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數字貨幣與其他貨幣形態是什麼關係?

買賣虛擬貨幣
法定數字貨幣是一種新型貨幣,應從基本效能與作為流通工具角度解析其可塑性。論證法定數字貨幣的應塑性和可塑性需釐清法定數字貨幣與中國貨幣文化的關係、法定數字貨幣與國家貨幣制度的關係、法定數字貨幣與貨幣科學的關係、法定數字貨幣與其他貨幣形態的關係。
法定數字貨幣與中國貨幣文化的關係貨幣是人類文明發展的產物。從貝殼到法定數字貨幣經歷了五千年的貨幣發展歷程。各種貨幣形態的演變基礎都在於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提升。貨幣歷來是國家的名片,當今中華民族正處於實現偉大復興的關鍵時期,法定數字貨幣的產生意義非同小可。貝殼貨幣的產生是人類文明發展的顯著標志。縱觀貨幣發展史,從貝殼貨幣算起,貨幣發展歷史可分為九個階段。例如,第七階段的賬務票據於中世紀誕生在古羅馬威尼斯、米蘭、都靈、熱亞那、君士坦丁堡;而第八階段的銀行卡於上世紀50年代誕生在美國。這說明貨幣的發展是與市場經濟以及科學技術的發展同步的。在很長的一段歷史時期中,中國沒能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貨幣形態自然也沒有領先。如今,貨幣形態的第九階段——法定數字貨幣可能會率先在中國誕生,這也標誌著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從貝殼到多種仿貝殼幣、蟻鼻錢、郢金、金幣、銀幣、布幣、刀幣、寰錢、方孔圓錢、鐵錢、銅錢、金銀元寶、金銀錠、碎金碎銀、紙幣、銀鈔、銀票——儘管種類龐雜,但它們皆為具備物理實體的貨幣形態。貨幣大家族中雖然呈現多種形態,但貨幣基因的承傳不變。法定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之間既有區別也有相同之處。法定數字貨幣將在實體貨幣與轉賬支付清算貨幣之後,作為貨幣全集中的一個子集而存在,作為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起到支付交易工具的作用。它是實體貨幣再造、升級的智慧型貨幣。
法定數字貨幣與國家貨幣制度的關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金融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力,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經濟社會重要的基礎性制度。"國家貨幣基本制度是金融制度的集中體現,貨幣的統一、法制、發展、量化、結構是國家貨幣基本制度的主要內容。國家貨幣基本制度首先確定,誰發行貨幣?中國人民銀行是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的唯一發行機關。其次,發行什麼貨幣?包括貨幣稱謂、面額面值、主體色調和圖案、票幅規格、券別結構體系、壽命週期率(巨集觀、微觀、技術)等。最後,透過貨幣政策調控發行多少貨幣。規劃貨幣國際化戰略、制定反假貨幣策略、確定利用貨幣政策工具進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調控存款準備金率、調節存貸款利率、改革完善貨幣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等。規範市場貨幣流通全過程,實現穩定幣值的目標。回顧中華民族的貨幣發展史,最能體現國家貨幣基本制度作用的有三大經典案例:其一是2000年前秦統一貨幣;其二是1000年前世界第一張官方交子紙幣發行;其三是1948年12月1日人民幣發行。中央政府強制性統一國家貨幣發行是國家貨幣基本制度的核心。秦始皇將布幣、刀幣、寰錢統一為方孔圓錢,統一齊楚燕韓趙魏秦七國貨幣是一個創舉,其基礎是商鞅變法,沒有商鞅變法就沒有秦統一六國,秦代郡縣集權體制使貨幣統一成為現實。1000年前世界第一張官方交子紙幣發行,標誌著國家體制下的法制貨幣出現。官交子發行之前市場上已有商家發行交子紙幣,但都是私人發行,導致市場貨幣流通秩序混亂,嚴重侵害百姓經濟利益。在此背景下,朝廷不得不強制統一發行官方交子,規範貨幣流通。1948年12月1日人民幣開始發行,從而結束了舊中國發行360多種紙幣,通貨膨脹嚴重的歷史。