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開工,地方政府的“標配”為何必須是資料開放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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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hellompc特邀專欄

特邀作者:光之樹

編輯:小籠包

數字經濟的發展離不開資料,可用於線上計算的資料已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的生產要素。在數字經濟框架下,社會分工各部門間可以透過區塊鏈、大資料等技術高效的廣泛連線和協同,從而形成可信、共贏的新型價值聯盟,實現社會化生產的提效降本,並促進和深化社會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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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經濟實踐

目前國內數字經濟實踐中分為資產化和數字資產化兩大環節:

資產數字化環節伴隨著IoT、計算機視覺、工業物聯網標識解析等技術的發展,物理世界同數字世界的鴻溝日益收窄,同時,資產數字化所覆蓋的物件也從實物、人等擴充套件到了人與物、人與人、物與物之間的關係和互動層面,數字對於場景(時間、空間、事件等要素構成的上下文環境)的刻畫能力日益深入。因而所謂“上鍊”的過程也從單純的技術實現範疇,轉化成了幫助企業跨越“數字藩籬”,將物理世界同數字世界“打通”的一整套方法論體系。這一環節帶來的價值主要是業務的提效降本。

數字資產化環節是前一環節基礎上的增量創新,在業務效率提升的基礎上,帶來了新業務的擴充套件、新價值的發現,以及新一輪資產數字化的閉環開端。在資產數字化之後,利用資料中臺、人工智慧、雲端計算等技術,結合資料的挖掘、治理和應用等工作,企業自身的數字化程度及數字化生產力得到極大提升,使得企業能同其他企業形成以資料可信協作為基礎的數字生產關係,充分利用資料作為生產要素,以數字聯盟的形式,實現業務的創新和擴充套件,從而實現從數字到價值的“價值藩籬”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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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聯盟的特徵和分類

數字協作聯盟作為新型的資料生產關係,需要進一步研究其分類和特徵。基於近年來國內多種有意的探索,本文初步梳理和研究了目前常見的數字協作聯盟形態,如下圖所示:

這一工作一方面將對後續有志結成聯盟的“盟主”企業,在如何定位、形成、運營、發展、變革等方面提供比較清晰的比照座標,另一方面,也能幫助聯盟成員企業更好的選擇聯盟,並清楚的識別和最大化發揮聯盟帶來的價值。

從前述數字協作聯盟的四種形態分析可以看出,一方面,同其他聯盟一樣,數字協作聯盟也存在著一定的生命週期規律,從聯盟的結盟、發展、穩定到變革,每個階段聯盟的“成員-規則-運轉”三要素都將面對不同的問題和挑戰,需要結合當前的情景,以及相應的動能來進行體系化的分析和解決方案設計;另一方面,不同形態的聯盟之間並非孤立無聯絡的,不同聯盟形態存在轉型和聯合的可能性,例如,證券的存託管這樣的監管驅動型聯盟在聯盟資料能力、成員分佈以及各成員業務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就可能會自發的轉型成為圍繞新型業務(如投融資撮合等)的產業價值型聯盟,又比如對於開放賦能型的資料開放聯盟,可能需要同銀行間協作聯盟合作,來尋找資料開放的應用落地場景。

因此,這裡所謂的“情景”意味著數字協作聯盟在當前階段所處的上下文(如盟主和盟友的情況、聯盟的價值和競爭力,等一系列內外部的因素),“動能”意味著聯盟之所以能成功的進入下一階段或穩定在本階段的核心因素。而分析當前情景,結合科技、過往最佳實踐經驗等手段,從聯盟“成員-規則-運轉”三方面,最佳化和提升聯盟動能,從而實現聯盟效益最大化,是數字協作聯盟架構的核心。

可以預見,研究和推動數字協作聯盟的頂層設計、精細化運營將是未來數字經濟發展過程中能夠發揮重要價值的工作。本文後續部分將展示四類數字協作聯盟的探索實踐經驗,以期引發讀者更多的討論和參與,從而進一步推動對數字協作聯盟頂層設計、精細化運營等方面的研究和實踐。

數字聯盟“情景-動能”方法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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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協作生態的進化

我們正處在“第一次資料工業革命”的前夜。社會對資料權利意識普遍覺醒、相關技術應接不暇迅猛發展(大資料、區塊鏈、人工智慧、IoT、雲端計算、邊緣計算......)、多個新型資料資產服務平臺的正式運營、法律法規監管方式的陸續完善健全......種種跡象表明,資料的“農耕文明”時代很快將一去不復返。伴隨資料生產力的提升,資料的生產關係也需要進化了。 在資料的“農耕文明”時代,資料生態表現出社會分工不明確、生產方式不發達,導致自給自足與資料價值難以轉化為業務價值的現象。“工業化”的資料協作生態則有了相當的進化:

