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卓爾 | 比特幣是什麼?

買賣虛擬貨幣


BTC大盤整個K線走到現在基本上還在維持上一期的觀點,以上沒有太大變化,目前又是進入縮量行情,多空博弈在一段時間之內都不會有太大的變化,具體檢視上一期的文章內容。


今天轉載一篇科普性文章,希望在無論是在交易市場做短線的朋友,還是想要了解比特幣的朋友,對它都能有一定的價值認知。文章內容比較長,老韭菜可以選擇性跳過,小白建議耐心看完。並且真心希望信仰能夠傳遞下去。如果有朋友問你,比特幣是什麼,就把這篇文章分享給他。


本文轉自知乎問題:比特幣是什麼?

作者:江卓爾

正文前言


比特幣是一種全新的東西。比特幣和網際網路一樣,都有著全新的底層技術,執行原理和上層應用,歷史上從未有過類似的東西。普通民眾講清楚比特幣是什麼,就像給80年代的民眾講清楚網際網路是什麼一樣困難。


這也導致了絕大部分普通民眾都很難搞清楚比特幣是什麼,併產生各種各樣的誤解,這和網際網路早期遇到的問題一模一樣。如果告訴80年代的民眾能透過網路買衣服,他們會怎麼反應?

連試都沒法試,怎麼可能透過這種方式買衣服?這絕對扯淡!
有圖片也不行啊,上街買衣服不都得試穿試穿?
不知道穿了合不合身,好不好看就買?你這是瘋了吧!

你要向他們介紹Google,他們會怎麼反應?

一家幫你搜尋資訊的公司值5000億美元?查個資訊能收那麼多錢?
什麼?查資訊是免費的?你用的所有服務都是免費的?
那公司怎麼賺錢?還市值5000億美元?你這是瘋了吧!

你要告訴普通民眾,一種程式設計師人為造出來的數字貨幣,一個幣能值1200美元,超過一盎司黃金,總市值超過一百億美元,他們會怎麼反應?

比特幣就是個騙局,任何一個程式設計師都可以再造出更多的比笨幣,比傻幣,比蠢幣,
這種憑空造出來,完全沒有實體的虛擬幣怎麼可能有價值?
沒有政府背書擔保,怎麼可能有信用當貨幣?你這是瘋了吧!

聽起來是不是都很有道理,邏輯上無懈可擊?

對於想了解比特幣的人來說,比特幣又相當晦澀難懂。最早的比特幣使用者大都是極客與駭客高手,這導致絕大部分“比特幣科普教程”實際上充斥著大量的技術術語和底層原理介紹,並不適合沒有技術背景的人閱讀。

通常而言,一個沒有技術背景的人自學的話,往往需要花一兩個月的時間才能大致搞清楚比特幣的技術基礎、執行原理、過往歷史和生態系統(想想一個80年代的人要花多久才能大致搞清楚網際網路)。本文的目的,就是將這一兩個月縮短到一兩週,併力爭在閱讀本文的一兩小時內形成對比特幣的基本認識框架。



————目錄————

  • 0、比特幣是什麼?


  • 1、比特幣合法嗎?

1.1、比特幣在法律上的定義
1.2、比特幣是龐氏騙局或傳銷嗎?
1.3、某些傳銷虛擬幣和比特幣的區別

  • 2、比特幣是怎麼執行的?

2.1、中心化賬本(銀行)
2.2、去中心化賬本
2.3、去中心化賬本(比特幣)
2.4、不可複製的比特幣
2.5、比特幣去中心化的意義

  • 3、比特幣有什麼用?有什麼價值?

3.1、支付匯款
3.1.1、比特幣支付
3.1.2、比特幣小額支付
3.1.3、比特幣跨國匯款(需對沖幣價波動)
3.1.4、資本管制下的比特幣跨國匯款

3.2、智慧合約
3.2.1、對映真實世界資產
3.2.2、錨定真實世界法幣
3.2.3、不可欺詐的合同和經濟

3.3、資訊公開
3.3.1、慈善募捐
3.3.2、身份驗證
3.3.3、去中心化服務
3.3.4、資金公開
3.3.4、資訊公開與智慧合約的結合

3.4、炒作標的

3.5、非法用途
3.5.1、線上博彩
3.5.2、暗網黑市
3.5.3、敲詐勒索
3.5.5、傳銷吸納資金
3.5.6、非聰本意

3.6、價值儲存
3.6.1、黃金的價值儲存功能
3.6.2、比特幣的價值儲存功能
3.6.3、比特幣的避險功能
3.6.4、比特幣的避難功能

3.7、貨幣發行與社會公平
3.7.1、社會削弱政府權力的趨勢
3.7.2、政府掌握貨幣發行權的弊端
3.7.3、美國限制政府貨幣發行權的嘗試
3.7.4、哈耶克的貨幣非國家化
3.7.5、弗裡德曼的雅浦島石幣
3.7.6、數字貨幣三十年的技術積累
3.7.7、比特幣的最高使命——以技術手段限制政府濫發法幣,促進社會的公平與效率

  • 4、比特幣的風投


  • 5、比特幣是怎麼發行的,什麼是比特幣挖礦?

5.1、什麼是比特幣挖礦
5.2、挖礦裝置的演變
5.3、礦池
5.4、比特幣挖礦的意義——分發初始比特幣

  • 6、區塊鏈的重要意義——人類組織結構的重大創新

  • 7、比特幣的缺陷


  • 8、總結

8.1、投資風險
8.2、使用風險


———— 正文————

  • 0、比特幣是什麼

比特幣(Bitcoin,縮寫BTC)是一種總量恆定2100萬的數字貨幣,和網際網路一樣具有去中心化、全球化、匿名性等特性。向地球另一端轉賬比特幣,就像傳送電子郵件一樣簡單,低成本,無任何限制。比特幣因此被用於跨境貿易、支付、匯款等領域。

比特幣由於廣闊的前景和巨大的遐想空間,自2009年誕生後價格持續上漲,2011年幣價達到1美元,2013年最高達到1200美元,超過1盎司黃金價格,有“數字黃金”的美稱(目前幣價約450美元)。



比特幣始於2008年神秘人物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中文版)》。在誕生後的六年裡,比特幣作為一種前所未有的新型貨幣,經歷了無數的市場考驗和技術攻擊,始終屹立不倒。現在比特幣已成長為一個在全球有著數百萬使用者,數萬商家接受付款,市值最高達百億美元的貨幣系統


比特幣相關企業也吸引了來自上百家著名風險投資基金、公司、個人近十億美元的風險股權投資,其中不乏傳統金融巨頭,例如:


Visa、納斯達克、花旗:《Visa,納斯達克等巨頭投資區塊鏈公司Chain 3000萬美元》;
高盛、IDG資本:《比特幣公司Circle獲5000萬美元融資》;
PayPal聯合創始人,eBay聯合創始人、高通:《初創比特幣公司21獲1.16億美元鉅額融資》;
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Coinbase正式完成7500萬美元C輪融資》;
雅虎創始人楊致遠、李嘉誠旗下風投:《比特幣商業交易平臺BitPay融資3000萬美元,估值達1.6億美元》等等。

亦有部分風投資金直接購買了比特幣,例如在美國FBI對暗網黑市繳獲比特幣的拍賣中,矽谷最知名的投資人之一Tim Draper(百度,Hotmail,Skype,特斯拉的領投人)斥資2000萬美元購買了3.2萬個比特幣,美國的比特幣投資信託基金(Bitcoin Investment Trust)購買了4.8萬個比特幣等等。(網易新聞《三匿名競標者拍走“絲綢之路”五萬比特幣》)

網際網路打破了資訊傳播的地域和國家界限,資訊自由極大地促進了人類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比特幣將進一步打破基於國家界限的金融和價值傳播障礙,對全球造成深遠的影響。加州大學金融學教授 Bhagwan Chowdhry提名中本聰為諾貝爾經濟學獎候選人時做了如下評價:

我強烈建議把此獎項頒發給中本聰。比特幣的發明簡直可以說是革命性的。
中本聰的貢獻不僅將會徹底改變我們對金錢的思考方式,很可能會顛覆央行在貨幣政策方面所扮演的角色,並且將會破壞如西聯這樣高成本匯款的服務,徹底消除如Visa,MasterCard和Paypal他們收取2-4%的中間人交易稅,消除費事且昂貴的公證和中介服務,事實上它將徹底改變法律合約的方式。
  • 1、比特幣合法嗎?

1.1、比特幣在法律上的定義


目前雖然有部分國家政府認可比特幣具有貨幣屬性,但大多數政府不認可比特幣是貨幣,而是將比特幣定義為商品,各國政府對比特幣的主要觀點有:

①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將比特幣定義為大宗商品,與黃金原油小麥的歸類一樣。(鳳凰財經《比特幣被正式歸為大宗商品 接受CFTC監管》)

② 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釋出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禁止金融機構介入比特幣,但同時認為:

“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網際網路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③ 美國紐約金融管理局(NYDFS)頒佈BitLicense(比特幣許可證),對開展比特幣金融交易的企業實行監管。(網易新聞《紐約推出BitLicense比特幣執照最終版本》)

④ 《人民日報》在《電子貨幣監管提上日程》(2015年10月13日22版)中亦表達了類似的監管觀點:

“雖然諸多虛擬貨幣都沒有距離真正的貨幣屬性更近,但在相對穩健的發展路徑上,透過對以支付清算為核心的貨幣功能發掘,卻有助於探索真正的電子貨幣創新。不過,創新的腳步後面要有緊跟而來的監管。”

雖然目前中國政府對比特幣並未開始監管,但是態度已經從“無視”和“敵視”轉變為“關注”。

⑤ 英國海關稅務總署(HMRC)認為比特幣是一種貨幣,對比特幣交易免徵增值稅。但瑞典和德國等國家政府則一直都認為,比特幣應該作為一種商品來加以對待。
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最終作出裁決,認為比特幣應作為貨幣加以對待,而不是被視為一種商品,交易比特幣不必像交易商品一樣繳納增值稅。(騰訊新聞《歐洲法院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而非商品》)

因此,比特幣不是被政府禁止的非法品,而是一種政府認可的合法商品和投資品,甚至貨幣

1.2、比特幣是龐氏騙局或傳銷嗎?


