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法經濟學博士一起看區塊鏈:對話Cerasoli 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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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區塊鏈應用元年,眾多區塊鏈專案落地的同時,通證經濟設計和治理機制設計的重要性日益凸顯。

聯合專注於區塊鏈治理探索的GOC Lab,與幣車和百餘家區塊鏈媒體,共同發起『通證經濟治理訪談錄』系列訪問,將陸續對目前通證經濟領域大咖進行嚴肅訪談,深入探討更多通證經濟發展和治理的可能性。

本期嘉賓:Cerasoli 趙薇

法經濟學博士,原子資本聯合創始人,律師。具有十餘年法律、金融與科技行業經驗,曾就職於花旗集團,為原子資本,Cybex,貝爾鏈等多家區塊鏈投資及科技機構,上市公司,金融機構擔任法律顧問。


本期主持人:Mars 任鑫

幣車HIT創始人;要發車CEO ; 鏈間實驗室聯合發起人;Token Economy Design社群(簡稱TED社群)發起人;連續創業者。


聯合主辦方:GOC Lab

GoC Lab 是一個專注於區塊鏈治理模式的探索和創新實踐的社群,願景是在社群的協作基礎上,為行業提供治理模式、方法、技術、人才的最佳實踐和持續輸出。


Q&A

Mars:

您好!很高興邀請到您過來聊天。GOC通證經濟治理訪談之前訪問了企業家、科學家和技術專家,今天是第一次邀請到法律界專家來聊治理,很期待今天您可以給我們帶來新鮮的角度和思考。

開始之前,我想先好奇地問一句,我看到您的介紹中有一個『法經濟學博士』的段落,可以簡單介紹一下這個專業領域是研究什麼的麼?

Cerasoli:

法經濟學是一門法學與經濟學的交叉學科,是建立在經濟學是分析一系列法律問題的有力工具這一基礎之上的,就是將經濟學理論的討論應用於具體繁多而又各異的法律問題。許多人認為,經濟學就是研究通貨膨脹、失業、商業週期和其他巨集觀經濟現象的,它們與法律制度所關注的日常事務無關。

事實上,經濟學是一門關於我們這個世界的理性選擇的科學,這個世界的資源相比於人類的慾望是有限,因此,人在其生活目的、滿足方面是一個理性最大化者,這就是經濟學“理性人”假設的基礎理論,從這一假設我們可以推斷人們會對激勵作出反應,如果一個人的環境發生變化,而他透過改變其行為就能增加他的滿足,那他就會透過理性選擇從而作出一定行為。

同樣,在理性社會中,法律制度中的許多原則和具體制度的制定,也被理解和解釋為促進社會資源最有效配置所作出的努力,法經濟學研究的也就是如何透過制度構建從而實現社會效益(效率)最大化。

Mars:

瞭解了。Law and Economics,法制和經濟,感覺對應到就是組織治理規則和通證經濟激勵,非常像區塊鏈世界對於『治理』的定義啊。

其實說起區塊鏈,大家第一時間想到的還是幣價,最近幣價跌跌不休讓所有人都揪心不已。少數人會在幣價之外,也關心通證經濟設計,思考如何用經濟激勵來鼓勵社羣使用者參與貢獻,一起建設生態。只有極少數人,會在經濟之外,關心治理問題。

我想這也和區塊鏈之外的世界差不多吧,關心經濟問題的人總是比關心底層規則的人要更多一些。正好邀請到了您,那麼想請教一下,在法經濟學這個專業角度看起來,法律和經濟發展之間的關係是怎樣的呢?

Cerasoli:

很簡單,對於法經濟學來說,法學或者說具體的法律制度是研究物件,而經濟理論則是研究方法或工具。法律與經濟二者的關係,在我看來,良善的法律必然能夠實現資源有效分配,促進社會經濟的積極增長,反之,缺乏良善的制度也有可能抑制經濟的增長,甚至導致經濟衰退;而經濟的發展勢必會需要也將不斷推動制度的完善。

Mars:

可不可以舉幾個真實的例子讓我們更直觀的感受一下法制底層設計對於上層經濟發展的影響呢?有沒有什麼糟糕的法制束縛經濟發展,或者厲害的法制創新導致經濟爆發的例子?

Cerasoli: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規定禁止偷盜、搶劫等財產犯罪的一類法律是符合理性人道德觀念的良善的制度,從法經濟學的角度分析,這是因為偷盜、搶劫與合同交易同樣實現的財富的轉移,但卻造成了受害者幸福感的下降,社會資源並沒有得以有效分配,如果這類法律制度缺失,明顯不利於社會經濟的增長。

另一個很基本的例子就是財產權利的創設,法經濟學家曾設想,在一塊允許自由放牧的公共牧地,任何一個理性人都希望儘可能多地使用牧場資源,而不願花費成本進行維護。

財產權制度的缺失導致沒有人需要對牧地的使用支付成本,所以誰也不會在決定增加放牧數量時考慮這種成本,結果是牧牛的數量超過了有效率的牧牛數量,從而導致資源的浪費和過度消耗,因此,可以說對財產權的法律保護創造了有效率地使用資源的激勵,這一原則適用於任何有價值的資源。

Mars:

明白了,謝謝您的詳細解釋!

我們回到區塊鏈世界,這個世界的『法制』畢竟沒有暴力機關在背後支撐,您覺得區塊鏈世界的治理設計,和現實世界的法律規範制定,有哪些相同和不同的地方呢?

Cerasoli:

在我看來,無論是區塊鏈世界的治理設計,或是現實世界的法律制定,兩者相同之處都在於希望建立一套規則,以此來規範和維持整個經濟體系的良好執行;

而我認為,兩者的區別就在於,正如您所提到的區塊鏈世界的治理沒有暴力機關的支撐,這就是最為直觀的一項區別,我們現在所生活的傳統社會,無論政治體制是集權制還是分權制,法律的實施都是需要公權力的保障,而區塊鏈治理則只需要根據編寫好的程式碼遵照執行,減少腐敗滋生,也提供了執行效率

Mars:

法律世界裡,我理解是大陸法和普通法其實也有很大的差別,有些更重法條,有些更重凡人視角。

區塊鏈世界裡,其實也有類似的不同流派思想,有些認為應該Code is Law,儘量按照程式碼辦,減少人類的參與和干預,因為參與就意味著可能的中心化和治理風險。另一些人則認為Code is Law過於幼稚,一方面Code本身就是人類意圖的部分表達並不能排除人類,另一方面Code不可能完整準確表達意圖一定會留有空間需要更高維度的干預以保證執行正確。

在這個爭論上,您站在哪一邊呢?為什麼?

Cerasoli:

我認為,人類作為這個經濟體制的參與者,那麼,人的參與和干預就是不可避免的。

首先,Code肯定不是憑空生成的,其產生過程必然需要依賴編寫人員的智慧,並且帶有編寫人員對該區塊鏈未來發展和執行的願景和規劃,程式碼的更新也是需要取得參與者的認同,從這個角度來說,認為Code本身就是人類意圖的部分表達並沒有錯。

其次,法學理論的一項基本觀點是成文法國家的法律是滯後於經濟自身的發展的,因為在其發展過程中,任何時候都可能會出現Code編寫或者規則制定時無法預料的問題,法律需要根據新的社會問題不斷增加和調整,我想Code自然也不例外,也需要不斷地更新和維護。

所以,即使說Code is Law,Law從來不是一成不變的,Code自然也不是,所以我認為,區塊鏈治理中人類的適當參與和干預也是必然會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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