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網際網路,明日區塊鏈

買賣虛擬貨幣

回顧網際網路歷史,會發現區塊鏈做不到今天它所說的一切。

“You can't gaze in the crystal ball and see the future. 

What the Internet is going to be in the funture is what society makes it.”

(你沒法透過水晶球窺見未來。網際網路的未來是社會造就的。)

——TCP/IP 協議發明者 ASIC 語言的編譯器,把“人話”(程式碼,高階程式語言)翻譯給它聽,讓使用者在電腦上自己寫程式。

於是,蓋茨和兩位夥伴日夜顛倒連續工作兩個月,開發出針對微處理器的第一款商業化本地高階程式語言,並開創了個人電腦軟體行業。

PC 網際網路、移動網際網路、區塊鏈,最大的共同點是,輟學創業很流行。

戲謔的斷語看似荒謬,背後卻是科技時代機會的稍縱即逝——時代不會等你四年,只能自行追趕。

這種潮流的開創者,大概就是比爾 · 蓋茨了。這位曾經的全球首富回校演講又 “慫恿” 了當時的扎克伯克輟學創業。就連如今區塊鏈界被封神的 Vitalik Buterin(圈中稱為 V 神),亦是如此。這位少年開創了區塊鏈 2.0 時代,讓公鏈變成了作業系統,用 Bitcoin?

於是,追趕時代的賽跑開始,公鏈大戰拉開帷幕。

投資人從中看到了過去,“這太像八九十年代的網際網路了,所有人都在做作業系統和協議”。

“這跟網際網路根本就是不一樣的東西。” 即便創投圈中有不少人對此等類比嗤之以鼻,但總是避免不了以網際網路的例子論證自身邏輯。畢竟,微軟和谷歌因分別搶下了主流作業系統而成為兩個時代的王者。

聽投資人高談闊論、看創業者描繪藍圖,“今天的區塊鏈就像早期的網際網路,初期百舸爭流、泡沫高吹很常見” 這類的斷言創投記者聽過太多。Odaily 星球日報很想看看當年的故事,網際網路早期究竟發生了什麼。

在新湃資金投資人王卓推薦下,我讀了《創新者》這本書,裡面涉及物理、通訊和程式設計,作為一個文科生的我真的是 CPU 不太夠用,於是在閱讀過程中查詢了一些資料。本文可以看做一篇小書評 + 簡單的網際網路前史。

相像的口號:

網際網路也曾想去中心化

區塊鏈技術最大的口號,是去中心化。

這種理想主義情懷可以從各個公鏈領袖的軼事中知曉。

以太坊創始人 V 神當年不過是一名沉迷於《魔獸世界》的一名網癮少年,後來製作方暴雪在版本更新中,取消了遊戲中角色“術士”的“生命虹吸”技能。悲痛的他多次發郵件和在官方論壇裡聯絡了暴雪的工程師,要求還原這個技能無果。

年紀小小的他開始不忿於這種“中心化發行”的弊端。開發商是網遊的中心,掌管著伺服器和遊戲設定,玩家是弱小的,只能選擇被動接受,或者離開。據公開資料,他選擇了放棄玩魔獸,開始尋找有沒有一種辦法能夠打破這種中心化的方式。再說公鏈 )。《創新者》一書如此描述它誕生的初衷:

阿帕網最終代表著軍事和學術興趣的有趣結合。為阿帕網撥款的國防部傾向於建立帶有集中控制的分層指揮系統。但五角大樓將設計網路的任務交給了一批學者,他們中的一些人並不想被軍方徵召,多數人則不信任中央集權。

他們選擇了一種有無數節點,各節點可自行路由,而不是基於幾個中央樞紐的結構,因此這個網路很難控制。泰勒說:“我一直都傾向於把分散式系統植入網路。

這樣一來,某個集團就會很難攫取網路控制權。我不信任大型中央組織,這種不信任是我的天性使然。”