比特幣交易市場的資金流向類似於股票市場,都是新投資者向不特定的舊投資者購買投資物(比特幣或股票),任何新舊投資人都不能確保盈利。
“龐氏騙局”的定義是:用後來的“投資者”的錢回繳給前面的“投資者”當作回報的吸納資金行為,
“傳銷”的定義是:透過特定上下線關係拉人頭,吸納並分配資金的行為。

在比特幣/股票市場中老人比起新人沒有優勢,都要靠自己的能力判斷漲跌而盈利;而龐氏騙局/傳銷中老人比起新人有強制優勢,老人強制從新人處獲取資金。因此雖然比特幣/股票市場和龐氏騙局/傳銷一樣,都依賴後來者資金驅動,但比特幣市場和股票市場屬於同一類別,不是龐氏騙局或傳銷。很多人其實是把“泡沫”、“傳銷”、“龐氏騙局”三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混為一談

再說得直白一點,傳銷上線逢人說的就是保證你賺錢,一個月收益有多少,你交錢了,他就能從你交的錢裡抽一部分好處(比如30%~50%);比特幣玩家和你說的是比特幣投資風險很大,歷史上有三次泡沫後大崩盤,跌掉80%~95%,買了就要做好歸零的準備,你買了他沒有任何好處(嚴格地說如果他持有比特幣總量的萬分之一,那他有萬分之一的好處)。

1.3、某些傳銷虛擬幣和比特幣的區別


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網際網路上出現了大量由騙子公司控制發行的虛擬幣,號稱是比特幣的模仿改進者,但實際上是傳銷或龐氏騙局(例如珍寶幣、維卡幣、摩根幣等),或雖然不是純粹的騙局,但被莊家高度控盤(例如鯊魚幣、穀殼幣等)。

這些騙子幣與比特幣的最大區別在於:比特幣不屬於任何人或組織,是一個無人控制的,去中心化執行的貨幣。而這些騙子幣有明確的發行方,並被髮行方完全控制。騙子幣雖然也叫“幣”,但和比特幣完全是兩碼事。和開放程式碼的比特幣不同,大部分騙子幣都不開放程式碼,或者乾脆連程式碼都沒有,只是網站上的一個數字,發行方想改多少就有多少。

騙子幣往往有人賣力發帖推廣,一般用上下線拉人頭的手段吸納資金。一個最簡單的判斷方法是,如果XX幣由號稱“實力雄厚”的XX公司發行,有著廣闊的前景,並保證投資/挖礦收益高,許諾能漲能賺錢,要你花錢購買,那100%是騙子幣。

  • 2、比特幣是怎麼執行的?

從執行上來看,比特幣實際上是一個網際網路上的去中心化賬本

2.1、中心化賬本(銀行)


銀行是一箇中心化賬本,賬本儲存在銀行的中心資料庫,上面寫著:
張三的A賬號餘額3000元,李四的B賬號餘額2000元……
當張三想要透過A賬號轉賬1000元給李四的B賬號時:

① 張三到銀行,向銀行提交轉賬要求。
② 銀行透過銀行卡密碼等方式確認張三身份,並檢查張三的A賬號是否有足夠餘額。
③ 檢查透過後,銀行增加一條轉賬記錄:A賬號向B賬號轉賬1000元,
並修改餘額:A賬號餘額=3000-1000=2000元,B賬號餘額=2000+1000=3000元

2.2、去中心化賬本


假設有這樣的一個小村莊,大家不是靠銀行,而是自己用賬本來記錄誰有多少錢,每個人的賬本上都寫著:
張三的A賬號餘額3000元,李四的B賬號餘額2000元……
當張三想要透過A賬號轉賬1000元給李四的B賬號時,

① 張三大吼一聲:大家注意啦,我用A賬號給李四的B賬號轉1000塊錢。
② 張三附近的村民聽了確實是張三的聲音,並且檢查張三的A賬號是否有足夠餘額。
③ 檢查透過後,村民往自己的賬本上寫:A賬號向B賬號轉賬1000元,
並修改餘額:A賬號餘額=3000-1000=2000元,B賬號餘額=2000+1000=3000元。
④ 張三附近的村民把轉賬告訴較遠村民,一傳十十傳百,直到所有人都知道這筆轉賬,以此保證所有人賬本的一致性。

2.3、去中心化賬本(比特幣


比特幣使用者在電腦上執行比特幣客戶端軟體,這樣的電腦稱為一個節點(node)。
大量節點電腦互相連線,形成一張像蜘蛛網一樣的P2P(點對點)網路。



當張三想要透過A賬號轉賬1比特幣給李四的B賬號時,


① 張三向周圍節點廣播轉賬交易要求:A賬號轉賬1比特幣給B賬號,並用A賬號的私鑰簽名。
(A賬號的私鑰可簡單理解為A賬號的密碼,只要知道A賬號的私鑰就能使用A賬號上的比特幣)
② 張三週圍的節點透過A賬號的公鑰檢查交易簽名的真偽,並且檢查張三的A賬號是否有足夠餘額。
③ 檢查透過後,節點往自己的賬本上寫:A賬號向B賬號轉賬1比特幣元,
並修改餘額:A賬號餘額=3比特幣-1比特幣=2比特幣,B賬號餘額=2比特幣+1比特幣=3比特幣。
④ 節點把這個交易廣播給周圍的節點,一傳十十傳百,直到所有節點都收到這筆交易。

比特幣的去中心化公開賬本稱為區塊鏈。這是比特幣執行的一個最簡化描述,當然比特幣的實際執行遠比這複雜,我們在後續會對其進行進一步講解。

2.4、不可複製的比特幣


在現實世界裡,你給了別人100元鈔票,你自己就沒有了。但數字世界裡的東西都是可複製的,你複製給了別人一個檔案,你還有這個檔案。你複製給了別人100元,你還有100元(這稱為雙花 double-spending)。這導致在數字世界裡的貨幣必須用中心化方式來管理,比如由銀行的中心伺服器來管理你的錢。

但比特幣解決了這個問題,你給了別人一個比特幣,你就沒有這個比特幣了,如果你試圖再付給別人一個比特幣,周圍的節點會檢查你實際上沒有比特幣了,並拒絕傳播你這筆非法支付。比特幣的突破之處在於,第一次在數字世界創造了一種即不可複製,又不是中心化的東西

比特幣和電子化的法幣是完全不同的東西,比特幣是首次出現的,真正的數字貨幣。網上的法幣(支付寶或網銀)並不是真正的數字貨幣,你在網銀中的錢,只是現實中鈔票的對映,根在現實中,而比特幣的根在數字世界中。

比特幣是個不可逆發明。什麼叫不可逆發明呢?就是它沒有的時候也沒什麼,可它一旦出現,這個世界就無法回到沒有它的狀態。輪子、下水道、抽水馬桶、齒輪、發動機、影印機、網際網路、行動電話、感測器、社交軟體等等等等,都是這種發明,沒出現的時候,沒有人會覺得這東西這世界少了什麼,可它們一旦出現、一旦被髮明,人們就開始用起來,一旦有些人開始用起來,這世界就不再可能缺這些東西,甚至人們會感覺沒有它們就寸步難行(摘自李笑來《比特幣世界生存指南(進階)》)。

2.5、比特幣去中心化的意義


比特幣網路由全體比特幣使用者共同控制,除非絕大部分比特幣使用者一致同意做出某個改變(例如規則修改或版本升級),否則任何人或組織都無法改變或停止比特幣執行

中心化的問題很多,比如央行不需要經過你的同意,就可以無窮無盡地印鈔票,掠奪你的財富;你在銀行的錢,實際上不是你的錢,而是銀行對你的負債。你並不總能從銀行裡取出你的錢,銀行有可能一天只允許你取60歐元(《希臘銀行週一恢復營業 每人每天60歐元仍只能取60歐元》),甚至有可能強制沒收你的存款(《塞普勒斯國家公然“搶劫" 大額存款部分或沒收》)。

雖說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但人們對此毫無辦法。在比特幣中這些劣行將不復存在,比特幣是一個完全脫離銀行,只依靠網際網路執行的貨幣系統,即使是政府執法部門,也無法查封或沒收比特幣;除非徹底關停網際網路,否則也無法封殺比特幣網路。在比特幣系統裡,你能真正掌握你的錢,而不是透過銀行間接掌握你的錢,比特幣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用技術手段保證了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 3、比特幣有什麼用?有什麼價值?

