  貨幣不是為了發行而發行,貨幣的功能是服務於市場交易。貨幣不應該定額髮行,而是按市場需要發行。中本聰採用定額髮行機制,試圖讓比特幣不斷升值,結果卻適得其反。

  最後,以太坊、EOS注重貨幣應用場景,但忽略了價格穩定的重要性。

  以太坊的智慧合約推動了Dapp的發展,也為以太坊這一貨幣找到了一個很好的應用場景。很多人購買以太坊投資專案,專案方也樂於收取以太坊。但是,當以太坊價格大幅度下跌時,這一美好的應用場景就崩潰了。

  2018年下半年每當比特幣下跌時,以太坊跌得更加兇狠,尤其是比特幣跌破6000美元關鍵支撐時,以太坊大幅度殺跌。原因就是大量專案方拋售以太坊發生集體踩踏,他們拋棄以太坊換回美元以穩定財富值。

  如何才能維持貨幣價格穩定?何種貨幣合約才可信?

  從人類貨幣史來看,大致有幾種解決辦法:

  在商品和金屬貨幣時代,最樸素、最原始、最常用的辦法就是選用靠譜的商品或金屬。比如島民偏好石幣,漁民偏好貝殼,遊牧民族偏好羊皮,古代中國使用銅錢。

  在金本位時代,以黃金作為基礎發行,以穩定貨幣價格。

  1844年的《皮爾條例》規定:

  “英格蘭發行部可以用持有的1400萬英鎊證券以及貴金屬作為發行準備,發行等額銀行券。其中用證券做準備的發行最高限額為1400萬英鎊。超過此限額要用金銀做準備,其中白銀做準備的發行不得超過25%。

  任何人都可以按3英鎊17先令9便士兌換1盎司黃金的比價向發行部兌換黃金。”【2】

  到了信用貨幣時代,貨幣不能與黃金剛性兌付,貨幣價格的穩定依託於制度安排,即對貨幣總量的控制機制,以及公開市場、利息等調節手段。

  信用本位替代金本位,實際上是迴歸了貨幣的本質——一種純合約本位貨幣,不需要商品、黃金兜底,僅依靠制度安排。

  具體做法是,央行以證券、債券、外匯作為儲備資產發行貨幣;當貨幣價格下跌或上漲時,透過買賣證券、國債、外匯儲備等資產來回收、釋放本幣,以維持本幣價格穩定。

  但是,比特幣、以太坊、EOS都沒有這種發行機制,當價格下跌時,發行方沒有任何資產如外匯、證券能夠回收這些貨幣以維持價格穩定。

  貨幣發行面臨一個問題:誰能夠獲得貨幣。比如,在金本位貨幣時代,持有黃金的人可以換得貨幣。在信用貨幣時代,持有土地、房地產、國債的人容易在銀行獲得貸款。

  貨幣發給不同的人,對經濟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同時財富分配結果也是不同的。越接近貨幣發行權的人越容易獲得財富。在信用貨幣時代,貨幣超發其實有利於持有房地產、股票、國債的富人。這就是坎蒂隆效應。

  中本聰認為這是不公平的,貨幣發行應該是公平的。怎麼才能做到公平呢?

  中本聰想了一個辦法,那就是平等競爭、多勞多得。

  所以,比特幣的發行機制叫工作量證明(Proof Of Work,簡稱POW)的共識演算法。所謂“共識演算法”就是協議裡具體的權力、義務及規則。工作量證明則是按照雜湊運算效率來競爭記賬權。

  具體做法是,中本聰出一道數學題,解雜湊函式,即“在自己的區塊中找到一個具有足夠難度的工作量證明”。當然這個工作由計算機來完成,算力越強的計算機,競爭勝出的機會越大。這樣算力超強的專業礦機就誕生出來了。

  勝出者可以獲得這個區塊的記賬權。當全網廣播和其它節點確認後,你就可以將這些轉賬記錄在區塊之中,然後“跟隨該區塊的末尾,製造新的區塊以延長該鏈條”。這個過程就叫“記賬”,這個鏈條就是區塊鏈。這就是一個分散式的賬本。

  這個記賬過程是公開的、平等的、不可逆的,被認為是更加可信的。這就是區塊鏈的價值。

  但是,如果沒有好處,誰願意幹記賬工作?

