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監管步步緊逼,加密巨頭髮聲“上諫”

買賣虛擬貨幣

加密貨幣不能被阻止扼殺,但必須受到更明確精細的監管。

作者:秦曉峰;編輯:郝方舟

出品|Odaily星球日報

最近,多國針對加密貨幣進一步加強監管。

尤其是積極推進政策細化的美國,包括 SEC 在內的多部門再次重申監管立場,開展執法行動。例如,SEC 近期對 Terra 開發公司 Terraform Labs 發起調查。

針對來勢洶洶的監管態勢,加密企業也作出應對。幣安提出加密 10 項基本權利,表示順應監管,但同時提倡保護加密使用者合法權益;Coinbase 主張設立單一加密監管機構,以為加密領域創新護航;Ripple 釋出其對美國加密貨幣監管框架的願景,該框架旨在為美國的加密貨幣和數字資產監管提供直接和務實的方法……

不過,也有一些聲音認為,美國監管部門只是「年底衝業績」,並不會出臺新的嚴管措施。不管最終結果怎樣,毫無疑問,監管態度已成為當前加密業態不可忽視的變數,至於力度趨勢和落靴時間,尚不可知。

美國多部門出手,或有新政出臺?

近期,多個美國聯邦機構對於加密產業再度重拳出擊。

月初,美國 SEC 專員 Caroline Crenshaw 在國際期刊上發表了署名文章《關於 DeFi 的風險、監管和機會的宣告》。文章表示,DeFi 社羣必須在遵守美國 SEC 規則的同時,解決透明度和假名問題,呼籲 DeFi 專案與 SEC 合作探索合規路徑。此後,SEC 主席 Gary Gensler 接受採訪時再次重申,未來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措施不會被改變,相關公司必須向 SEC 報告註冊。

上面的喊話只是 SEC 的常規操作,可能對市場的影響較小。但很快,SEC 就對加密企業採取行動。11 月 13 日,SEC 向 Terra 開發公司 Terraform Labs 及其 CEO 發起傳票執法行動,調查其是否違反了聯邦證券法;11 月 16 日,SEC 再次對 Marathon Digital 公司發起調查,要求後者提供比特幣挖礦資料中心的檔案和通訊。而 SEC 起訴 Ripple 違反證券法的案件,歷時一年至今沒有結果。

“一些市場參與者可能會稱之為‘強制監管’。我只是稱之為‘強制執行’。”這些執法行動在 Gensler 主席看來,都是日常執法,並沒有加強監管的意思。

除了 SEC,OCC 可能也要對加密行業下重手。月初,OCC 聯合美聯儲及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聯合開展了一項名為「加密衝刺」(crypto sprint)的調查,對加密行業進行嚴格審查,查詢問題。如今,這項調查接近尾聲,OCC 代理署長 Michael Hsu 表示,審查結果並不理想,得出了對加密行業並不友好的結論,也暗示之後可能採取行動。(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21-11-16/bank-watchdog-warns-u-s-set-to-get-even-more-cautious-on-crypto)

實際上,這樣的結果也在意料之中。早前,Michael Hsu 就對加密穩定幣表達過不喜歡,他認為在處理人們的金錢問題時,該領域的創新者過多會帶來風險。

最近一個備受關注的, 莫過於由美國國會主導的《數字商品交易法》。該法案由美國眾議員 Michael Conaway 於去年提出,旨在為“數字商品交易所”建立聯邦定義,將其歸入自己的法律類別並使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對其進行監督。

該法案為數字貨幣概述了一種新的框架,在管理這一資產類別的《商品交易法》下,對數字貨幣的處理方式與商品類似。在該框架下,加密貨幣交易所將享有聯邦管轄權,以允許它們在整個美國運營,而不是申請 49 個不同州的貨幣傳輸許可證。此外,該法案還允許某些型別的 ICO。如果獲得透過,該法案將簡化美國許多不同的加密貨幣法規,為代幣發行者創造法律清晰度,並降低希望以合規方式運營的交易所的准入門檻。

目前,該法案已作為草案返回國會,國會議員們也希望加密行業參與者能共同參與討論。

除了上述機構,近期美國財政部也釋出了財政部部長耶倫關於穩定幣風險的報告;美國總統金融市場工作組(PWG)表示,當受到監管時,穩定幣可以“支援更快、更高效和更具包容性的支付選擇”。

此外,國際組織「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也在今年 10 月,更新了其 2019 年虛擬資產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 (VASP) 基於風險的方法指南,增加對 DeFi 的管控。

強監管成為必然,加密企業何去何從?

針對監管,海曼資本管理公司創始人兼首席投資官 Kyle Bass 表示悲觀。“我傾向於認為,你會看到部分政府和西方民主國家都開始真正取締比特幣……我想明年,你會看到來自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的嚴格監管。”

毫無疑問,全球監管已經成為加密產業面臨的首要問題。究竟是轉型迎合監管,還是依舊高舉去中心化“政治正確”大旗?