1 BTC價格從零開始,到最高等值一盎司黃金,雖有炒作和泡沫的成分,但價格長期圍繞著價值上下波動,比特幣價格的根本來源是比特幣的價值,價值又來源於用途,目前比特幣的主要用途有:

3.1、支付匯款


眾所周知,資金跨越空間流動是有成本的,資金流動成本以刷卡手續費,跨行費,異地/跨國匯款費,貨幣轉換費等方式體現出來。成本的本質是政府和銀行臃腫的人員、場地、裝置等成本。更重要的是,政府往往還會以外匯管制的方式,限制禁止資金跨越國境流動,而比特幣則絲毫不受外匯管制的影響

比特幣作為網際網路貨幣,只要有網路的地方,都可以像收發電子郵件一樣,極低成本地收發比特幣。目前比特幣的最低手續費標準是1000聰/KB(聰 是比特幣的最小單位,1比特幣=1億聰),一筆交易的最低手續費為250聰(資料大小0.25KB),按目前匯率約合0.4分人民幣,付款可在數秒內經P2P全網廣播到達任何一個國家。而跨國刷卡,跨國匯款的手續費往往高達3%~10%,並且資金往往需要數天的時間才能到達。

3.1.1、比特幣支付


比特幣支付的極低成本,吸引了全球數萬商家接受比特幣支付,包括微軟、戴爾、新蛋等巨頭(鳳凰財經《戴爾正式接受比特幣支付》)。信用卡跨國支付的商家手續費成本為3%-4%,而使用比特幣支付的成本僅為0.5%~1%(包括轉換為法幣的費用),因此商家往往也給出一定的優惠折扣,以吸引買家使用比特幣支付,例如戴爾就給出了10%(最高不超過150美元)的優惠。

商家一般使用Bitpay,Coinbase等比特幣第三方支付,例如某買家在戴爾使用比特幣支付購買筆記本的過程為:


① 買家下單購買一臺2557.48美元筆記本,選擇比特幣付款,Coinbase將購物金額按匯率換算為6.73128736比特幣。

bitcoin:18Xnt6B8xTr7dysHiqqP9rTQVENQYfSAgB?amount=6.73128736&r=https://coinbase.com/r/5428f29026052ef97a00000b (二維碼自動識別)

② 買家傳送比特幣到Coinbase指定的比特幣地址(一般把比特幣賬號稱為比特幣地址,下同)。


③ Coinbase在數秒內收到買家廣播的交易,在美國比特幣交易所賣出6.73128736個比特幣,收取0.5%~1%手續費後,將美元支付給戴爾。

注:在中國由於五部委《通知》的限制,接受比特幣支付的商家遠遠少於歐美,微軟/戴爾/新蛋中國亦不支援比特幣付款。

3.1.2、比特幣小額支付


比特幣在跨國小額支付中得到了越來越多的應用,買家購買某款軟體時無法跨國匯款0.99美元;小賣家申請跨國的網銀或信用卡支付是一件極其難的事情。而使用比特幣支付,只要一個比特幣地址就能輕鬆收付款。

除此之外,比特幣小額支付還有其他大量可能用途:


① 解決垃圾郵件的問題,透過收取微小的郵件傳送費用,這會讓垃圾郵件的傳送者很快破產,而普通使用者則不受影響;
② 支付幾分錢閱讀網上的文章,使作者可以得到合理的報酬補償,而不完全依賴廣告模式;
③ 連線一個WiFi一小段時間,只需為這支付一小點費用。
比特幣支付網路(及側鏈)的效率允許此類交易,而其它支付系統的成本天花板卻不可能發展此類支付。

3.1.3、比特幣跨國匯款(需對沖幣價波動)


由於比特幣價格波動較大,因此若使用比特幣進行跨國匯款,一般都會使用對沖交易等手段來避免匯率風險。例如從美國透過比特幣匯款到中國的步驟為:

① 假設匯款金額25萬美元=1000比特幣=150萬人民幣,則匯款人往美國比特幣交易所匯入25萬美元,在中國交易所借貸100比特幣(可以人民幣為抵押,從交易所短期借貸比特幣,一般借貸比特幣的日利息為萬分之五)。

② 在美國交易所用2500美元買入10比特幣,在中國交易所同時對沖賣出10比特幣為15000人民幣,重複10次(一次交易10個而不是所有100個比特幣,是為了避免影響價格,導致匯率損失)。

③ 從美國交易所提現100比特幣到中國交易所,到賬後重復步驟②10次(若不在乎借貸比特幣利息,則可一次借貸1000比特幣,減少重複充提比特幣次數)。

④ 將最後100比特幣償還中國交易所借貸,從中國交易所提現150萬人民幣,完成跨國匯款過程。

⑤ 在美國交易所購買比特幣手續費一般0.1%~0.2%,提現比特幣手續費可忽略不計,在中國交易賣出比特幣一般免手續費,提現人民幣手續費0.2%~0.3%。全過程成本和耗時遠低於傳統跨國匯款。

比特幣在國際匯款上的種種優勢,使得部分進出口貿易開始自發使用比特幣(即使沒有使用上文的對沖手段避免匯率波動),例如:



即使是賣家不接受比特幣,買家也可以透過比特幣場外交易(OTC)等方式,用比特幣完成跨國匯款。例如美國的A公司需要向中國的C公司支付貨款,但由於時間緊迫、外匯管制、外貿資格等原因,A公司無法直接匯美元給C公司,那A公司可以在中國找一個比特幣場外交易人,從美國購買比特幣後轉賬給他,他再把對應的人民幣支付給C公司,由此在很短的時間(幾十分鐘)內完成一筆不受任何管制的跨國匯款。


3.1.4、資本管制下的比特幣跨國匯款


蒙代爾-弗萊明模型指出了貨幣政策中的“不可能三角”,即一個國家不可能同時實現資本流動自由,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匯率的穩定性。在這個“不可能三角”中,大部分政府選擇了犧牲匯率穩定,實行浮動匯率制。部分政府,例如中國政府選擇了犧牲資本的自由流動,實行資本管制。本質上是政府企圖將經濟和資本的一切都置於自己的控制之下

然而,市場經濟下資本自由流動的需求,和資本管制產生了根本性的矛盾。特別是中國政府在濫發人民幣的同時,又企圖在匯率上盯住美元,使得矛盾進一步擴大。從2013年深圳的轉口套利貿易,到2014年上海自貿區的融資銅,資本必然自發地透過一切途徑,繞過政府的資本管制,像流水一樣從高峰流向窪地

比特幣的不斷成長,交易所和相關金融工具的完善,使得資本發現了一個理想的突破資本管制的工具:換匯者在人民幣交易所用人民幣買入比特幣,將比特幣轉賬到美元交易所,在美元交易所賣出比特幣為美元,即可合法合規,且幾乎無限制地將人民幣兌換成美元

這一途徑和轉口套利貿易等途徑的不同之處在於,轉口套利貿易必須有實體貨物進出海關,而政府也總是能在海關堵上類似漏洞。但比特幣作為網際網路上的貨幣,不存在進出口概念。不能說某個比特幣地址是中國的或美國的,即使政府禁止人民幣交易所向美元交易所轉賬比特幣(姑且不論能不能做到),那也毫無意義,購匯者只需將比特幣提現到自己錢包,再轉到美元交易所即可。

政府除非禁止這一途徑的第一環——人民幣購買比特幣,否則對這一途徑毫無辦法。但政府即使食言之前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釋出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像俄羅斯一樣禁止比特幣交易,意義也及其有限。目前比特幣交易所均執行了實名制和反洗錢條例,而關閉這些可控的交易所,只會將比特幣交易逼入場外和地下,使其更不可控

通貨膨脹盧布貶值更加嚴重的俄羅斯,早在2014年2月就禁止了比特幣交易(新華網《俄羅斯加入封殺比特幣行列》)。但從LocalBitcoins.com(一個本地比特幣配對交易平臺)上俄羅斯的交易量可以看到,這種禁令基本上沒有什麼意義。

唯一能限制此途徑兌換外匯量的,是比特幣本身市場容量的大小。當換匯者在人民幣交易所大量購買比特幣,並在美元交易所賣出時,人民幣和美元交易所之間就會出現明顯差價。在2015年11月的比特幣行情中,有分析認為中國收緊資本管制是行情啟動的原因之一,依據是人民幣和美元交易所出現了前所未有的長時間高差價。

在價差較大時,套利者就會開始出現,從貿易公司到地下錢莊,甚至每個人都可以進行套利。例如個人使用年購匯額度5萬美元,匯往美元交易所購買比特幣,然後將比特幣轉到人民幣交易所賣出(使用上文的對沖交易手段,避免幣價波動損失),以套利空間6%計算,一次無風險套利收益約3000美元,相當於4.5個月的人均工資。這一換匯閉環的本質是:換匯者承擔一定的匯率損失,以比特幣為媒介,使用了從個人到組織機構的美元購匯額度,將人民幣兌換為美元。

在政府的外匯管制下,中國企業出口賺取的美元被強制結匯為人民幣,政府以此掠奪了世界第一的天量外匯儲備,並以此為靠山,毫無顧忌地濫發人民幣。在美元作為全球結算、流通、外匯儲備貨幣的情況下,在中國GDP不足美國60%的前提下,人民幣M2(136萬億=21.4萬億美元)達到了美元M2(12.11萬億美元)的1.8倍。比特幣將打破任何政府的資本管制,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用技術手段保證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3.2、智慧合約


比特幣並不僅僅是一個貨幣系統,中本聰在開發比特幣時,在多個方面都顯示出了超出時代的遠見(《中本聰的天才:比特幣以意想不到的方式躲開了一些密碼學子彈》),以至於有人認為中本聰是未來穿越者。

若是中本聰只把比特幣作為一個貨幣系統,那交易廣播 “A賬號轉賬1比特幣給B賬號” 這樣的資訊就夠了,但中本聰的遠見不僅限於此,中本聰在比特幣中加入了指令碼系統,透過指令碼系統可廣播 “滿足什麼條件後,A賬號轉賬1比特幣給B賬號” 。這使得比特幣成為了一種可程式設計的貨幣,可以在貨幣的基礎上實現分散式合同,或稱為智慧合約。

所謂的智慧合約是一套以程式設計形式定義的合同 ,無需人為介入即可自動執行。智慧合約能操縱真實世界的資產,當一個預先編好的條件被觸發時,智慧合約執行相應的合同條款,以此實現“可程式設計的經濟”,例如去中心化的股票、保險、賭博等等功能,並在物聯網、供應鏈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可程式設計的經濟將能顯著解決經濟執行中的透明和可信問題,降低社會執行成本

再說得大白話一點,比如你向我借錢(簽訂借款合同),我不一定願借給你,為什麼?因為我不能保證這個合同一定能被執行。比如你要欠錢不還了,我得花大量時間精力去打官司,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還不一定能執行得下來,這就是合同的信任和執行成本的問題。

那怎麼辦呢?最可靠的辦法,就是讓鐵面無私的計算機程式執行這個合同,而讓程式執行合同,首先又得把合同程式化,把合同牽涉的資金和資產標的物數字化。我借你一筆錢,就是雙方簽訂一個程式,程式把我的一筆錢劃給你,把你的一個資產所有權(比如房子)凍結作為抵押。到期後你還我錢,程式就把你的資產解凍;不還錢,程式就自動把你的這個資產所有權劃給我。

這麼做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程式解決了交易雙方的信任問題,並且更重要的是,程式做了本來應該由法院做的事情,程式比法院更加公正公平無私,我們再也不需要再花那麼多稅金養著那麼大規模的政府、警察、法院,更重要的是,我們不再需要擔心不公問題。

那麼,怎麼把合同程式化,怎麼把合同涉及的資金和資產標的物數字化呢?

