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談法定數字貨幣,區塊鏈產業有望受益?

買賣虛擬貨幣

央行提出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研發步伐,此前為“紮實推進”。8月初,人民銀行(以下簡稱“央行”)召開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會議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研發步伐,跟蹤研究國內外虛擬貨幣發展趨勢,繼續加強網際網路金融風險整治。這是2018年3月28日央行在2018年全國貨幣金銀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後第二次提及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程序,當時央行提出其貨幣金銀部門穩步推進了央行數字貨幣研發,2018年要紮實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研發。

可以看出,2019年央行的這次表態至少傳達了以下資訊:(1)儘管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已於2018年下半年前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任總經理,央行沒有放棄對法定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的跟蹤研究,還對研發法定數字貨幣程序的速度提出了更高要求;(2)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的英文簡稱為(DC/EP)。

我國法定數字貨幣聚焦於支付。DC/EP由時任央行行長的周小川2018年3月9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金融改革與發展”主題記者會上首次提出。他闡述到,央行研發的法定數字貨幣的名字是“DC/EP”(DC,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EP,electronic payment,電子支付)。這一稱呼相較於央行官員此前提出的對所有央行數字貨幣的泛指——CBDC(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更聚焦於支付,這在某種程度上意味著央行數字貨幣的主要用途在於貨幣三大基礎職能中的“支付手段”,而非“價值儲藏”與“價值尺度”。

央行數字貨幣研發步履不停。自2014年以來,央行在數字貨幣研發上動作頻頻,它們至少包括以下幾方面:(1)在前述兩次工作會議中特地提出“央行數字貨幣”,部署相關工作;(2)設定了專門的數字貨幣研究所,該研究所還發起設立了全資控股的深圳金融科技公司;(3)積極申請相關專利,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查詢系統顯示,截至2019年8月4日,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申請了涉及數字貨幣的共74項專利;(4)確定將數字票據交易平臺作為法定數字貨幣的試點應用場景,並完成相關測試與試執行。

區塊鏈產業或將受益於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

根據央行前行長周小川、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前所長姚前、人民銀行研究局兼貨幣金銀局局長王信和在任時的發言與著述,一個可能的我國央行數字貨幣(以下簡稱“CBDC”或”DC/EP”)研發的框架逐漸顯露: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正和業界共同組織分散式研發,依靠和市場共同合作的方式研發數字貨幣;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的初步界定是由央行主導, 在保持實物現金髮行的同時發行以加密演算法為基礎的數字貨幣, 即M0的一部分由數字貨幣構成;我國央行數字貨幣或將採用“一幣兩庫三中心”架構;區塊鏈有望應用於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的產生、流通、清點核對及消亡全過程登記建立集中/分佈相對均衡的簿記登記中心。我們認為,至少有以下機構或將受益於人行數字貨幣研發:(1)與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一道研發數字貨幣的市場機構;(2)大資料分析機構;(3)身份認證服務機構;(4)區塊鏈產業中有零售支付業務經驗的錢包服務商、技術服務商、身份與交易登記服務商……

風險提示:

區塊鏈技術發展不達預期;監管政策趨嚴。

央行再提法定數字貨幣

8月初,人民銀行(以下簡稱“央行”)召開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會議要求

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研發步伐,跟蹤研究國內外虛擬貨幣發展趨勢,

繼續加強網際網路金融風險整治。這是2018年3月28日央行在2018年全國貨幣金銀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後第二次提及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程序,當時央行提出其貨幣金銀部門

穩步推進了央行數字貨幣研發,2018年要紮實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研發。

可以看出,2019年央行的這次表態至少傳達了以下資訊:(1)儘管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已於2018年下半年前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任總經理,央行沒有放棄對法定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的跟蹤研究,還對研發法定數字貨幣程序的速度提出了更高要求;(2)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的英文簡稱為(DC/EP)。

DC/EP聚焦於支付

DC/EP由時任央行行長的周小川2018年3月9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金融改革與發展”主題記者會上首次提出。他闡述到,央行研發的法定數字貨幣的名字是“DC/EP”(DC,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EP,electronic payment,電子支付)。這一稱呼相較於央行官員此前提出的對所有央行數字貨幣的泛指——CBDC(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更聚焦於支付,這在某種程度上意味著央行數字貨幣的主要用途在於貨幣三大基礎職能中的“支付手段”,而非“價值儲藏”與“價值尺度”。

央行數字貨幣研發步履不停

根據公開資訊,自2014年以來,

央行在數字貨幣研發上動作頻頻,它們至少包括以下幾方面:

(1)在前述兩次工作會議中特地提出“央行數字貨幣”,部署相關工作;(2)設定了專門的數字貨幣研究所,該研究所還發起設立了全資控股的深圳金融科技公司;(3)積極申請相關專利,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查詢系統顯示,截至2019年8月4日,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申請了涉及數字貨幣的共74項專利;(4)確定將數字票據交易平臺作為法定數字貨幣的試點應用場景,並完成相關測試與試執行。

央行官員就法定數字貨幣頻發聲

央行前行長周小川、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前所長姚前、人民銀行研究局兼貨幣金銀局局長王信等央行官員在任時也曾就央行數字貨幣多次發聲,這些表態彰顯了法定數字貨幣的重要性。例如,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前所長姚前在任時曾提出,“如果說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是實體經濟的血脈,貨幣則是經濟核心的核心,是流通在經濟血脈裡的血液,而法定數字貨幣堪稱金融科技皇冠上的明珠,對未來金融體系發展影響巨大。