……

建立一個恢復力強、抗攻擊的軍用指揮控制系統並不是 ARPA 研究人員的動機,他們心底裡甚至壓根就沒考慮過這個問題。但這卻是他們的專案最終獲得五角大樓的穩定撥款和國會資助的一大原因。 

這種軍事與學術動機的相互作用成為植根於網際網路的特質。科技史學家珍妮特 · 阿巴特指出:“阿帕網和網際網路的設計都更注重生存力、靈活性和高效能等軍事價值,而不是低成本、簡潔性或消費吸引力等商業目標。

但與此同時,設計和建造 ARPA 網路的團隊主要由搞學術的科學家組成,他們在該系統中注入了自己所堅持的共治、分權和資訊自由交流等價值。

彼時,阿帕網仍是一個美國學術和軍事機構之間區域網,世界仍有大大小小的其他網路,但他們並沒有連起來。

直到 TCP/IP 協議的出現與被大規模採用。1981 年,阿帕網採用 TCP/IP 協議,標誌著因特網的出現。

網際網路誕生不意味著網際網路的普及,後者還取決普通人訪問網路的門檻。初期的網際網路還是“封閉”的,主要向軍隊研究人員和學術機構開放。要想上網,一般需要隸屬於一所大學或者一家研究機構。

雖然大概在七八十年代,民眾可以借電話線連網(還要用modem,俗稱“貓”),可是那時的電腦無論從體積還是價格上都讓人高不可攀,並不是所有人都買得起電腦,也並不是所有人都會玩電腦。

這就是關於喬布斯、微軟等硬體製造商與圖形互動介面的故事,在此不再贅述。

真正讓網際網路大規模普及的是全球資訊網。設計者的初衷同樣是資源訪問的“去中心化”。

如好奇心日報報道,“在 1980 年代末,計算機使用者是這麼上網的:首先你知道目標伺服器(網站)是誰,然後在計算機執行遠端控制程式 (Telnet),輸入一串數字和點代表伺服器,輸入賬號和密碼以驗證身份,再輸入命令讓遠端主機執行,一層一層地往下找資訊。”匯出資料的過程可能還受限於作業系統,這個過程顯然讓人無比糾結。

有了全球資訊網,使用者只需要在瀏覽器中鍵入或點選一個超連結,就能直接跳轉到你想去的地方。(這個過程瀏覽器是必須要用到的工具,技術細節可以閱讀“小明學習筆記第三期”。)無數網站開頭的那個WWW,就是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

任職於歐洲核子研究組織的蒂姆·伯納斯·李(Tim Berners-Lee)在 80 年代末發明了全球資訊網,在1991 年做出第一個圖形介面網頁瀏覽器。在他眼中,這種“網狀”資源訪問方式取代了原來樹狀資源訪問結構,讓資訊傳播變得更為自由。“我當時在為‘全球資訊網’找一個名字時,我想要強調的元素就是它是去中心化的,讓任何東西可以連線到任何東西。”

全球資訊網之父 Tim Berners-Lee

伯納斯·李堅持認為全球資訊網的協議應該免費開放共享,並且永遠納入公共領域。他並沒有為全球資訊網申請專利。根據《創新者》,歐洲核子研究組織在一份文件中宣佈它“放棄該程式碼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包括它的原始碼以及二進位制形式,同時允許任何人使用、複製、修改和再分發它”。

無數的瀏覽器、網頁和應用由此而生。不過,去中心化的理想不再。

到了今天,世界上大多數的路由器和基站等通訊基礎設施由各國通訊巨頭掌握;移動網際網路的 APP 成為資訊孤島,應用流量則被幾家網際網路巨頭壟斷,國外 Facebook、谷歌和亞馬遜,國內有 TP 協議的全球資訊網。

據雷鋒網和《創新者》,20 世紀 70 年代初期,不同型別的計算機使用著不同的語言,不同區域網之間也有不同的協議(通訊規則),導致他們之間溝通困難。

當時就職於美國國防部高階研究計劃局羅伯特·卡恩(Robert Elliot Kahn)與溫特·瑟夫(Vint Cerf)開始制定一個通訊規則,讓這些主機能遵循這套規則通訊。這就像在制定一套世界通用“郵寄體系”。