人民幣的統一發行也標誌著新中國貨幣制度的確立,中國貨幣發展掀開了嶄新篇章。法定數字貨幣體現國家貨幣基本制度的關鍵所在是堅持中心化管理,核心是實行集中統一的國家法定貨幣發行。數字貨幣是智慧貨幣,必然涉及智慧合約的相關事項,從貨幣基本屬性明確數字貨幣的交易媒介、價值儲藏、價值尺度功能,同時從貨幣科學又應明確數字貨幣是一種工具,透過計算機可讀程式碼履行貨幣的職能。基於傳統貨幣發行組織架構的延伸,它們依然處於中心化範疇。可將法定數字貨幣發行渠道定位三個環節:第一環節是中央銀行承擔中央政府賦予的職能;第二環節是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具備國家與市場雙重性橋樑紐帶作用;
第三環節是市場範疇,包括電信通訊金融類大型國企與具備電子貨幣支付能力的民營企業參與研發凡參與研發與流通的任何部門必須在經營性質上姓“公”,以適應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中心化管理與監管。私有機構由於承擔貨幣發行而改制轉型不乏國際範例,比如美國聯邦儲備銀行原本是私人銀行,但聯邦政府賦予其發行美元職能之後即轉型為美國國家中央銀行,履行中央銀行法定貨幣發行的職能。因此,必須堅持法定數字貨幣中心化發行與流通管理原則,秉持貨幣基本屬性體現的國家貨幣基本制度。貨幣非一般性商品,貨幣發行與流通涉及巨集觀經濟、金融調控,秉持中心化管理與監管,涉及國家安全、人民利益和經濟社會穩定,在貨幣發行問題上去中心化的行為違背國家貨幣基本制度,必須禁止。一些企業建立資金池,利用區塊鏈技術進行集資、融資,而且在“商品圈”之外形成規避管理的“貨幣體外迴圈圈”,構成了貨幣派生,形成了法定貨幣之外的“異幣”。這種現象實質就是貨幣發行去中心化,是對國家法定貨幣的否定。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依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不會隨著貨幣形態改變而改變這種債權債務關係。法定數字貨幣與貨幣科學的關係貨幣科學水平是一個國家科學技術水平的重要體現,取決於一個國家貨幣印製行業生產工藝、技術水平、裝置條件等。法定數字貨幣引領貨幣科學的創新前提是法定數字貨幣遵循貨幣基本屬性,比如國家屬性、公眾屬性、商品屬性、國際屬性等。同時,還必須具備普遍實用性、快捷安全性、長期穩定性等關鍵要素。資料顯示,多種“異幣”處理業務速度參差不齊,主要歸因於科技內涵不足。比特幣 7筆/秒 、天秤幣 1000筆/秒 、以太幣 10~20筆/秒,另有千餘種同類異幣業務處理更是漏洞百出,且不說它們不是法定數字貨幣,退一步說即使把它們當做數字貨幣也根本無法滿足市場執行要求。據悉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業務處理速度必須達到30萬筆/秒以上才能滿足市場需求,並且還需留出充分的備份,預設始料不及的應急解決方案。現代經濟已經進入數字經濟時代,網上購物成為人們的日常生活,數字電商爆發式增長,作為交易媒介的貨幣如何適應這一巨大的需求,需要貨幣科學的不斷創新。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貨幣發展的基礎,每一次貨幣形態的變化和進步均不是一蹴而就,而是要經過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比較、反覆、提高的過程,直至更為先進適用的形態可以替代舊有落後的形態。在若干次小的飛躍之後才能產生大的突破。2000年前,方孔圓錢作為秦統一中國後的定型貨幣取決於統一的中央集權;1000年前,交子紙幣的誕生標誌著貨幣基材的質變,由金屬材質變為紙質。後者比前者攜帶、貯藏更為便利。也有部分地區金屬幣材料短缺,不能滿足鑄幣需求的原因。世界第一張紙幣誕生在中國成都,因為那裡盛產竹子,造紙業發達。又過了1000年,法定數字貨幣呼之欲出。法定數字貨幣是一種全新便利的支付工具,不再需要金屬、紙等任何材質做載體。紙鈔、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貯藏各個環節成本都較高,還需要投入防偽技術成本,流通體系層級繁瑣,攜帶不便。法定數字貨幣作為一種智慧貨幣,能夠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非現場線上使用特徵使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交易、貯藏的成本大大降低。