區塊鏈產業或將受益於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

根據央行前行長周小川、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前所長姚前、人民銀行研究局兼貨幣金銀局局長王信和在任時的發言與著述,一個可能的我國央行數字貨幣(以下簡稱“CBDC”或”DC/EP”)研發的框架逐漸顯露:-發行機構:

作為法定貨幣的數字貨幣必須由央行來發行;

-定位: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的初步界定是由央行主導,

在保持實物現金髮行的同時發行以加密演算法為基礎的數字貨幣, 即M0的一部分由數字貨幣構成。

也就是說,央行數字貨幣在中國是現金一定程度上的代替,

研發數字貨幣的職責目前在貨幣金銀局;

-合作機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正和業界共同組織分散式研發,依靠和市場共同合作的方式研發數字貨幣;-目的:央行研究數字貨幣的目的是要

追求零售支付系統的方便性、快捷性和低成本

,同時也必須考慮安全性和保護隱私;“從中央銀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單位賬戶-個人賬戶,

直至最終完全取代實物現金

”是一個從易到難, 從B端延伸到C端, 從批發到零售, 逐步擴大使用範圍的央行數字貨幣可控可行的演進路徑.

-架構: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和回籠基於現行“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體系來完成;我國央行數字貨幣或將採用“一幣兩庫三中心”架構。其中,“

一幣

”指由央行擔保並簽名發行的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

兩庫

”指的是中央銀行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 同時還包括在流通市場上個人或單位使用者使用央行數字貨幣的“錢包”,“

三中心

”指的是認證中心(對機構及使用者身份資訊進行集中管理)、登記中心(記錄央行數字貨幣及對應使用者身份, 完成權屬登記; 記錄流水, 完成前述貨幣產生、流通、清點核對及消亡全過程登記.)和大資料分析中心(反洗錢、支付行為分析、監管調控指標分析等);-技術路線:DC/EP既

可以是以區塊鏈為基礎的數字貨幣,也可以基於現有的電子支付演變出來的技術;

區塊鏈有望應用於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的產生、流通、清點核對及消亡全過程登記建立集中/分佈相對均衡的簿記登記中心;

-區塊鏈的可用性:時任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在《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原型系統實驗研究》一文集中分析了分散式賬本技術(本報告注:這一技術在相當多的場合被直接稱為“區塊鏈”)應用於央行數字貨幣原型系統的可行性。他提到:

“央行數字貨幣原型系統將分散式賬本技術應用於CBDC確權登記實驗.初步探索由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構建CBDC分散式確權賬本, 提供可供外部透過網際網路來進行CBDC確權查詢的網站, 實驗CBDC網上驗鈔機功能。利用分散式賬本不可篡改、不可偽造特性, 為CBDC增加了一層技術保障以增強安全性。原型系統將發行登記子系統產生的CBDC更新資訊, 透過確權釋出子系統釋出到分散式確權賬本。發行登記子系統與分散式確權賬本在一定時間頻率內保證一致性。

“利用分散式賬本構建了一個CBDC確權資訊副本, 並對外透過網際網路提供查詢服務。這種設計一方面將核心的發行登記子系統對外界進行隔離和保護, 同時利用分散式賬本優勢, 提高確權查詢的資料和系統安全性; 另一方面, 由於分散式賬本僅用於對外提供查詢訪問, 交易處理仍由發行登記子系統來完成, 因此有效規避了現有分散式賬本在交易處理上的效能瓶頸問題。

“同時, 經過原型系統實驗發現, 分散式賬本技術在實際應用中還面臨一系列問題亟待持續的技術改進, 以增強其可用性.例如:CBDC金額是重要隱私資料, 分散式賬本需要嚴格保護, 可以應用ECC(elliptic curves cryptography:橢圓曲線加密)演算法的加法同態特性, 輔以零知識證明可以實現隱私保護.分散式賬本節點無法下線維護, 出現系統漏洞難以修復, 可以透過在底層內建緊急干預介面並授權給特定使用者, 根據需要暫停系統.分散式賬本的共識演算法缺乏彈性, 共識節點不能動態加入或退出, 可以透過智慧合約管理白名單實現共識節點的動態管理等。”

-身份認證:數字貨幣的使用者身份認證採用“前臺自願、後臺實名”的原則,既保證使用者隱私,又規避非法交易的風險;

-建設程序:央行數字貨幣原型系統建設程序分為多期。其中,一期建設主要針對第一層從中央銀行到商業銀行的閉環,涉及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回籠以及在商業銀行之間轉移(第二層是商業銀行到個人或企業使用者的央行數字貨幣的存取, 此時該貨幣在商業銀行庫和個人或企業的數字貨幣錢包中轉移; 第三層是個人或企業使用者之間央行數字貨幣的流通, 此時該貨幣在個人或企業的數字貨幣錢包之間轉移),錢包、大資料分析中心等在一期建設中暫不實現。

從上述發言和其他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官方研究資料,我們還可以進行一些直觀的推斷,至少有以下機構或將受益於人行數字貨幣研發:(1)與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一道研發數字貨幣的市場機構;(2)大資料分析機構;(3)身份認證服務機構;(4)區塊鏈產業中有零售支付業務經驗的錢包服務商、技術服務商、身份與交易登記服務商……

風險提示1. 區塊鏈技術發展不達預期;2. 監管政策趨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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