3.2.1、對映真實世界資產


銀魚礦業(SFMiner)曾使用此方案發行股票,其需要發行1萬股股票,取一個特定的比特幣進行染色(稱為染色幣或彩色幣),經法律合同程式代表公司總股本,這個比特幣的每萬分之一代表公司的1股股票,這樣就將股票對映到了比特幣的區塊鏈上,藉助比特幣交易系統(需使用包括特定規則的客戶端),即可實現不需要股票交易所的股票交易。

例如A交易給B 100股票,實現就是A傳送0.01染色比特幣給B,這節約了股票交易所消耗的大量人力物力。不僅是股票,房產、土地、債券等任何真實世界資產,都可直接或間接(經公司持有)對映為數字資產。

納斯達克(Nasdaq)已開啟一個試點專案,測試使用區塊鏈方式交易pre-IPO的公司股權(巴位元《納斯達克測試區塊鏈技術,欲改變私營公司股份交易方式》),並即將推出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新型證券交易平臺 Linq,首批將上線Chain等6家初創公司(巴位元《納斯達克即將推出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新型證券交易平臺 Linq》)。
澳洲證券交易所(ASX)也正在嘗試使用區塊鏈技術,作為其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替代品(巴位元《澳洲證券交易所:考慮使用區塊鏈來替代清算和結算系統》)

3.2.2、錨定真實世界法幣


比特幣價的波動較大,這給基於比特幣的支付造成了巨大的障礙。但透過一些金融協議,卻能在不穩定的比特幣基礎上,創造出一種穩定(錨定法幣)的貨幣。其原理是透過一部分人(投機者)來吸收高波動的高風險(以及高收益),另一部分人就可以持有低風險低波動的貨幣。

例如某交易所中“一張期貨合約代表價值1元的BTC”,若將一張看多和一張看跌期貨合約繫結,即可不受比特幣價波動影響(看多和看跌期貨的收益虧損互相抵消),創造出與法幣匯率不變的貨幣單位,由此實現和真實世界法幣的錨定。

競爭幣BTS完成了一個實驗品,創造出了錨定人民幣和美元的BitCNY、BitUSD等貨幣單位(《為什麼BitCNY和人民幣可以等值兌換》)。競爭幣Nubits透過另一種思路——去中心化保管人方式,創造出了錨定美元的NBT(深入淺出看懂Nubits—— 基礎篇,進階篇,深入篇)。當然目前的BitCNY或NBT都有一定的缺陷,健壯性都還有待考驗。

這樣的“穩定數字貨幣”既有作為數字貨幣的優勢,又避免了比特幣價波動較大難以進行支付的缺陷,在未來可能發揮出巨大的作用。

3.2.3、不可欺詐的合同和經濟


在真實世界的資產和貨幣都對映到比特幣區塊鏈中後,即可在區塊鏈上建立比真實世界合同更加透明可靠的智慧合約,實現可程式設計化的經濟。

例如A公司需要以房產抵押的方式向B公司借款,則A公司與B公司透過資產私鑰建立包含約定規則的智慧合約,智慧合約將凍結A公司對映為數字資產的房產,在智慧合約到期後,若A公司沒有將借款歸還到B公司指定地址,則智慧合約將把凍結的A公司的房產轉給B公司所有。

在借款過程中,B公司既不用擔心A公司的房產被重複抵押或賣出(基於區塊鏈交易的公開可見),如果A公司到期不還款,B公司不必透過法律訴訟,即可直接獲得抵押的房產。可程式設計的經濟將能顯著解決經濟執行中的透明和可信問題。

注:大部分智慧合約,均需要在比特幣目前系統基礎上疊加附加規則或側鏈,以此實現相應功能。目前以有部分比特幣側鏈、競爭幣實現了實驗性的各種智慧合約系統。如果某些智慧合約系統被市場證明有價值,那也可透過附加規則或側鏈方式用於比特幣系統上。

3.3、資訊公開


比特幣的每一個交易都經過全網廣播,所有交易都是人人可見的,也就是說人人都可檢視某一比特幣地址的所有歷史交易,並且這些交易是絕對無法偽造的,這在某些情況下成為特別有用的特性。


注:透過 http://blockchain.info 等區塊交易瀏覽器可檢視任一比特幣地址的餘額和歷史交易。

3.3.1、慈善募捐


慈善機構使用比特幣地址來募捐資金,不需要慈善機構主動公開賬目,人人都可以自行檢視此地址的所有歷史賬目。

例如雅安地震中,壹基金的比特幣捐贈地址是:https://blockchain.info/zh-cn/address/1DUMifqLdCRvx6tAzafwDC2tKRntRAAm3z,任何人可以檢視此地址總共收到103筆共計235.82622988比特幣的捐款。



比特幣也使得跨國捐贈變得極其簡單,一個美國人想給雅安地震捐款,但他看到的捐款賬號(開戶行:建行成都第七支行,戶名:四川省紅十字會,賬號:5100 1479 0080 5955 5666)無疑讓其摸不著頭腦,他必須先找人翻譯成英語,然後到銀行查“建行成都第七支行”的Swift Code(銀行國際程式碼),填了一堆換匯+跨國匯款表格,好不容易匯出去了,過兩星期後錢被退了回來(手續費照收不誤),一查,戶名“四”錯拼成了捲舌的SHI……


而傳送比特幣,就像傳送電子郵件一樣簡單快速,只要知道捐款比特幣地址就能直接傳送。甚至用比特幣的手機錢包掃二維碼就行,例如新聞《烏克蘭示威者轉向比特幣以緩解現金危機》中的示威者:

1Fkp2maqnjP24wjFy47sfMPGVGji7ybvPE (二維碼自動識別)

3.3.2、身份驗證


中本聰的真實身份一直是個迷,如果某人聲稱自己是中本聰,怎麼驗證呢?很簡單,讓他用中本聰的比特幣地址(創世區塊中的12c6DSiU4Rq3P4ZxziKxzrL5LmMBrzjrJX)的私鑰做簽名即可。當然以大部分公眾媒體的水平,是不知道還有這招的,所以媒體每年都會重複發2n條新聞:第n條 發現中本聰。第n+1條 上一條發現的中本聰是假的。

比特幣的加密體系是如此地牢不可破,以至於可用於個人或組織,物聯網裝置的身份驗證或註冊。例如新聞《學歷造假不再可能!區塊鏈技術助力學校驗證學歷真實性》中,Holberton School利用比特幣區塊鏈技術向學生頒發學歷證書。

3.3.3、去中心化服務


例如去中心化的域名系統Namecoin、去中心化的加密通訊軟體位元信(Bitmessage)、去中心化的儲存Maidsafe、去中心化的推特Clucker等等。他們都使用了比特幣的區塊鏈技術,例如在位元信(Bitmessage)中,使用者發的每一條訊息都將傳遍全網,所有人都能收到訊息,但只有指定聊天的人才有私鑰可以解密資訊。這使得竊聽者既不可能找到訊息的收發者,也不可能破解訊息內容。

《龔鳴:互助保險怎麼玩?如何與區塊鏈技術結合?》中提出了一個有趣的設想:去中心化保險。

在整個系統中,會員繳付的每一分錢全部都會交給會員使用,整個系統不會抽取一分錢。而傳統的保險模式,其資金效率低於20%,有大量的資金用於支付保險代理薪酬和企業運營。我們隨便看一下全國各地巨大雄偉的保險大樓就已經知道傳統保險公司的企業運營成本。

從商業模型上來看,可以說這是一個將資金效率發揮到極限的模式,而從資金效率運轉上來講,這很可能就是保險行業的終極模式,因為資金效率已經達到極限。從發展的角度來看,保險模式向這個方向發展幾乎是歷史的必然。也就是說,無論我們做不做這件事情,最終保險都會朝著這個方向進行發展。


3.3.4、資金公開


比特幣還被用在了一些有趣的用途上。某線上博彩網站想證明其資金實力雄厚,卻碰到了一些困難。銀行存款證明只能證明在驗證時刻網站有這麼多錢,說不定這是借來的錢,驗證完後就還回去了。就算在公司堆著一億元黃金或鈔票24小時影片直播,使用者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於是有的線上博彩網站使用了相當有趣的的方法,2014年1月AG*遊(ag*.com)斥資一億人民幣購買了2萬多個比特幣囤在地址155PdjJJDhZRnJRBftqyVAqqXGhHxGUrxy中炫富,隨後凱*娛樂(k*.com)則更加有錢任性,囤了4萬個比特幣在地址15CVfJUC1LKn1GKZx6RM5UMbFfnTd8vTT4。至今為止,這兩家都沒有動過囤積的比特幣。

也就是說,僅僅比特幣一個小的分支應用中的兩個博彩網站,就消耗了6萬多比特幣,佔當時比特幣1200萬流通量的200份之1。



3.3.4、資訊公開與智慧合約的結合


市場經濟條件下,“自由的市場”和“有效的監管”缺一不可。在現行的經濟模式下,監管是市場的外掛層,隨著市場交易,特別是金融交易的複雜,專業化,要達到“有效的監管”,需要強大的技術和高昂的成本投入。就算納稅人願意掏錢去建立更加龐大的監管機構,也無法改變監管技術和監管方法越來越滯後、有效性越來越低等特點。

如果區塊鏈技術成熟且開始全面應用,智慧合約和資訊公開廣泛地介入經濟活動,整個市場對監管的需求就會大幅下降,用於監管的成本會迅速降低,資訊和資料的公開會更徹底

想知道某房產是否被抵押了嗎?想知道某公司的信用記錄如何?到區塊鏈上一查便知。這大幅度降低了市場的資訊不對稱和交易不安全問題,從技術的角度來說,世界經濟才能真正進入資訊和網際網路時代。

