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致全國“凍友”的一封信(上篇)

買賣虛擬貨幣


——詳述凍卡的前世今生,並向凍友提供有效建議!如果你是無辜凍友,請一定耐心看完!


作者 | 劉磊律師 

審閱 | 錢偉   編輯 | 王三峰


一、2020年“凍友”有多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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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個很特殊的年份,一開始就是疫情,慢慢熬吧,眼看生意有點轉機了,原材料上漲了,匯率跌成狗了,利潤被壓縮了。忍一忍吧!準備出貨了,發現海運費漲上天了,和客戶解釋了很久之後,決定訂艙了,又發現沒有集裝箱了,最後終於搞定集裝箱了,要付貨款了發現銀行卡里的錢被凍住了…我就是這麼跌跌撞撞一路走過來的。


——摘自新日國際貿易趙先生《致全國凍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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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友”這個詞相對於人們所熟知的“戰友”、“筆友”、“車友”來說,感覺很調侃,調侃背後更多的是“無奈”!這個稱呼也就這兩年才興起的,它出現的背景是——“一個個無辜但被詐騙、網賭或傳銷案牽連,因而遭受全國各地的區縣級公安局凍結銀行賬戶的人;他們在尋求同類小夥伴以尋求“解凍之辦法”時,而在微信或qq上聯絡起來的一個個群體,俗稱“凍友群”;據統計:“凍友”從事的行業主要為“數字貨幣交易”、“外貿及外匯交易”。



二、“凍友”這個詞是怎麼來的?


據公安部官方公告統計顯示:

(1)2020年初至2020年11月9 日,山東省公安機關共破獲電信網路詐騙案件1.7萬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795名,同比分別上升52.26%和67.67%;共收繳涉案手機卡12.4萬張;破獲買賣對公銀行賬戶案件2645起,收繳對公銀行賬戶4000餘套;


(2)2020年1月至9月,湖北省公安機關共破獲電信網路詐騙案件509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563名,打掉詐騙窩點786個,同比分別上升11.84%、1.2%、19%;共止付嫌疑賬戶8.84萬個,凍結嫌疑賬戶2.53萬個,凍結贓款16.69億元;返還群眾資金1269萬元;


(3)2020年前8個月,全國共破獲電信網路詐騙案件15.5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4.5萬名,同比分別上升65.6%和74.1%,為群眾直接避免經濟損失約800億元,96110反詐預警專號累計防止870萬群眾被騙。

如果說:“電信詐騙的騙子和被騙的受害人是一對死敵,水火不容!那麼,“凍友”就是受害人請老大(公安機關),在查詢騙子過程中無辜躺槍的那撥人”。


同為“受害人”,跟被騙的受害人不同的是:“被騙的受害人只恨騙子,而“被凍”的受害人,既恨騙子、又恨被騙的受害人、同時還恨ga機關,——“被凍的受害人”就是“凍友”。


所以,在這種關係當中“騙子越多,受害人就會越多;受害人越多,拔出蘿蔔帶出的泥——“凍友”就會越多;隨著電信詐騙犯罪分子越來越多,“凍友”便越來越多,於是“凍友”這個詞就變得越來越普遍。



三、2020年為何這麼多人被騙?


是因為2020年騙子的詐騙技巧有了質的飛躍嗎?還是因為疫情,民眾的心智有了明顯的降低?


顯然兩者都不是!筆者看來大概有以下幾個原因:


其一、疫情期間,導致一部分人沒了正常收入,於是有些人就跑到國外幹起了網路詐騙的勾當,也就是說疫情導致了從事電信網路詐騙的人群基數增大;


其二、疫情期間,大批門店以及企業倒閉,眾多失業人員希望透過網路尋找賺錢的機會,於是因為尋找商機,又進一步增加了受騙群體基數;


其三、疫情期間,主張“居家線上辦公”,這樣,民眾接觸網際網路的時間又會增多了,被騙的可能性進一步擴大。


打個比方:以前有一個魚塘,老闆投放1萬尾魚,在每天上午10:00——下午5:00,提供10個釣位供人垂釣;


2020年,老闆投放2萬尾魚,且於每天上午6:00——下午7:00,提供20個釣位供人垂釣。

請問,哪個年份,垂釣者釣的魚最多?

筆者在此做個小提示有慾望就有被騙的風險,慾望有多強烈被騙就有多容易,只有堅信世上沒有不勞而獲,才能保護自己、擊潰騙局。


每個人都有慾望:小孩子想要糖所以被拐走,老年人因為想要保護孩子而交出退休金,單身男人被女主播勾去了魂,打遊戲的把遊戲裡的變強看得比什麼都重要,女人看到打一折的名牌包包走不動路。這一切的被騙背後都是對眼前事物的貪婪和對風險的忽視造成的。


騙子正是利用了人的心理,才能屢屢得手,如果我們擺正態度,堅決不相信不勞而獲的事情,那麼我相信,絕大多數的騙子都會餓死。



四、為何“凍友”會被詐騙犯牽連?


