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卡幣發表驚人宣告:我們不是傳銷

買賣虛擬貨幣

維卡幣發表驚人宣告:我們不是傳銷,加密貨幣投資專案維卡幣(OneCoin)迴應了有關它是龐氏騙局或金字塔式騙局(傳銷)的說法,稱其不符合這兩種概念的狹義定義。

薩摩亞(南太平洋中部群島)媒體Samoa Observer在本週的一篇報道中援引薩摩亞央行上月的話說,維卡幣是一個“旁氏和金字塔式的混合騙局”,“透過紐西蘭向薩摩亞洗錢”,並透過在教堂舉辦活動吸引當地居民。

這則報道釋出之後,該家媒體表示,他們收到了維卡幣的一份宣告,說明了其既不是龐氏騙局,也不是金字塔式騙局。

這份宣告首先給出了龐氏騙局的定義,即“老投資者的收入來自新投資者的投資”。宣告還表示,關於金字塔騙局的法律,“它的起源和明確目的是保護消費者。”

因此,維卡幣辯解說,它實際上並沒有透過合同的性質要求代理商或獨立營銷夥伴(IMAs)招募其他IMAs來賺取他們的獎勵。

IMAs的成功完全取決於他們的個人承諾、能力和努力。IMAs可以獲得一個教育包,並且只能從他們的營銷活動中獲得獎金,這意味著他們沒有義務承擔任何額外的費用或招聘一個新的IMA。

報告補充稱,代理商不會因為招聘新代理商而獲得獎勵,而是因為“銷售價值”。

維卡幣接著指出,由於IMAs加入該計劃時簽署了一份合同,將他們歸類為“獨立的個體經營者”,因此他們不能被定義為受一般法律保護的消費者。

OneLife網路的使用者不是消費者。他們是IMAs,意思是他們是個體經營者。

實際上,OneCoin說這不是一個金字塔式騙局,因為任何對代理人的經濟傷害都不能用金字塔騙局的字面定義來歸類,它也不是龐氏騙局,因為儘管有強烈的動機這樣做,IMAs招募新代理人並不是強制性的。

宣告還指出,作為一種“中心化、封閉的加密貨幣”,維卡幣“比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更合規”,它配備了“嚴格的”反洗錢(AML)和“瞭解你的客戶”(KYC)的規則。

這裡應該指出的是,美國紐約南區檢察官最近起訴了維卡幣的領導人Ruja Ignatova和Konstantin Ignatov,罪名是電信欺詐、證券欺詐和洗錢。Konstantin當場被捕,而Ruja仍然在逃。

美國律師Geoffrey Berman當時表示,“這些被告完全基於謊言和欺騙,建立了一家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加密貨幣’公司。”

許多國家的有關部門也對該計劃發出了欺詐警告,與維卡幣有關的人也在中國和印度被捕並受到指控。該公司在義大利的業務也被關閉。

上週,Silver Miller律師事務所代表投資者Christine Grablis在紐約提起訴訟,指控維卡幣以欺詐行為推廣加密貨幣投資,違反了聯邦證券法。Grablis聲稱,她因投資該專案損失了13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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