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加密貨幣仍是2020年關注重點

買賣虛擬貨幣

作者/Wendy

在今年的報稅季開始之際,美國國稅局(IRS)釋出了加密貨幣持有者正確報稅的重要提示。這是美國第一次在稅務表單中包含加密貨幣相關問題。美國國稅局預計,超過1.5億人將披露他們在納稅年度是否購買或配置了任何加密貨幣。

美國報稅季開始

上週,美國國稅局啟動了今年的納稅申報季,給出瞭如何提交2019年納稅申報表的提示。納稅申報的最後期限是4月15日,週三。該機構預計提交的個人納稅申報表將超過1.5億份。

該機構解釋說,對2019年1040表格的修改中,增加了一項“關於任何虛擬貨幣的獲取處理的調查”。新新增的有關加密貨幣的問題出現在表格1040的附表1中,標題為“額外收入和收入調整”。

美國國稅局局長Charles Rettig表示:

“虛擬貨幣是今年1040表格的重要補充。這一新興領域是國稅局關注的重點,我們希望幫助納稅人理解他們在虛擬貨幣方面的義務。我們還將採取措施,確保對那些不遵守虛擬貨幣規則的人公平執行稅法。”
“2019年,涉及虛擬貨幣交易的納稅人將需要提交附表1……《國內稅收法》和相關法規要求納稅人保留納稅申報單資訊的記錄。”

美國國稅局說,納稅人必須保留“虛擬貨幣的收款、銷售、兌換或其他處理方式以及虛擬貨幣的公平市值”的記錄。報告進一步指出,2019年沒有進行任何加密貨幣交易的納稅人無需提交附表1。

申報加密貨幣收入

根據附表1的說明,涉及加密貨幣的交易包括“免費(不提供任何報酬)接收或轉移虛擬貨幣,包括空投或硬分叉;用虛擬貨幣交易商品或服務;出售虛擬貨幣;以及用虛擬貨幣交換其他財產,包括另一種虛擬貨幣。”

該機構解釋說,如果納稅人收到任何加密貨幣作為服務報酬,或者處理了在貿易或業務中出售給客戶的幣,他們必須報告收入,就像報告其他同類收入一樣。

美國國稅局公告 525,題為“應稅和非稅收入”,指出:

“如果你的僱主給你虛擬貨幣(如比特幣)作為你服務的報酬,你必須在你的收入中包含該貨幣的FMV(公平市場價值)。”

國稅局強調:

“以工資形式支付的虛擬貨幣的FMV需繳納聯邦所得稅預扣稅、聯邦保險繳款法(FICA)稅和聯邦失業稅(FUTA),必須在表格W-2中申報。”

該機構就加密貨幣的稅收處理提供了兩套指南和常見問題。第一份指南於2014年釋出,第二份於2019年10月釋出。後者主要致力於硬分叉和空投。

加密貨幣是“2020年的一個重要關注點”

在今年1月釋出的2019財年進展報告中,美國國稅局解釋稱,加密貨幣是需要關注的新興合規領域之一。除了執法活動,其還在這些領域提供宣傳和教育。

2019年,這個稅務機構向超過1萬名涉嫌未能正確報告其密碼交易的加密貨幣所有者發出了信件,信中詳細說明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稅務義務,並描述了納稅人如何糾正過去的申報錯誤。”該機構指出,“自願服從的納稅人應該知道,不服從的納稅人有風險。”該機構指出:

“虛擬貨幣,也被稱為加密貨幣,在2020年仍將是美國國稅局的一個重要關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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