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S首次幣發行投資者對Block.One發起集體訴訟

買賣虛擬貨幣

EOS首次幣發行的投資者已在紐約南區對Block.One提起了集體訴訟,原告指控該公司向投資者提供了誤導性描述。

據TheBlock報道,Crypto Assets Opportunity Fund LLC和Johnny Hong週一在紐約南區美國地方法院對Block.One提起了集體訴訟,該公司執行長Brendan Blumer、技術長Daniel Larimer、密碼學家和前Block.One合夥人Ian Grigg和前顧問Brock Pierce均被列為被告。

原告聲稱,Block.One向投資者提供了有關EOS的虛假和誤導性資訊,目的是透過所謂的未經註冊的證券銷售籌集數十億美元。根據指控,Victoria Capital和Hong聲稱在出售過程中購買了代幣,據當時報道,這為Block.One帶來了約40億美元的收入。

原告在指控中稱,“為推動對EOS證券的需求並增加其銷售利潤,被告透過對EOS作出重大虛假和誤導性陳述進一步違反了證券法,從而人為地抬高了EOS證券的價格並損害了毫無戒心的投資者。”

Pierce、Blumer和Larimer於2017年成立了Block.One,計劃推出一個去中心化的區塊鏈。隨後,他們為EOS代幣進行了首次幣發行(ICO),該代幣最初以ERC-20代幣的形式出現,後來可以在EOS網路上轉換為代幣。SEC對其提出了質疑,Block.One支付了2400萬美元的罰款。

在最新的指控中,原告始終用“EOS證券”描述該公司代幣。原告辯稱,Block.One透過向美國投資者“積極”銷售EOS來推高EOS的價格,該公司堅持認為EOS區塊鏈將勝過現有的區塊鏈。

但是,原告表示,Block.One的表現不及其他區塊鏈,不披露內部的重大分歧,也沒有充分去中心化的權力,這誤導了投資者。

圖片來源:Block.One

作者 Xiu 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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