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鏈金融“新規”,深刻影響未來?

買賣虛擬貨幣

自2013年開始,一直關注網際網路金融(後更迭為:金融科技)的變遷發展,由於涉眾風險、法律法規迭代慢、創新模式簡單粗暴等原因,互金髮展並不順暢,間接導致民間金融也遭遇滑鐵盧。

但是,否極泰來是社會規律,如今以加密技術(含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對於傳統金融的影響極大,在供應鏈金融方面開出了花朵,行業內高呼:供應鏈金融就是金融科技的春天!今天我們一起分析央行、工信部、司法部、商務部、國資委等8部委共同頒佈的《關於規範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援供應鏈產業鏈穩定迴圈和最佳化升級的意見》(以下簡稱226號文),以饗行業老友。

供應鏈金融的內涵要點

雖然供應鏈金融的定義散見於地方法律檔案和學理文章中,226號文以更高的位階給出權威定義:供應鏈金融是指從供應鏈產業鏈整體出發,運用金融科技手段,整合物流、資金流、資訊流等資訊,在真實交易背景下,構建供應鏈中占主導地位的核心企業與上下游企業一體化的金融攻擊體系和風險評估體系,提供系統性的金融解決方案,以快速響應產業鏈上企業的結算、融資、財務管理等綜合需求,降低企業成本,提升產業鏈各方價值。

請注意如下要點:1.真實交易,被調控的房地產等行業“求錢若渴”,套個馬甲到大型央企的供應鏈條上汲取一桶金不是沒有可能,因此,對於實體經濟的真實交易必須嚴格把握;2. 金融科技是必要條件,沒有這麼多年網際網路金融沉澱下來的金融資料、演算法和新技術,是很難將供應鏈深入到毛細血管,對小企業之“信用”進行量化、評級的,更不可能使其進行流轉;3.供應鏈金融還是金融,不是普通的商業活動,某些支付結算環節還是要依仗有金融牌照的機構,不得與現行法律相悖。

保護中小企業

226號文專門提到了今年9月1日剛剛生效的國務院《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禁止本行業大企業利用有優勢地位拒絕或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不得違約拖欠或以各種不合理的理由推遲付款。本條例給供應鏈金融發展提供了制度基礎,即大型企業的供應鏈應該更加陽光透明,具有可標準化的特性;在實務中開拓“類票據”等應用,使得前後手之間不因原合同的瑕疵而受到實質影響。這將大大提升供應鏈金融的效率,真正為中小企業贏得“信用”,不用輸血,而是為其提供造血的環境和機制。

但是,需要提醒企業的供應鏈金融“頂層設計者”,擴張商業信用是有限度的,應當做好壓力測試,控制金融外部性的影響,防止樹倒猢猻散的悲慘結局。

金融機構不能缺位

世界各國的金融行業,基本都是強管制的持牌經營模式。銀行等金融機構可以為產業鏈提供結算、融資、財務管理等系統化解決方案。從我們團隊所服務的兩家大型央企供應鏈金融實踐來看,各家銀行的表現十分積極,態度熱情,方案細緻,只不過每家都有自己的審批流程特色,想要高效率接通數家銀行為產業鏈服務著實是難事。

颯姐認為,銀行看好這一波由金融科技帶動的供應鏈金融,不僅是看好了供應鏈上下游的中小企業,更是相中了這些中小企業在真實商業世界的“活資料”。只有數字化、智慧化才是銀行的未來,因此,搶奪優質資料資源也是戰略高地。

供應鏈金融的高效率

為什麼這一輪供應鏈金融生機勃勃?主要還是由於電子簽章、加密技術、5G發展、演算法更迭等新技術和方法論的支撐。

以現有技術,確實可以將原來很難觸及的底層供應商反映到核心企業的決策者面前,透過科技手段,將中小企業(處於核心企業上下游)對核心企業的權重和影響算出一個數值,不僅使核心企業對中小企業賦能,同時也讓核心企業知道,沒有上下游就沒有你這個巨無霸,要對產業鏈持敬畏而不是高高在上的高冷態度。

我相信,這一輪科技供應鏈金融,一定會深刻影響中國實體經濟。讓中國的大企業更客觀地認識到自己的危機,增強其“反脆弱”的能力。不至於因為某件下游企業的小事,發生蝴蝶效應而直接導致企業破產。這也是為什麼颯姐一直呼籲大型企業應當儘快設立供應鏈金融體系的原因,就是要倒逼企業高層管理者真正瞭解企業、知道短板和風險點。

核心企業也有現實好處

在有效控制風險前提下,綜合運用信貸、債券等工具,支援核心企業提高融資能力和流動性管理水平。

穩住核心企業,就是穩住了一顆大樹,其營造的產業鏈才能穩定。供應鏈金融不僅可以為企業帶來百年大計,而且從現實的情況看,利用金融工具為自己提高融資水平,進行流動性管理也是題中之意。銀行、債券將為其開設“綠色通道”,及時響應其融資需求。

捅破票據這層窗戶紙

誠然,金融科技是創新,有些法律意識還是沒有跟上,加之P2P前車之鑑,行業創新有些畏首畏尾。對於核心企業如何管理供應鏈上的小企業“信用”問題,曾經有些四不像的嘗試,以“XX信”的方式將一個企業的信用情況標準化,然後再對這個標準化了的“XX信”進行金融操作。

如今,226號文直接捅破窗戶紙,不必這樣繞來繞去,支援金融機構與人民銀行認可的供應鏈票據平臺對接,支援核心企業簽發供應鏈票據,鼓勵銀行為供應鏈票據提供更便利的貼現、質押等融資,支援中小微企業透過標準化票據從債券市場融資,提高商業匯票簽發、流轉、融資效率。金融的歸金融,企業的歸企業,這個意思已經非常明確了,核心企業再有能力也不能幹持牌機構的事,否則將有非法經營罪作為“紅線”警示眾人(但颯姐認為,對於金融創新務必要給一定的空間,什麼都劃入非法經營罪將造成市場與法律的嚴重脫節,後果不堪設想)。

寫在最後

檔案中,還鼓勵核心企業透過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進行確權,鼓勵保險機構嵌入供應鏈環節,推動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公示......

“金融科技+供應鏈場景”是可落地的優質商業模式,積極擁抱監管是各個核心企業的基本態度,我們律師也樂見合規經營。但是,監管的方法是否可以更靈活,給予企業更多空間,各管一攤,切割環節被不同監管機關監管,同時又有一些看似鼓勵性的與某些平臺、機構合作的說法,可能會造成核心企業的負擔,影響效率,而且核心企業上下游的資料為啥要共享給他人?這個問題,請各方還是好好斟酌。

一件好事,我們要好心好意,且充滿智慧地、策略地把事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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