我們嘗試站在公安的角度,換位思考:如此之多的受害人每天迫不及待的來立案視窗報案,作為基層公安機關,換做是你,你怎麼處理?


首先,根據受害人講述的事由,分析被騙的原因;然後,根據受害人轉賬的線索,看看能否幫受害人挽回損失,畢竟受害人最關心的就是“能不能追回他們的錢?”


其次,根據轉賬記錄,鎖定了詐騙款的收款人。但是,經查,詐騙賬戶內沒有錢,因為詐騙犯在受害人被騙得手後,立即將該筆資金轉給了其他人。假如受害人是a、詐騙犯是b、第一層收到詐騙犯贓款的人是c(俗稱“一手黑”)、第二層收到的是d(俗稱“二手黑”)、第三層收到的是e(俗稱“三手黑”),以此類推……。

如圖所示:這就是擺在公安刑偵面前的一堆賬戶資訊,可能實際情況遠比這個複雜的多。公安機關希望透過這些賬戶鎖定犯罪分子,進而實現追贓,公安該如何做?


實務中瞭解到,公安機關的判斷通常是三個原則:

1.收到贓款層級最近;

2.收到贓款時間距離受害人被騙時間最近;

3.賬戶存款金額最多。

根據這三個原則篩選出來的賬戶,最容易被“凍結”!


試想,這種判斷模式下,有多少無辜的人要“躺槍”?“凍友”一定會問:“無辜的人為何會“躺槍”?”

因為:在任何一個商品經濟社會,法律絕不可能苛求賣方,在出賣商品或提供服務過程中,對買方的支付資金進行合法性審查,否則,正常經濟生活將無法進行下去!


這就意味著:c與b之間、d與c之間、e與d之間,可能存在正常的交易關係,作為收款方,是基於合法的理由收到該筆款項的。甚至b也不是真正的詐騙犯,b與a之間也可能存在正常的交易關係,比如b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代真正的犯罪分子收款。

但是如上圖所示,公安機關只能看到與受害人銀行流水相關的交易記錄,無法從流水中判斷背後的真實交易情況。所以若收到贓款的是無辜人員,應當積極向警方提供證據證明真實的交易情形。




五、“凍友”向公安機關提交材料自證清白是否可行?


當然是可行的,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收到贓款背後系正常合法經營行為,針對該筆收款,能夠提供“合同、發票、發貨或提供服務的憑證”,那麼公安機關自然沒有道理繼續凍結。


但是,有一些領域,要麼根本沒有證據支撐收到贓款背後的交易行為,比如說買賣雙方無合同、無發票,買方上門提貨,款貨兩清;要麼,因收款背後的交易行為屬於我們國家不支援的、甚至違法的行為,比如,私下換匯、網賭提現。針對,該種情況,有沒有辦法解決?



六、哪些領域的“凍友”,不易提供證明材料,或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首先,涉及到“外貿及外匯”相關的領域,被凍結的人作為賣方,比如“凍友”向境外的客戶賣黃金、首飾、蔬菜瓜果、服飾等等,外國客戶要求拿外幣來結算;或者外國客戶指定第三方代付人民幣,凍友一旦收到了外幣,再將外幣透過地下錢莊兌換成人民幣;或者外國客戶指定的第三方代付向你直接支付人民幣。一旦收到的人民幣涉及贓款,你能否提供證據證明收到的贓款與賣出的貨物是一一對應的關係?


其次,像數字貨幣領域,買賣交易沒有合同和發票的,但是有轉幣支付記錄,然而這些記錄僅僅是一串數字,公安機關哪裡看得懂?更別說跟大量的“買幣、賣幣”記錄和銀行流水一一對應起來!


最後,像網路賭博、跨境買賣股票、基金,在提現環節收到了贓款,雖然透過網站資訊能還原收款背後基於何種原因,但是,網路賭博、跨境買賣股票、基金這些都是違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尤其是網路賭博,公安機關哪裡會跟你論證“法律責任的剝離問題”、“法律管轄的問題”、“贓款的認定問題”,通常都是一股腦兒全給你凍結了。於是這些“凍友”就成了案板上的肥肉,只能任人宰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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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全文字數較多,本文分上下兩部分呈現,下半部分內容預告如下:

七、現有的法律框架下,“凍友”有哪些救濟途徑?

八、筆者結合實際案件處理經驗總結的一些感悟

九、我們律師團隊為“凍友”成功解凍的部分經典案例分享

十、筆者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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