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ound 法律總監為何認為最新加密法案將扼殺行業

買賣虛擬貨幣

作者|Compound 法律總監 Jack Chervinsky

翻譯|吳說區塊鏈

引言:美國眾議院議員Don Beyer提出“數字資產市場結構和投資者保護法案”在美國引發較大爭議,這項長達58頁的法案是目前為止關於數字資產最為全面的一項法案,我們在此前分析文章中指出對交易所和穩定幣將給予巨大壓力,而Compound 法律總監 Jack Chervinsky在推特進行了詳細分析,認為它關於KYC的極大強化,甚至將扼殺北美的加密貨幣產業與礦業,他建議美國行業應該如何抗爭。具體21條內容如下,吳說區塊鏈略作編輯。

1、美國基礎設施法案(數字資產市場結構和投資者保護法案)增加了一項新規定,擴大了稅法對“經紀人”的定義,以覆蓋加密行業中幾乎所有人,包括礦工等,迫使他們都成為KYC使用者。請注意,這不是演習!

2、條例草案將“經紀”的定義擴大至包括“任何(以供考慮)負責並定期提供任何服務以實現數字資產轉移的人”。早期的草案稱“即使是非託管的”,並明確包括了DEX和P2P市場。

3、這個定義太寬泛了,如果逐字逐句理解的話,它幾乎可以適用於美國加密行業的每一個經濟參與者。這包括POW礦工和POS驗證者,因為“提供服務以實現數字資產的傳輸”似乎兩者都適合。

4、它也可能包括範圍廣泛的DeFi市場參與者,如DEX LP、清算人、協議管理人等。根據“僅供參考”的含義,它還可能擴充套件到節點運營商或錢包開發商等非經濟參與者。這裡的範圍可能很大。

5、稅法要求經紀人遵守IRS(美國國稅局)報告要求。最重要的是,他們必須將1099表格交給客戶,並向國稅局備案。為了填寫1099s表,經紀人必須收集客戶資料,包括姓名、地址、電話號碼等。

6、這意味著經紀人必須向KYC客戶提交報告,以符合IRS報告要求。因此,這項規定起到了監督的作用。Mnuchin在特朗普政府的最後幾天也提出了這一建議。和以前一樣,這是一個非常糟糕的主意。

7、正如那些理解加密行業的人已經知道的那樣,使用者都是假名&訪問是無許可的。對於像礦工這樣的非託管行為人(個人100%控制私鑰)來說,從1099表格中獲得他們需要的資訊幾乎是不可能的。實際上,這可能意味著美國事實上禁止採礦。

8、這聽起來很瘋狂,但它確實可能發生。大多數過去的加密立法都行不通,所以很容易被忽視。但這次不同。這項規定是兩黨共同制定的,是很受歡迎的基礎設施法案的一部分,該法案正在國會迅速透過,而且極有可能獲得透過。

9、您可能會問,加密貨幣與基礎設施有什麼關係?該法案必須包括“支付”條款,以增加新支出的收入,從而使其整體稅收中性。“經紀人”的定義是參議院法案草案中支付條款之一。

10、在這樣的法案中增加收入有三種主要方式:增加現行稅收、增加新稅收或改善稅收合規性。這屬於第三類,即讓人們支付他們已經欠下的稅款。國會認為加密貨幣行業充斥著逃稅者(其實不是)。

11、基礎設施費用估計超過1萬億美元。國會對新的“經紀人”定義為280億美元的附加稅收入。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得到這個數字的,也不知道這是怎麼計算出來的。無論如何,這不是處理重大新法規的方法。

12、這是一個嚴重誤導的條款,如果被採納,對美國利益的傷害將遠遠大於好處。我會告訴你我的五大理由。首先,採用一項法規是不符合邏輯的,除非其目的是扼殺該行業,否則根本不可能遵守該法規。

13、第二,這將是一場巨大的政策失敗。在中國迫使礦商撤離本國後,我們中的許多人希望美國能在這一關鍵領域佔據市場份額。我們不能與中國一樣,我們必須留在行業中。

14、第三,它不起作用。每增加一美元的稅收,我們就會損失兩(或十)美元,因為美國加密產業關閉或走向海外。美國國稅局不會對應稅加密收益有更多的瞭解,反而會得到更少,因為更多的使用者在不受監管的平臺上交易。

15、第四,它減少了我們與FinCEN的討論。自拜登總統上任以來,金融情報中心在加密反洗錢監管方面做了大量紮實的工作。我們應該讓這一過程繼續下去,而不是透過偷偷摸摸地把KYC從稅法的後門帶進來來切斷它。

16、第五,它給公民權利帶來的負擔是不可接受的。我們的隱私許可權制了政府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可以強制執行的監控。以及在post-SolarWinds world(駭客植入漏洞進行的一次規模巨大的網路攻擊)的世界裡,我們最不需要做的就是將更敏感的資訊暴露在安全漏洞之下。

17、那麼,我們能做些什麼呢?首先,不要驚慌。這項規定還不是最終的,仍然可以更改。即使它按原樣透過,最早也要到2023年才能生效,所以至少我們有時間在國會或法庭上試圖撤銷它。這可能是一場漫長的戰鬥。

18、如果你是美國公民,給你的國會議員打電話。

19、如果您是一家美國加密公司的領導者,並且尚未參與其中,請聯絡我或@BlockchainAssn的團隊(在您致電國會議員後)。你的聲音特別重要。最後,各位,把你們的捐款加到@coincenter。他們可能需要它。

20、就我而言,與往常一樣,我將與@BlockchainAssn、@fund_defi和其他人一起處理一場對該條款提出質疑的訴訟,如果涉及到這一點的話。我認為法院不會接受一項強制非託管行為人被國稅局監視的法律。

21、事情發展得很快,這讓人感到害怕。但正如FinCEN提議的規則一樣,本週看到整個行業齊聚一堂反對這一點令人驚訝。我們確實有一些最優秀、最聰明的人在我們這邊。請繼續關注最新訊息。(圖片來自cryptonom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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