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5年,美國更新加密貨幣稅收細則,依然沒弄清楚空投和分叉幣?

買賣虛擬貨幣

2019年10月9日,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後文簡稱IRS)官網釋出一份關於加密貨幣稅收的指南,這是IRS自2014年釋出此檔案以來的第一次更新。

2014年3月25日,在IRS釋出的“2014-21號”檔案中,IRS第一次將加密貨幣納為資產而不是貨幣來進行徵稅。但之後的5年內,隨著加密貨幣市場越來越壯大,IRS卻並沒有更新其中的細節。

到了今年5月,IRS局長查爾斯·雷蒂格(charles rettig)終於表示,國稅局正在努力研究更多新的機密貨幣稅收細節。如今檔案釋出,IRS又會怎樣對加密貨幣行業收稅呢?“它對空投和硬分叉似乎不是很瞭解”

除了繼續強調加密貨幣會被視為財產進行收稅之外,更新的細節包括如何對分叉幣收稅、空投所得是否屬於納稅範圍、如何計算加密貨幣擁有者在擁有加密貨幣時應該繳納的稅收等。

首先,從現有區塊鏈中分叉出來的分叉幣(類似BCH、ETC等)將與主流區塊鏈上的加密貨幣一樣被納入納稅範圍。

但“如果一種加密貨幣進行了硬分叉,你卻沒有收到新的加密貨幣,那麼無論這種分叉,是透過空投還是其他某種方式的轉賬實現的,你的收入都不會被納入稅收範圍。”

然而,據CoinDesk文章顯示,專注於加密貨幣領域的非營利組織Coin Center執行董事傑裡•布里託(jerry brito)表示,IRS在檔案中的“措辭(language)”有很多令人不解的地方,“它(IRS)似乎對硬分叉和空頭的概念並不是很理解”。

因為RS的這一舉動可能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有心人可以隨意讓你繳納更多的稅,“只需要分叉你所擁有的區塊鏈網路,或者強加給你你並不想要的空投”。

其次,個人的收入也將會被納入稅收範圍。但使用者的“空投”所得收入如何進行納稅?該檔案也沒有明確指出。

檔案顯示,個人首先需要將購買加密貨幣時的成本進行合計,包括購買某種代幣時的價格、交易手續費等;其次,如果個人是在DEX(去中心化交易所)或者場外交易中購買的加密貨幣,在計算時將使用“加密價格指數來確定市場公允價值”。

簡單來說,如果一個人在場外交易中購買了加密貨幣,納稅標準會以網上能查詢到的購買時的加密貨幣價格而定。

但加密貨幣行業波動性很大,在對個人收入進行納稅時,仍存在檔案並未說明的問題。例如,我擁有一個以太坊錢包,在收到系統自動分發的空投時,收到的代幣也將被視為我的收入而計算到納稅範圍中,納稅金額是該以我收到代幣的價格來計算,還是以出手時的價格計算?

最後,IRS將使用“先進先出”(first-in first-out)計算方法進行會計核算,即以使用者買入加密貨幣時的價格進行稅收計算。

各國加密貨幣稅收政策步步深入

據瞭解,今年以來,各國稅務機關紛紛出臺檔案,加快在加密貨幣行業的稅收操作,其中包括澳大利亞、日本、俄羅斯、新加坡等國家。

澳大利亞稅務局(Australia Taxation Office,後文簡稱ATO)6月18日在官網發表文章,表示如果企業透過進行與加密貨幣有關的交易獲得資本收益,則可能需要為部分或全部收益繳納相應稅款,被視為企業業務的一部分,獲得的利潤將被視為普通收入而不是資本收益。

但ATO對個人加密貨幣收入如何徵稅,目前還並沒有具體的細節。

6月5日,日本朝日新聞指出,日本稅務部門正在調查那些沒有向納稅部門申報的加密貨幣收入。而在日本,加密貨幣收入被歸類為“雜項收入”的課稅一欄,一年內在加密貨幣上獲得2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3000元)以上的利潤,就應該進行申報,並繳納所得稅。

8月1日,巴西聯邦收入部表示,私人投資者及從事加密貨幣交易的公司如果有了超過7600美元(約合人民幣54000元)的交易,必須向國家財政部報告。

相比起前面的國家稅務局,英國稅務局(後文簡稱HMRC)出臺的政策顯然要嚴格、細緻的多。8月6日,cointelegraph文章顯示,英國稅務局正在督促加密貨幣交易所披露客戶的姓名和交易歷史,以期收回未繳稅款。

訊息人士還稱HMRC此舉是學習了IRS的模式,後者在7月向10000名美國人發出警告信,指出這些人未按照法律上報自己的真實收入,此前也曾多次向美國人發出郵件警告。

但在眾多想從加密貨幣這塊肥肉上撈點油水的國家稅務機關裡,新加坡是一股清流。

7月份,新加坡政府稅務局(IRAS)提議,將取消加密貨幣交易中的商品及服務稅(GST),這被寫在一份指南草案中,如果指南草案透過立法,那該項修改將從2020年1月1日起生效。這也會減輕部分加密貨幣企業的負擔。

而與新加坡一樣“寬容”的還有澳大利亞。2017年10月,據CoinDesk訊息,澳大利亞立法者透過了一項立法,結束所謂的雙重徵稅,免除了對購買加密貨幣支付商品和服務稅的責任。

但值得注意的是,IRAS的這項規定中,穩定幣可能不符合GST免稅資格:

“任何以任何法定貨幣計價或價值與任何法定貨幣掛鉤的數字代幣都不符合數字支付代幣的資格。”

縱覽全球,對加密貨幣徵稅已是大勢所趨。

據新浪財經此前文章顯示,在全球對加密貨幣稅收作出較為明確規定的19個國家中,47.3%的國家對加密貨幣交易者徵收資本利得稅;26.3%的國家對挖礦行為徵收稅款;21%的國家對加密貨幣交易流通徵收增值稅。 26.3%的國家按照企業(商業)所得稅的標準徵收加密貨幣利潤稅款。

而在今年年初召開的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史貴祿在《關於構建虛擬貨幣監管體系法規的建議》中明確提出加密貨幣稅收問題。

因此在不久的將來,曾經可以一夜暴富的加密貨幣行業從業者們,也許都得重新在心裡好好的算筆賬,看看自己繳了稅之後還能剩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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