3.4、炒作標的


資本會天然地追逐利益,特別在中國,由於投資渠道的匱乏,更是產生了大量的熱錢。熱錢不斷地追逐各種投機標的,例如股票、外匯、貴金屬、乃至郵票錢幣、大蒜、普洱茶、黃梨木等等一切可炒的東西。投資者在文交所購買某藝術品萬分之一的所有權,顯然不是為了收藏或鑑賞,他需要的僅僅是一個可以炒的東西而已

再例如中國股市,股票原本是最佳化資源配置的工具,但是中國股市卻與實體經濟毫無關係,是完完全全的圈錢市。朱鎔基總理主政時期就定下“股票市場要為國有企業脫困服務”的基調,證監會主席周正慶更是公開承認:“股市就是要為國企服務的”(金融投資報《中國股市是為國企服務的》)。從資金流向上來說,中國股市就是一個股民不斷投錢,供國企不斷圈錢的資金黑洞,為什麼股民願意去玩這樣的一個負和遊戲?為什麼要持有既不能分紅也不能行使股東權力的股票?因為他需要的僅僅是一個可以炒的東西而已

比特幣由於巨大的遐想空間,極大的爭議,因此顯示出現了遠遠超其它投資品的波動幅度,天然地適合熱錢炒作。股票、外匯等成熟投資品如果要達到比特幣這樣的波動幅度,就必須使用高槓杆。但是一旦使用高槓杆,就有爆倉的風險。不用槓桿即使失誤虧損,也有可能透過死捂解套(例如2008年大跌後裝死到2015年解套的股民),而槓桿一旦失誤爆倉,就永無翻身之路(例如2015年連環爆倉後徹底輸光的股民)。在股票市場要達到數倍甚至數十倍盈利,就需要冒著爆倉的風險用槓桿;但在比特幣市場無需用槓桿,無需冒著爆倉風險,單靠比特幣本身的波動,就可能達到數倍甚至數十倍盈利。

比特幣作為一種標準化、全球化、高波動、24小時永不停止交易的炒作標的,在波動性上勝於股票、外匯、貴金屬等電子盤炒作標的;在標準化交易、暴漲歷史、未來前景上又優於郵票錢幣、大蒜、普洱茶、黃梨木等實物炒作標的,因此吸引了大量熱錢參與炒作。目前比特幣作為炒作標的吸引的資金,遠超過了作為支付系統吸引的資金,每一元幣價中,至少一半是炒作標的價值

3.5、非法用途


雖然比特幣的交易是公開的,但透過混幣交易,可使得使得資金的流向無法追查。例如向某交易所充值一筆比特幣然後提出,則在公開的交易資料中,充值和提現這兩筆交易將再無聯絡(這就好比往銀行存入再取出100元,取出的100元鈔票不會是存入的那張)。若透過專門的暗網混幣器進行延遲混幣交易(由A2執行A1的交易,由A3執行A2的交易……由An執行A1的交易,並延遲分割打亂金額),則資金的流向將完全無法追查。

比特幣地址的所屬是匿名的,且由於比特幣去中心化、全球化的特性,執法部門既無法查得比特幣地址的所有者,也無法查封凍結比特幣地址的資金。執法部門只能監控比特幣交易所,但如果非法資金根本不進入交易所兌換法幣,或者一旦進入了暗網混幣器,執法部門就毫無辦法。這使得比特幣成為洗錢/跨境轉移資金、線上博彩、暗網(Deep web)黑市、敲詐勒索、隱匿資產、傳銷吸納資金等非法活動的最佳選擇。

3.5.1、線上博彩


比特幣誕生後的首個應用就是線上博彩——中本*骰子,任何玩家,不管身在哪個國家,只要連上網路,都可以透過傳送比特幣參與博彩。中本*骰子使用了公開隨機的比特幣區塊鏈資料進行搖獎,人人都能確定其公平性,因此一經推出就受到了大量玩家的熱捧,2012年下半年中本*骰子的交易甚至達到了比特幣全網交易的一半以上。

3.5.2、暗網黑市


暗網黑市賣家若使用網銀等實名賬戶方式收款,很容易被執法部門查獲,因此在比特幣出現後,暗網黑市迅速轉為比特幣付款,並獲得迅速增長,成為比特幣支付的最強剛需。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在2014年查封當時最大的暗網黑市“絲綢之路(Silk Road)”時,從網站運營者電腦裡查封了14.4萬個比特幣,成為當時的比特幣首富地址(1FfmbHfnpaZjKFvyi1okTjJJusN455paPH)(網易新聞《絲路網站遭FBI查抄 比特幣受衝擊價格暴跌15%》)。有趣的是在查封過程中,兩名FBI特工因利用職位之便,盜取價值80萬美元的比特幣而入獄。比特幣絕非法外之地。

3.5.3、敲詐勒索


比特幣付款是不可逆的,警方無法像銀行那樣凍結資金,因此成為犯罪分子的新型勒索工具,目前比特幣勒索以網路犯罪為主,例如:

① DD4BC等駭客組織,以DDOS方式攻擊網站,並要求以比特幣形式支付贖金,來換取其停止攻擊(網易新聞《網路罪犯向俄銀行發動DDoS攻擊:勒索比特幣》)。

② 比特幣敲詐病毒(CTB-Locker)從2015年開始在全球傳播,該病毒透過遠端加密使用者電腦檔案,從而向使用者勒索比特幣贖金,防毒軟體雖然能殺掉病毒,但對已加密檔案無能為力,使用者只有在支付比特幣贖金後才能解密檔案。(新浪新聞《FBI懸賞300萬美元通緝比特幣敲詐病毒作者》)

③ 首起要求以比特幣支付贖金的人質綁架案已出現,綁匪透過郵件勒索7000萬元港幣,要求以比特幣支付。(搜狐新聞《香港富商遭綁要求比特幣付贖金 警方惡補相關知識》)

3.5.4、隱匿資產


不管儲存多少比特幣,都只要記下比特幣地址的私鑰(可以簡單理解為密碼,例如5KYZdUEo39z3FPrtuX2QbbwGnNP5zTd7yyr2SC1j299sBCnWjss這樣的一串字元)即可,私鑰可記錄在紙上,隨身碟,網盤,郵箱裡,甚至用一句話來作為私鑰。貪官若使用比特幣來儲存贓款,並用比特幣期貨進行對沖保值(避免比特幣價格波動),《魏鵬遠家中搜出2億餘元現金 當場燒壞4臺驗鈔機》這樣的新聞或許將不再出現。

3.5.5、傳銷吸納資金


至今為止已出現多起使用比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吸納資金的傳銷行為,例如烏斯坦羅基金,MMM互助理財等,傳銷參與者支付給上線的不是人民幣,而是比特幣。比特幣滿足了MMM等傳銷組織“全球無國界自由點對點轉賬”的需求。傳銷參與者短期湧入的大量購幣,甚至導致了幣價的大幅波動。

傳銷組織使用比特幣吸納資金,既對參與者有迷惑性,又不容易引起監管部門注意。由於比特幣在法律上不是貨幣,因此受害人甚至難以報警維權。警方在處理時即使明知傳銷資金就在某個比特幣地址,也無法追回。

3.5.6、非聰本意


雖然比特幣的支持者不願承認,但比特幣的非法用途是比特幣目前的最大剛需,也是很多人堅信比特幣在最壞的情況下也不會失敗,價格不會歸零的最大支撐。比特幣屢屢被用於各種非法用途,但這並非中本聰本意,中本聰一向反對將比特幣用於任何非法用途,哪怕這能大大加速比特幣的發展。

2010年12月5日,維基解密釋出美國保密檔案引發美國政府震怒,美國政府不僅攻擊了維基解密的網站使其癱瘓,更向各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用卡支付機構、甚至PayPal施壓,要求封鎖維基解密的創始人阿桑奇的相關金融賬戶。維基解密隨後宣佈接受比特幣作為捐助渠道,此舉大幅提高了比特幣的知名度,並引來了比特幣社羣的一片歡呼,但當時已半隱退的中本聰卻出面表示堅決反對,並說服阿桑奇取消了比特幣捐助渠道(後於2011年6月恢復,1HB5XMLmzFVj8ALj6mfBsbifRoD4miY36v),這也是中本聰在社羣的最後幾個帖子之一。

有趣的是,阿桑奇在新書《當谷歌和維基解密相遇》中透露, 由於對比特幣的“戰略性投資”,他的組織才能留存下來,以支付其在金融和法律領域的高額費用。

客觀地說,比特幣像現鈔一樣,被用於各種非法用途,但這並不是中本聰的本意和比特幣的過錯,由此反對或封殺比特幣更是可笑——若按這邏輯,豈不是應該首先封殺更加匿名化、更加不可追蹤、犯罪分子使用更多的現鈔?

3.6、價值儲存


3.6.1、黃金的價值儲存功能


黃金由於總量有限,因此雖然在短時間尺度上有漲有跌,甚至跌幅巨大,但在長時間尺度上有著保值增值的表現

黃金價格自2011年以來,雖從1980美元/盎司的歷史最高價跌到目前的1175美元/盎司,但若從長時間尺度來看,以1973年佈雷頓森林體系崩潰時35美元/盎司為基準,黃金在42年內仍有著33.6倍的漲幅。黃金價格上漲的本質是法幣的濫發,1973年至今美國的M2從8590億美元增加到121100億美元。

3.6.2、比特幣的價值儲存功能


和黃金總量有限一樣,比特幣總量恆定2100萬個。如前文所述,比特幣在支付匯款、智慧合約、資訊公開、炒作標的、非法用途等領域具有一定的用途和價值。比特幣雖然由於巨大的遐想空間,極大的爭議,在短期顯示出現了遠遠超過黃金的波動幅度和泡沫,但從長期來看,比特幣和黃金一樣有著保值增值的表現。

2009年01月03日,中本聰啟動比特幣區塊鏈。
2010年05月21日,佛羅里達程式設計師Laszlo Hanyecz用1萬比特幣交換了價值25美元的披薩優惠券,誕生了比特幣第一個匯率:0.25美分。
2010年07月15日,比特幣首次在比特幣交易所Mt.Gox交易,價格約0.05美元。
2011年02月09日,比特幣突破1美元。
2011年06月07日~2011年11月16日,比特幣從32美元跌到2美元,跌幅94%。
2013年04月10日~2013年07月05日,比特幣從266美元跌到65美元,跌幅75%。
2013年11月30日~2015年01月14日,比特幣從1163美元跌到152美元,跌幅87%。
2015年01月14日~目前(2015年10月),比特幣價格維持在200~300美元之間震盪。

因此,有觀點認為比特幣是抵禦政府濫發法幣,掠奪人民財富的最佳工具,甚至認為價值儲存是比特幣目前階段超過支付應用的殺手級應用。他們認為貨幣並不一定需要有應用,比如黃金有應用嗎?