根據加密服務比較網站 Cryptowisser的研究,由於監管法規等多種原因,2021 年已有 79 家加密交易所關閉,超過 2020 年同期資料。( https://news.bitcoin.com/cryptowisser-79-crypto-exchanges-dead-in-2021-even-more-than-in-2020/)

當然,關閉的還是少數,絕大多數加密企業還是想要在加密領域有一番作為,迎合監管也就成了題中應有之義。

11 月 16 日,加密交易平臺幣安,公佈加密使用者的 10 項基本權利,旨在面對快速到來的監管並推動創新。

在第 3 條中,幣安表示「保護使用者免受違規行為的侵害,是負責任的加密平臺應該承擔的義務,比如實施強制性的 KYC 流程以防止金融犯罪」。

實際上,從今年下半年以來,幣安便已經開始應監管要求實行強制性 KYC,幣安方面也表示因實施 KYC 流失了約 3% 的使用者。

第 7 條指出,監管和創新並不相互排斥;而第 10 條繼續承認加密監管是不可避免的,同時表示使用者同樣擁有發表意見的權利,是時候讓行業領袖、監管者、決策者和使用者聯合起來,共同推動全球金融的發展。

“監管和創新是相輔相成的。我們作為一個行業參與者,希望盡一切可能和監管機構、全球領袖積極溝通,找到最有效的監管方式,更重要的是,在保護使用者的同時促進創新。Binance 期待與監管機構密切合作,幫助他們增加對行業的瞭解,並看到加密資產行業更多的可能性,”幣安 CEO 趙長鵬表示。

與幣安迎合監管規則不同,另一家交易平臺巨頭 Coinbase 想要創造監管規則。

今年 10 月,Coinbase 提出數字資產政策提案,希望國會制定新的法律,呼籲美國政府建立新的加密行業監管機構。具體來說,Coinbase 建議國會透過立法來監管數字資產市場(MDA),併為這些實體建立註冊程式;Coinbase 還提議加密行業為加密業務建立一個自律組織(SRO)。該提案提出了四個“監管支柱”來指導這一過程,即在行業特有的框架下監管數字資產、建立新的監管機構、為加密業務建立欺詐保護和披露要求以及促進互操作性。根據該提案,去中心化交易所(DEX)不符合 MDA 的條件,監管機構將有權批准比特幣和以太坊以外的任何加密貨幣在美國上線或交易。

不過,Coinbase 的方案也遭到其競爭對手 Robinhood 質疑。Robinhood 首席法律官 Dan Gallagher 表示,“這是我長期以來在這個領域聽到的最愚蠢的想法之一。”根據其說法,試圖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等機構轉移權力可能是不完善的,只是在廚房裡再增加一個眾所周知的廚師(意思是人多反倒誤事)。

除了交易平臺,加密支付企業 Ripple 也提出了自己對美國加密貨幣監管框架的願景,該框架旨在為美國的加密貨幣和數字資產監管提供直接和務實的方法。比如,在 SEC 和 CFTC 下建立一個聯合加密貨幣工作組;實施創新沙盒制度,允許加密初創公司在特定寬限期內進行代幣銷售,而無需遵守現有證券法。

Ripple 認為,管理美國傳統市場的現有法規可以適用於加密貨幣。但是,它們必須進行調整才能適用於新技術。“我們相信,該框架經過調整,適用於解釋加密貨幣固有的一些獨特屬性,可以提供創新者尋求的清晰度,以及消費者應得的市場保護。”

美國監管權利機構還會出現新格局嗎?

在全球多地的監管中,美國地區備受關注。不同於其他地區的曖昧態度,美國態度一直很明確:加密貨幣不能阻止扼殺,但必須受到監管。

並且,一直以來,我們經常聽到美國多個部門對加密貨幣都有過發聲。從聯邦層面,這些機構包括 SEC 、CFTC、美國財政部、OCC 等等;而各州也有自己的監管部門,比較具有代表性的是紐約金融監管局。

而多部門發聲,對加密產業提出監管要求,其實本質上是一種行政權力爭奪。畢竟加密產業屬於一個新興產業,究竟應該屬於哪方管轄,沒有具體劃分。而且頭部加密企業也顯示出超強的發展潛力,只用了十來年,就超過了不少上市公司。

對於這些美國監管機構來說,誰能在加密市場掌握話語權,誰就能夠左右行業走向。只不過,目前只有 SEC 真正具有影響力和話語權,CFTC 也不能與之匹敵。CFTC 主席候選人 Rostin Behnam 曾表示,由於法定權力有限,CFTC 一直是為數不多的警察之一,希望 CFTC 繼續獲得更大的法定權力,以成為“主要的巡邏警察”。

那麼,美國監管權力格局會被改變嗎?我個人認為不會。即便是美國國會正在積極透過《數字商品交易法》,但按照以往調性,除非具有強力推動,否則未來幾年可能很難見到一個唯一的監管機構/法條形成。

當然,這對加密產業來說並不是一件壞事。沒有成文法條,某種程度上也意味著彈性空間更大,並且也留給了加密產業更多時間去謀劃,參與新法的起草以及討論,從而制定出更加符合行業利益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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