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現在 DApp 使用者少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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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一篇華爾街日報文章認為目前的基於區塊鏈的 DApp 對網際網路使用者缺少吸引力。文章認為儘管投資者已經對各種 DApp 投資數 10 億美元,但所取得的效果卻差強人意。文章援引 State of the DApps 資料稱目前已經有 2700 個 DApp 應用,但是僅有三個平均日活使用者超過 1 萬人。日活使用者數量最大的前 50 個 DApp 中,30 個都是博彩遊戲。文章因此質疑 DApp 是否能帶來真正的價值,是否能真正地吸引網際網路使用者。

我認為華爾街日報的這篇文章的觀點有失偏頗。DApp 的現狀確實同應用的開發本身有問題。在 2700 多個去中心化的應用,相信其中的絕大部分或是因為沒有針對市場中的一個合適的問題,或是解決方案不夠適當(譬如在功能、可用性和效能等方面),因此這些應用沒有受到市場歡迎。但這也是正常的。我認為對於目前的這種 DApp 多、實際使用者數量少的情況,應該從幾個維度進行分析。這樣才能對現狀能有一個正確的判斷。

第一,我認為目前的這種情況是正常的。如果只看這 2700 個 DApp 應用以及它們的日活使用數量,確實是使用率非常低。但不能因此得出結論說 DApp 很難為社會帶來價值。如果看一下移動應用的數量以及它們產生的日活使用者數量,相信移動 App 數量同實際使用使用者的數量的對比會更大。但移動應用現在已經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再考慮到網站的數量和網站的日活使用者數量情況,那麼 DApp 目前的這種狀況簡直就不值一提。

第二,分散的公鏈市場。目前各種公鏈在不斷出現,但公鏈的推廣使用卻面臨著巨大的挑戰(見我的文章,這麼多的公鏈,這麼少的應用)。除了以太坊之外,還沒有一個能在市場中為個人和機構使用者普遍接受的公鏈。市場本身就被這麼眾多的公鏈分割。在這些市場佔有率非常小的各個公鏈上開發的 DApp,因此也就不可能得到市場上的廣泛採用。而佔據市場絕大份額的以太坊本身又是問題眾多。所以在目前市場中這樣的一個非常分散的技術底層基礎設施之上,就不可能出現一個在市場中佔有非常影響力的 DApp。

第三,便捷開發工具的缺乏。現在的 DApp 開發人員還需要直接涉及到區塊鏈技術底層的開發。市場中還沒有出現基於區塊鏈的各種開發工具來提高開發效率。在網際網路的發展初期,同時很快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幫助開發人員便捷開發的工具如 WebLogic 和 JBuilder 等等。這些工具極大的方便了開發者開發各種網際網路應用。但在目前的區塊鏈發展狀態,沒有一個為市場普遍接受的區塊鏈公鏈底層,更沒有在其之上的各種開發工具。因此去中心化的應用數量少,使用者也少,也就是自然的情況了。

第四,一些好的有創意的應用在短時間內未必能得到市場的接受認可。它剛開始是肯定為少數人喜歡,然後才逐漸為市場所接受。這方面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比特幣。比特幣在 2009 年剛出現的時候,只不過就是少數極客的玩具。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 2016 年,比特幣和其底層的區塊鏈才真正地為市場所認可。全球主要金融機構聯合成立的 R3 聯盟可以說是比特幣為市場所接受的一個里程碑。所以比特幣在其出生後的 7 年的時間內,一直就是在少數的愛好者的圈子裡發展起來的。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DApp 的各種開發從 2016 年到現在才三年的時間。或許未來的一個比特幣型別的殺手級應用已經存在於目前的 2700 個 DApp 之中,但只是需要時間來為市場接受罷了。

第五點,區塊鏈技術應用推廣的艱難。支援智慧合約的區塊鏈能支援各種金融業務。實際上,區塊鏈和加密數字資產會從根本上改變現有的金融和證券市場(見我的文章,數字金融網路生態的結構和 統一的交易所和銀行生態),因此它的應用開發就更加困難。它不僅只是一個技術問題,而且還涉及現有的貨幣生成機制(穩定幣的當鋪模式穩定幣與默文·金的全天候當鋪模式 和 從貨幣理論預測穩定幣的發展方向),資產的交易流程,資本市場結構(納斯達克們的黃昏)以及相關監管政策的修改(SEC 監管面臨的尷尬)。因此它的發展過程緩慢是正常的。這與網際網路完全不同。網際網路應用支援資訊的交換、功能單一、開發門檻低、不涉及監管政策的改變和只是對一些行業產生衝擊。這些特點決定網際網路應用能迅速地開發並且得到廣泛的應用。因此不能基於網際網路應用的開發和推廣速度來衡量基於區塊鏈的 DApp 的開發和推廣速度。

第六點,DApp 本身的限制。目前的各種 DApp 的實際使用者數量少,除了以上的這些原因之外,DApp 本身也有其內在的問題。區塊鏈網路是支援數字資產的點對點之間的交換。現實社會中的資產和貨幣是在各個監管轄區的監管之下,掌握在基於中心化系統的各個金融機構手中,如銀行、證券公司和資產託管公司等等。去中心化的最大的應用領域就是資產和資金之間的交換(譬如華爾街日報文章中提到的博彩遊戲)。但如果 DApp 不能滿足各地的監管要求,就不可能獲得廣大的使用者(見我的文章,為甚麼 DeFi 需要合規落地?)。不僅如此,完全去中心化的金融應用一定會受到各地監管的抵制和禁止。這就會進一步限制 DApp 的發展。實際上,現在全球各地的監管在此方面合作越來越強。一些此方面的應用可能首先就無法合規副地開發出來。譬如多國家監管機構合作的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現在就開始要求數字金融服務提供商需要知道交易雙方的身份。這實際上就是要求 DApp 不能使用匿名使用者進行交易。所以完全去中心化的金融交易就很難在市場中獲得廣泛的接受了。它只能被限制在一個非常小的細分市場領域,因此能使用這樣的應用的使用者數量自然也就是會非常少。

綜上所述,目前的這個 DApp 數量多,實際使用者少的情況非常正常。這樣的一個對社會的執行基礎產生根本性改變的技術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耐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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