現鈔因其匿名性、無法追溯等特點,往往被洗錢等犯罪活動和非法交易所利用,運用法定數字貨幣可以大幅度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透明度,減少洗錢、逃漏稅等違法犯罪行為,增強央行對貨幣供給和貨幣流通的控制力。法定數字貨幣與其他貨幣形態的關係將全部貨幣作為一個整體全集,內部可分為實體貨幣(紙幣硬幣)、轉賬支付結算貨幣(支票本票匯票、銀行卡、移動支付工具網際網路平臺)、法定數字貨幣三個子集。法定數字貨幣的執行方式與以往貨幣形態有相同也有不同。相同的是貨幣本質屬性;不同的是貨幣所體現的形態。法定數字貨幣主要面向微觀個體,與實體貨幣紙幣、硬帀相同,而並非像轉賬支付清算貨幣那樣主要針對大機構、公司企業、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等。法定數字貨幣在運作數量上以小額小宗為主,服務公眾日常經濟生活吃穿住行,基本排除大額大宗款項的支付行為。早期的大宗貨幣交易基本是採取票據形式,包括同城異地或是跨境支付結算,現在大宗貨幣匯劃雖然仍存在紙質票據,但主要是電子支付。法定數字貨幣在賬面上包括現金、股票、債券、黃金、保險、典當、租賃、外匯、各類期貨、儲蓄存款(公私)、理財金等。法定數字貨幣是透明的“虛實合一型智慧電子錢包”,在貨幣流通市場各個環節可避免實體貨幣(紙幣)交易不透明體外迴圈的現象,從而有利於打擊不易掌控的洗錢、非法集資、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流通中貨幣(M0)的賬務結算屬於貨幣發行主管部門獨立操作的小聯行系統,即以“發行庫+業務庫”為範圍統計貨幣淨投放或淨回籠量以及市場貨幣流通量。從整體看貨幣可分為三個範疇:其一是M2;其二是M1;其三是現金。包括貸款、融資、市場應收應付銷售款、經貿往來境內外跨境支付款。它們透過轉賬支付工具、平臺、網路等最終落在賬面上,M2、M1屬於相對穩定的貨幣,而現金滯留賬面時間短,隨時可以轉化為M1、M2,也隨時可以轉化為實體貨幣(紙幣硬幣)。現金包括一部分賬面貨幣(M1、M2除外),也包括市場流通中貨幣(M0)。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將會替代一部分市場流通中貨幣(M0)和一部分轉賬支付清算貨幣,即賬面現金。現金是各貨幣範疇中最為活躍的,現金是流動性主體,構成貨幣執行之基。賬面現金作為貨幣執行支點能夠隨時向M1、M2、M0、法定數字貨幣轉化。流通中貨幣(M0)隨時可以透過存款還原成賬面現金,賬面現金又可以透過轉現隨時轉化成為流通中貨幣(M0),即紙幣和硬幣構成的實體貨幣。賬面現金可以轉化為流通中貨幣(M0),也可轉化為M1、M2,包括債權、期權等。賬面現金構成自身迴圈系統,從甲方到乙方,從出納支付到借貸衍生,以貸款、零售款、經貿額諸多方式形成流動性、供應量。現鈔運用不計算利息,數字貨幣等同於現鈔貨幣亦應不計算利息。轉賬支付清算貨幣存在三個餘額:
第一,初始餘額,其標的物為現金。賬面現金指尚未形成流通中貨幣(M0),同時也尚未形成M1或M2的部分,但它始終屬於最為活躍的貨幣,隨時可能變現。未來,人們的錢包涵蓋兩種貨幣形態,一為鈔票;二為法定數字貨幣。第二,中段餘額,即是狹義貨幣(M1)。第三,末端餘額,也謂大餘額,即是廣義貨幣(M2)。現金、M1、M2在公共賬戶上,構成傳統大聯行業務。而流通中貨幣(M0)執行,從中央銀行發行庫發行基金到商業銀行業務庫現金再到商品市場社會公眾手持貨幣,然後再由商品市場社會公眾手持貨幣到商業銀行業務庫現金再到中央銀行發行庫發行基金構成自迴圈的獨立系統。貨幣在效能上可區分為現金(賬面現金+流通中貨幣M0)、(M1)(M2)三大類;在形態上可區分為實體貨幣(紙幣+金屬硬幣)、轉賬支付清算貨幣(三票一卡、手機等移動支付工具網路平臺賬戶)、法定數字貨幣三大類;在數學科學上可分為貨幣全集=子集實體貨幣+子集轉賬支付清算貨幣+子集法定數字貨幣三大類。法定數字貨幣問世後會替代一部分流通中貨幣M0,也會替代一部分轉賬支付清算貨幣。未來賬面現金會減少,公眾個人或公司法人的法定數字貨幣會增加,但這不意味著公共賬戶裡的賬面現金如同流通中貨幣一樣可脫離母體形成體外迴圈,這正是法定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紙幣硬幣)的本質不同。