發明 TCP/IP 協議的男人

我釋出了最近一期的小明學習筆記(寫的 TCP/IP 協議),朋友說想知道當年那麼多協議,標準是怎麼形成和勝出的。

確實,推廣 TCP/IP 並不容易。在此之前已經存在一個互聯技術(ARPA),其雖然無法支援 10 萬臺計算機的互聯,但有一定先發優勢,不併非瞬間就能轉換為 TCP/IP。再者,標準化組織 ISO 自己推出了一套開放式互聯的架構標準化組織。

雖說阿帕網是最早出現的“網際網路”,但面對其他網路合縱連橫,也是“寡不敵眾”。據《創新者》,1981年,威斯康星大學的勞倫斯·蘭德韋伯(Lawrence Landweber)聯合一批沒有接入阿帕網的大學共同建立了另一個基於 TCP/IP 協議的網路,該網路名為電腦科學網(CP、全球資訊網等。

1993 年 4 月,歐洲核子研究組織宣佈全球資訊網對任何人免費開放,並不收取任何費用。兩個月之後 Gopher 宣佈不再免費,使用者從 Gopher 轉向全球資訊網。

談再多情懷還是要拿商業邏輯講道理。開源免費之外更為重要的,是全球資訊網的應用前景,豐富而低門檻。

Mosaic 等瀏覽器簡易的圖形化操作介面抓住了使用者,奠定了全球資訊網的地位。

沉迷研究球員資料的楊致遠本來費盡心思研究 Gopher 和 FTP,在Mosaic 瀏覽器推出後,旋即轉向了全球資訊網,開始親手編纂一份分類網站目錄。這份全球資訊網指南就是後來的“雅虎”(Yahoo!)。 

1994 年 4 月,《連線》(Wired )雜誌的創始人兼主編路易斯·羅塞託(Louis Rossetto)就認為,在上述協議和工具中,全球資訊網是最佳的選擇,因為包括 Mosaic 在內的多款網頁瀏覽器的圖形顯示功能已經越來越強大。

Mosaic 的出現成就了全球資訊網,點燃了網際網路大熱的火種。

很多人可能沒聽過 Mosaic,但其核心團隊而後創立的品牌則是讓微軟顫抖的網景。它的 IPO 標誌著網際網路時代開始。

在微軟以作業系統捆綁的優勢佔領這個市場之前,網景市場份額達到 90%。據公開資料,網景推出後半年,全球資訊網流量成為網路主流,其次是檔案傳輸。這個趨勢也告訴微軟:抓住了網頁,就抓住了未來。

網際網路將席捲人類生活。

難以預測的未來

1969 年,第一屆伍德斯托克音樂節舉辦、反越戰遊行示威爆發、<a href="/project/NAS/" target="_blank"">NASA成功載人登月球、可程式設計計算機被放到了微處理器上、第一個可遠端連線網路阿帕網誕生。

音樂被改變,科技引發改變。當年,大眾只會看到音樂節成為新聞焦點。

衣食住行、風花雪月,人類真正關心的話題。只有當科技進入了這些領域,才會有巨大的勢能。

道理聽了很多遍。可是,歷史上那麼多次改變,還是來得那麼猝不及防。

技術的發明者只能為應用蓄勢,總是猜不到結局。1954 年,研製出電晶體的貝爾實驗室看不到的未來,卻被德州儀器的哈格蒂看到了。《喬布斯傳》作者艾薩克森評價,哈格蒂有與喬布斯一樣的能力:一是扭轉現實扭曲力場,他可以迫使別人做到連他們自己都覺得不可能的事;二是讓消費者迷上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需要的裝置。

為了打入消費市場,他要求工程師把電晶體單價從16美元降到3美元,並費盡三寸不爛之舌說服無線電和收音機公司跟他一起生產一款袖珍收音機——一種市面上完全沒有的裝置。所有公司都覺得消費沒有這個需求(聽起來是不是跟蘋果生產虛擬鍵盤一樣?當時誰會覺得我想要虛擬鍵盤),但有一家公司被他說服了。