  每贏得一個區塊記賬權,都有若干個比特幣獎勵。

  所以,你的權力和義務是記賬,你的收益則是比特幣獎勵。挖礦實際上是為了爭奪記賬權,比特幣(作為貨幣)實際上是為了驅動比特幣區塊鏈網路而設計的獎勵機制。

  挖礦和記賬的整個過程,其實也是比特幣基礎貨幣發行的過程。這個過程看起來比較公平,但是它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沒有資產儲備。

  本質上來說,比特幣是勞動本位或叫電力本位,但是勞動和電力被消耗了,但比特幣網路卻沒有增加任何如證券、債券、黃金之類的資產。沒有資產的結果不是比特幣不值錢,而是無法透過買賣資產來維持比特幣的價格。

  這導致比特幣完全違背了貨幣合約,比特幣價格波動劇烈,失去了貨幣價值。

  所以,比特幣、以太坊、EOS以及大部分數字貨幣,都失去了貨幣的價值,都違背了貨幣的合約。

  不過,Facebook的穩定幣Libra,規避比特幣發幣機制上的弊端,採用了EOS超級信用節點的優勢,結合了現代貨幣制度——以一籃子貨幣為儲備資產,是一個相對完善的數字貨幣合約。

  Libra最初由美元、英鎊、歐元和日元這4種法幣(可能還包括新加坡元)計價的一籃子低波動性資產作為抵押物。Libra可以透過買賣美元、美債等方式維持其價格穩定。這樣Libra有條件履行其貨幣合約,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貨幣”。

  所以,只要解決價格波動的問題,未來私人貨幣存在是極有可能的。

  不過,Facebook的野心不僅僅是一個跨國界的私人貨幣。Libra白皮書開篇便霸氣側漏:“Libra的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

  Libra的目標應該有三個:

  一是一種穩定的無國界的加密貨幣;

  二是一個全球化的分散式銀行系統;

  三是一個以Libra為核心的全球數字金融體系。

  所以,Libra、比特幣(即使沒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貨幣)第二大價值,便是建立了無國界的分散式的全球銀行系統。這實際上在挑戰傳統法幣及金融體系的權威。

  不過,Libra能否真正挑戰美元及國際金融體系的權威?

  從技術上來看,分散式演算法都存在效率問題。以太坊與比特幣一樣都面臨擁擠的問題,之前一個稍微火爆的遊戲就可以堵死以太坊。以太坊試圖用分片技術(分組記賬)來改進,但這項技術估計還要兩年才能成熟應用。這是當前區塊鏈技術的弊端。

  EOS選擇超級節點來解決以太坊的擁堵問題。為了維持超級節點,EOS制定了社羣“憲法”,“憲法”實際上就是貨幣合約。

  Facebook的Libra也採用類似於EOS的辦法解決效率問題。Visa、PayPal、Uber將成為Libra穩定幣的信用節點,他們會成為整個區塊鏈網路的記賬者和驅動者。

  有人認為,超級節點並非真正的去中心,違背了分散式精神,屬於超級玩家的豪門遊戲。換言之,這些豪門信用節點的信用程度,是否高於央行?貨幣當局無法遵守法定貨幣的合約,憑什麼相信Facebook完全履約?

  目前區塊鏈技術可以做到不可逆、更公開透明,但無法確保Libra價格穩定。更何況Libra採用的超級信用節點以及許可型區塊鏈,並不是徹底的去中心化。Facebook在技術路徑更加實用和成熟,但數字貨幣信仰者對其可信度提出質疑。

  從理論上來看,Libra本質上是美元本位,受制於美元價格的波動。港元是美元本位,以美元為資產儲備發行。Libra與港元類似,錨定美元,當然還包括其它國家的貨幣。

  但是,Libra的命運是港元還是俄羅斯盧布、阿根廷比索,完全取決於Facebook成立的國際管理組織Libra協會(暫且定義為Libra的央行)是否具有足夠的外匯儲備。

  如果美元波動大,Libra為了維持價格穩定,低買高賣,未必能夠維持其價格穩定。Libra的外匯儲備來自哪裡?

  Libra協會本身不能成為盈利機構,與央行職能相沖突。所以,主要外匯來自Visa等信用節點的入會費,以及Facebook的援助。但是,這應該遠遠不夠。

  新興國家,即使具有一定的創匯能力,多數都難以完全維持本幣穩定。Libra的主要壓力是,美元波動時如何保持價格穩定。

  Libra錨定一籃子貨幣能否分散風險?所謂一籃子貨幣,依然是美元為大,因為其它貨幣更不靠譜。所以,Libra沒有任何挑戰美元的餘地,其定價權被美元掌控。

  不過,作為一種超主權貨幣、一種全球化的分散式銀行系統,Libra依然是一個重要的嘗試。

何為央行數字貨幣?