一個是原始隱蔽;一個是現代透明,除法定數字貨幣應體現支付快捷、方便、安全這些基本特性外,隨時處於透明狀態是研發法定數字貨幣的根本目的之一,在反洗錢、反P2P非法集資、反恐怖融資、反避稅、反走私等領域都將使法定數字貨幣發揮重要作用。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趨勢目前,若干關於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理論框架和技術方案尚處構建過程中。其一,“新型定型全集子集貨幣純粹科學”,認為法定數字貨幣是一種新型貨幣,可與實體貨幣(紙幣硬幣)、轉賬支付清算貨幣(支票本票匯票、銀行卡、手機、電話作為支付工具或大資料網路平臺載體)並列,構成貨幣全集之中的三個子集之一。
其二,“蜂蜜單分子貨幣科學”,認為法定數字貨幣智慧模組如同小張紙幣具備唯一性,作為貨幣,履行支付職能時如同花鈔票,花出既無,收到既有。它與轉賬支付工具運作的貨幣數字截然不同,轉賬支付清算貨幣渾然一體結構,沒有符號、沒有標誌。其三,“鵲巢貨幣純科學”,認為法定數字貨幣賬目處理如同中央銀行發行基金髮行庫,商業銀行現金業務庫,企事業單位法人個人保險櫃,其中現金和法定數字貨幣執行的軌跡構成小聯行,與全社會資金、貸款、財稅、保險、租賃、交通、工業、農業等的貨幣執行巨集觀總量與結構性數量無交叉,或者說是兩條線、兩軌道執行。其四,“逆區塊鏈貨幣純粹科學(法制、中心化)”,認為作為貨幣應按照國家貨幣基本制度高度集中統一發行,強制性、法制性管理與監管,區塊鏈相對大資料、網際網路在某些方面或程度上更先進,但其核心在於去中心化,假定其運用於貨幣之外的市場經濟可能大有用武之地,但是,不可簡單地將區塊鏈技術用於貨幣發行,目前存在公佈一個白皮書,製造一張塑膠卡片,從而創造國家法定貨幣(人民幣)之外的虛擬貨幣的現象。假定中央銀行採納了區塊鏈技術,也需排除去中心化概念,以維護國家貨幣基本制度。其五,“整合貨幣學(實用——快捷——安全——系統工程學)”強調以科學技術為支撐,創新定性法定數字貨幣,使其市場實用性強,運用便捷安全。其六,“管道通道跑道貨幣應用學”。一管道指中央銀行發行法定貨幣,實施貨幣政策,強化管理與監管;多通道指包括中央銀行和工農中建交等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共同承擔法定數字貨幣發行職能;N跑道指市場化,包括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中國網聯等國有大型電子科技通訊企業均可參與法定數字貨幣研發,在維護傳統貨幣發行體系基礎之上,使其更市場化,從而節約貨幣發行成本,提高貨幣執行效率。法定數字貨幣是目前人類正在攻關的重要課題,研發法定數字貨幣需在傳統貨幣科學技術的基礎上,綜合採納區塊鏈、大資料、網際網路技術。此外,私有云、公有云、混合雲等均是架構法定數字貨幣生成的條件。
有專家認為,雖然區塊鏈的技術特點是不依賴中心機構,但不代表其不能納入到現有中心機構的體系內,只要透過合理的設計,中央銀行恰恰可以利用區塊鏈將分散式運營有效整合起來,更好地實現對數字貨幣的中心化管控,兩者並不存在必然衝突。數字貨幣是一種綜合支付體,經濟皆數字、市場皆數字、商品皆數字、貨幣皆數字、世界皆數字。法定數字貨幣的執行框架是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雙層執行體系,不改變現在的貨幣投放路徑,這樣能充分調動市場積極性。在法定數字貨幣研發中不預設技術路線,可以在市場上公平競爭選優,既可以考慮區塊鏈技術,也可採用在電子支付基礎上演變出來的新技術,充分調動市場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市場激勵相容的機制。但需堅持中心化管理原則,使得法定數字貨幣研發的國家屬性吻合法定數字貨幣的高階科技屬性。(作者系國務院反假貨幣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原常務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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