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螺首發 | 為什麼聯盟鏈系統沒有“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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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系統中的“激勵”到底是什麼?

如果沒有任何應用場景,又懷有一顆善良的初心,類似於最開始的比特幣系統,那麼“激勵”就是為了維護系統自執行和系統的集體維護而被設計出來的一張餅。說得白一點,就是一場龐氏,以總量有限來人為地製造稀缺,用後進者的資金獎勵先進者。因為沒有任何應用場景,就無法創始任何價值。如果這個系統始終找不到應用,那麼這個系統最後大概率會崩盤。從一個共識規模很小的群體出發,試圖製造另一種形態的黃金,在極大概率上只是一種美好的想象。

正因為比特幣後來找到了比如暗網交易、洗錢、逃避監管等應用場景,比特幣才產生了對應的價值。正是在這種價值基礎上,加上各種機構和個人的參與,加上各種挖礦成本的推動,比特幣的價格才一步步被推高。

這個時候的“激勵”,就由一開始比較純粹的龐氏,變成了所依託價值的進一步放大和所謂生態系統的發展壯大,“激勵”也開始變得有粘性。當然,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比特幣又會進一步應用於更多的業務場景,創造更多的價值,那麼,這種“激勵”的作用就會進一步發酵。

以太坊一開始的初衷就是要創造價值,就要為其他應用提供系統平臺。因此,以太幣在功能上除了包含比特幣相應的功能外,還隱含著一點類似股權一樣的功能。如果後來以太坊的發展不那麼成功,或者乾脆不成功,以太幣也就不會存在那麼大的價值,這個龐大的系統也就很難長久持續地自動自發執行下去。如果真地出現那種情況,那麼所謂的“激勵”作用自然就要大打折扣,甚至不復存在了。

在比特幣和以太坊後面出現的那麼多帶有“激勵”的區塊鏈專案,大體可分為幾類。一類是專案發行方根本沒有打算做任何事情,“激勵”的存在只是為了所謂“融資”,那麼這種“激勵”自然也就不存在了,變成了徹頭徹尾的龐氏。另一類是專案發行方確實在認真做事情,但限於水平能力及各種不可測因素,事情沒有做成功,那麼這種所謂的“激勵”的功能,也只剩下了“融資”,在專案失敗後,“激勵”的功能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只有極少數做得有特色能創造價值的區塊鏈專案,依靠“激勵”募來的資金才得以存活下來。但如果這種專案不能迅速找到新的應用,創造出等價的或超額的價值,這類專案的前景就自然會令人堪憂,那個時候這種“激勵”還在不在,或者“激勵”的效果到底怎麼樣,也就很難說了。

為什麼聯盟鏈系統沒有“激勵”?

聯盟鏈本來的定位就是為了有業務聯絡的各參與方建立的准入系統。聯盟鏈系統內的各業務主體的連線是基於業務上的連線和利益的一致,而不是為了獲取所謂的“激勵”。即使為聯盟鏈系統設計了“激勵”,那麼這個“激勵”來自於哪裡,又“激勵”誰,為什麼“激勵”呢?公有鏈系統中的“激勵”,是來自於各參與方對未來的預期和想像,“激勵”能否最終實現,還要看未來整個系統的發展情況。而聯盟鏈系統內部各業務主體本身就是業務參與者和價值創造者。聯盟鏈系統的執行和維護成本,也會根據業務各參與方在聯盟鏈內的業務角色進行分攤。聯盟鏈的准入特性,也決定了聯盟鏈系統不會允許單純為了“激勵”的使用者在系統內部存在,更決定了聯盟鏈不可能將參與方擴大到非特定物件。

當然,聯盟鏈系統的這種業務定位,並不必然否定聯盟鏈系統內部存在“代幣”。由於目前法幣並不具有可程式設計性,還沒有辦法在法幣基礎上實現“交易即支付,支付即清算”,因此,確有必要透過發行“代幣”或TOKEN,實現聯盟鏈內各種權益的承載和表達,就類似於摩根大通在其業務範圍內發行的摩根大通幣一樣。但這種“代幣”或TOKEN的發行和流通,並非為了“激勵”,而主要是為了實現各種權益承載和表達的可程式設計性。如果法幣能夠實現可程式設計,那麼還有沒有必要在聯盟鏈系統中設計“代幣”,可能確實值得進一步商榷。或者確有一部分權益用“法幣”沒有辦法承載和表達,或者相關專案方是為了避開稅務等國家機關的審查。

如何實現聯盟鏈系統以外的“激勵”?

當然,聯盟鏈系統也有可能為了進一步建立和擴大聯盟對外的業務生態,在聯盟鏈體系之外透過“代幣”的“激勵”去增加客戶粘性,擴大聯盟的生態影響。但這種“激勵”,已經是公有鏈的業務方式,而不再是聯盟鏈的業務方式了。

也就是說,從大的生態系統建設和維護角度來講,可以實現聯盟鏈和公有鏈的結合,即在業務系統的最核心層面,即聯盟鏈內部透過作為權益載體和表達的代幣或法幣,實現基於區塊鏈資料不可篡改和智慧合約程式設計基礎上的實時清結算;而在業務系統外層,也就是面向非特定使用者層面,採用公有鏈架構,在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時候,透過“代幣”方式的“激勵”,實現業務範圍的擴張和生態的構建,並增加客戶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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