  不少國家的央行都對數字貨幣的興起頗為濃厚,市場一直在猜測中國央行是否會推出數字貨幣。

  首先,要解釋一個疑點,很多人認為現在的電子貨幣不就是數字貨幣嗎?其實不是,現在的電子貨幣是貨幣數字化,而不是數字貨幣。

  貨幣數字化和數字貨幣在債權性質上存有根本區別:貨幣數字化是M2,屬於商業銀行的負債;數字貨幣是MO,屬於央行的負債。

  為什麼央行對數字貨幣感興趣?

  主要有對內和對外兩大的原因。

  對內是重奪貨幣市場的控制權。

  如果推出數字貨幣,這意味著貨幣債權性質發生改變。這種債權性質的改變,對貨幣市場結構和貨幣控制力的影響非常大。技術是推動這一切改變的根本動力,貨幣數字化的底層技術是計算機及網際網路,而數字貨幣則是區塊鏈。

  在計算機時代,商業銀行攜M2掌控貨幣創造力。

  貨幣數字化是1970年之後資訊科技革命帶來的改變。在此之前,銀行沒有計算機系統、網路系統,ATM機24小時銀行沒有出現,銀行依靠人工做清結算,使用者儲存、支取、轉賬匯款都不方便,很多人、企業都存有大量現金以備不時之需。當時的貨幣市場上,M0和M1的佔比要比現在更大,M2則小得多。

  但是,計算機和網際網路出現之後,銀行的清結算系統給貨幣結構帶來根本性改變。銀行可以實現快速儲存、借貸、支取和轉賬匯款,使用者將大量現金存入銀行,這樣市場上現金大量減少,而存款大量增加。

  這一變化導致三個結果:

  一是債權性質發生了根本改變。使用者持有的現金,是央行的債務,屬於MO範疇,如果存入商業銀行則是銀行的債務,屬於M2範疇。

  二是大大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貨幣創造能力,M2佔比和貨幣乘數增大,銀行的債務和資產都大幅度增加。

  一方面商業銀行吸收了更多的存款(債務),從盈利角度考慮同樣放出更多的貸款(資產);另一方面由於計算機的出現,銀行可以更加精準的控制風險,擴張資產負債表,不斷吸收更多存款,釋放更多貸款。

  三是商業銀行的控制力增大,央行控制力減弱,市場槓桿率大幅度增加,債務大規模擴張。

  還有一個顯著的變化在投資銀行領域。1971年,美元與黃金脫鉤,世界主要國家開始實行浮動匯率。在浮動匯率之下,匯率、利率波動較大,出現了投機套利空間。套利空間誘發了各種金融創新,包括期權、期貨、信託、各種基金及衍生品,投資銀行藉此興起。

  由於網際網路和計算機的出現,大大增強了投資銀行的風控能力,同時也鼓勵他們快速擴張。高回報促使更多資金從商業銀行流向投資銀行,商業銀行迫於盈利壓力藉助“影子銀行”將錢轉投到投資銀行領域。

  可見,在計算機出現和執行浮動匯率之後,央行對貨幣的控制力被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削弱。雖然當時美國對銀行實行分業管理,監管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擴張,但是商業銀行透過擴張表外業務來規避美聯儲監管。這段歷史似曾相識,近幾年在中國上演了這一幕。

  在區塊鏈時代,央行試圖借數字貨幣M0重新奪回控制權。

  去年中國央行去槓桿去得有點疲憊,與財政部“互掐”起來。這裡面反映的問題很多,央行在去槓桿方面確實比較被動,商業銀行在地方政府、地方融資平臺、國有企業面前出現資產錯配、表外業務激增、槓桿率提升。這樣大大削弱了央行的貨幣控制能力和貨幣工具調控效果。

  數字貨幣的出現,或許改變貨幣市場結構,增強央行的貨幣控制力。數字貨幣時代雖然基本上消滅了現金,但是MO卻回來了,數字貨幣與現金一樣都是MO,屬於央行的負債。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姚前博士公開的資訊,央行數字貨幣擬採用“雙層架構”,即銀行賬戶加數字貨幣錢包賬戶。數字貨幣錢包賬戶實際上是對映到商業銀行系統的個人“錢包”,屬於M0範疇。銀行賬戶系統裡的資金屬於M2範疇。

  我們可以推測,如果央行按照雙層價格設計發行數字貨幣會給貨幣市場帶來什麼影響?

  首先,“私人錢包”裡的數字貨幣像現金一樣重新回到MO的範疇。使用者掌握了自己的金鑰,將現金存放在私人錢包裡面,不用擔心商業銀行會拿走這筆錢。

  其次,數字貨幣如果採用區塊鏈技術,將促進商業銀行“脫媒”,商業銀行的資金可能會再次外流,更多地流向投資銀行和其它新派生的金融機構。這樣,商業銀行的貨幣創造能力被壓縮,M2佔比可能會降低。

  第三,中央銀行對貨幣的控制能力得到增強。

  當前,央行發行的貨幣在社會中自由流通。最後怎麼回籠呢?一個是商業銀行派生貨幣的回籠,一個是央行基礎貨幣的回籠。前者央行可以透過存款準備金、利率及其他政策去控制,後者是由稅收體系和公開市場操作來完成的。

  但是,發行數字貨幣之後,央行控制的基礎貨幣佔比提升,M2可能下降,提高了央行的調控籌碼。數字貨幣和現金一樣屬於MO,央行容易控制和回收嗎?

