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費那麼多電,比特幣挖礦有什麼意義?

買賣虛擬貨幣

先問大家一句,談戀愛有什麼意義?

如果所有男人都不追的話,女人照樣還是會嫁的,反正終歸是要在一起的,耗費那麼大的精力,不僅言語上要取悅討好,甚至還要送禮物才行,有什麼意義?

如果你覺得我說的這個問題荒謬,那麼——

質疑比特幣挖礦純粹是在浪費電力和資源的看法,也是一樣地荒謬。

近日,比特幣的算力大漲至92EH/s,全世界執行比特幣程式的礦機也達到了300-400萬臺,其電能消耗高達600萬度/小時,相當於1.7萬座“天河中心一號”超級計算機,佔了中國總用電量的接近1%,其用電總量大約相當於石家莊市夏季用電高峰時期的總額。

一直以來,那些堅持認為比特幣是龐氏騙局的人,一直有個很強大的“邏輯”——比特幣這種毫無價值的東西,每年都要耗費那麼多的電力去做挖礦這樣的毫無意義的事情,簡直是人神共憤。

在這裡,我並不想使用“存在即是合理”這樣的霸王邏輯來告訴你,比特幣耗費如此多的電力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正確,而是想要告訴你,比特幣挖礦所耗費的電力,是正常的市場經濟交易的結果,所以也有其在市場上的價值,並非是很多人所說的“毫無意義”。

所謂的“意義”,本身就是人類自我中心主義的主觀想象(想想看,對於地球和太陽系來說,人類的存在又有多大意義呢)。既然如此,在我這樣的保守自由主義者看來,只要不影響其他人的生存和自由,也沒有欺騙他人,只要一部分人——甚至只要有一個人,認為做某件事是有意義的,那麼,這就足以構成存在的意義。

更不必說,市場經濟是一個整體,只要某個自由交易市場產生,其本身就會成為人類商品和服務交換的一部分,共同構成了如今千姿百態的世界經濟——如果否認比特幣挖礦的意義,那麼接下來,其實黃金和鑽石的挖礦也同樣毫無意義……

照這個邏輯一直推下去,人類根本就不應該發明貨幣,而現實社會依賴於貨幣的商品交換也毫無意義,整個自由市場經濟的存在本身就毫無意義……

凡是市場所自發產生的交易行為,都是人類思想和文明的延伸,比特幣採取PoW(Proof of Work,工作量機制證明)機制挖礦,需要耗費大量的電力資源,這是不爭的事實。但也正是透過這種耗費電力的Pow機制,讓區塊鏈技術能夠真正實現“去中心化”這一目標,成為人類繼網際網路之後的一個重大創新(中本聰的比特幣白皮書發表於2008年11月,但第一枚比特幣是在2009年1月由中本聰本人挖出)。

關於比特幣挖礦的原理及其利潤,請翻閱:

“一臺位元礦機,一年能賺多少錢”

比特幣挖礦本身,是分配記賬權的一個過程。比特幣礦工們購買礦機、搭建礦場、參與挖礦,是為了贏取獎勵的比特幣,更是維持比特幣系統記賬和轉賬的正常執行,而且挖礦對所有人都是開放的,完全是開放市場的公平競爭行為。

更何況,比特幣礦工們也都是逐利的,他們自願參與買賣電力,合法合規用電,自負盈虧,這完全是市場行為。礦工絕對不會跑到電費高的地方去挖礦,而是滿世界地尋找電費最便宜的地方,幾乎全部的礦場都是建立在電力資源豐富、電力供大於求的地區,甚至還有一些礦場努力去尋找“棄電”。

根據Coin Shares Research的調查報告,3/4以上的比特幣挖礦,使用的都是可再生能源(主要是中國的水電)。

哪怕按照目前最高的電力耗費600萬度/小時來計算,比特幣挖礦每年耗費的電力大約在53太瓦時((1太瓦時=1TWh=10^9千瓦時),而有人統計,人類一年開採回收黃金的電力消耗大約是138太瓦時,而全球銀行系統每年耗電量約650太瓦時。相比之下,比特幣作為與區塊鏈技術伴生的一個標誌性產品,53太瓦時的電力消耗幾乎算不了什麼了。

據說,比特幣挖礦所耗費的電力,只是與美國每年聖誕節點亮彩燈所耗費的電力差不多。嗯,你覺得為世界提供一種全新的思路和技術更重要,還是美國每年聖誕節點亮彩燈更重要?

是的!點亮彩燈很有必要,比特幣挖礦也同樣有必要,因為——

它們都是市場經濟和商品交換的一部分,

它們也都是今天人類文明表現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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