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麻戴孝、跳樓喝藥,但為何維權總是不了了之?

買賣虛擬貨幣

3月22日,央行剛點名完交易所割韭菜。第二天,OKex和火幣的樓下就有人拉起了維權橫幅,控訴3月12日當天無法正常登入導致的合約爆倉。

圖片來源:微博不過,對於樓下的保安來說,已經司空見慣了。在幣圈,有人賺錢就有人虧錢,維權事件也是層出不窮。從線上曝光到線下拉橫幅,從文明維權,到一哭二鬧三上吊。有人跳樓、有人喝藥、有人跪地大哭、有人喝敵敵畏。有人帶來年邁的母親,有人派來年長的父親,還有人帶來懷孕的妻子。但最後維權成功的,寥寥無幾。拿2月份跑路的FCoin來說,涉及受害人超過了2000人,人均損失25個BTC,但過去了1個多月,卻只有溫州和廣州等少數幾個城市立案成功。不過,大莊家張健早已跑去國外,立案就能追回損失嗎?鑑叔我看懸。

一、幣圈維權是漫漫長路實際上,在幣圈維權是一個非常複雜又漫長的過程。為了讓你更容易理解,鑑叔畫了一張幣圈維權流程圖:

幣圈維權流程|區塊鏈鑑查院其中最最最核心的環節有3個:警方立案案件偵破法院審判要想跑通三個環節,可以說是步步驚心,也是步步揪心,下面鑑叔就帶你來細數下每個維權環節中存在的坑。只有涉嫌犯罪的才會被定性為刑事案件,警方才會受理,否則維權人只能透過法院起訴來維權。

二、立案不是想立就能立的能否立案取決於維權人提供的證據是否有效,警方會因此判斷你是不是真的被騙了,以及是否涉嫌犯罪。所以,其實維權的第一步就是收集有效的證據。 ▌1.蒐集有效證據有多難?什麼是有效的證據?很多維權人是沒有概念的。很多人以為提供幾張和專案方的微信聊天截圖、電報群聊天截圖,口述自己被騙的過程就算是詐騙鐵證了,但事情並不是這麼簡單。

維權訴苦帖|圖這些截圖資訊最多隻能作為輔助材料,維權人還需要儘可能多的提供專案方行騙的證據,包括:專案方錄音、影片、轉賬憑證等。有些專案方為了誘騙你投資,會許諾這個幣能爆漲多少倍,多短的時間就能回本等等,這些資訊也是很好的佐證,都必須要保留下來。但其實真正最難拿到的實錘證據,是專案方或者交易所控制的中心化資料。不過,現在的交易所都是中心化交易所,專案方行騙的APP基本也是獨立開發的,真正核心的資料都在他們掌控之中的,萬一哪天東窗事發,隨時可以讓開發刪除資料庫,讓警方也拿不到實錘的證據。比如2018年9月,OKEx交易所出現了槓桿合約大規模爆倉,部分使用者認為是平臺方惡意操控導致的爆倉,腦子一熱就組團到OKCoin的上海辦公室維權。因為事情鬧得比較大,OKEx的創始人徐明星也被警方扣押到了派出所,但是經過20多小時的審查,最終還是因為證據不足釋放了徐明星,這些維權的人什麼都沒撈著。

圖片來源:網路因為核心的交易資料、賬戶資料,交易程式碼等都是在OKEx的伺服器上,由平臺方牢牢掌控著,並且隨時都可以透過修改伺服器資料來掩蓋事實,所以僅靠投資者爆倉的的APP截圖,並不能構成石錘的證據。除有效證據外,公安局立案是有標準的。

▌2.警方立案的標準

如果平臺涉嫌集資詐騙的,需要達到下述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四十九條的規定:[集資詐騙案(刑法第192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二)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所以很尷尬的是,如果是規模比較小的專案,可能根本就沒法立案,更別說追回損失了。所以,為了達到立案標準,抱團取暖非常重要。維權人最好集體去報案,這樣警方或者法院才能收集到更多的有效證據,也會更加重視這個案子。但是集體報案聽起來簡單,實施起來卻是困難重重。首先被騙的人來自五湖四海,專案方暴雷之後,大家雖然建起了各種維權群,但是每個人被騙的金額不一致,被騙的程度不同,必然導致每個人的訴求也不一樣,大家的行動也難以統一。2018年11月,火爆幣圈的CDC消費鏈砸盤跑路,當晚就有人拉起了維權群。然而,這個群建了1個多月,但對於怎麼開始維權,卻還不能達成一致。

