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申報加密幣獲利就是犯罪?美國基建案稅務規定引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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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已透過規模1.2兆美元的兩黨基礎建設法案,如果美國總統拜登簽署法案,使之成為法律,將執行一項所有公民必須申報加密貨幣稅務的相關規定。

這項基礎建設法案最初是拜登政府提出,目標主要是改善美國全國運輸網路和網路覆蓋情況。然而,法案中也對加密貨幣社群提出嚴格的申報要求,要求所有價值金額超過1萬美元的數字資產交易,都必須彙報給美國國稅局(IRS)。

這項法案在8月10日已經在參議院以69票贊成對30票反對透過,當時六名議員提案修正,這六名議員包括Pat Toomey、Cynthia Lummis、Rob Portman、Mark Warner、Kyrsten Sinema和Ron Wyden。

其中,議員Pat Toomey表示:這項立法實施一項大有缺陷,而且在某些情況下不切實際的加密貨幣稅務回報要求,這威脅了未來的科技創新。

儘管法案的這一部分內容欠缺明確性,但這份基建法案打算把加密貨幣社群的軟體開發業者、交易驗證者和節點營運業者視為與傳統機構中經紀商相同的機構。

眾議院在週末期間以228票贊成對206票反對透過這項基建案,接下來將把這項具爭議的基建法案呈交總統拜登簽署。

除此外,加密貨幣社群針對法案中對於經紀方(broker)詞彙的模糊形容表達相關疑慮,因為接下來實施後,可能會對加密貨幣挖礦業者等加諸不切實際的稅務申報要求。

反對人士Meltem Demir的推特貼文指出,這項法案是違憲、先天上違反美國公民擁有財務隱私和財務自由的權利。

如果法案實施後,無法申報與加密貨幣相關的獲利,將被視為逃漏稅與重罪。

法律專家建議對基礎建設法案提出修正案,這份法案內容把不申報數字資產交易視為刑事犯罪。

維吉尼亞大學講師Abraham Sutherland對美國政府決定把加密貨幣附屬社群視為經紀方的決定表達疑慮,他說,這對所有數字資產的使用者是不利的,但尤其不利去中心化金融。這項法規不會直接禁止去中心化金融,但卻實施申報要求,是一種讓去中心化運作不可能遵循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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