1. “資料是新型資產”這一觀念逐漸成為普遍的共識,因而需求方的數量增長異常迅速。需求方對資料的應用方式,也逐漸由多部門協同轉換為“資料中臺”,逐步形成內部的資料價值鏈閉環。

2. 資料需求方之間逐漸開始出現分工、協同,如圍繞貿易金融的多家銀行聯盟鏈、機構間聯合風控建模、供應鏈核心企業對上下游的能力開放......等。

3. “資料公司”逐漸分化為資料資源方、資料分析和建模方、資料資產服務平臺等不同的角色,資料的分工逐漸精細化。

4. 不論是監管層面 GDPR、CCPA 以及國內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臺和實施,還是民眾對自身資料權利、隱私保護等意識的普遍覺醒,都意味著資料協作生態(生產關係)需要有一種可確權、可追溯、可信、可控的機制。

5. IoT、邊緣計算、聯邦計算等技術的發展,使得資料產生、採集、利用更加高效和“Just- In-Time”,這一資料協作的“去中介化”趨勢逐漸打破了傳統資料公司的“資料霸權”。

6. 如下圖,各參與方的“人工”因素逐漸降低,在資料價值鏈中大部分的對接都是“機器對機器”實現,極大提升了協作效率,也使得協作中越來越大比例的“信任”,可以由技術來保障。

結合資料“工業化”的特點可以發現,“資料信任鏈”是這種新型資料協作模式的核心。“資料信任鏈”是指資料在產生、採集、加工、傳遞、應用整個價值鏈中,相關權利得到確認且不受侵害,所有環節可被追溯和審計,資料、模型等在整個鏈條中受到保護不被“汙染”,且參與各方可以互信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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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料開放聯盟淺析

聯盟情景

1:政府資料開放平臺已逐漸成為一個地方數字政府建設的“標配”,近年來呈爆發式增長:截至 2019 年上半年,已有 82 個省級、副省級、地級政府上線了資料開放平臺,與2018年同期相比新增36個;共62801個開放資料集,與2017年起8398個相比,增幅近七倍。2:未被完全釋放的資料開放價值:缺乏資料開放聯盟頂層設計、法規政策缺乏、高需求高價值資料供給不足、平臺層缺乏常態化運營等問題,導致僅3.7%地方平臺上存在少量有效服務應用。實質上平臺更像是缺少觀眾和演員的空舞臺,離平臺開放創新的初衷尚有距離。

聯盟角色及動能

1:資料開放主體:資料作為新型生產要素,如果能有一種保證資料安全前提下的資料共享方式,那麼資料開放主體可以充分享受資料開放帶來的經濟效益的分配,以及因為資料開放應用帶來的業務增長機會。2:資料利用主體:以金融行業為首的多個行業已經率先開始了資料驅動的業務轉型工作,資料的利用已經同創新和增量業務緊密結合,證明了資料利用的價值,因而如何在合法合規前提下引入和挖掘更多可利用的資料資源,成為增量業務開展及更多業務創新的迫切需求。3:聯盟治理和監管方:傳統“資料倉儲”式的資料開放平臺建設思路,即,各資料開放主體將資料傳輸、彙集到開放平臺上,然後根據資料開放許可權,供相應資料應用主體下載、獲取。這樣的模式在資料時效性、資料應用落地適配度、資料安全保護、監管等方面都存在非常大的挑戰,因而在一些實際專案中均遇到了很大的挑戰。如何兼顧資料權屬的同時,又保障資料質量、共享效率,並實現可監管、可追溯,成為監管方最急迫需要的解決方案。4:大資料中心運營主體:如何在監管方指導下,充分利用市場化機制,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如何提升資料開放平臺的活躍度,如何進一步深入創新,從資料的上架和銷售平臺,轉變為帶有自主創新應用的資料資產服務平臺?等一系列問題也是近期探索的熱點。

小結:

伴隨資料“工業化”程序,一方面資料分工逐漸細化,“可信”是規範各方行 為的同時保障各方利益的基礎,另一方面,多方協同所需要人工參與的資料價值鏈環節越來 越少,在各個價值鏈環節中人工的比重也越來越少,因而溝通、協同、信任這些原來屬於“社 會科學”範疇的問題,在新的協作正規化中,就能夠部分利用電腦科學技術手段(如隱私計算、區塊鏈等)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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