有人主張直接找楊寧(知名投資人,曾為CDC站臺),有人主張找交易所,甚至還有人想去黃太吉總部找赫暢(CDC聯合創始人)。一直沒人能拿定主意,大家也漸漸失去信心,這個群越來越沉默,維權的核心成員也越來越少,偶爾有人出來喊一句“想維權的加我私聊”,但是群裡迴應的人卻寥寥無幾。雖然還是有少數人組織起來,並且起訴到法院。但是根據相關判決顯示,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曾以原告無法提供平臺合法性資料,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為由,不予立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也以原告未提交被告違法經營證據為由,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三、案件偵破過程漫長如果很幸運,立案成功了,警方開始著手偵破了,是不是維權就成功一半了?其實並不是,萬里長征才剛剛開始。首先,警方要經過大量的多方偵查取證,鎖定並抓捕嫌疑人;然後再移送檢察院起訴,法院審判;最後再由法院統一安排發放追回的資金。但自從94以後,大部分專案方和交易所都把公司主體挪到境外去了,像Okex交易所主體都在國外,法律上和國內的OKcoin沒有一毛錢關係。如果警方想要調查也是困難重重,因為內地的公安機關是沒有權利直接到境外調查取證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經身處國外,甚至移民,並且國家間沒有引渡條約的話,基本很難將其抓捕歸案,最多隻能採取邊控,等待嫌疑人自己回國了,才能實施抓捕。當嫌疑人跑了,有的維權人會遷怒到嫌疑人家屬身上。比如Fcoin的維權者們就在杭州圍堵了張健的家屬,並報了警。

注:李瑩瑩為張健妻子可是經過警方的調查,張健相關親屬並未在該公司擔任職務,也未發現與案件有任何關聯,連拘留的條件都不滿足,最後只能將其釋放了。杭州警方還發布公告稱,這個案件已經在2019年3月由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立案偵查,杭州不再重新受理FCoin維權者案件。

圖片來源:網路確實,現在是法制社會,如果嫌疑人家屬並沒有涉嫌刑事犯罪的話,警察哪有理由抓人呢?總的來說,整個偵破過程至少需要半年以上,如果專案涉及規模大,那甚至要好幾年。即使偵破後,如果嫌疑人已經把錢都花完了,或者提前轉移到了國外的賬戶上,那維權人想要拿回全部損失也幾乎是不可能了。

四、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鑑叔翻看了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關於虛擬貨幣、數字貨幣相關的裁判文書,其中和幣圈投資有關的案子基本都被定性為民事案件,從一審看到終審,法院的處理結果主要就是2種:

1、不予受理

2、駁回訴訟請求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而法院審理的最主要依據為: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資訊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和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七部門釋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這兩項通知的核心點就是:投資者交易虛擬貨幣,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意思就是說,國家已經明令禁止交易數字貨幣了,你還投,那能怪誰?針對虛擬貨幣這類特殊的網際網路金融詐騙案件,我國法律尚未推出具體可操作的規定。所以,連法律依據都沒有,那維權者想要起訴成功就更困難了。

五、鑑叔總結到此,鑑叔已經將幣圈維權過程的重重困境都梳理了一遍。從收集證據到立案,再到案件偵破、法院審判,壓根就沒有哪個環節是讓人省心的。看到一個個陷入維權痛苦裡的人,他們有無助、有失落、有悲憤、有無奈。很多人會把維權的人當成貪婪的賭徒,輸了活該,願賭不服輸可恥。但鑑叔覺得,這都是人性決定的。幣圈是一個冷血無情的逐利場,在這裡,只會把人性的貪婪放大到極致。也許只有遠離幣圈,才能迴歸內心的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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