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應對虛擬貨幣衍生風險

買賣虛擬貨幣

     2020年5月1日,日本《資金結演算法》修正案和《金融工具和交易法》修正案正式生效,以加強對虛擬貨幣交易所使用者資金的監管,防止欺詐、盜竊和洗錢行為的發生。日本此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說明加強虛擬貨幣監管已成為世界主要國家的共識。

     2009年,比特幣正式誕生。這一基於區塊鏈和分散式賬本技術、可實現點對點交易的虛擬貨幣、因其去中心化、匿名、不可篡改、低成本等特性,受到人們的關注和追捧。近年來,各類虛擬貨幣相繼問世。在應用方面,虛擬貨幣逐漸擴充套件到跨境支付,海外貿易和商品消費等領域。隨著應用範圍和場景越發廣泛,虛擬貨幣在代幣發行融資和二級市場交易中出現了很多問題。由於虛擬貨幣的匿名性監管缺失,利用虛擬貨幣進行欺詐、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和非法融資等活動,難以被偵查和追蹤。美國區塊鏈安全公司Cipher Trace的最新研究報告顯示,2019年全球在虛擬貨幣、交易和流通領域,因欺詐、挪用資金以及交易所盜竊和駭客活動等造成的損失總計約45億美元。

     各國政府一直對虛擬貨幣在應用中可能衍生的各類風險保持高度警惕,並透過調查、研究和協作等方式摸清虛擬貨幣的風險底數,從而在監管行動上能夠有的放矢。目前,各國的監管防線主要包括明確虛擬貨幣支付服務規則、保護消費者資料安全、規制非法融資活動、打擊支援恐怖主義活動,透過頒佈法律規範、釋出監管指引等方式,強化對虛擬貨幣的事前事中監管。2018年3月,英國政府成立了虛擬貨幣特別工作組,對虛擬貨幣可能導致的金融犯罪行為、市場誠信風險和金融穩定風險進行密切調查和研究,並適時納入監管體系。2019年1月,新加坡透過《支付服務法案》,對新加坡虛擬貨幣支付系統和支付服務提供商進行監管。同期,美國眾議院透過《金融科技保護法案》,將設立獨立的金融科技工作組,對使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融資和恐怖活動的組織和人員進行獨立調查。2020年3月,韓國國會透過《特定金融交易資訊發》修訂案,要求韓國虛擬貨幣交易所必須行反洗錢義務,對交易所賬戶實名登記,從而加強對虛擬或幣賬戶交易和存取款等行為的監管。

     虛擬貨幣監管缺失是待解決的全球性問題,各國都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區塊鏈技術作為虛擬貨幣的底層技術,其背後涉及金融安全與金融穩定、貨幣政策獨立性和有效性等多方面問題。各國加強虛擬貨幣監管,一方面,有利於規範和淨化市場,維護金融市場有序、穩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也可能對區塊鏈等新技術的創新與應用產生不利影響,遏制技術創新和金融創新。因此,如何在打擊違法犯罪維護金融安全、保護消費者權益與包容適當技術創新和金融創新之間達成動態平衡,還需要各國立法者和監管部門審慎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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