突然之間,每一位身處美國的人都知道了什麼是電晶體。

收音機不再是一臺放在客廳的共享裝置,而是個人裝置,你可以隨時聽想聽的音樂,即使這些音樂是你的父母不允許你聽的。《創新者》中描述的收音機之於搖滾青年,一如今天網易雲音樂之於文藝青年們,裝 X 必備神器。

電晶體收音機的出現和搖滾樂的興起之間也確實存在一種互相促進的關係。埃爾維斯·普雷斯利(Elvis Presley,貓王)的首張商業唱片《That’s All Right》正是在 Regency 收音機流行的同期推出的。

一方面,這種充滿叛逆氣息的新潮音樂使得每個小孩都想擁有一臺收音機。另一方面,收音機可以被隨身帶到海灘或者地下室這些遠離父母的為難和控制的地方,這樣也會促進音樂產業的蓬勃發展。

“我對發明電晶體的唯一遺憾是它被用在了搖滾樂上。”電晶體的其中一位發明者沃爾特·布拉頓經常這麼抱怨道,不過這大概只是一句玩笑而已。飛鳥樂隊(The Byrds)的主唱羅傑·麥奎恩(Roger McGuinn)在1955年慶祝自己的13歲生日時,收到的生日禮物就是一個電晶體收音機。“我聽到了貓王的歌,”他回憶道,“這對我來說是一次改變人生的經歷。”

從此,人們開始改變自己對電子技術的看法,特別是對於年輕人來說。它將不再是大型企業和軍隊的專屬領域,它也可以是實現個性、自由和創意的工具,甚至還會帶來一點叛逆精神。

40 年後,音樂產業再次被網際網路改變,標誌性的產品叫  iTunes 。

從20世紀六七十年代開始,唱片公司為了賺錢,不再銷售單曲,而是銷售專輯。專輯中只會有一兩首好歌,但粉絲會為了主打歌買下整張專輯。直到蘋果開始線上銷售音樂。

使用者能輕鬆地購買、管理音樂,蘋果的工程師需要解決線上支付、MP3加密或數字水印、數字壓縮和發行等音樂界多年來一直未能解決的問題。《成為喬布斯》一書寫道,“蘋果沒法依賴唱片公司直接向iTunes使用者銷售、發行音樂也不可行,因為唱片公司的技術不過關,線上銷量乏善可陳。索尼音樂曾嘗試線上銷售數字音樂,但基本不銷售其他唱片公司的音樂,而且無法在電腦上播放。”

最後,iTunes 解決了上述“屬於音樂產業的問題”,成為線上音樂一大渠道,甚至後來進軍內容產業。

幾大唱片公司沒想到,他們的敵人不來自音樂行業,而來自網際網路。

50 年代的收音機,就像後來的計算機和網際網路。

它們曾經都被看做是專屬於大企業與軍隊的“集權化身”,與消費領域結合之後產生難以預知的化學反應。誰能想到電晶體會推動了搖滾,iTunes在數十年後改變了音樂產業,早期網際網路締造者無法預見亞馬遜、Facebook和谷歌的誕生。“使用者體驗是個很奇妙的事情,網際網路的初期誰能想到做淘寶、微信和餓了麼,楊致遠和馬雲那時候還在做黃頁。”

技術早期本來就是大量試錯。與當年不同的是,今天的風投環境太過成熟,試錯的成本太低,推高了泡沫。

網際網路歷史上的種種意想不到與泡沫,給了創業者歷經牛熊還願意押注區塊鏈的理由。

“You can't gaze in the crystal ball and see the future. 

What the Internet is going to be in the funture is what society makes it.”

(你沒法透過水晶球窺見未來。網際網路的未來是社會造就的。)

即便網際網路做不到去中心化,也不妨礙今天BAT攫取中國網際網路八成流量。

即便網際網路沒做到當初設想的一切,卻做到了它想不到的一切。

誰知道這不是區塊鏈的明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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