  騰訊雲區塊鏈首席架構師敖萌認為,可程式設計貨幣可以大大加強央行對數字貨幣的控制權。敖萌博士認為:“透過程式設計,央行可以控制貨幣的整個生命週期——創造、流通、回籠。”

  怎麼理解?對於計算機,它的內部是有一定的自我控制的功能。以早期面嚮物件語言為例,要求至少有兩個函式,一個是建構函式,一個是解構函式。你既要解決它的創造問題,也要解決它的消亡問題。

  如果我們未來上升到可程式設計的數字貨幣,央行的控制權就大了很多。甚至在流通環節也可以增加控制。這也是為什麼各國央行都對區塊鏈技術抱有非常大的興趣。

  如果央行數字貨幣能夠提高央行對貨幣的控制力,那麼因計算機興起和數字貨幣化帶來的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和表外業務過度擴充套件、槓桿率、債務率過高等問題,或許可以得到緩解。央行擁有更強的貨幣控制力,如果對貨幣市場管控科學得當,應該能更好地預防、緩解金融危機。

  技術推動變革,計算機技術的出現,導致大量現金進入商業銀行系統,貨幣債權發生轉移,貨幣市場結構發生改變。央行的負債M0縮減,對貨幣市場的控制力減弱,商業銀行透過貨幣乘數創造大量M2,資產負債表大規模擴充套件,同時引發誘發通貨膨脹、高負債等問題。

  而區塊鏈技術的出現,同樣引發貨幣債權、貨幣市場結構和貨幣控制權的改變。央行可發行數字貨幣,或促使貨幣從現金和銀行系統進入數字貨幣錢包賬戶,央行可能重新奪回貨幣控制權,商業銀行在M2的創造能力則被削弱。

  增強貨幣控制力,應該是央行研究及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主要動力。

  不過,央行數字貨幣不可能是一個分散式的賬本。它更像是在現有的銀行系統中加入了一箇中心化的錢包系統,可以簡單理解為央行系統下開設了一個可以不需要跨行、點對點轉賬的無息賬戶,以存放電子現金。

  更深層次的是,數字貨幣幫助貨幣當局央行在“坎蒂隆效應”上做文章,最大限度地把控基礎貨幣的流通,以更好地發揮貨幣調解作用。

  對外則是突破美元單一儲備貨幣,探索超主權的國際儲備貨幣。

  二戰即將結束時,在佈雷頓森林會議上,作為英國代表,凱恩斯為維持和延續英鎊的國際地位,削弱美元的影響力,就提出了“凱恩斯方案”。凱恩斯方案提出了一個基於一籃子商品為基礎的國際貨幣(Bancor)。

  1969年,美元危機爆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出創設一種補充性的國際儲備資產,作為對美國以外美元供給的補充。這就是特別提款權(SDR)的由來。特別提款權的價值,目前由美元、歐元、人民幣、日元和英鎊組成的一籃子儲備貨幣決定。

  但是,特別提款權有特定的使用範圍,成員國政府(非私人)才可以使用,主要用於償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債務、彌補會員國政府之間國際收支逆差。

  白皮書來看,Libra類似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發行的特別提款權。

  Libra對美元的威脅自然不大,但是若多個國家聯合採用Libra的模式,成立了一個超主權貨幣呢?

  曾經,中國前央行行長在二十國集團會議上撰文,建議拓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特別提款權用途,以建立一種超主權的國際儲備貨幣。

  大致的方向可能是,多個國家作為超級信用節點,聯合組成一個超主權貨幣,以多國貨幣、債券或大宗商品為錨。雖然距離這一方向還很遙遠,但是區塊鏈及數字貨幣技術可以推進這一想法。

  當今世界,貨幣國家化與經濟全球化之間的矛盾越來越深,探索與經濟全球化相匹配的超主權貨幣,以降低全球化的交易費用,亦是大趨勢。

  參考文獻:

  【1】貨幣論,凱恩斯,商務印書館;

  【2】英格蘭銀行,丹·科納漢,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3】經濟解釋,張五常,中信出版(49.230, 1.40, 2.93%)社;

  【4】貨幣制度的世界史,黑明伸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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