黃金從前6世紀開始就被作為貨幣使用,黃金的工業應用則是近代的產物。黃金有裝飾應用,是因為黃金是高價貨幣,所以被作為首飾顯示身份;而不是因為作為首飾應用,所以能作為貨幣,就像鋁在早期很昂貴時拿破崙三世用鋁碗顯示身份一樣。因此貨幣並不一定需要有其它應用支撐,能很好地履行貨幣職能(比如比特幣的全球轉賬,黃金的保值增值),就是貨幣的最大應用。

在目前這個法幣大量濫發貶值的年代,價值儲存可能就是比特幣的殺手級應用。大量自稱“死忠”的比特幣長期投資者不斷買幣屯幣,使得市場上流通的比特幣數量減少,價格上升,上升的價格又進一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這一買幣屯幣的死忠隊伍,託底並逐步推高了比特幣的價格。

在黃金還是貨幣的時代,有大量的人儲蓄黃金,甚至有葛朗臺這樣的守財奴,囤金幣囤到上癮,竟然忘記金幣可以用於消費。在法幣時代,由於法幣的不斷濫發和貶值,變成了誰儲蓄誰吃虧。但在比特幣時代,可以預見葛朗臺們將透過比特幣重獲新生。

3.6.3、比特幣的避險功能


俗話說“盛世古董,亂世黃金”,黃金是傳統的避險資產,但黃金的擁有和儲存成本太高,特別是在亂世儲存黃金是個高危險的任務,即使是政府也會毫不猶豫地拉下臉來搶你的黃金。

② 1948年8月國民政府崩潰前禁止私人持有黃金白銀,並以金圓券在3個月內強制兌換了166.3萬兩黃金(維基百科詞條:金圓券)。

② 建國後1951年的《金銀管理暫行辦法》禁止黃金交易,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後,民間黃金基本被政府收購收繳,直到1983年《金銀管理條例》才允許私人持有交易黃金。

③ 即使是民選國家也有強制收繳黃金的黑歷史。1933年經濟危機中,美國總統羅斯福以拯救金融危機和防止美國黃金向歐洲流失的名義,提出了停止黃金的兌換和出口的《緊急銀行法案》,並於3月9日獲國會參眾兩院的透過。4月5日羅斯福進一步在6102號行政命令中以20.67美元/盎司的價格強制收繳民眾黃金,私藏黃金者將被重判最高10年監禁和10萬美元罰金。甚至連瑞士銀行Uebersee FINANZ-Korporation委託美國公司保管的黃金都被強制收繳。1934年的1月30日,美國又透過了《黃金儲備法案》,金價重新定為35美元1盎司,但美國人民無權兌換黃金。美國人剛剛上繳黃金換了美元,就被“羅斯福新政”洗劫了近一半。

比特幣在亂世中則安全得多,沒人知道你秘密儲存了多少比特幣,比特幣私鑰可記錄在紙上,隨身碟,網盤,郵箱裡,甚至用一句話來作為私鑰。比特幣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用技術手段保證了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財產安全的意義,說多大都不為過。除了生命和身體,恐怕財產是最需要保護的。財產代表安全、自由、尊嚴、幸福,甚至權力。如果財產不安全,人肯定不幸福、不自由,而且始終處於巨大的恐懼之中。沒有財產安全,人們或多或少會有對未來不確定性的恐懼感,這個恐懼感會轉化為無休止的賺錢慾望,進而為了賺錢而去犧牲自由、尊嚴甚至健康。

雖然現在的世界是一片和諧輝煌的盛世,但是不要忘了上一次全國性的財產暴力大剝奪悲劇僅僅發生在60年前。即使在當下,透過濫發貨幣來“文明”地剝奪財產的悲劇正在全球廣泛上演。因此比特幣作為一種終極安全財產——不會被審查(因為匿名性)、不會被凍結、不會被剝奪、不會被強制繳稅(例如遺產稅)、不會被強制變賣、不會被限制使用(例如出入境管制),你的就永遠是你的,走到世界任何一個地方,都隨身攜帶,都隨時都可以使用——其意義不言而喻。

3.6.4、比特幣的避難功能


如果說亂世對現在的太平盛世來說還過於遙遠,但身陷囹圄對現在很多新興市場(指處於發展中的國家)的富豪來說卻是實實在在的威脅。馬克思說:資本來到世間,從頭到腳,每個毛孔都滴著血和骯髒的東西。這些新興市場的富豪又有幾個能保證自己的錢是完全乾淨的?哪怕是完全乾淨的富豪,又有誰能保證自己下一刻不會身陷囹圄?(《中國富豪“特別”報告:18位“富豪”在獄中》)

對這些富豪來說,從現在的十億百億資產中,抽出哪怕1%乃至1‰作為以防萬一的避難資金,都顯得尤為必要。那應該怎樣儲存這些避難資金?境內的所有存款信託資產都可能被沒收,境外銀行即使是瑞士銀行也未必可靠(《瑞士銀行告別保密傳統 將交出外國人賬戶資料》),並且存在資金轉移困難,遠水解不了近渴的問題。有沒有一種絕對安全可靠,無人知曉,即使是政府都無法凍結的資金呢?

比特幣在這方面的價值儲存上有著絕對的優勢:


① 只需要在境內用本國貨幣即可購買。
② 購買後儲存賬戶完全匿名,無人知曉。
③ 只需要將私鑰加密打包後,傳送到多個郵箱或網盤,即可輕鬆儲存比特幣。甚至可以用一句話作為私鑰儲存比特幣(腦錢包方案)。
④ 在任何有網路的地方,都可以透過郵箱網盤中的私鑰或腦錢包口令,使用儲存的比特幣,並透過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兌換資金。

在這些巨大的優勢下,比特幣的價格波動劣勢就顯得微不足道了。某百億富豪將一億資金儲存在比特幣中,即使因比特幣暴跌而只剩下一千萬,那也是一筆夠用的避難資金了,並且說不定這一億到需要動用的時候會暴漲到十億。相比之下,那些在家裡藏了幾億現金的貪官,在比特幣面前,顯得那麼的愚蠢可笑。

3.7、貨幣發行與社會公平


3.7.1、社會削弱政府權力的趨勢


由於社會的進化和個體水平的提高,從長時間尺度來看,政府對社會干預的權力在不斷削弱和減少,從“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到現代政府的“三權分立”和“把權力關進籠子”,人民對權力中心的警惕越來越高,去權力中心化成為社會發展的趨勢

3.7.2、政府掌握貨幣發行權的弊端


貨幣發行本身並不能創造社會財富,貨幣發行的本質是政府對社會財富的重新分配。假設市場上原有10萬億貨幣流通,政府印鈔10萬億,而市場中商品總量未變,結果是現的100元購買力相當於原來的50元,“失蹤”的那50元則轉移到了政府新印的鈔票裡。

在經濟發展,社會商品供給增多時,政府政府應行使貨幣發行權,適量增加貨幣供給以匹配商品供給的增加,避免發生通貨緊縮。但政府往往不能剋制住印鈔的慾望,傾向透過印鈔來滿足政府財政支出,或透過印鈔來“解決”社會或經濟問題,由此造成嚴重後果。

例如經濟發生萎靡時,說明社會經濟存在問題,可能是收入分配不均、貧富差距過大造成的內需萎縮;可能是高房價高生活成本造成的消費下降;也可能是產業落後成本提高造成的出口不振。政府不願觸動既得利益集團,不去解決導致經濟萎靡的根本性原因,反而一味地透過印鈔注水,基建投資,強行製造出虛假需求,來暫時掩蓋經濟萎靡,其本質相當於不管病人病因,靠注射鴉片給病人止痛,結果可想而知。

3.7.3、美國限制政府貨幣發行權的嘗試


美國1776年建國後,出於對中央集權政府權力的限制,美國人對中央銀行一直持懷疑態度,甚至是公開的敵意。第三任總統托馬斯·傑斐遜等多位開國元勳均反對建立中央銀行。


第四任總統詹姆斯·麥迪遜關閉了美國第一銀行(1791~1811,美國第一家央行)。
第七任總統安德魯·傑克遜關閉了美國第二銀行(1816~1836,美國第二家央行),他甚至在墓誌銘上寫:“我殺死了銀行(I Killed The Bank)”。

直到1913年,為抵禦經濟危機,美國才成立了美聯儲行使中央銀行職能。但與政府所有的中國央行不同,美聯儲是一個獨立於政府的私有機構,其股東是3000多家會員銀行;美聯儲不接受國會撥款,財政方面獨立於國會;美聯儲委員會的委員任期長達14年,橫跨數屆總統及國會議員任期,以確保其獨立性。


美國政府無權直接發行美元,美國財政部必須在美聯儲以國債作為抵押,才能透過美聯儲發行美元。這實際上是對政府貨幣發行權的限制。

因此,以美國為例子,對政府貨幣發行權的限制甚至剝奪,有可能是社會未來發展的方向

3.7.4、哈耶克的貨幣非國家化


哈耶克(Friedrich von Hayek,1974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晚年寫了人生中的最後一本經濟學著作《貨幣的非國家化》。比起他那些聞名遐邇名垂青史的大作,這本書似乎不那麼引人注目。因為它似乎走得太遠,太偏激,以至於“主流經濟學家”和“銀行家”們不會把它當真。他在書中顛覆了正統的貨幣制度觀念:既然在一般商品、服務市場上自由競爭最有效率,那為什麼不能在貨幣領域引入自由競爭

