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市場中區塊鏈的成熟推動了未來ICO活動的發展

買賣虛擬貨幣

翻譯:Clover

初始數字貨幣發行(ICO)是區塊鏈初創企業籌集資金的新方式,正在越來越多地在亞太地區,更具體地講,在東南亞地區引起關注。然而,據當地專家表示,在生態系統明顯成熟之後,這種模式才有可能會得到廣泛採用。

區塊鏈(其中,比特幣數字貨幣使用的是概念驗證)是一種參與到給定交易中各方的點對點(P2P)網路中所使用的技術。其使用了對所有參與到交易中的各方可見的分散式分類賬本。透過共識網路確保分類賬本的一致性及分佈性,這樣所有各方就都能夠檢視其狀態,監控其程序。這同樣也是加密的,這就意味著只有得到允許去檢視的各方才能夠如此操作。

ICO亦稱初始數字貨幣公開發行(IPCO),是一種為加密貨幣企業而設的不受監管的融資方式,可被用來規避傳統資本融資過程中所涉及的盡職調查及監管。一般來說,ICO會向專案早期支持者發售一定比例的數字貨幣,以換取法定貨幣或其他加密貨幣。

這為想要籌集資金的風險投資家(VC)和在傳統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領域以外尋找籌集資金方式的企業家創造了市場機會。彭博社指出,2017年,ICO數額的增長使得直接面向公眾發售的數字貨幣也經歷了增長。

位於新加坡的Blockchain Foundry公司主要提供區塊鏈平臺的服務,而該公司聯合創始人Floyd D’costa表示:

“ICO是一種有趣的發展,是為了應對資本市場競爭中市場需求服務不足而出現的。這代表著一種顛覆性的籌集資本並控制分配的新方式。雖然它只是剛剛開始越來越受歡迎,但這可能很快會成為普通非區塊鏈非加密初創企業籌集資金的首選方式,特別是那些熱衷於眾籌的公司。”

像2013-14時期的數字貨幣市場一樣,ICO存在著相當大的泡沫和欺詐風險,也有可能吸引更多監管機構的關注。

新加坡和瑞士已然成為進行ICO的熱門目的地,因為這些地方的公司都在試圖避免美國的證券監管。新加坡是對金融科技公司採用監管沙盒和其他監管救濟措施的第一個司法管轄區,而瑞士則是區塊鏈初創企業的主要中心。


新興市場中的區塊鏈

目前,中國和日本成為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所在地。新加坡加密貨幣企業及初創企業協會(ACCESS)主席Anson Zeall認為,“唯一的選擇是中國和日本兩國知識和資源的溢位。”兩個市場在其生態系統中均已達到了臨界狀態。

根據CB Insights編制的資料顯示,從2012年一直到2017年2月14日,43個國家的比特幣及區塊鏈公司已經獲得了15.5億美元的股權融資。而這正值金融服務大型企業進軍比特幣/區塊鏈生態系統之時。

美國在交易與美元方面佔據主導地位,美國的比特幣和區塊鏈初創企業自2012年以來在約270輪融資中共收穫了10億美元,佔該行業總交易額的55%。而在亞洲,新加坡佔3%,日本、韓國和中國各佔2%。

在新興市場區塊鏈以及分散式分類賬本技術應用方面,對於銀行、保險公司、電信公司和能源公司如何利用分散式系統更為重視。

隨著金融科技和區塊鏈影響著該地區的金融科技(fintech)領域,該技術還將在供應鏈管理和KYC應用等領域得到更多的使用。此外,亞洲科技行業很可能在採用方面趕超西方經濟體實現跨越式發展。

D’costa說道:“在更廣泛的層面上,東盟成員國可以開發並使用分散式系統來有效地促進及管理人才、貨物和資本在國境之間的流動,從而促進更多的貿易和區域合作”


ICO視角

儘管存在一定的監管不確定性,越來越多的私人集團公司正採用初始數字貨幣發行(ICO)作為可行的融資方式。ICO見證了區塊鏈公司透過代幣銷售交換股權進行融資,隨後代幣即可在加密貨幣交易所中進行交易。這些代幣的價值波動,取決於人氣、增長潛力和/或一般投機;常規證券和流動性市場的運作方式相同。

Zeall認為ICO是將“眾籌和投資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的一種方式。

他說道:

“傳統投資通常需要交易現金股權或債務。而有了ICO,股權及債務不是投資者在城鎮中進行交易的唯一選擇。然而,這一領域仍然很新,並且我相信會出現更好的最佳實踐。至於眾籌,傳統的股權/債務眾籌行業的問題是現金的實際轉移到託管,特別是跨國界轉移。這一過程可能非常昂貴。當一個活動以失敗告終時,這就會變得更加昂貴。而ICO中不存在這個問題。”

他補充道:“憑藉500億美元的加密貨幣市值,你現在可以做的很多。如果你看看最近的ICO融資,你就會發現其金額是驚人的。如果方式正確的話,輕鬆就可籌集價值超過100萬美元的加密代幣。如果證券交易所或私人股票交易所打破常規進行思考,即不將紙幣作為主要選擇,新的機會就會蜂擁而至。例如,當推出基於區塊鏈的電子人民幣時,就會湧現出很多新的機會。”

同時,智慧合約提供商Attores的執行長兼聯合創始人David Moskowitz認為ICO的出現是加密貨幣和公有區塊鏈的“卓越用例”。

他說道:“使使用者成為平臺的受益者就是一個眾籌的遊戲規則改變者。我建議將其稱之為代幣發行——我寧願起反作用的監管機構不要將ICO視為某種IPO,”

不過,他並沒有看到證券交易所或私人二級交易所實施這樣的解決方案。他補充道:“他們不能。由於法規禁止這種創新,他們的日常管理費用很高,這與比特幣所解決的真正P2P支付問題類似。除非法規向真正的眾籌(未經認可的群眾)開放並將其納入其中,否則只有透過在受監管的行業中使用這種技術才能得到小小的改善,”

在該技術分散式分類帳技術(DLT)要素領域的企業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歐洲中央銀行就是探索這一領域的主要參與者之一。DLT技術對支付、清算和結算均有影響,因為預計它可以減少甚至消除在金融市場中轉移數字資產的運營和金融效率低下的問題。

D’costa認為:

“邊緣應用可能會成為候選方案,但去中心化交易平臺和分散式P2P清算系統的技術已經可用。納斯達克也已經進行了多次試點專案,我相信不久之後,我們就會在亞洲看到受區塊鏈支援的股票交易所。在過去的幾個月裡,我與中央銀行、股票交易所和結算所就區塊鏈技術的採用進行了交流,而且這些會話絕對是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的。”

免責聲明:

  1. 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鏈報觀點或立場。
  2. 如發現文章、圖片等侵權行爲,侵權責任將由作者本人承擔。
  3. 鏈報僅提供相關項目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