哈耶克認為:經濟自由是自由的基礎,實現經濟自由的途徑是實行市場經濟自由競爭,其中也包括貨幣的競爭。市場經濟在過去種種的不穩定,其實是因為市場上最重要的自我調節成分——貨幣,被政府控制而沒有受到市場機制的調節。現代社會已一再證明,自由競爭的市場將帶來繁榮。但卻自相矛盾地認為,衡量自由競爭的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尺度——貨幣應該掌握在壟斷的專制權力之下

哈耶克主張“貨幣非國家化”,即廢除中央銀行制度,允許私人發行競爭性的貨幣,來取代政府發行性的壟斷貨幣。那麼在和其他貨幣的競爭中,發行者就會極力維持穩定的幣值,從而創造出既無通貨膨脹,又無通貨緊縮的理想穩定貨幣。但私營機構的信用不如政府,因此發行的貨幣無法與政府發行的法幣競爭,而政府又不可能自行閹割貨幣發行權,這使得哈耶克的“貨幣非國家化”成為空想。

3.7.5、弗裡德曼的雅浦島石幣


但貨幣的本質並不是信用,只有本身毫無價值的紙幣才需要信用背書,從來沒有人為黃金背書,但黃金作為貨幣卻橫貫數千年,超過任何由政府背書的紙幣。貨幣的本質不是信用,而是共識。公眾認為黃金是貨幣,願意在交易中使用黃金,那黃金就是貨幣,就算政府下《通知》規定黃金不是貨幣,黃金也還是貨幣。

弗裡德曼(Milton Friedman,197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在著作《貨幣的禍害》的第一章“石幣之島”中介紹了著名的共識貨幣:雅浦島石幣。

這些石幣並不產自島上,島上的居民乘船到400英里以外的其他有大量石灰石礦產的島嶼上,雕刻巨型石幣,把他們推到筏子上,再把這些石幣運回雅浦島。雕刻好的石幣被人們滾到一個傳統的地方,然後這些東西就被準備好用來交易了。



在居民“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挖掘”並搬運這些石幣之後(就像我們燒錢挖金礦或比特幣一樣),石幣的旅程就算是結束了。當遇到交易的時候,居民並不需要將這些笨重的石幣搬來搬去,而是交易雙方大聲並公開的宣佈某個石幣現在屬於某人了,在上作標記表示所有權已經易手(就像比特幣的廣播交易和記賬一樣),然後石幣還是待在原來的地方不變。


更令人稱奇的是,島上有一戶人家,他祖先曾得一巨大的石幣,但由於運回雅浦島的途中遇上海難而石沉大海,但當地的居民仍相信,即便物理上石幣已從眾人眼前消失,但理論上石幣依然存在,只是不在擁有者家中,石幣的購買力並不會因為石幣所處的地點而有所下降,所以這戶人家仍儲存了石幣代表的價值和財富。

弗裡德曼由此受到啟發:貨幣的本質並不是信用,而是共識。貨幣甚至可以沒有實體存在,只要達成了共識,就算看不見摸不著沉在深海里的石幣,也可以繼續流通使用。弗裡德曼由此認為可以用計算機技術(數學)來建立比國家信用更可靠的貨幣體系,並進一步構思了一個自動化裝置,可以按程式來發行貨幣,從而避免各國央行無限制的開動他們的印刷機。

3.7.6、數字貨幣三十年的技術積累


可是,怎麼來實現這一設想?計算機世界與自然界最大的不同在於,計算機世界無物不可複製,要防止被複制太難了,怎樣去製造不可偽造的貨幣呢?在之後的幾十年裡,在兩位諾貝爾獎得主的理論基礎上,不斷地有先驅者嘗試數字貨幣。比特幣並不是中本聰憑空靈機一動想出來的點子,而是經過了長達幾十年的理論探索和技術積累

① 1982年,大衛·喬姆(David Chaum,密碼學奠基人之一)提出以喬姆盲籤技術(Chaumian blinding)為基礎的,不可追蹤的密碼學網路支付系統,1990年他將此想法擴充套件為密碼學匿名現金系統:Ecash。但是Ecash並沒有流行起來,因為它依賴於一箇中心化的中介機構。

② 1998 年,戴偉(Wei Dai)的論文闡述了一種匿名的、分散式的電子現金系統:b-money,首次引入了透過解決計算難題和去中心化共識創造貨幣的思想,但是該建議並未給出如何實現去中心化共識的具體方法。

③ 與此同時,尼克·薩博(Nick Szabo)發明了 Bit gold,提出工作量證明機制(Pow),使用者透過競爭性地解決數學難題,然後將解答的結果用加密演算法串聯在一起公開發布,構建出一個產權認證系統。

④ 2005年芬尼(Hal Finney)引入了“可重複使用的工作量證明機制”(reusable proofs of work)概念,它同時使用b-money的思想和Adam Back提出的計算困難的雜湊現金(Hashcash)難題來創造密碼學貨幣。但是,這種概念再次迷失於理想化,因為它依賴於可信任的計算作為後端。

⑤ 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同年11月1日,在前人的理論和實踐基礎之上,神秘人中本聰在 http://metzdowd.com 的密碼學郵件組中發表了《一種點對點的現金支付系統》, 闡述了他對電子貨幣的新構想。

這群由數學駭客、公民自由主義者、自由市場的鼓吹者、天才程式設計師、改旗易幟的密碼學家以及各種奇怪人士組成的鬆散聯盟被稱為“密碼朋克”,他們主張保護個人隱私和權利不被政府和大公司侵犯,他們曾經創造了PGP加密演算法、Skype、BT下載、維基解密,並無私的分享給公眾,現在,他們又創造了比特幣。

3.7.7、比特幣的最高使命——以技術手段限制政府濫發法幣,促進社會的公平與效率


人類社會的進化,從根本上來說,不是靠權力,而是靠科技。

第一次工業革命,蒸汽機改變了世界,生產力大爆發,人類從物質匱乏的羈絆中解脫。

第二次工業革命,電的發明點亮了歷史,世界成為一個整體。

第三次工業革命,科技改變了世界,統治地球的傳統權力軸心開始動搖。而比特幣就是科技與網際網路精神的傑出產品,比特幣意在消除自工業革命以來,就籠罩在人類經濟史上的緊箍咒——法幣濫發。


2009年1月3日,中本聰啟動比特幣區塊鏈,並在創世區塊中留言:

The Times 03/Jan/2009 Chancellor on brink of second bailout for banks.
首相第二次對處於崩潰邊緣的銀行進行緊急救助。

這句話是泰晤士報當天的頭版文章標題,留言既是對區塊鏈建立時間的說明,也是對法幣濫發的諷刺。

毛澤東曾教導我們:

“凡是反動的東西,你不打,他就不倒。這正如地上的灰塵。掃帚不到,灰塵是不會自己跑掉的”。

指望政府或既得利益集團自己革自己命未免太幼稚。生產力的發展必將倒逼生產關係改革,生產力的發展取決於技術的發展,網際網路又是技術發展的急先鋒,網際網路的發展對社會造成了深刻的影響。

網路約車是一個著名的,透過技術手段倒逼改革的例子。政府透過計程車特許經營權(表現為計程車份子錢),從司機和乘客身上大量吸血。網路約車透過市場競爭,成功地打破了政府的計程車特許經營權。和網路約車類似,網際網路上孕育出的全新貨幣——比特幣,正嘗試透過貨幣競爭,限制政府最核心的權力之一——貨幣發行權。

辛巴威曾發生過一次典型的貨幣競爭和取代,辛巴威自2000年起發生了嚴重的通貨膨脹:


2000年100津元可兌換1美元,
2006年發行的第二代津元=1000津元,
2008年發行的第三代津元=100億第二代津元,
2009年發行的第四代津元=1萬億第三代津元,


辛巴威元的通貨膨脹率高達6.5 × 10^108%,徹底淪為了垃圾貨幣。2009年後事實上辛巴威元已停止在市面上流通,民眾改用美元、英鎊、南非蘭特等貨幣。辛巴威政府亦於2015年宣佈棄用辛巴威元,以美元作為法定貨幣。

和美元替代辛巴威幣類似,在法幣+比特幣的混合貨幣體系中,當法幣過分濫發而貶值時,民眾就可能轉向法幣的競爭者——比特幣。目前只有極少數的民眾使用比特幣,截止2015年9月中國M2為136萬億人民幣(21.4萬億美元),美國M2為12.11萬億美元,比特幣市值35億美元,僅為中美M2之和的萬分之一。但比特幣正在迅速地成長。

比特幣的匯率雖然波動不定,並在三次泡沫後有過巨大的下跌。



但 獨立的比特幣活躍地址 等統計資料顯示:比特幣使用者數基本上無視匯率變化,一直在快速增長。



在比特幣有了一定的市場佔有率後,政府若不想法幣徹底無人用,徹底失去貨幣發行權,就必須剋制濫發法幣的衝動,使法幣發行適應經濟發展,而不是政府的需要。比特幣由此完成其最高使命——以技術手段限制政府濫發法幣,促進社會的公平與效率。


這,就是中本聰在比特幣創世區塊留言的深刻意味。比特幣,多一種選擇,多一份自由!

  • 4、比特幣的風投

風險投資是比特幣價值的重要背書,在大眾還為比特幣有沒有價值,甚至是不是騙局辯論不休時,大量著名風投公司、基金、個人已用10億美元真金白銀投下了自己的一票。其中不乏Visa,納斯達克,花旗等傳統金融巨頭。



這是截止2015年上半年的比特幣風投總額,

2012年210萬美元,
2013年9950萬美元,
2014年3.5億美元(超過了1995年網際網路風投金額2.5億美元),
2015上半年3.57億美元。



這是2013和2014年風投在比特幣各領域的投資額,與一般人認為的風投主要投資比特幣交易所,只依靠比特幣炒作獲利不同,2014年風投對支付處理、挖礦、金融服務和錢包這些比特幣基礎設施企業的投資遠超過對比特幣交易所的投資

  • 5、什麼是比特幣挖礦,比特幣是怎麼發行的?


5.1、什麼是比特幣挖礦


如前文 “2.3、去中心化賬本(比特幣)” 中所述,比特幣節點互相連線時,會從對方處獲取自己沒有的交易。但由於比特幣長期積累天量的交易,兩個節點逐條對照你缺了哪些交易/我缺了哪些交易,是非常困難的事情。

為解決這一難題,中本聰發明了區塊鏈(Block chain)這一重要技術。節點藉助區塊(block)來同步交易,保證了所有節點資料的統一性,並透過競爭區塊打包權(也就是挖礦)的方式,保證了區塊鏈的唯一性。

① 區塊和區塊鏈
一段時間內的交易打成的一個包稱為區塊,比特幣全網平均每10分鐘產生一個區塊,每一個區塊都連結到上一個區塊,依次相連形成區塊鏈。

② 以區塊為單位同步交易資料
區塊從1開始編號,因此節點A連線節點B後,只要檢查雙方的區塊編號高度,就能方便地同步交易資料。例如節點A自己的區塊高度是100,發現節點B的區塊高度是110,則只要向B請求同步101~110這10個區塊即可。

③ 打包區塊的獎勵
為保證有節點打包比特幣交易,比特幣規則規定:打包交易的節點將獲得比特幣作為酬勞。
A、打包獎勵的一部分來自交易建立者支付的交易手續費(每KB交易大小100~1000聰手續費)。
B、另一部分來自初始2100萬個比特幣的分發,最開始獎勵是每個區塊50比特幣,之後每經過21萬個區塊(約4年時間)獎勵將減半一次,直到2140年左右區塊獎勵不足1聰為止,此時區塊獎勵總和為2100萬比特幣,這就是比特幣2100萬總量的來源(準確地說是 20999999.97690000個)。
2140年後打包獎勵將只來自於交易建立者支付的交易手續費。

④ 對區塊打包權的競爭
節點打包交易只需要消耗很低成本的網路和計算資源,打包獎勵的存在(目前每個區塊的打包獎勵25比特幣約為4萬元),使得有大量節點想打包交易。為保證區塊鏈的唯一性,比特幣規則規定:節點使用類似“扔硬幣”的方法爭奪交易打包權。節點不斷地扔硬幣,誰首先扔出符合規則的結果,誰就能獲得這個區塊的交易打包權,以及這個區塊的打包獎勵。

⑤ 競爭交易打包權的方式
“扔硬幣”在實現上是計算機做一次雜湊(SHA-256)運算,並檢查運算結果從第一位開始是否有足夠多連續的0(可以簡單理解為一次扔256個硬幣,然後看從第一個硬幣開始是否有足夠多的連續硬幣正面)。“扔硬幣”獲勝的唯一訣竅是提高每秒扔硬幣的次數,一個每秒能扔100億次硬幣(做100億次雜湊計算)的節點,搶到打包權的概率是每秒扔1億次硬幣節點的100倍。

⑥ 獲勝節點打包交易並廣播
一旦有某個節點扔出符合系統規則的硬幣結果(例如區塊379543的雜湊值 000000000000000008bdeb575056584429ea4be876ea7ca4ce70262d3edb8c8b),他就會立即將這段時間蒐集到的交易打包成一個區塊,附上“扔硬幣”的結果、區塊序號379543、上一區塊關係等附加資訊廣播出去,其它節點一旦收到區塊379543並驗證無誤,就會停止“扔硬幣”搶這一區塊,轉而在這一區塊的基礎上開始“扔硬幣”搶下一區塊379544。

⑦ “挖礦”和“礦工”的由來
節點大量進行雜湊計算需要計算機裝置,並消耗大量電力,這個過程在本質上和金礦挖礦很相似(透過挖礦裝置,消耗能源換取黃金)。比特幣總量恆定,產量越來越少的產生方式也和黃金很相似。
因此人們形象地將比特幣搶打包權的過程稱為挖礦(mine),將搶打包權的比特幣節點稱為礦工(miner)。

5.2、挖礦裝置的演變


① CPU:最早的礦工使用CPU進行挖礦,挖礦速度在M級別(1M=1000K=10^6=每秒100萬次雜湊運算)。

② 顯示卡礦機:顯示卡有數百個計算核心(流處理器),因此速度相當於數百個CPU,挖礦速度在百M級別。由於ATI和NVIDIA顯示卡的架構不同,同檔次A卡流處理器數量遠超過N卡,因此A卡在挖礦上有巨大優勢,專業礦工往往用H61B等有6個PCI-E插槽的主機板,插上5-6張ATI 7850等高階顯示卡,組成礦機群挖礦。

③ 積體電路礦機:隨著比特幣價格的不斷上揚,挖礦越來越有利可圖,積體電路礦機隨之出現,礦機使用專門設計的,只能做挖礦雜湊運算的晶片,因此在挖礦速度和功耗上較CPU和顯示卡這樣的通用計算裝置有很大的優勢,代價則是除了挖礦和做電暖器以外什麼都做不了。CPU和顯示卡在挖礦產出不夠電費被淘汰後,還能當普通電腦用;而礦機被淘汰後,除了少數人有免費電可以繼續挖外,就只能當電暖器或報廢了。

積體電路礦機經FPGA礦機(FPGA:現場可程式設計門陣列,一種半定製電路)的短暫過渡(速度數百M到G級別,1G=1000M),進化到ASIC礦機(ASIC:專用積體電路)時代,速度亦從G級別逐步進化到T級別(1T=1000G),其每秒能進行萬億次雜湊運算,相當於一百萬個CPU的計算能力。也就是說目前全球排名第二的天河二號超級計算機如果用於挖礦,其312萬個CPU核心的計算能力僅相當於價值幾千元的T級別礦機。

⑤ 2013年起比特幣價格的飆升,上百萬臺ASIC礦機的大量部署,使得比特幣全網算力目前已達到驚人的435P(1P=1000T),下圖為KnCMiner在瑞典的大型礦場。



5.3、礦池


由於有數以萬計的礦工競爭打包權,單個礦工搶得打包權的概率非常小,產出非常不穩定,有可能走狗屎運1小時就搶到一次,也有可能一年都搶不到一次。為穩定挖礦產出,礦工往往選擇加入礦池挖礦,礦池將大量礦工的算力整合在一起,在全網總算力中佔據一定的份額,由此得到較穩定的挖礦產出,礦池在收取2%~4%礦池手續費後,將產出按礦工算力分配給礦工。這就好比一個人買彩票很難中獎,於是礦池把很多人組織在一起買彩票,中獎了再按出資額分配給大家。

隨著礦池的發展,還出現了像萊位元(http://LTC1BTC.com)這樣的自動切換礦池,俗稱機槍池。機槍池會在各種山寨幣收益高時切換到山寨幣挖礦,以此將礦工的收入提高5%~10%。

5.4、比特幣挖礦的意義——分發初始比特幣


比特幣反對者指責挖礦白白消耗了大量資源去做無意義的扔硬幣,支持者則舉例黃金挖礦也是白白消耗了大量資源去做無意義的挖洞。對於比特幣系統而言,這種消耗大量資源挖礦的最大意義在於:公平地分發2100萬個初始比特幣,就像消耗資源挖黃金一樣,消耗資源獲挖比特幣是唯一公平的分發初始比特幣的方式。

比特幣由於其程式碼開源,因此出現了數以千計的抄襲者、競爭者、改進者。通常將只是簡單抄襲模仿比特幣的稱為山寨幣,在比特幣基礎上加入一定新特性的稱為競爭幣,有的幣在比特幣基礎上加入智慧合約等其他功能模組,並自稱“二代幣”。這些數以千計林林總總的幣嘗試了所有你能想象得到的初始幣分發模式,例如將初始幣平均分發給每個冰島人的冰島幣(Aurcoin),將初始幣分發給73個眾籌參與人的未來幣(Nextcoin),由開發者控制並緩慢分發大部分初始幣的瑞波幣(XRP)等等。

但所有這些分發初始幣的方式,其公平性都遠弱於燒錢獲取初始比特幣的模式,而公平性又是一個貨幣系統的最核心問題,因此比特幣挖礦雖然消耗了大量資源,但和消耗資源挖金礦一樣是合理的經濟行為。

  • 6、區塊鏈的重要意義——人類組織結構的重大創新

區塊鏈不僅是技術上的重大創新,更是人類組織結構上的重大創新,區塊鏈首次在組織分散的前提下實現了行動的統一:所有的比特幣節點是等權的,並沒有高人一等的權力節點負責組織指揮,但所有節點卻能協調一致,齊心協力地產生出高度一致的區塊鏈。

在以往的人類組織結構中,組織分散的人群,必然無法實現行動的統一;能實現行動統一的人群,必然在組織上是統一的。人類為在生產生活上實現行動統一,首先必須進行組織上的統一,產生相應的組織權力中心,並由於權力中心導致了巨量的弊端

而區塊鏈卻改變了這一切,區塊鏈從技術上證明了:行動上的統一未必要以組織上的統一和權力中心為代價。不以權力中心,而是以規則為中心的社羣完全可以正常執行——這就是 DAC(Distributed Autonomous Corporation,分散式自治機構)的概念。

以規則為中心,換個大家都聽過的說法,就是“要法治,不要人治”,但這談何容易!規則終究是要人去執行的,“法治”最終還是需要“人治”去執行,除非不需要人,而是由程式去執行規則——這就是DAC的核心精髓。

比特幣是人類的首個DAC,比特幣網路的本質是一群遵守相同規則的個體組成的社羣,社羣已經在沒有權力中心的情況下,成功執行並進化了6年。社羣將來還可能透過貨幣發行權,智慧合約等方式,從權力中心手中奪取越來越多的世界,並置於規則(而不是權力)的管理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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